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社团管理条例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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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社团管理条例讨论稿

上海海事大学社团管理条例(暂行)

(讨论稿)

 

第一条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学生社

团在提高学生素质、繁荣校园科技文化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依照《上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上海海事大学的学生社团是由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自发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学生社团

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校纪校规。

第三条我校学生社团的主要任务是:

服务社团成员,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繁荣校园科技文

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我校学生社团应服从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的指导、

协调和管理。

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直接由校团委和社团联管理的称为校级学生社团,由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校团委间接管理的称为院级学生社团。

第五条上海海事大学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隶属于校团委领导,是一个受校

团委托,协助对全校学生社团实施具体引导、扶持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章学生社团成立、试运行及注册制度

第六条具备条件:

发起人数不少于10人,申办人未受过校级处分,申办人具备管理以及

涉及的专业能力;社团全称、简称、其他允许使用名称,性质定义及所属类型,活动类型及服务对象,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章程,指导老师或顾问,其他应具备条件:

(一)社团申办人核心成员为首届社长,首届各部门干部必须为发起人员;社团全称名号

使用规范。

(二)社团必须有指导老师,每个社团必须配备一名海大在校教职工担任指导老师。

(三)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Ø社团名称;

Ø类别、性质和宗旨;

Ø活动内容;

Ø成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Ø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Ø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Ø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制度;

Ø社团内的奖惩制度;

Ø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

Ø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申办手续:

申请成立社团须撰写《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报告》,并填写《学生社团成

立申请表》。

申请校级社团交由社团联及校团委审批。

申请院级社团交由学院分团委及校团委审批。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报告》包含内容:

申办人履历,社团运作可行性分析,学年计划,章程,指导老师身份证明与基本情况,并请指导老师确认签字。

第八条校级社团在成立之前须进行答辩以测试现有骨干人员能力及工作计划,能力资格是

否得到认可与允许;社团准备情况、发展方向、成立基本条件是否满足。

第九条试运行:

社团成立试运行为一学期;由社团联考评部并对社团实际操作情况,内

部机构,经费财务管理,社长及部长能力进行评估。

第一十条新社团考评内容参见附表《社团试运行考核细则》

第一十一条学生社团注册:

学生社团应在学年初接受社团联的注册,并详细填写《学生社团

注册表》及《学生社团注册书》。

未注册的社团不得开展社团活动。

第一十二条学年初社团联将根据学生社团填写的注册材料安排注册答辩,通过答辩的社团完

成注册,方可在本学期开展活动。

第一十三条新成立校级社团通过试运行后须进行注册,并填写《学生社团注册表》及《学生

社团注册书》。

新成立学院社团无需试运行,待校团委审批通过后至社团联办公室进行注册,填写《学生社团注册表》及《学生社团注册书》。

第一十四条学院社团如需更变为校级社团,必须获挂靠学院分团委批准后重新递交《学生

社团成立报告》并交由社团联及校团委审批。

 

第三章学生社团活动运行制度

第一十五条活动有外联,须先向社团联融资部进行申报,并得到校团委审批,才能进行该活

动申请。

外联未报批的,不能进行活动申请。

第一十六条社团在活动开展前,须填写《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以及其他需要的申

请表;并提前6个工作日将以上申请材料交至社团联办公室。

第一十七条《活动申请表》及《活动策划书》应注明活动中是否使用横幅,海报,电子屏或

其他宣传物品;应注明其宣传内容及地点。

如需使用相关宣传设施,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第一十八条《活动申请表》及《活动策划书》应注明活动中是否需要借用桌椅、教室或其他

公共场地及设施。

第一十九条社团如需租借多媒体教室,需在递交《活动申请书》时一并递交《多媒体教室申

请表》,需注明是否需要多媒体设备。

第二十条社团联合会将在《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书》以及其他需要的申请表递交当

晚进行审批,标注审批意见并签章;标注审批意见并签章后,将活动申请材料递交校团委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值班人员通知社团取回《活动申请表》,方可举办活动。

