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2885529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docx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

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现存问题与改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自上个世纪末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在校生规模从1997年的万人增长到2010年的万人。

其中博士生从4万人增长到万人?

,规模可比肩美国。

总体上看,研究生教育规模不足问题己基本解决。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展的同时,质量不仅未同步提升,还遭受了更多指责,改革势在必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巳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笔者认为,当前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需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改革的方向和策略,以促进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我国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历史沿革把握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沿革,是改革研究生教育的逻辑起点。

关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史,巳有许多学者进行了梳理。

综合巳有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

初创阶段(1935年至新中国成立前)1935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政府颁布〈〈学位分级细则》和〈〈硕士学位考试细则》,对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候选人资格和学位评定的办法等做了规定,研究生教育随之产生。

这一时期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借鉴美国的做法,招生制度多采用个人申请入学、院校自主招生的办法,学校享有较大自主权。

应当说,民国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框架巳初步形成,但由于政局不稳、战乱频繁等原因,这些制度未能得以施行⑴。

从实际情况来看,民国高等教育仍以本专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规模极小。

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全国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

  第二阶段:

规范发展阶段(1949年至1966年)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俱兴。

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高层次文件,如1957年高等教育部制定的〈〈关于今年招收4年制研究生的几点意见》、196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等。

其中,1961年的草案对研究生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录取方式、学习年限和培养方法等都做了具体规定,这是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走向

规范化、制度化的有益尝试。

从1962年起,我国开始正规培养3年制研究生。

  1963-1965年,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在政策层面获得重大突破。

1963年,教育部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性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以及5项配套文件。

这些文件针对研究生招生、培养、领导与管理、待遇与分配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特别是培养制度巳经初步建立。

  遗憾的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等教育遭受严重破坏,刚刚建立起来的研究生教育制度也难免浩劫,研究生教育停滞长达10年。

  第三阶段:

恢复和稳步发展阶段(1978年至1999年)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从1966年开始,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断了12年之久。

1978年,我国恢复招收研究生,当年全国报考研究生人数达万人,经过严格考试,录取1万人。

到1980年,全国在学研究生巳达万人。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实行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

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学位授予的负责单位、学位申请的原则程序、学位的课程学分要求、论文答辩的流程规范等。

该文件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正式确立,研究生教育在学位制度的支撑下获得进一步发展。

  1982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单位、招生计划拟定程序、报考博士生资格条件、招考工作程序原则等。

在此文件的影响下,我国博士生招生渐成规模、培养工作步入正规。

1988年,原国家教委制定了〈〈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暂行规定》,将定向培养在职研究生作为“研究生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扩大优秀在职生源,按照社会实际需要培养研究生的有力措施”,明确了在职研究生的招收范围、招生计划编制、在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人事关系、毕业去向等,该规定标志着在职研究生培养制度巳初步形成。

  1996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将硕士生分为国家计划培养硕士生、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4类;招生选拔办法则分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3种。

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省市及招生单位在研究生管理工作上的权责,对招生计划拟定、考生报名、考试录取、作弊处罚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补充完善,它标志着我国硕士研究生管理体制走向成熟。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阶段,我国开始重视并试点推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初步形成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同发展的格局。

198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首次讨论了设立专业学位的问题。

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设置专业学位调研工作的情况汇报199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黄达等学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按专业授予专业学位证书的建议”,自此,我国学位类型被分为两类,即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予方式也分为两种,即学术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型授予,该文件标志着专业学位制度正式建立。

1996年,国务院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对专业学位设置目的、特点、层次、审批、培养、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搭建了稳定的制度平台。

1999年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首次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的地位和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3]。

  总体上看,这一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平稳,研究生规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大,研究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逐步凸显。

全国在读研究生从1978年的万人增加1988年的万人,到1998年进一步增加至万人?

,在读研究生数占全国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数的比例从1978年%递增至%。

  第四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1999年至今)

  为加快实施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1999年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决定,高等学校包括本专科和研究生层次在内要大幅度扩招,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出现大幅度增长(见表1)。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部关于下达199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199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额为万名,博士生招生总规模为万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为万名,而当年实际招生人数超过万。

2000年,我国研究生总规模就超过了30万人。

教育部在“十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05年使在校研究生达到50万人左右。

2002年,教育部又进一步提出3年内使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翻一番的目标。

实际上,2005年我国研究生规模巳接近百万(万),顺利完成了2002年所确定的目标。

到2010年,全国在读研究生规模达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数的比例超过%。

可以说,我国仅用10余年的时间就实现了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跨越式发展。

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展的任务巳基本完成,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我国现行研究生教育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研究生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脱节。

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从培养规模来看,研究生数量的快速增长,直接推动力并非来自劳动力市场,而是行政干预的结果。

