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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人员守则

财政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做好财政工作。

二、勇于改革,不断创新,精通本职专业知识。

三、认真执行财政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四、忠于职守,克勤克俭,团结实干,高效服务,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努力完成岗位责任目标。

五、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仪表整洁,举止文雅,坚持文明用语,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貌。

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强化保密工作,消灭事故隐患,防止不测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保密工作知识,不断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按照文件密级管理权限,对有关保密文件及财政业务资料,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妥善保管。

传阅文件和资料不经批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外传或截留,阅后要立即送还办公室保管。

三、保密文件按规定范围阅读,有关人员阅后要及时送还办公室存档保管,办公室要加强催交工作。

四、严格加强对财政业务资料的管理,数字资料的报出必须经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报出。

五、不准携带文件及有关资料出入公共场所、带回宿舍和随意摆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六、各科室要及时清点整理公文、资料,各种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下班前要妥为封存,严防丢失、破损,年底由办公室列出清单,统一组织回收。

附:

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党组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议定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调度、检查、督促局属各科室的工作进度,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区财政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召开次数,由党组书记决定。

二、参会人员

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财政局党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是党员的副股级以上人员。

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记录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的党员主任负责。

三、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财政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文件、资料,总结、检查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

2、讨论、通过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市财政局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

3、讨论机构设置、调整、合并、撤销及人员变动事项。

4、局属各科室请示的重要事项。

5、数额较大的财产处理、购置及重要的基建计划。

6、其他需要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议题的提交、审定

1、向党组会议提交的议题,各提交单位会前必须拟定汇报提纲,先向党组书记汇报,确定是否需要研究。

2、凡议题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时,在向党组书记汇报之前,主管科室必须事先同有关科室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

如有分歧,应说明分歧要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导意见后报党组书记审定是否提交研究。

3、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要确定专人汇总并提出意见,连同汇报提纲提前两天送达党组书记,经核定后列入会议议程。

五、议事规则

1、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党组成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

2、提交研究的议题由提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各参加会议的人员事前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有准备地参加会议,会议发言要紧紧围绕议题中心,简明、扼要并有主导意见。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书记负责制的原则,会议对研究的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六、会议纪律

参加党组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未经书记批准不得请假。

会议时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除急办工作外,不准找人或接电话,不得兼办其他工作。

七、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

党组会议形成的决议,由书记和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并指定一名成员负责催查办工作。

对党组会议形成的决定,各科室必须坚决执行,尽快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汇报。

八、保密原则

党组会议研究事项需要保密的,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否则将追究有关泄密人员的责任。

局长、副局长工作制度

 

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和本局局长、副局长的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

局长、副局长实行分工负责制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局长主持本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

二、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本局职工大会、局长办公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议。

三、本局的决定、规定、意见、办法、请示、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由局长或授权分工的副局长签署后执行或发出。

四、副局长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进行工作。

副局长分管的工作有交叉的,副局长之间要主动协商处理,对于重要情况和决定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于涉及方针政策性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局长和各副局长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争当团体冠军。

六、局长、副局长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命令和政策法规。

七、局长、副局长工作期间一般不要同时外出,局长外出要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局长、副局长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在外地的情况应及时告之本局办公室。

局长外出时间超过一天时,事前要向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区长报告。

八、本局召开的业务会议,由分管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必要的内、外事接待活动,一般由一人出面。

九、局长、副局长要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做好财政工作,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廉洁、务实、团结、高效、创新”的表率。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部署给本局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议定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调度、检查、督促各科室的工作进度,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召开次数,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二、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及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主持会议。

三、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文件、资料,总结、检查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

2、讨论、通过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市财政局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

3、讨论、通过本局管理制度及重要讲话材料。

4、机构设置、调整、合并、撤销及人员变动事宜。

5、各科室请示的重要事项。

6、数额较大的财务开支、财产处理、购置及重要的基建计划。

7、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议题的提交、审定

1、向局长办公会议提交的议题,各提交单位会前必须拟定汇报提纲,先向分管局长汇报,确定是否需要提交研究。

属各分管局长职责范围之内能答复处理的,局长办公会不予研究。

2、凡议题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时,在向分管局长汇报之前,主管科室必须事先同有关科室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如有分歧,应说明分歧要点,并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导性意见,报分管局长审定是否提交研究。

3、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本局办公室主任汇总、提出意见,连同汇报提纲提前两天送达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经核定后列入会议议程。

五、议事规则

1、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局长、副局长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

2、提交研究的议题由提交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各参加会议的人员事前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有准备地参加会议。

开会发言要紧紧围绕议题中心,简明、扼要并有主导意见。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局长负责制的原则,会议对研究的议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六、会议纪律

参加局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未经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批准不得请假。