第二十一条若活动无法通过批准,则活动不得开展。

第二十二条若活动策划存在问题,则需撤回修改,有必要可以调整活动时间地点。

第二十三条若活动涉及占用户外公共场地及设施,凭批准后的《活动申请表》,由社联统

一去相关部门申请。

第二十四条活动批准后社团领取经盖章的《活动申请表》,活动进行时以该表作为凭证。

第二十五条若活动时间、地点等因素为各种原因需临时更改的,应提前到社团联办公室值

班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十六条如果《活动申请表》遗失,则不得进行活动经费的报销,并在学期末社团考核

中扣去相应分数,且本次活动不能参加十佳活动评选。

 

第二十七条活动结束次日12:

00之前递交电子版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至社团联新闻部

邮箱。

一周内,按照模版填写《活动总结书》,连同《活动申请表》原件交至办公室(社团可自行保留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未完成活动总结,社团不能申请新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未按时递交活动新闻稿,该活动不能参加学年十佳社团活动评优工作。

如累计

三次以上未递交活动新闻稿,将取消本年度社团评优资格。

第三十条本章条例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适用于校级社团,学院社团的活动申请可由二

级学院分团委通过,直接交由校团委审批。

第三十一条学院社团须每学期向社团联递交书面活动汇总作为学年评优附带材料。

如未递

交学期活动汇总则将被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第四章学生社团评优制度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提高学生社团工

作质量,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进一步提高社团管理和服务水平,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社团联决定对我校学生社团进行社团评比。

社团评优分为星级社团评选、十佳活动评选和十佳社长评选。

第三十三条参与星级社团评选的学生社团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校团委批准,同意成立的我校社团;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

(三)有一个比较坚强的、有威信的、团结的社团领导集体,工作有创新有实效;

(四)拥有自己独特的社团文化,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受欢迎、有一定

的会员认可度;

(五)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平时活动正常,学期有工作总结;

(六)有全局观念,能积极配合和完成团委及社团联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七)社团经费管理严格,使用合理。

(八)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为体现不同学生社团管理、服务水平和社团成员的满意程度,社团联将星级社

团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分别具有以下标准:

(一)五星级社团:

社团在校内外具有影响力,获得过校、市级等荣誉。

(二)四星级社团:

社团在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有特色,表现突出。

(三)三星级社团:

社团运营良好,较有特色。

(四)二星级社团:

社团正常运营,无特色,表现一般。

(五)一星级社团:

社团业绩不佳,运营不规范。

准备停业或注销。

第三十五条星级社团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次在校级学生社团中评选出五星级社团不超过全

校社团总数3%,四星级社团不超过全校社团总数的6%,三星级以上社团数量不超过全校社团的30%。

数量根据四舍五入法则保留整数。

第三十六条社团处于试运行期间无评选星级社团资格。

第三十七条星级社团评选前,各社团应向社团联递交相关的书面申报材料。

学院社团以学

院分团委推荐的形式参加星级社团的评选,评比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涉及的条件。

学生社团参加星级社团评选都应认真填写《星级社团评比申请表》。

第三十八条每学年由社团联合会定期公布星级社团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并颁发星级奖杯和

星级证书。

星级证书由该社团永久保留,星级奖杯采取流动制,有效期为一年。

若某社团连续获得五星级社团三次,可永久保留该五星级社团奖杯,并允许将社团名称刻上奖杯。

第三十九条在市或市以上级社团评比中获奖的学生社团,可破例在该学年星级社团评选中

提升一个以上等级。

原为五星级社团的,仍保留原星级。

第四十条学生社团发生下列情况,可直接取消星级社团评选的资格:

(一)学年内有未及时办理社团注册手续;

(二)受到处罚,在处罚期内尚未结束;

(三)捏造评比数据,被查处;

(四)学年内社团考核有不合格的;

(五)有其它规定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可直接降低该社团星级社团评选的等级:

(一)在评选结果产生后两个月内,即受到处罚的;

(二)其它应该降低星级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暂时降低星级以一级为限,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暂时降低星级的处理不适用

于在星级社团评选中获得二星级的社团。

第四十三条十佳活动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面向学生社团,对学生社团主办或承办的活动

进行评比。

学院社团以学院分团委推荐的形式参加十佳社团活动的评选,评比依据本条例第四十四条所涉及的条件。

参加十佳活动评选的社团应详细填写《十佳活动评选申请表》,每个社团每次至多推荐三个活动参加评选,至多两个活动获得十佳活动称号。

第四十四条参加十佳活动评选的社团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过正确的活动申请、审批流程;

