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入式搅拌机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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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入式搅拌机技术协议
中煤60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
侧入式搅拌器技术协议
工业品名称:
侧入式搅拌器(共1台套)
买方(甲方):
签字:
卖方(乙方):
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21年X月X日
一、总则
二、设计基础
三、执行标准
四、产品的技术要求
五、检验和试验
六、机械和性能保证
技术服务内容及培训一览表
七、供货范围
八、交付资料范围
九、售后服务承诺
十、涂漆、包装和运输
十一、分供商一览表
十二、其它
十三、技术联络
附件一:
搅拌器图纸
一、总则
中煤60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下简称买方)、和无锡千叶搅拌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就60万吨/年粉煤热解项目装置的侧入式搅拌器(共1台套),双方达成技术协议如下: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中煤60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装置的侧入式搅拌器(共1台套)。
它提出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卖方如对本技术协议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
1.4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
1.5除非另有说明,不同技术要求或技术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卖方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
1.6.1卖方企业应为中石油或中石化或中海油合格供应商;
1.6.2卖方企业必须具备设备制造能力(生产、制造许可证等证书);
1.6.3卖方企业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6.4卖方企业具有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侧入式搅拌器同类业绩不少于100台(以合同为准);
1.6.5卖方企业应列入信用中国(
1.7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设计基础
2.1大气条件
2.1.1大气温度
年平均12.9℃
极端最高温度38.6℃
极端最低温度-30℃
2.1.2相对湿度
平均56%
2.1.3大气压力
年平均63KPa
2.1.4海拔高度:
800m
2.2公用工程条件
2.2.1电源
高压电10000V三相50Hz
低压电380V三相50Hz
低压电220V单相50Hz
2.2.2冷却水
2.2.2.1循环水
供水压力0.3-0.4MPa;供水温度32℃
回水压力0.25MPa;回水温度45℃
2.2.2.1新鲜水
供水压力0.4MPa
2.2.2.3除盐水
供水压力0.4MPa
2.2.3蒸汽
蒸汽供汽压力1.6MPa;供汽温度330℃
2.2.4气体
2.2.4.1净化风
压力0.6MPa;温度:
常温
2.2.4.2氮气
压力0.2MPa;温度:
常温
2.2.5仪表信号
气信号:
0.02~0.1MPa
电信号:
4~20mA
2.2.6风机的安装位置:
室外
2.2.7防爆、防护要求:
电机及电器元件:
EXdIICT4,IP55,仪表元件:
EXdIICT4,IP65
三、执行标准
3.1搅拌器的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
SHT3150-2016石油化工搅拌器工程技术规范
HG-T3796.1-2005搅拌器型式及基本参数
HG-T21572-1995搅拌传动装置-机械密封循环保护系统
HG-T21571-1995搅拌传动装置-机械密封
HG-T3796-2005搅拌器标准系列
HG/T20592-2009钢制管法兰标准、垫片、紧固件
HG-T3796.8-2005推进式搅拌器
HG-T21567-1995搅拌传动装置-双支点机架
JBT11510-2013电动搅拌器
GB10854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JB/T5994-1992装配通用技术要求
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YB/T036.21-92包装通用技术标准
3.2电机设计及制造标准
GB4720电控设备第二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APIRP500石油设施电力装置场所分类推荐作法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备设计规范
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1032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
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30254高压三项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4942.1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IEC国际电工协会相关标准
3.3仪表标准
SH3005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3082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SH/T3019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SH/T3081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
HG/T21581自控安装图册