研究生规模在短期内迅速膨胀,随之带来了过度教育、文凭贬值等诸多问题。

研究生教育的经济社会效益不仅没有充分发挥,还带来了严重的人力、物力资源浪费[4]。

二是从类型结构来看,主要以学术型研究生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滞后,被边缘化。

无论规模还是专业,都无法满足产业结构升级对多层次、多种类高级技术型人才的需要。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还存在培养目标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同质化,培养过程存在培训化、商业化倾向,培养质量普遍不高[5]。

三是从学科和专业结构来看,许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以及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不能及时设立,导致学科体系僵化老化等问题,脱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脱节问题,在就业环节突出表现出来。

近年来,高学历人才供大于求,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凸显,挫伤了社会公众接受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读书无用论”等错误思潮有所抬头。

  2.入学选拔难以适应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

研究生入学考试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第一个环节。

目前,我国研究生入学选拔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行政权力过度干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学术人员在确定选拔方式、制定考试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得不到真正体现,不利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

二是研究生入学考试存在“重初试、轻复试”,“重笔试、轻面试”的倾向,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有限。

特别是近年来,教育、心理等学科实行全国统考,加剧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试倾向,冲击了本科教学的正常开展[7]。

三是考试内容难以真正有效考核学术潜力、创造性等高层次人才必备的素质,特别是公共考试科目外语和政治理论占据了很大份量,加重了考生负担,挤占了专业学习的时间,不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8]。

当前,扩大高校和导师在研究生入学选拔环节的自主权,巳经成为研究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

但在扩大自主权的同时,如何建立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研究生入学选拔的公平公正,至今尚未找到行之有效的办法。

  3.培养环节存在诸多问题。

研究生培养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最为关键的环节。

该环节涉及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机制等诸多内容。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9]:

一是培养目标单一,过分强调培养“坚实的理论基础、深厚的专业知识、从事科研的能力”,研究生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发展极不均衡,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未能真正掌握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往往简单移植或套用学术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特色不鲜明。

二是课程体系建设滞后,有的教师至今还沿用多年前的教材,学科前沿的成果未能及时引入教学。

对人才的素质结构缺乏深入研究,课程设计缺乏系统性,学生虽然学习了许多支离破碎的知识,但难以融会贯通。

三是教学方法落后。

许多高校没有充分考虑研究生学习的特点,课堂讲授仍是最主要的教学方法。

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探究式学习没有得到真正重视,教学效果不理想。

四是考核评价方式单一、僵化,不少学校简单以论文发表数量为考核依据,不利于学生创造力的挖掘。

五是人才培养和科研的关系没有很好协调,许多导师的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人才

培养的中心地位没有真正确立。

  4.学位授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现行学位授权制度同时存在“放得过宽”和“管得过死”的问题。

“放得过宽”主要表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未规定高校学位授权的期限,这意味着高校一旦争取到学位授予权,将永久保有,缺乏对其学位授予权重新审核和监督的机制。

尽管2005年进行了首次学位点的定期评估工作,但离形成学位点真正“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督与调控机制还有一段距离。

  “管得过死”主要表现为:

政府对学位授予权实行严格控制,高校难以根据办学规模扩展、层次结构调整的实际需求开展学科建设,办学自主权受到限制。

这些问题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方面,致使高校片面重视学位授权审核,忽视授权后办学质量的提升。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现行制度之下,高校能否获得学位授权与其资源获取机会存在密切关系,这就诱使高校争先提高办学层次,盲目追求院校升格,内涵发展往往得不到真正重视。

另外,根据学位条例,高校一旦成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便可进一步开展所有学科门类的博士、硕士生教育,导致部分高校在学科建设上存在“广种薄收”、求多求全的现象,有限的教育资源被分散到多个学科领域,难以形成合力、办出特色。

  5.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尚待完善。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度主要存在4个方面问题:

一是成本分担机制不合理。

一般而言,在各级各类教育中,研究生教育的私人收益率最高,理应由个人分担部分培养成本。

但目前,仍在绝大多数研究生实行免学费制度,明显有失公平。

二是学生资助制度不合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资格享受补助,不利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和社会吸引力的增强。

以入学成绩作为界定免费生和公费生的依据,明显有失公平。

对研究生的奖励性经费偏少,不利于研究生创造力的挖掘和优秀研究生的脱颖而出。

三是投入结构不合理。

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学生资助环节和教学环节,对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投入严重不足,多数研究生难以获得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深入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四是研究生教育经费分散在多个部门,缺乏有效统筹,存在浪费和使用效益不高的现象。

  6.对研究生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缺失。

建立一套持续、公开、客观的研究生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有利于政府及时把握、引导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有利于社会公众、学生家长对研究生教育施加有益影响;有利于大学自身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纵观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国家、社会、院校三级联动的研究生教育评价机制在规范研究生办学、促进培养质量提升方面功不可没[15]。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公开、写实,以数据为支撑的持续社会评价机制。

