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
第一条单位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4、制定完善员工岗位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5、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6、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7、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治理安全问题和隐患。
9、改善从业人员工作环境,按要求配备与职业健康相适应的设施和防护用品,并督导正确使用。
10、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11、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各项基础资料,及时做好安全信息、资料、台帐的统计、反馈、上报。
1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并根据作业现场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标线。
13、合理配置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标志、标识。
定期对灭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
14、按时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和各项安全活动,做好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5、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新员工和转岗人员安全培训。
16、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救援。
17、制定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党支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2、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防止违章指挥现象发生,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比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2、加强对员工职业素质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提出批评和建议。
3、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及时总结、评比、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做法,表彰奖励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
5、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关心员工劳动条件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6、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第四条安委会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协调、决策、决定重大安全问题,指导全局性安全生产工作。
2、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基础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表彰事宜;审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进行评审、改进。
3、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对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4、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意见。
5、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协调跨专业、跨部门的重大安全活动和重大安全事项。
7、研究、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8、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企业“四防”建设,保障企业治安环境。
9、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10、完成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和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委会工作规则
1、安委会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安委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3、安委会通过的决议、意见以及部署的工作应形成记录和纪要;安委会拟定的报告、意见、通知、通报、规定、办法等重要文件,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发。
(三)办事机构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安保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安委会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安委会决定、决议、文件在分管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每季度向安委会报告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管理状况,并向公司安委会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及时向安委会报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导责任主体进行整改或处理。
第六条安办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委会决策事项,督导检查各基层单位对安委会决议和安全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安委会报告。
2、起草、印发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督管理的报告、意见、规定、办法、会议纪要、通报等文件。
3、根据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的要求,组织、安排、协调、督导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完成安全管理工作。
4、定期汇总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向安委会报告。
5、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规范》考核、安全管理评价及重要安全活动。
6、根据安委会决定和相关规定,实施安全表彰和安全责任追究。
7、完成安委会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全力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对因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11、定期组织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2、按相关规定报告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13、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八条分管安全副经理职责:
1、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责任。
对分工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
4、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安委会会议决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8、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评审和改进。
完善“四防”设施,落实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员工自我防护技能。
9、落实上级和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10、按照上级和公司的安排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及时表彰先进。
11、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机动车保险管理制度》保险审批程序,负责本单位机动车保险业务。
1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其他分工副经理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安委会各项决议,提出安全生产计划、意见,保障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落实和完善生产经营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和奖惩等规定,对分工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监督检查分工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失职和违章行为。
4、对业务范围内场所的用电、用气、设备、设施的检验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整改。
5、对因不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所属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7、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检查、指导生产安全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组织对违规人员的责任追究。
9、修订、完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0、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参与应急预案评审、改进。
11、按时组织进行资质、许可及特种作业人员证照的审验和车辆、设备、设施的检测。
12、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安保科安全职责
(一)、部门安全职责:
1、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2、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3、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评审和改进,参与企业营运车辆选型和驾驶人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4、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
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发生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和分析。
8、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及时表彰先进。
9、对应聘的危化品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岗前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10、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机动车保险管理制度》保险审批程序,负责本单位机动车保险业务。
11、落实《稽查管理条例》,规范稽查行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日常稽查工作。
12、对本单位车辆落实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加强与生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监督司押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完善车辆动态监控记录和台账。
13、定期检查车载终端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在线时间、工作正常、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传输。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检查工作;严格履行停车场、司押人员宿舍区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15、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内规范、统一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6、积极推行安全科技化管理。
17、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1、监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2、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3、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评审和改进,参与企业营运车辆选型和驾驶人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4、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
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发生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和分析。
8、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及时表彰先进。
9、对应聘的危化品驾驶人进行资质审查、岗前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10、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机动车保险管理制度》保险审批程序,负责本单位机动车保险业务。
11、落实《稽查管理条例》,规范稽查行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日常稽查工作。
12、对本单位车辆落实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加强与生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监督司押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完善车辆动态监控记录和台账。
