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绘制规范.docx
《图纸绘制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图纸绘制规范.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图纸绘制规范
新图纸规范及标准
1、图纸整体标准内容(基础绘制)的具体要求:
1.1、图纸基本内容的具体要求:
1.1.1、每张图纸会签栏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并填写完整(如设计师、客户、监理审核人,审核人、日期等),签字不可代签或伪签。
1.1.2、图纸分类及名称必须完整且符合下表排列装订顺序,分别为:
图纸类别
序号
图纸名称
备注
标准内容
1
图纸封面
/
2
工程概述况/工程设计总说明
/
3
图纸目录
/
原始平面类
4
原始结构图
/
5
原始量房尺寸图
/
6
*原始设备示意图
/
7
原始照明及开关控制位置图
/
8
拆除墙体位置图
可合并为墙体拆改
位置图
设计平面类
9
新建墙体位置图
10
*设备示意图
/
11
家具布置图
/
12
地面装饰布置图
/
13
墙面(身)装饰图
/
14
顶面(天花)布置图
/
15
电源插座及弱电布置图
/
16
照明线路及灯具开关位置示意图
/
17
给排水平面位置示意图
/
18
平面索引图
/
立面及节点类
19
装饰立面图(平、立、剖面图、节点图、大样图)
/
注:
拆除墙体位置图与新建墙体位置图可视实际需要合并绘制为墙体拆改位置图。
分级别要求:
其他级别设计师只对未标注“*”号的项目进行分类绘制。
其他级别设计师必须绘制:
A、厨房、卫生间必须绘制所有可见面立面,各功能房间必须绘制发生制作项目的相应立面图,对应的相关节点、大样图可根据实际需要绘制。
B、顶面(天花)布置图:
除原顶和吊平顶外,只要绘制异型吊顶的,必须绘制相应的剖面图或节点大样图。
C、立面及剖面图:
①现场制作项目(柜体或墙面造型等),根据实际设计需要,必须绘制相应的平、立、剖面图。
②厨房、卫生间立面图:
如果客户在签定方案时已经确定主材必须绘制此图,如果客户在签定方案时未确定主材,设计师必须在施工中期时补交厨房、卫生间立面图。
☆注:
如因客户工程需求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绘制相应图纸,设计人员必须在上交图纸时一并上交相应书面证明,说明未能绘制相应图纸的原因。
1.1.3、图纸装订要求:
设计师要求:
采用普通拉杆夹装订,但必须保证设计图纸的完整性,保证不散落。
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
图纸绘制要求必须符合《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建筑制图标准》和《GB/T50104--2001》中的各项制图标准及相关要求。
1.2.2.1、图纸名称:
应标注于每张图纸的正下方中间位置,图纸名称符合1.1.2规定的内容,且应与会签栏填写名称相一致,字体大小符合制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2.2.2、线型(图线):
线型(图线)使用符合表3.0.1和表3.0.2中制图标准的相关规定。
A、图线的宽度b,宜从下列线宽系列中选取:
2.0、1.4、1.0、0.7、0.5、0.35mm。
B、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定基本线宽b,再选用表3.0.1中相应的线宽组。
C、工程建设制图,应选用表2.1.2所示的图线。
D、同一张图纸内,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线宽组。
图纸的图框和标题栏线,可采用表3.0.4的线宽。
E、相互平行的图线,其间隙不宜小于其中的粗线宽度,且不宜小于0.7mm。
F、虚线、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宜各自相等。
G、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当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困难时,可用实线代替。
H、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线的两端,不应是点。
点画线与点画线交接或点画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
I、虚线与虚线交接或虚线与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交接。
虚线为实线的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连接。
J、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首先保证文字等的清晰。
1.2.2.3、绘图比例:
A、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比例的大小,是指其比值的大小,如1:
50大于1:
100。
B、比例的符号为“:
”,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
1、1:
2、1:
100等。
C、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图5.0.3)。
D、绘图所用的比例,应根据图样的用途与被绘对象的复杂程度,从表5.0.4中选用,并优先用表中常用比例。
E、一般情况下,一个图样应选用一种比例。
根据专业制图需要,同一图样可选用两种比例。
1.2.2.4、图例(材料图例):
各类图纸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相关的正确图例,每张图纸中出现的图例说明必须与此张图纸中所应用到的图例完全一致,并绘制在图纸下方右下角位置。
使用图例应比例适当,间隔均匀,疏密有致,线条细淡、图示正确,不同图例应清晰可辨,不得混淆不清。
当无法用图例表达绘制内容时可以在图纸适当位置加以文字说明。
注:
不能使用实色填充所表示的图例。
1.2.2.5、字体:
图纸上所需书写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等,均应笔画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应清楚正确。
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文字说明等基本的绘制要求必须符合设计制图标准中的各项制图标准及要求。
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2.5㎜,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在无特殊绘制问题情况下以例图表示方法为准,在一套完整的图纸中所有涉及图纸标注尺寸相同类别的数字标注字体高度要基本一致,在图纸中所有涉及图纸文字说明相同类别的字体大小高度要统一一致,且符合制图标准内容,做到图面整洁美观比例协调)。
