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800177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1.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docx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完整版

小学法律讲堂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有机会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你们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及如何学会自我保护、预防违法犯罪。

我们先来说一下什么是法律吧。

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比如弹珠子,弹中了才算赢;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比如跑步,不能想先跑就先跑,要一起跑;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上课不能迟到、不能吃东西。

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

法律是什么呢?

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

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不管你是不是当官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都要受到惩罚。

到现在都发生过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的事情。

因此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那么怎样才算是触犯了法律呢?

触犯了法律,就是犯罪。

犯罪是做出违反法律的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中国刑法把犯罪分为以下几大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

一旦犯了这些罪,会罚钱,会被关进监狱。

接下来,我们再来谈谈罪犯。

犯罪的人,就被称为罪犯。

按照法律的规定,从《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划分,10周岁以上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监护人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法了,须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对经常偷盗、抢劫同学钱物、或经常殴打他人屡教不改的,可以收容教养送到少年监狱进行劳动改造。

已经满14周岁但是还没有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罪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假如犯了这八种其中之一的罪行,就会被关进少年犯管教所,简称少管所。

而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应当对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负刑事责任。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是年龄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把你送到工读学校或少年犯管教所进行矫治等等。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人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事,去干自认为很小的坏事,慢慢演化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希望,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

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

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这些法律,法律就会保护你。

下面简单地介绍几个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

1.宪法:

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违反了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让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

2.义务教育法:

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不收学费、杂费。

3.道路交通安全法:

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很重要。

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有被撞的危险,还会妨碍车辆的通行。

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否则容易出现危险事故。

4.未成年人保护法:

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

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未成年人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吧。

未成年人的权利

1.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拘禁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姓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我们要注重保护隐私权,既尊重他人隐私,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4.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所享有的保持自身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生理机能完整的人身权利。

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5.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未成年人的义务:

国家法律在规定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这些义务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上述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我国宪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每个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分子,当然也应当履行这些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国家制定了这么多法律来保护我们,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俗话说得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同学们要遵守国家法律,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不得迟到、早退、团结同学不打架,不偷盗同学东西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

回到家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因为离开了学校脱离了老师的管理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去干坏事,更不能去网吧上网、去玩水或爬到山上玩高压电变压器,在校内校外都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做一名懂事的好学生。

要知道,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下面我讲个小案例。

案例一:

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明的男生打她。

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明要个说法。

一见小明,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

“你凭什么打小丽?

”小明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

小丽爸爸又打了小明两个耳光,并将小明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

这时,小明的家长也来接小明,见小明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明到医院检查。

经医生诊断,小明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

小明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明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分析,首先是小明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她在班上被小明打了,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明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憋着回到家才告诉爸爸;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明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明,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明打伤。

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明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此外,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

我再讲一个小案例。

案例二:

有一天,某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小梅从家里到学校上学,快到学校时,一个男青年(李某)拦住她,对她说:

“小妹妹,你们班主任老师生病住院了,别的同学都去看了,你要不要去?

”小梅问:

“是我们王老师吗?

”李某说:

“是,是。

”小梅立即点头答应要跟着去。

于是,李某把小梅叫上了自己的面包车,车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张某,把小梅控制起来。

这个李某和张某边开车边问小梅她爸爸妈妈的电话是多少,小梅告诉他后,他们马上向小梅父母打电话勒索5万元钱,说如果不按要求送钱来,就会杀了小梅。

后来,小梅的父母报了警,经过警察的不懈努力,李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小梅成功被救。

经法院审理,李某以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上面这个案例中,同学们觉得小梅哪里做错了?

她应该怎样做才对?

小梅不应该轻信陌生人的话,更不应该上陌生人的车。

如果上面说的这两名罪犯李某和张某特别狡猾的话,小梅被绑架是很危险的,甚至还会失去生命。

小梅应该躲避跟自己搭讪的陌生人,自己到学校去问老师有没有生病住院,所以要学会自己分辨对错是非。

如果自己去不了学校,那就赶紧回家,别和陌生人说太多话。

说完这个案例我们就得提一下了,如果小朋友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你们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如果有不认识的人一直在和你说话,还要带你走,在人多的地方,你可以喊救命;要是周围人少,你们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的样子,让坏人放松警惕,然后看准机会逃跑。

2.如果你们被劫持了,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不可以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伤害到你们。

3.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4.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

说完这些案例,我们就来说说怎么预防这些事情发生。

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

马路上小心有车经过,不要猛跑。

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去河边玩。

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

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

有个口诀是这样的:

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

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

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

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第四,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学校里遇到坏孩子拦路向你们要钱要东西,怎么办?

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钱财这些东西都可以给他,但之后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不要管他们的威胁,跟老师和家长说是最好的,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

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

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

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

第五,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

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不要总是自己一个人憋着藏着,你不把话说出来,别人就不知道你心里怎么想,不知道你出了什么事,说出来了,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

在成长的过程中你们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