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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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3

05司考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3)

选项A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就意味着对该国司法管辖权豁免的放弃

选项B国家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选项C国家在外国法院因为别人的起诉而提起反诉的,不应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选项D国家在外国法院应诉,应当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则该国法院在判决得不到执行的时候就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司法豁免权的放弃。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是一种国家主权行为,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两种方式,明示方式一般是指国家或者其授权的代表通过合同、条约其他正式文件或者声明,事前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

默示放弃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

默示放弃包括,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者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对豁免的放弃,国家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者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映,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的行为,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另外,国家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也就是说,国家即使放弃了管辖豁免,外国法院也不能因此当然地对该国国家财产实施扣压、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豁免的放弃必须另行明示作出。

32,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协议,()的形式。

选项A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选项B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选项C采取缔约国约定

选项D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采取书面形式

[答案]A

解析:

考察知识点]题考查的是对条约形式的理解和把握。

国际法是一个不同于国内法的特殊的法律体系,国内法主体间的协议有时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国际法主体间的条约不允许采取口头形式,若采取口头形式,即不被视为条约。

按照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是指国家间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既然是书面协定,就应该排除掉其余三项。

33,一国对外国人在某些方面采取差别待遇,则()

A是给第三国以优惠待遇

B是违反国际法的歧视待遇

C属经济共同体范围内的优惠待遇

D是指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公民的待遇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所考察的是差别待遇问题,所以要明确关于差别待遇的定义。

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人的待遇,或给予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不同的待遇。

国际法承认上述差别待遇,但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待遇。

差别待遇并不等于歧视待遇,国际法是承认合理的差别待遇,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待遇,所以应该排除掉B。

而且差别待遇和优惠待遇是两个问题,不能相混淆,差别待遇强调的是差别问题,而优惠待遇强调的是优惠问题。

所以A、C是不对的。

34,甲国的经营发射卫星业务的“星海公司”为乙国发射了一个人造卫星,由于故障,发射火箭在升人太空后坠毁在丙国境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关于这些损失的承担的论述正确的是()

选项A由甲国承担一切损失

选项B先由卫星发射公司承担,不足赔偿额有甲国补齐

选项C完全由“星海公司”赔偿

选项D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星海公司”赔偿,财产、人员伤亡由甲国负责赔偿

[答案]A。

解析:

《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发射国对本国或在本国境内发射的空间物体对他国的损害承担责任。

[干扰项]本案案情属于国家责任制度的范围,造成的损失完全由国家承担,其他三项是不正确的。

35,甲国人乙,在丙国劫持了一民用飞机到了丁国。

丙国申请将乙引渡。

下列有关引渡叙述正确的是

选项A丁国根据本国法律认为乙属于政治犯,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虽然乙有劫机行为也不应该引渡

选项B设后来乙又设法回到了甲国,丙国申请甲国引渡乙,甲国可以拒绝

选项C即使丙国与丁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丁国也有义务将乙引渡

选项D丙国以劫机罪申请引渡,设丁国将乙引渡给丙国,丙国法院在审理过程当中发现乙在丙国境内还有其他抢劫行为,于是决定对这些罪行一起进行审判和处罚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有关引渡的一系列问题。

引渡是指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者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者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

一般各国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

对于可引渡的罪行,一般都采用“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

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认定犯罪。

对于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实践中,判断被请求人是否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国,但是一些特定的行为根据国际法规不应当视为政治犯罪,例如战争罪、种族灭绝罪行、非法劫持航空器等。

引渡还应当注意的是“罪名特定原则”,即请求国只能对被引渡人就其请求引渡的特定罪行进行审判和处罚,如果要以其他罪名进行审判或转渡则应当经过原引出国的同意。

36,A国和B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

选项A:

A、B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

选项B:

仲裁庭越权

选项C:

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

选项D:

A、B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

答案D

解析:

《仲裁程序示范规则》列举了4项仲裁无效的情形,即A、B、C项及仲裁员犯有欺诈行为。

由于是排除题,排除A、B、C项,选D。

本题从反面角度考查仲裁有效的条件。

设置D项作为混淆项,但考生应明确选项D符合仲裁的程序。

37,最惠国待遇是指()

选项A给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选项B没有范围限制的

选项C国家之间在互惠的基础上互相给予的

选项D一国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

正确答案:

C

解析:

这是一个关于最惠国待遇的含义的问题,要区别开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通常指在互惠的基础上给予某个外国个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或不少于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个人或法人。

它的比照标准是任何一个第三国的个人或法人。

而且并非在任何方面都给予,要有缔约方在条约中予以规定。

A的选项其实是国民待遇的含义,和最惠国待遇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B的说法是不对的,最惠国待遇并非在任何方面都给予,要有缔约方在条约中予以规定。

D没有比照的标准,太笼统了

38单选题“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各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有()

选项A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

选项B行政技术人员及其成年子女

选项C私人仆役

选项D服务人员

[答案]A

解析:

本题所要考察的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适用范围。

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馆长及外交人员享有,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也享有,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非接受国国民且不在该国永久居留者,也享有外交人员享有的一般的特权与豁免。

39国家不当行为的客观要件有()

选项A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

选项B是否可归因于国家

选项C是否违背国际义务

选项D是否产生了损害

[答案]C

解析:

国家不当行为是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归因于国家(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和违背国际义务。

其中,违背国际义务是客观要件。

A和D不是国家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而(归因于国家)B不是客观要件,是形式要件。

40甲国驻乙国的使馆的会计甲国公民丙携妻子丁于2000年5月1日到任,在工作期间遇到车祸于2002年4月5日死亡,其妻子是甲国公民,乙国政府限丁于2002年5月1日离境,由于种种原因,丁于2002年5月2日离境,丁享有特权与豁免的最后日期为何时()

选项A丁作为外交人员的家属从未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选项B2002年4月5日

选项C2002年5月2日

选项D2002年5月1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使馆的会计属于行政技术人员,使馆的行政技术人员及与其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非接受国国民其不在该国永久居留者,也享有一般的特权与豁免,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

丁自丙就任时开始享有外交特权及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

其他三项的表述均不正确

42下列哪种情况不是对国家豁免权的默示放弃()

选项A甲国作为原告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甲国在乙国受到起诉,甲国正式出庭应诉

选项C甲国在乙国受到起诉,随即就同一问题提起反诉

选项D甲国在乙国从事商业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默示放弃国家豁免权,是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的管辖,包括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

其他三项都构成了默示的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43以下何机关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引渡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A外交部

B最高人民法院

C司法部

D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参见《引渡法》第16条

外交部收到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后,应当对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

44)斡旋与调停都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下列有关二者关系的表述,哪一个不正确?

()

A.都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B.都有第三言者来协助当事国解决争端

C.斡旋者和调停者提出的意见只具有建议或劝告的性质,不具强制性

D.斡旋者直接参加谈判,组织谈判,提出解决办法,甚至还力求使最后达成的解决方案得以遵守

答案:

D

解析:

斡旋解决争端,第三方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任何解决争端的方案。

45)位于非洲的甲国和乙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战时中立,丙国作为战时中立的国家,下列哪一项不是丙国的权利或义务?

()

A.丙国必须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的义务

B.禁止甲国和乙的军舰在丙国的领海内进行拿捕和临检等敌对行为

C.甲国和乙国不得以丙国口岸或中立水域为海战根据地攻击敌人

D.甲乙两国的军舰及其捕获物,不得在丙国领海通过,非因风浪、缺少燃料或损坏,不得在丙国口岸停泊

答案:

A

解析:

战时中立不同于永久中立,开始于非交战国声明其选择中立地位,或事实上已经开始的中立行为;结束于战争结束,或中立过宣布结束中立地位开始参加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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