13、定期检查车载终端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在线时间、工作正常、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传输。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负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检查工作;严格履行停车场、司押人员宿舍区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15、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内规范、统一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6、积极推行安全科技化管理。
17、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保科内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按要求做好本部门安全文件的制定及传达落实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报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上报等工作,
3、配合科长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等安全专项活动,按时完成安全工作年、季、月度总结、专项活动方案、工作汇报的制定。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好检查记录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所属部门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并监督整改完成情况,完善整改资料,以待备查;
5、负责制定月度对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资料。
6、每月查询一次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并及时报告。
7、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机动车保险管理制度》,做好车辆入保计划,车辆保险各险种和入保额不得低于集团公司规定的标准,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严格执行批示,保证车辆入保率达到100%,并及时将保险卡及交强险标志发放到位。
8、负责对终止经营合同或已过户、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保险退保手续。
9、协助科长做好事故报案、登记、理赔工作。
10、做好保险业务的记录、台帐、汇总,并及时、准确上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11、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内规范、统一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2、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保科安全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时发现“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和责令整改,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事故隐患。
4、按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
5、通过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会等形式对司押人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6、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安全事故的现场勘察、伤员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为事故处理提出意见。
7、及时做好车辆挂牌、过户、年审等工作。
8、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9、每月对全部车辆技术状况至少检查1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内规范、统一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1、落实《稽查管理条例》,规范稽查行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日常稽查工作。
12、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监控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和集团公司部署的各项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
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对本单位车辆落实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建立、完善车辆动态监控记录和台账。
3、定期检查车载终端使用情况,确保车辆在线时间、工作正常、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传输。
4、及时上报车辆的变更情况,完善车辆基本数据,按规定要求设定并及时更新监控参数、车辆数据和驾驶人信息。
5、加强与生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并监督司押人员配备情况。
6、监督、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车载终端,对司押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7、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和报修工作;未修复的,应通知生产调度部门不予安排运输任务。
8、统计、分析监控管理情况,每月对本单位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对运行车辆的在线情况、超速情况、疲劳驾驶情况等进行考核管理。
9、及时向车辆、调度部门及有关人员发送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并有相应记录或台账。
10、每天应实时抽查车辆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章和报警。
11、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内规范、统一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六)停车场值班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对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熟知载运危化品的物理、化学特性,熟知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内容,保证启动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应的救援工作。
3、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活动,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消防技能。
4、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履行每日场内治安巡逻、消防安全巡检,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熟知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确实做到“四懂四会”,遇到险情及时果断正确处理。
5、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睡岗、酒后上岗,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6、认真填写出入场登记表,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出停车场,严格履行停车场交接班制度,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后,方能离岗。
7、不得将与值班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宿在场内。
8、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9、严格落实安委会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第十一条营销配送部安全职责
(一)、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承担本部门业务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组织制定本部门内安全标准、岗位安全作业规范和流程。
4、召开司押人员班前会、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会议,定期开展对司押人员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专项活动。
5、合理安排调配运输任务,按要求配足、配齐司押人员,并对车辆出入库“合格证”、司押人员证件资质、车辆运营手续等进行把关,杜绝病车上路,各类证件齐全有效。
6、每月对所属危化品车辆技术状况至少检查1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8、对新入驾驶员资质进行把关审核,对新上岗驾驶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9、落实“四不放过”安全措施,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和考核,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0、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内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1、履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启动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应的救援工作。
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13、严格落实安委会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营销配送部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2、明确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并督促员工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本部门内安全标准、岗位安全作业规范和流程。
4、组织召开司押人员班前会、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会议,定期开展对司押人员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专项活动。
5、监督调度员合理安排调配运输任务,按要求配足、配齐司押人员,并对车辆出入库“合格证”、司押人员证件资质、车辆运营手续等进行审验,严把派车关,杜绝病车上路,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
6、每月组织对所属危化品车辆技术状况至少检查1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8、对新入驾驶员资质进行把关审核,对新上岗驾驶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9、落实“四不放过”安全措施,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和考核,加强现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0、履行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启动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应的救援工作。
11、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内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12、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13、严格落实安委会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三)、营销配送部车队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协助部长制定本部门内安全标准、岗位安全作业规范和流程。
3、负责对运行线路进行考察,将安全作为第一要素,对线路存在的危害安全生产因素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新入驾驶员资质进行把关审核,对新上岗驾驶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熟知载运危化品的物理、化学特性,熟知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内容,保证启动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应的救援工作。
6、配合部长开展对司押人员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专项活动。
7、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8、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9、严格落实安委会各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四)、营销配送部调度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落实上级及公司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熟知载运危化品的物理、化学特性,熟知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内容保证启动应急预案时能迅速就位,并投入相应的救援工作。
3、召开司押人员班前会,配合部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会议,开展对司押人员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专项活动。
4、合理安排调配运输任务,熟悉掌握各车辆技术状况和司押人员的身体精神状态、运行线路路况,按要求配足、配齐司押人员,并对车辆出入库“合格证”、司押人员证件资质、车辆运营手续等进行审验,严把派车关,杜绝病车上路,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
5、每月对所属危化品车辆技术状况至少检查1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认真填写各种单据、表格,对归队车辆核实路线、运量、过路、桥费、运费收入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