1.2.2.6、符号:
1.2.2.6.1剖切符号和断面剖切:
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A、剖视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及投射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
剖切位置线的长度宜为6~10mm;投射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长度应短于剖切位置线,宜为4~6mm(图6.1.1)。
绘制时,剖视的剖切符号不应与其他图线相接触。
B、剖视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线的端部。
C、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断面的剖切符号应只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绘制,长度宜为6~10mm。
B、断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编号所在的一侧应为该断面的剖视方向(图6.1.2)。
剖面图或断面图,如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内,可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其所在图纸的编号,也可以在图上集中说明。
1.2.2.6.2索引符号:
A、图样中的某一局部设计,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如(图6.2.1a)索引符号用于图纸详索引标注]。
索引符号是由直径为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应以细实线绘制。
B、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图6.2.1b)索引符号5号详图在本页]。
C、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如图6.2.1c)索引符号5号详图在第2页]。
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注。
D、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如图6.2.1d)索引符号5号详图在编号为J103标准图集中的第2页]。
E、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投射方向。
索引符号的编写同6.2.1条的规定(图6.2.2a、b、c、d)。
图(a)1号详图向左看
图(b)2号详图向下看在本页
图(c)4号详图向上看在第3页
图(d)4号详图向右看在编号为J103标准图集中的第5页
引出线应以细实线绘制,宜采用水平方向的直线、与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线,或经上述角度再折为水平线。
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图6.3.1a),也可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图6.3.1b)。
索引详图的引出线,应与水平直径线相连接(图6.3.1C)。
同时引出几个相同部分的引出线,宜互相平行(图6.3.2a),也可画成集中于一点的放射线(6.3.2b)。
设计中的多层构造共用引出线,应通过被引出的各层。
文字说明宜注写在水平线的上方,或注写在水平线的端部,说明的顺序应由上至下,并应与被说明的层次相互一致;如层次为横向排序,则由上至下的说明顺序应与左至右的层次相互一致(图6.3.3)。
1.2.2.6.3其他符号:
A、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
对称线用细点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宜为6~10mm,每对的间距宜为2~3mm;对称线垂直平分于两对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宜为2~3mm(图6.4.1)。
B、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
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
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必须用相同的字母编号(图6.4.2)。
C、指北针的形状宜如图6.4.3所示,其圆的直径宜为24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3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
需用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
1.2.2.7、剖面图和断面图:
1.2.2.7.1剖面图和断面图应按下列方法剖切后绘制:
A、用1个剖切面剖切(图9.3.2-1);
B、用2个或2个以上平行的剖切面剖切(图9.3.2-2);
C、用2个相交的剖切面剖切(图9.3.2-3)。
用此法剖切时,应在图名后注明“展开”字样。
1.2.2.7.2剖面图除应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外,还应画出沿投射方向看到的部分,被剖切面切到部分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剖切面没有切到、但沿投射方向可以看到的部分,用中实线绘制;断面图则只需(用粗实线)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图9.3.1)。
1.2.2.8、标高:
标高符号应以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按图10.8.1a所示形式用细实线绘制,如标注位置不够,也可按图10.8.1b所示形式绘制。
标高符号的具体画法如图10.8.1c、d所示。
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注高度的位置。
尖端一般应向下,也可向上。
标高数字应注写在标高符号的左侧或右侧(图10.8.3)。
标高数字应以米为单位,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三位。
在总平面图中,可注写到小数点以后第二位。
