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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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后溪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2]229号)、《集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到2014年底,力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省道、区镇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百车违法率分别降至6%、7%以下,大中型客货车检验率、驾驶人审验率分别达100%,报废注销率达100%,摩托车上牌率达70%以上。

全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100%达标,全镇旅游客车、校车、出租车、危货车和渣土车GPS安装率达100%。

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97%以上,完成省里下达的新增、更新农村客车数量,增加农村公交班次、延伸农村公交线路。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

2012年8月至10月,全镇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

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镇长负责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落实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客货运车辆、非法载客车辆、农用车等重点车辆隐患,严厉打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违法载人载客行为;全面排查国省道干线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整治任务如期完成;强化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增派警力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到10月底,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二)加强车辆安全整治

1、全面排查非法载客、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重点车辆,集中强制切割、销毁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辆。

严格报废汽年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规范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制度,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回收拆解企业和个人,杜绝报废汽车上路及其“五大总成”流入市场,从源头上铲除滋生非法拼组装汽车的土壤。

2012年底前完成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情况的摸排。

2、监督巡查机动车辆维修企业和安检机构,校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落实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检定工作。

依法按期对全区公路设置的超速自动抓拍系统进行检验标定。

3、排查摸请全镇校车基本情况,健全校车安全管理、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等制度,严格落实校车许可制度,建立教育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校车交通恶性事故的发生。

严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招聘关、管理关,指导客运企业、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开展学生接送的安全保障工作。

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黑校车和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4、严厉查处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运输业务发包或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的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联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系统,2012年底前,我镇所有渣土车卫星定位装置必须全部安装到位。

(三)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镇预防办负责组织公路、公安、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确定督办等级,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治理措施,排查工作在2012年10月1日前完成,并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按期完成整改。

对暂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增派警力强化巡逻管控。

2、进一步加强国省道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并对已有的交通信号和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清理整治一批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不完善的设施。

严格落实危病桥通行管控措施,加快实施危病桥改造工程,三年内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省级城市桥梁管理平台,实现对桥梁的动态监管。

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公路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和交竣工阶段的安全验收评价制度。

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联接交叉路段特别市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的安全保护。

(四)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继续深化“点对点”精细化管理服务,完善重点车辆“点对点”工作规范,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监管教育。

持续开展客运安全隐患“四个一批”整治,对交通违法多、死亡事故多、隐患大的企业、路段,进行挂牌督办并定期公布。

2、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2012年9月底前,调整完成省内班线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禁止省内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在省内通行,做好标语、标志设置和客运车辆司机夜间落地休息提示的服务工作。

严格落实驾驶时间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夜间客运车辆至停车休息点或临近客运站落地休息的调控引导,组织好客运车辆夜间停车休息点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五)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区”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协调派出所警力,加大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

发挥基层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居)委会的作用,监理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

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每周要组织一次统一执法行动。

农村墟日、主要节庆期间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1、在国省道和城乡结合部等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要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加大路面巡查密度,每月10日、20日、30日24小时全省路面执法统一行动。

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

深化交通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2、以“六个攻坚”为主线,组织实施路面非交通管理专业人员和协警分期分批培训计划,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检定合格车载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依法严格处罚。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每周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天有公益安全宣传,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活动。

3、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

建立全区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面向全区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宣传、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

将文明交通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将检查督导、考核评价及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评范围。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三年行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炜彪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高忠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连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金喜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和各村(居)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克阳兼任办公室主任。

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力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绩效管理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我镇及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建立实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由区安办会同监察部门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追究责任。

辖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半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严处,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

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根据市、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决定于今年8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车辆、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坚决查处严重道路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大会战期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路面行车秩序得到有效净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8月底前,对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临水临崖路段完成全面排查,并立即组织整治;10月1日前,全面排查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完成辖区内所有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并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分期整治计划,10月底前完成80%的整治任务。

(二)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车辆大会战。

开展非法车辆隐患整治攻坚。

9月底前,在区政府领导下,完成非法载人、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重点车辆的数量和基本情况排查摸底。

10月底前,全面取缔辖区内非法载人载客交通工具,依法集中强制切割、销毁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辆。

(三)实施重点管控大会战。

9月底前,排查摸清辖区内客车、旅游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通勤车、大型商场接送客车、渣土车、重中型货车、非法载客非法载人车辆、外挂车辆、农用车辆数量和基本情况,建立台帐,实行分类管理。

重点对校车、低速货车、农村客运车辆、三轮汽车、摩托车开展专项清查整治。

10月底前研究提出摩托车上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摩托车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提高摩托车注册率。

交通运输、旅游部门对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和旅游客运驶员进行100%排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治到位。

(四)实施路面秩序严管大会战。

8月底前,公安部门要完成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上路执勤警力的增派调配,提高路面见警率。

大会战期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特别加大公路巡逻密度,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加强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对现场查处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证;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统一上路执法行动。

(五)实施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推进“五进”活动,抓好运输企业驾驶人、农村群众、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

9月份,配合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摩托”交通安全百日宣传教育;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介和新媒体,建立典型事故、交通陋习曝光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及运输企业进行实名曝光;大力宣传“三年行动”和大会战有力措施和工作成效,确保每周有交通宣传版面,每天有公益宣传广告,形成良好氛围;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布平台,向全区每位驾驶人定期限发布安全宣传达室、预警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超常规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强力推进大会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二)强化宣传造势。

各部门要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重点,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灵活运用专题报道、报纸专刊、博客微博等形式,广泛开展大会战宣传造势活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行,宣传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正面引导广大群众对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的知晓、认可和支持,最大限度地营造大会战氯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每月组织对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出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存在问题,强化对重点地区的督促指导。

(四)强化责任追究。

大会战期间,区政府将严格按照问责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对工作力度不强,成效不明显、事故多发的地区要进行挂牌督办。

各有关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大会战工作总结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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