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除急办工作外,不准找人或接电话,不得兼办其他工作。

七、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处理

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由分管局长和有关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

办公室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对会议决定事项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发至局长、副局长、科室,并负责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催、查、办。

各有关科室对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尽快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局长和办公室通报。

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需要保密的,与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否则将追究有关泄密人员的责任。

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为了有利于本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议召开的时间及与会人员

1、本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召开次数,由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中层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

2、各科室民主生活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各科室自行组织安排。

召开时可请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议的内容及形式

1、与会同志要认真检查总结前一阶段自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认识,总结检查前段工作政绩、岗位目标落实情况,对下一步财政工作任务及岗位目标的具体落实提出意见。

2、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

三、民主生活会议的要求

1、事先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充分做好准备,要认真组织落实,防止流于形式。

2、召开民主生活会议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各科室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资料,年底报办公室备案,并列入政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3、召开民主生活会议时,与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

 

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持区财政系统职工的清政廉洁,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财政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当好人民的公仆,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财政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以权谋私现象,根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增强公仆意识,弱化权力欲望,对利用职权之便行“吃、拿、卡、要”之风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二、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地区之间一般性业务活动和工作往来,一律不搞宴请,不赠送礼品,不组织专场娱乐活动。

三、在职人员要发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全身心地做好本职工作。

四、全体人员要自觉执行财务制度,不得长期借用公款,不准用公款购买股票,不准利用职权索取和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严格禁止收受企业赠送的股票和股权证,违者按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品,在受邀参加各种公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变相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违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要爱护公物,禁止巧立名目将公物据为己有或长期不归还,对丢失或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本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财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征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局长办公会议在研究财政工作时,凡涉及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事前一般要主动征求有关业务部门的意见。

三、年初人代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收支计划要向各镇办、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公开,以便接受监督。

四、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代会报告预算计划执行情况,随时接受人大代表的视察。

五、对本局的人事任免、人员调动、机构设置、重大财务开支等热点问题,要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决定。

六、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欢迎人民群众、镇办、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对区财政工作经常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妥善管理和正确使用公章,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党组、行政、财务用公章和局行政套印印模由办公室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或滥用。

二、使用公章和印模需经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同意后方可用印,每用一次,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备查。

三、公章、印模未经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副局长批准,不得携带外出,以防不测。

四、经批准用印后,用印地点一律在本局办公室,严禁携带或存放加盖公章的空白信笺行为。

五、经批准的旧印章更新后,对旧印章一律削角作废,并申请由区政府办公室公布启用新章。

六、各业务科室的业务用公章使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年初制定的科室、个人的岗位目标完成情况。

2、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二、考核依据

1、各种奖励、惩戒证明文书。

2、各项考勤、会议记录。

3、集体、个人述职情况。

4、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

5、工作政绩。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程序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总评的方式,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具体采取听、看、查、议、评的方法。

考核程序包括制定标准、查看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听取述职报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总结等。

四、奖惩标准及种类

按照区政绩考核办公室或区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办理。

奖励方式以荣誉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按一定报批程序向上级申报给予重奖,对积极争取资金者,按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局成立考核奖惩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人员任成员,本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考核奖惩档案。

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为了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给本局的工作任务,实现人代会通过的全年财政预算,充分调动全局职工做好财政工作的积极性,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形式

年初将本局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和业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并分解落实到个人,由局长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各科室负责人再分解落实到个人。

二、岗位目标责任书的内容

1、精神文明建设任务。

任务分解要有质的标准要求,同时能量化的尽量量化,用数字表现出来。

2、根据各自承担的业务职责,将全年各项任务用数字形式逐项列出,并有质的要求。

3、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所采取的措施。

4、局长和各承担任务的科室负责人签字。

5、签订责任书的日期。

三、检查考核奖惩

岗位目标责任书签定后,按本局制定的《考核奖惩制度》考核奖惩。

一般每季度检查工作进度,半年总结初评,年终组织考核奖惩并制定下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特殊情况下可随时抽查。

催查办工作制度

 

为了理顺办事程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制定本制度。

一、催查办工作的内容

1、年初人代会通过的全年财政预算工作任务。

2、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

3、市财政局和区领导部署的由本局办理的工作任务。

4、局长办公会议确定需要办理的事项。

5、应由本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政协委员会提案和人民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

6、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催查办的方式

由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科室负责催查办工作任务,按照业务对口原则,根据不同任务、事项,由办公室发出口头或书面催查办通知,承办单位根据催查办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办理。

三、催查办的要求

1、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

对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各承办单位要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办完,承办结束后应及时口头或书面向交办领导或部门汇报承办结果。

承办中遇到的问题本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应及时和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上级汇报反映,防止久拖不决。