(二)有半数以上的社员参加;

(三)有详细的策划和完备的总结;

(四)按时递交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

(五)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发生下列情况,可直接取消其十佳活动评选的资格:

(一)学年内有未及时办理社团注册手续;

(二)学年内社团考核不合格;

(三)受到过社团联重大处罚;

(四)活动中有明显虚假成份;

(五)有其它规定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已取得星级或十佳活动的社团若有合并、分立、撤销,应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交

还星级证书或十佳活动证书。

第四十七条十佳活动评选作为社团考核及星级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十佳社长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面向学生社团社长。

学院社团以学院分团委推

荐的形式参加十佳社长的评选。

参加十佳社长评选的社长应详细填写《十佳社长申请表》。

第四十九条参加十佳社长评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社团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二)学年内社团考核合格;

(三)社团在此社长在任期间未受过社团联重大处罚;

(四)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五十条星级社团评比及十佳活动评比将作为十佳社长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一条星级社团评选的奖励:

在星级社团评选中,荣获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社

团将在以后活动中获得相应的活动嘉奖金额。

嘉奖的金额由日后申请活动时提出使用方可使用。

第五十二条十佳活动评选的奖励:

获得十佳活动的社团将得到每个获奖活动相应的奖励,

嘉奖的金额由日后申请活动时提出使用方可使用。

第五十三条十佳社长的奖励:

获得十佳社长称号的社长将根据实际情况得到相应的个人奖

励。

第五十四条在各项国家级、市级学生社团活动及评比中,为我校以及社团联争得荣誉的社

团,校内将予以表彰。

在星级社团评选、十佳活动评选、十佳社长、社团经费审批等方面,都将被优先考虑。

第五十五条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有相关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它情形的。

第六章学生社团处罚制度

第五十六条社团的处罚分为警告、整顿、注销三个等级。

在一学期内连续得到三次警告的

社团应被整顿;一学年内两次被整顿的社团,将被被社团联强行注销。

社团整顿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社团联将派遣人员进行监管,有关社团主要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对社团内部机构、社员组织、活动质量等多方面重新进行规划定位。

被社团联强行注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十七条社团必须遵守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经申请,擅自开展社团活动,活动有损学校形象;

(二)展开不正当竞争,打击报复其他组织;

(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学校及社员;

(四)违反财经纪律,浪费社团联资财;

(五)侵害学生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

(六)在对外交流中损害学校荣誉和利益;

(七)以社团联的名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八)违反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八条社团活动不规范的处罚:

(一)不经正规途径进行社团活动申请,擅自开展社团活动的,应得到警告的处罚。

(二)在活动中不向社团联申报,擅自拉取商业赞助活动的,应得到整顿的处罚。

整顿时

间视情节而定,在一至二个月,最严重的,其负责人可被社团联免职。

(三)社团活动无论在校内校外有损学校形象的,应得到整顿的处罚,整顿时间视情节

而定,在一至二个月。

第五十九条社团竞争不规范的处罚:

(一)在社团建设和社团活动中,不得使用违反规定、违反道德的非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有此类情况发生,一经查处,应受到警告的处罚。

(二)因社团利益或其它各种原因对校内外其它组织进行打击报复的社团应受到最轻整

顿一个月,最重社团有关负责人免职的处罚。

第六十条社团诚信的处罚:

(一)社团在各项工作中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各项数据虚报瞒报,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社团处以一至二个月不等的整顿处罚。

第六十一条社团宣传的处罚:

(一)不按规定进行活动宣传的,应给予警告的处罚。

(二)社团擅自出版社(会)刊、社(会)报的,应给予警告的处罚;社(会)刊、社(会)

报内容低级,不符合道德规范,没有可读性,所涉及话题脱离社团职能及社团活动内容的,应给予整顿的处罚,整顿在一至二个月之间。

(三)社团私刻公章的整顿的处罚。

社团内部如需使用印章,须向社团联提出刻章申请及

备案

第六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行为的也应进行整顿:

(一)社团内部组织结构混乱,一个月内未有好转;

(二)财务状况混乱,账目不清;

(三)因管理失职,社团负责人未及时有效地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于社团成员投诉置之不理,又不服从有关部门监督的。