零点标高应注写成±0.000,正数标高不注“+”,负数标高应注“-”,例如3.000、-0.600。
在图样的同一位置需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标高数字可按图10.8.6的形式注写。
1.2.2.9、尺寸界线、尺寸线及尺寸起止符号:
图样上的尺寸,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如下10.1.1绘制(图面上尺寸单位必须以毫米为单位,尺寸标注的数值尾数须采用0或5。
):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
图样轮廓线可用作尺寸界线(图10.1.2)。
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
图样本身的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尺寸起止符号一般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3mm。
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图10.1.4)。
1.2.2.10、尺寸数字:
A、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
B、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以米为单位外,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C、尺寸数字的方向,应按图10.2.3a的规定注写。
若尺寸数字在30°斜线区内,宜按图10.2.3b的形式注写。
尺寸数字一般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
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图10.2.4)。
1.2.2.11、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图10.3.1)。
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远(图10.3.2)。
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界线,距图样最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m。
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10mm,并应保持一致(图10.3.1)。
总尺寸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的分尺寸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图10.3.2)。
图纸绘制外轮廓尺寸标注线为3道尺寸线,第一道为门窗洞口细部尺寸线;第二道为各房间尺寸线;第三道为总尺寸线,标注间距要合理,应与被注长度平行。
顶面(天花)布置图、给排水平面位置示意图、平面索引图不绘制外轮廓尺寸标注线外,其余所有平面图必须绘制外轮廓尺寸标注线。
1.2.2.12、会签栏填写内容:
会签栏内工程名称、图纸名称及签字必须填写完整并且与合同报价名称一致。
1.2.2.13、图纸不全:
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1.1.2所有图纸类别及图纸名称,不可随意缺图、少图或合并图纸,不符合1.1.2所有图纸类别及图纸名称的设计方案视为此项无图此设计方案图纸不全。
1.3、图纸内容的原则要求:
1.3.1、图纸的设计内容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及相关建筑装饰设计规范要求,具备可施工性,设计师并对设计方案负责。
1.3.2、设计图纸上体现的施工项目名称及数量必须与报价单中的报价项目名称及数量一致。
严禁出现错报价格、项目名称及数量等问题。
1.4.2、设计师必须保障其绘制的效果图或手绘图的可实施性。
注:
图纸的绘制内容如无特殊结构房屋,必须与例图所绘制的版式、类别顺序、图纸名称、使用图例、线型、符号、编号、尺寸标注、数字大小标注、文字大小标注相一致。
2、图纸整体标准内容(基础绘图)审核及评分规定:
2.1、审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图纸绘制内容的标准性及准确性。
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实施的需要。
并针对设计师制图的可实施性,美观性进行分级别审核。
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因设计方案不合理、效果图体现效果与现实不符等问题,造成客户对公司设计不满意,乃至要求退还设计费等投诉问题的出现。
2.2、审核及评分规定:
整体图纸
项目
标准
分值
级别
例图
处罚
适用级别
签字
甲、乙双方签字要求齐全、真实且与合同一致,字迹清晰并填写完整(如设计师、客户、审核、日期等),设计师姓名不得代签。
1
B
无
整改
图纸顺序
各类图纸整体排列装订顺序符合上述图纸部分1.1.2的顺序。
1
B
无
整改
标准版式(模版)
施工图纸绘制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分级别使用标准的图纸封面、目录、图框、图标等内容。
1
B
详见例图
整改
会签栏填写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1
B
无
整改
图纸装订印制
与相应设计级别相符合,详见上述1.1.3、图纸装订要求中的规定。
1
B
无
整改
图纸类别
图纸类别以上述图纸部分1.1.2的图纸名称为准并按分级别标准分开审核。
1
B
详见例图
整改
效果图数量及效果图实施性
绘制数量印制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效果图必须与设计图纸中的设计方案内容相对应。
1
B
无
整改
绘制-图纸名称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制图比例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图例(材料图例)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1
B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线型(图线)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1