2、提倡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每一项工作任务,属于客观条件成熟的,要积极想办法千方百计地去完成;对于确实无力解决或政策不允许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耐心地向有关单位领导或个人报告情况、说明原因,使承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催查办的反馈

区级以上(包括区级)领导、单位交办的事项,一般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并给予答复;局长、副局长交办的事项,一般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给予答复;对于急办事项和中心工作要雷厉风行,马上就办;对于周期较长的工作任务,要定期检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办公室要定期公布催查办结果。

各科室的查办工作情况列为年终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工作交接制度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规范交接工作,明确交接人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因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交接的内容包括: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报表、印鉴公章、票据、单证、支票簿、发票、收据、合同、协议、贵重办公用品(具)、钥匙、软件应用系统口令(密码)、保险柜密码及未了事项等。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四、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册,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五、现金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有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工作人员交接,由科室负责人监交;科室负责人交接,由分管局领导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科室名称、交接日期。

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

七、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局长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经办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本局机关的内部安全,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四防”(防特、防火、防盗、防治灾害事故)意识,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

二、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

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上班期间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别负责,节假日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三、公共财物和个人财物要妥为保管,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

现金存放要严格执行银行的有关规定并放入保险柜。

文件、资料阅后要及时放入柜、橱和办公桌抽屉,并上好锁。

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再离开。

四、各车辆驾驶员要不断学习安全驾驶常识,熟练地掌握车辆性能和驾驶技术,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自觉遵守行驶规章,确保不出事故。

五、办公室负有对本局的安全保卫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责,下班前对要害、重点、易燃易爆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督促有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接访工作,处理好班中、班后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期间由本局办公室负责值班工作并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二、节假日期间由办公室安排值班。

值班班次、人员、车辆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找好替代人员。

下班时对当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财产、物品要向接班人员做好交代工作。

四、值班人员遵守值班工作纪律,执行值班工作制度,保持值班室工作秩序,不得把亲朋好友和无关人员带到值班室聊天。

值班人员禁止参与娱乐、游戏活动。

五、值班人员要文明用语,待人热情,说话和气,经常保持值班室清洁。

六、值班人员对来电、来信、来访要准确地做好记录,能当班处理的要迅速协调处理,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或协调有关科室处理。

对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汇报,做到准确、及时、办事周密。

对当班处理不完的,要向接班人员交清处理情况,由接班人员继续处理。

七、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保密,对身份不明的人员要查询清楚。

对领导人的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传呼号、活动地点未经允许,不得外传。

机密文件和个人信函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拆阅。

对标明“急件”的要随时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和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向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创造清闲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使机关人员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卫生工作由本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着装要整洁,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洗衣服,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和乱扔杂物,讲究行为美、仪表美。

三、按照职责分工,坚持每日班前清理打扫办公室、走廊、楼梯,达到窗明几净、用具整洁、地面干净,讲究环境美。

四、每星期五下午机关大扫除,除打扫好本办公室外,要按照本局办公室的分工,打扫好环境卫生。

五、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机关卫生大扫除活动。

接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接待工作,搞好协调服务,疏通关系,联络感情,充分发挥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原则:

文明礼貌,热情相待,周到服务,细致安排。

二、凡来本局的客人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住宿、就餐一般安排在博山宾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面就餐、住宿的,须事先报请局长批准,否则,费用自理。

办公室安排食宿一律采用就餐(住宿)通知单的方式,并每季度与有关安置单位结算。

三、对上级领导和重要来访者,要及时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

涉及到有关科室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指定有关科室对口接待,局长或分管局长酌情参加。

四、对来本局上访和联系工作的客人,各有关科室要主动热情做好接待工作。

属于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迅速给予答复和办理;属于政策范围之外或条件不成熟不能办理的,要反复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不得简单从事,草率处理。

五、接待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凡索要有关数字、文件者,必须征得局长或分管局长的同意后方可提供。

对身份不明的人要查询清楚。

对局领导的住址、电话号码、手机号、传呼、活动地点等,未经允许,不得外传。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和调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和及时出车,保证完成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车辆(包括摩托车)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除自收自支单位外,办公室承担车辆的维修、保养、年审、燃修费等一切费用,并负责对驾驶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及行车安全教育。

二、车辆的调度

车辆调度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各科室因工作用车,要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

局机关人员私人用车,一律经局长或副局长批准,由办公室派车,否则,除对出车驾驶员、用车人提出批评外,用车人要承担全部费用和后果。

办公室对车辆的调度,要精心安排,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三、车辆安全

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操作规程,对车辆要勤擦洗、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不开带病车,疲劳不开车,酒后不开车。

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术,千方百计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车辆停放地点

除因公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外,驾驶员驾车返回博山后,一律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或机关内安全的地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五、驾驶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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