一是缺乏一套社会公认的可以科学评价研究生教育质量、效益的指标体系,研究生教育评价的理论建构薄弱;二是缺乏一套持续采集研究生教育投入、过程和产出等相关数据的机制,研究生教育评价的数据支撑不充分;三是缺乏大量中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评价的主体仍以政府机构或所辖事业单位为主,研究生教育评价的客观性难保障。

以上问题导致政府对研究生教育的指导存在滞后性,社会舆论对研究生教育的监督缺乏客观性,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存在盲目性。

  三、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方向

  1.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提高人才选拔的多样性有效性。

招生权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研究生入学选拔基本还是行政主导,高校和导师自主选拔的空间十分有限。

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必须确立高校和导师在研究生入选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尽可能避免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为更多具有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开辟成长的空间。

落实高校研究生招生自主权,必须要对现行研究生统一考试制度进行重新评估。

一些学科实行专业课全国统考的做法,不宜简单推广。

基于人才多样性的考虑,研究生入学选拔,不仅要考核一般性的知识和技能,还应设置一些相对个性化的考核评价方式。

尤其要加大复试、面试成绩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中的权重,探索申请入学等多样化的选拔方式,给予研究生导师更多更大的自主权。

在扩大高校和导师自主权的同时,需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入学选拔的程序和标准,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形成外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相结合的良性机制,既要保证高校和导师享受更多招生自主权,又要确保公平公正。

  2.加快学科设置与学位授权制度改革,引导各校研究生教育准确定位和特色发展。

必须转变政府在学科设置与学位授权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实现由单方主导走向多方引导、由行政审批走向共同治理。

一是尊重并落实高校学科设置自主权,全面下放二级学科设置权,逐步分批下放目录内一级学科设置权。

二是因应时代发展和科学进步的需要,建立修订学科目录的长效动态机制。

三是监督各培养单位尽快制定学科设置办法和规则,以教授为中心调整方向、优化结构、重组资源,在夯实传统优势学科基础的同时,兼顾学

科交叉融合与特色创新。

四是在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督,确保高校学科设置工作的公开透明与责任落实,可将学科设置过程与方法在网络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学位授予改革方面,一是要明确规定学位授权的有效限期,探索学位授权复审办法和汰选机制;二是要取消学位授权申请单位的办学年限限制,以增强学校办学灵活性;三是要加强学科建设对社会需要的适切性,通过间接政策扶持与直接财政资助,引导学校科学规划,优先发展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学科。

  3.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一是调整研究生教育的类型结构,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重发展。

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各有侧重,前者主要培养学术型人才,后者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

这两类人才都是高层次人才,同等重要。

当前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在招生名额、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

同时,要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控制,避免成为在职人员获取文凭的“便利通道”,助长“文凭主义”。

二是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

在赋予高校更多学科和专业设置自主权的同时,要根据科学研究的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强宏观指导,引导高校有计划地开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以及交叉学科、边缘学科。

  4.加快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导师制在我国研究生教育中巳被广泛推行,但作为研究生培养制度的重要内容,导师制亟待完善。

一要在导师资格认定和选拔上严格把关,改善导师工作条件,建设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

二要进一步明确导师的权力和职责,既要扩大导师的自主权,使其真正成为育人活动的主体,又要建立健全导师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敦促导师切实履行育人的职责。

三要完善导师培训和学术休假制度,鼓励导师利用培训与休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提高自身水平。

此外,还可探索实行双导师制或导师团体负责制。

总之,要以完善和落实导师制为纽带,切实改善研究生培养这个薄弱环节,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5.改革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生均经费水平。

可考虑逐步取消研究生收费双轨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样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再区分自费和公费。

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都统一按综合定额拨款,并逐年提高生均拨款标准。

二是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资助制度。

需特别指出的是,学费制度的推行必须以完善的研究生助学贷款制度为前提。

要通过财政贴息等形式,保证所有的研究生都有机会申领多样化、低利率的助学贷款,以免研究生中部分弱势群体因学费制度失去进一步升学的机会。

建立研究生助学金随物价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所需经费按照隶属关系由中央和地方分担,中央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予以补贴。

三是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励制度。

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卓著、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研究生培养的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专利转让、订单式培养等方式,让社会分担一部分研究生培养成本。

  6.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管理和调控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依据。

一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构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特别是要引入多元评价,既要评价发表论文的数量、级别、参与课题数量等内部指标,也要评价研究生社会服务、就业质量、雇主评价等外部指标。

评价指标既要反映研究生教育的共性,也应更好体现不同类型、不同学科专业研究生教育的个性差异。

二是在构建科学合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开发和建设全国性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动态监控数据库,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作用,向全社会公开研究生培养过程与质量的相关信息。

三是以研究生培养过程与质量数据库为支撑,通过科研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多个第三方机构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定期发布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不仅为民众选择研究生教育提供依据,也对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控制形成有效监督和制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