B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符号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图纸编号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尺寸标注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绘制-数字标注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其它绘制
在图纸整体审核中的其它绘制内容。
2
B
无
整改
3、各类设计图纸绘制具体要求及审核及评分规定:
3.1、图纸封面:
3.1.1、名词定义:
图纸封面是整套设计施工图纸的封面,明确标注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及设计师等基础信息,起总标题作用。
3.1.2、制作的具体要求:
正确按级别使用公司模版,按照模版内容准确标注工程地址、客户姓名(要与合同、报价上所填写的工程地址、客户姓名一致)设计部门名称、设计师姓名、级别等内容,并且正确,无错别字。
3.1.3、审核及评分规定:
图纸-图纸封面
项目
标准
分值
级别
例图
处罚
适用级别
图纸封面
设计人员应严格使用公司模版,并按上述图纸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11、图纸不全中的规定执行。
2
B
详见例图
整改
标准内容
按上述3.1.2、图纸封面制作的具体要求中的标准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3.2、工程概况/工程设计总说明:
3.2.1、名词定义:
即对相应设计内容及风格进行说明,并对工程使用的主、辅材进行说明,对工程及设计注意事项进行明确说明。
3.2.2、制作的具体要求:
3.2.2.1、工程概况的具体要求:
地址、户型、客户姓名、客户电话、设计师姓名、设计师电话、部门名称、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电话、设计风格、工艺级别。
要求与合同报价相应内容一致且填写正确。
3.2.2.2、工程设计总说明的内容要求:
设计人员应严格使用公司模版及相应标准内容。
并按要求正确填写,设计师如另有需要表述的说明或注意事项可在空白处填写。
但要做到说明要正确且符合现行的施工工艺标准。
切勿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自行编写说明,避免在实施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问题及投诉。
3.2.3、审核及评分规定:
图纸-工程概况/工程设计总说明
项目
标准
分值
级别
例图
处罚
适用级别
工程概况/工程设计总说明
设计人员应严格使用公司模版,并按上述图纸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11、图纸不全中的规定执行,设计师如有另外需表述的说明或注意事项可在空白处填写。
另:
二次装修的房屋应在此图备注说明。
2
B
详见例图
整改
标准内容
基础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包括:
地址、户型、客户姓名、客户电话、设计师姓名、设计师电话、部门名称、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电话、设计风格、工艺级别。
且要求与合同报价相应内容一致不得漏填。
0.5
C
详见例图
50
3.3、图纸目录:
3.3.1、名词定义:
是图纸整体内容的索引,使相关读图人员能根据目录快速找到相应图纸及内容。
3.3.2、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
3.3.2.1、图纸目录填写的图纸名称、排列顺序、图纸编号要与图纸相对应并且正确,且符合上述图纸整体标准内容(基础绘图)的具体要求中1.1.2、图纸分类及名称的分类排序的规定。
3.3.2.2、图纸编号应符合图纸类别,即:
工程概况,工程设计图纸目录为S-00,原始平面类为YP-00,设计平面类为P-00,立面为L—00,节点/大样类为G—00。
注:
如改动图纸方案,则新增图纸编号应根据图纸类型前加字母Z表示增加图纸。
例:
新增立面图则编号由原有的L-00变为ZL-00。
3.3.3、审核及评分规定:
图纸-图纸目录
项目
标准
分值
级别
例图
处罚
适用级别
图纸目录
设计人员应严格使用公司模版,并按上述图纸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11、图纸不全中的规定执行。
2
B
详见例图
整改
图名顺序
图名顺序应符合后续图纸排列要求且符合公司图纸类型排序要求详见图纸部分1.1.2的顺序。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图纸编号
按上述图纸绘制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3.3.2.2所有图纸绘制基础内容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3.4、原始结构图:
3.4.1、名词定义:
即所设计的原房屋的整体原始结构(环境)的原始平面图,强调结构关系。
是设计师设计方案的原始依据。
3.4.2、图纸绘制的具体要求:
3.4.2.1、此图应真实体现建筑物的原始结构类型和平面关系,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木结构等。
3.4.2.2、必须清晰标注室内各墙体的受力形式(承重墙体和非承重墙体)以及室内墙体的特殊材料做法如内保温墙或隔音墙。
3.4.2.3、标注可视上、下水管道、设备井的具体位置,座便器、浴缸、洗盆下水,地漏等下水管道的具体位置及详细尺寸。
3.4.2.3、应标注指北针,明确房屋朝向。
指北针应绘制在图纸的右上角位置(指北针只能在此图或原始量房尺寸图中使用)。
3.4.2.4、必须标注各房间原有的电源插座、及弱电插座的具体位置(距墙、距地)尺寸,且图例使用符合制图标准的要求,图纸中绘制图例必须与图面选用图例相对应并且正确,图例说明绘制在图面的右下角。
3.4.2.5、必须标注原有配电箱、弱电箱、分电箱具体位置(距墙、距地)尺寸,注明其类型名称且用图例正确标注。
注:
如有环境设计需绘制相应环境结构图(如花园)等,并正确使用图例。
3.4.3、审核及评分规定:
图纸-原始结构图
项目
标准
分值
级别
例图
处罚
适用级别
原始结构图
设计人员应严格使用公司模版,并按上述图纸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综述中1.2.2.11、图纸不全中的规定执行。
2
B
详见例图
整改
指北针
按上述3.4.2、量房尺寸图绘制的具体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上下水位置
按上述3.4.2、量房尺寸图绘制的具体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原有电源插座位置
正确标注各功能房间原有电源插座的距墙尺寸及距地高度
0.5
C
详见例图
整改
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