(五)有其它严重违反社团联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六十三条学生社团有下列行为的应进行注销:

(一)社团注册后一学期内没有和社团联有任何联系;

(二)不服从有关部门处罚;

(三)社团没有下届社长的接班人。

第六十四条学院社团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情节,不受到社团联的处罚,直接交由校团委的处

理,并获得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遵循客观、及时、明晰、职能明确的原则:

社团所提供的

财务信息,应做到内容详实、数据真实、凭证完整,能如实反映社团内部的财务状况;社团每笔现金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及时登帐;社团财务报表应当准确、清晰,披露的项目信息完整真实;社团应做到钱帐分管,各社长不得兼任财务人员。

第六十三条校级学生社团的经费分为日常运作费用和活动经费。

日常运作费用为社(会)费上缴后的剩余部分,由社团自行保管,但应由专人负责账目管理。

活动经费由校团委统一管理,统一存入每个社团的社团账户。

第六十四条校级学生社团应备有书面形式的账本,及时记录各项收支;每学期期初需交本学期财务预算;期末需交本学期财务报表。

社团联将对社团财务进行审核并出据审核意见。

财务预算具体内容包括:

本学期期初余额,预计收入,预计支出,预计期末余额。

财务报表具体内容包括:

期初余额,收入总计,支出总计,期末余额。

第六十五条账目应符合规范,其中须包括:

日期,摘要,收入,支出,相关凭证,余额,经手人签名,备注。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收入:

会费收入;赞助收入;各类奖励;其他各项收入。

支出:

宣传费用;社团内部刊物及社团服装费用;指导老师劳务费用;活动项目支出;其他必要费用。

凭证:

社团所有支出必须具备正式发票作为凭证,收据无效(行政性事业收据除外)。

第六十六条校级学生社团分立、合并、解散的财务分配办法:

社团分立后,所有经费平均分配给新社团。

社团合并后,各原社团的所有经费规新社团。

社团解散后,需将社团经费余额交于社团联。

第六十七条学生社团取得社会赞助前应及时向校团委和社团联通报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赞助活动。

 

学生社团试运行考核细则

申请新社团须撰写《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报告》,并填写《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并交由社团联及校团委审批。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报告》包含内容:

申办人履历,社团运作可行性分析,学年计划,章程,指导老师身份证明与基本情况,并请指导老师确认签字。

社团在成立之前须进行答辩以测试现有骨干人员能力及计划,能力资格是否得到认可与允许;社团准备情况、发展方向、成立基本条件是否满足。

社团成立试运行为一学期;由社团联考评部并对社团际操作情况,内部机构,经费财务管理,社长及部长能力进行评估。

新社团考评内容参见附表《社团考核细则》

附表

组织建设25%

组织机构13%

机构设置5%

⏹机构设置应遵循机构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团结协作等原则。

⏹机构设置不科学或分工不合理的,扣1分。

⏹机构臃肿、职责不明确、工作效率低的,扣1分。

⏹组织内部不团结的,扣2分。

⏹扣完为止。

组织管理5%

⏹管理制度应完善健全,管理科学。

⏹每学期开展有半数(或数量够多)会员参加的活动两次以上,少一次扣1分。

⏹扣完为止。

档案管理3%

⏹应有完善的社团章程、合理的规章制度、详尽的年度计划和总结,有明确的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

⏹以上两项任何一项不满足则本栏0分。

财务制度12%

基本

财务制度

4%

⏹设置简易账簿,采用收付记账法,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账目清晰。

⏹无账本者0分,账目糊涂、登记不请者扣3分。

财务管理

3%

⏹应设有专人管理,实行个人负责制。

⏹无专人负责,本项0分。

收支合理

3%

⏹严格执行社团经费专款专用。

⏹严禁将社团经费挪做私用。

⏹以上任何一项不合格,此项的0分。

⏹如出现财务舞弊现象,一旦查实,上报校团委处理。

“财务制度”此项0分。

社团活动45%

策划准备17%

活动申请及筹备

5%

⏹活动应提前报批,即时申请,材料完善,程序规范。

⏹活动未通过报批擅自操作者扣3分。

⏹报批程序不规范者扣1分。

⏹因活动筹备不完善,而导致活动时出现突发事件无有效应对者扣2分。

⏹扣完为止

前期宣传

6%

⏹社团应运用多种有效渠道进行宣传,在活动前应有连续预告。

⏹宣传不符合规范,扣2分。

⏹宣传途径单一,扣2分。

⏹宣传效果方面:

如过半数会员被告知,则扣1分。

如鲜有人知,扣2分。

商业赞助

6%

⏹鼓励自主寻求赞助,且程序规范。

⏹自主求得赞助且程序规范,本项满分。

⏹自主求得赞助但程序欠规范,酌情扣3分。

⏹由社团联求得赞助,酌情扣4分。

⏹擅自求得赞助,未上报社团联,扣6分。

活动开展

20%

活动数量5%

⏹鼓励做好常规活动,突出精品活动。

⏹一学期内常规活动数量不足三次,扣3分。

⏹一学期内常规活动数量不足五次,扣2分。

⏹精品活动每次加1分。

活动规模

5%

⏹鼓励把活动做大做好。

⏹视活动具体规模酌情评分。

⏹重视社团活动,但在校内无较大影响的活动扣2分。

⏹不重视社团活动,所有活动规模小且无影响的扣3分。

活动质量

10%

⏹现场活动应按时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安排合理、效果较好、影响较大。

活动按时

3%

⏹因外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未按时举办扣1分。

⏹社团内部原因(筹备不妥当、人员缺勤等)造成未按时举办扣3分。

现场气氛

3%

⏹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踊跃的,得满分。

⏹现场气氛一般,参与人数较少的,扣1-2分。

⏹扣完为止。

社团活动

(续)

活动开展

(续)

活动质量

(续)

会员反应

4%

⏹会员反应良好,积极性高的,得满分。

⏹会员反应一般,兴趣不大的,每次酌情扣1-2分。

⏹扣完为止。

活动评价

8%

活动总结

4%

⏹总结应及时、深刻,突出活动中的收获和教训。

⏹未及时总结扣2分。

⏹总结不够深刻扣2分。

活动意义

3%

⏹活动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扩大学校社会影响。

⏹活动意义不明确者酌情扣1-2分。

⏹活动内容低俗、无实际意义者本项0分。

材料整理

1%

⏹活动材料应及时、有效的整理。

⏹活动材料整理不及时,扣1分。

⏹活动材料整理无序,杂乱扣1分。

社团成员

10%

成员招募

5%

⏹招新时间应向社团联申请,招新流程,宣传情况应规范。

⏹私自招新,扣2分

⏹招新流程:

流程不规范扣2分。

⏹收费情况:

不按照相应规定收费、乱收费、超额收费视情况扣5分,并报上级团委处理。

⏹扣完为止。

社员大会

5%

⏹建议每月一次,根据自身情况择期举办.

⏹每学期举办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且会员参加数量、质量较好的得4分。

⏹每学期举办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但会员参加数量、质量欠佳的得3分。

⏹每学期少于两次的少一次扣2分,不开的0分。

工作配合

10%

配合

社团联

6%

⏹社团应服从社团联的命令,配合社团联的工作。

⏹社团不按时完成社团联委派的任务,扣3分。

⏹不能很好完成社团联委派的任务,扣2分。

⏹积极参与社团联重大活动,加3分。

⏹积极参与社团联重大活动,并由突出表现,加5分。

社团合作

4%

⏹社团间应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社团间积极合作,并取得很好效果,此项得满分。

⏹社团间积极合作,但效果一般,此项得2分

⏹没有社团间的合作,此项得0分。

附加分

10%

⏹校外声誉:

获国家级、市级奖项,加5分。

⏹社长提议:

有想法、质量高,根据数量、质量酌情加1-2分。

倒扣分项

社团

主要负责人

⏹警告:

每次,扣1分

⏹记过:

每次,扣3分

⏹免职:

每次,扣5分

社团

⏹警告:

每次,扣2分

⏹整顿:

0.5-1个月,扣3分,1.5-2个月,扣4分

满分100分。

总分(包括加分不应超出100分。

考核等级:

86-100分:

优秀

71-85分:

良好

60-70分:

合格

60分以下:

不合格。

如考核不合格则试运行社团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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