GB2625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SH/T3018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SH/T3020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范
SH/T3104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
SH/T3521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规范
3.4其它
所有标准按最新版本执行,技术协议、标准、数据表有冲突时,按有利于买方的最严条款执行。
四、产品的技术要求
4.1搅拌器设计参数:
设备名称
单位
参数
数量
1台套
运行方式
连续
工艺要求
防止粉焦从煤焦油中析出挂壁及沉淀,罐体底部设置搅拌器
工作压力
Mpa
0.15
叶轮/轴材料
S30408不锈钢
安装位置
详见安装条件图
罐体直径
mm
Φ3000
介质
煤焦油
稳压罐操作温度
℃
85~95
稳压罐设计温度
℃
120
液位设计
最高液位
mm
距罐底5540mm显示量程为3000mm)
设计液位
mm
Max-min3000mm(有效量程)
最低液位
mm
距塔底1882mm(显示量程为0mm)
4.2搅拌器总体设计要求
4.2.1搅拌器应按照使用寿命至少为20年(易损件除外)、预期不间断连续操作至少为3年进行设计和制造。
除买方书面批准外,卖方提供的搅拌器规格应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应至少有10台相似规格机型在相似的使用场合下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4.2.2除另有规定外,卖方应对搅拌器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它们之间的合理匹配,保证其搅拌工艺性能和机械性能。
卖方还应对搅拌技术条件进行复核,并对涉及到搅拌性能的搅拌容器结构参数提出建议。
4.2.3搅拌桨、搅拌轴等搅拌容器内的可拆部件均应能通过人孔或安装口进行装卸。
4.2.4搅拌器设计应考虑设置便于机械密封安装及维修的设施。
4.2.5搅拌器应有显著的标志标明搅拌轴的旋转方向。
4.2.6所有旋转部件之间、旋转部件与机架及机架与容器连接的螺栓和螺母应有合适的防松措施并采用不锈钢材料。
具体防松措施应由买方和卖方协商确定。
4.2.7通用紧固件的螺纹宜采用公制(ISO/M制)螺。
4.2.8搅拌器及其辅助设备应适用于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操作。
4.3搅拌轴
4.3.1搅拌轴采用刚性轴设计时,其转速不应大于一阶临界转速的O.3倍且转速小于100转/分。
机架采用双支点支架,轴承L10寿命不小于50000小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相应的轴承寿命计算书。
4.3.2搅拌轴直径应采用合适的断面尺寸,以满足搅拌时强度与刚度要求,轴的拉伸应力计算值应低于其材料许用强度的30%,而剪应力计算值应低于材料许用剪切应力值的25%。
4.3.3搅拌轴可采用实心轴结构或空心轴结构,当采用空心轴结构时,应进行外压校核并采用可靠的焊接结构。
4.3.4搅拌轴不应拼接加长。
对车轴与联轴器采用焊接结构的轴,应进行焊后精加工。
变径轴在直径变化处,应圆滑过渡。
4.3.5搅拌轴端山设置有吊轴结构。
4.3.6机械密封处的轴径表面粗糙度Ra应小于或等于0.8μm,机械密封轴套与轴的配合应为F8/h7。
安装机械密封后手动盘车情况下径向摆动量应符合下表规定的要示。
密封处轴径(mm)
密封压盖处搅拌轴径向摆动量(mm)
<80
≤0.08
80≤轴径<160
≤0.1
≥160
≤0.15
4.3.7搅拌轴悬臂自由端部的径向摆动量可下表执行。
轴转速(r/min)
自由端部摆动量(mm)
<32
≤1.5或轴长的1/1000之小者
32-100
≤1.0或轴长的1/1500之小者
100-400
≤0.75或轴长的1/2000之小者
4.4搅拌浆
4.4.1搅拌桨的动力特性设计和计算应满足使用工况要求,并应满足桨叶的强度、刚度和其他机械性能要求。
4.4.2当要求搅拌桨在搅拌轴上位置可调时,应采用可靠的固定方式将搅拌桨轮载固定在要求位置。
4.4.3搅拌桨材质建议采用304不锈钢或其它买方认可的耐磨材料。
4.5振动
4.5.1搅拌器在额定工况下,在每一滚动轴承支承点测得的振动速度(均方根,未滤波)不应超过4.5mm/s。
4.5.2搅拌器应进行平衡试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4.5.2.1搅拌桨应进行静平衡试验。
4.5.2.3搅拌桨和轴应进行组装后的静平衡试验。
4.5.2.3搅拌器主要零部件须进行动平衡试验时,平衡精度等级应符合G2.5mm/s要求。
4.6轴封系统
4.6.1机械密封
4.6.1.1机械密封连续运转时间不小于24000小时。
4.6.1.2密封为集装式双端面湿式机械密封,机封冲洗采用APIPLAN54油站冲洗,油站及油站冲洗管路由买方提供,机封冲洗隔离液进出口螺纹接管及活接头由卖方提供,材质采用S30408。
4.6.1.3密封与介质侧应设有隔离固体颗粒防止阻塞补偿环的措施。
机械密封与介质接触的密封材料为全氟醚材料。
机械密封本体或密封腔体配置冷却系统。
机械密封动静环摩擦副材料选用耐油硬质合金。
4.6.1.4机械密封隔离液应与搅拌容器内物料的工艺性能相容,宜选用粘度适宜,无毒无害不易汽化比热容高的清洁液体。
双端面密封隔离液的压力应高于搅拌容器内的最高工作压力0.2MPa或10%中的大者。
4.6.1.5所有密封部件应按最高预期的密封压力和温度进行设计和制造。
密封系统内的仪表和控制元件、阀门、管件、隔离液储罐等宜随搅拌器一同提供。
4.6.1.6密封端面的泄漏量应小于或等于5mL/h。
4.6.1.7装拆机械密封时,当有要求时,还应做到装拆机械密封时不用卸压、排空物料或进入搅拌容器。
4.6.2机械密封辅助系统(不在供货范围内)
4.6.2.1Plan54冲洗方式采用两台搅拌器共用一油站,要求如下:
4.6.2.1.1油站的所有设备和仪表安装在一个公用底座上,公用底座范围内的电气仪表在公用底座上安装完成。
4.6.2.1.2油箱采用304不锈钢材料,带电加热器。
4.6.2.1.3两台油泵互为备用,单台油泵的供油量应满足两台泵的最大需求量。
油泵选用低转速螺杆泵,转速≤960转/分,采用机械密封。
4.6.2.1.4一台120%负荷管壳式浮头油冷却器(负荷按同位号两台泵同时运转考虑,进出水温差按12℃计算),管程及壳程材料均为304不锈钢。
4.6.2.1.5一台双联润滑油过滤器。
4.6.2.1.6回油系统设计为能适应两个油泵全流量输出。
4.6.2.2油系统连接管线和管件均为304不锈钢。
手动切断阀采用PN16或更高压力等级不锈钢球阀,连接采用法兰式或焊接平面密封管接头(JBZQ4773~4782),严禁采用螺纹连接球阀。
油系统管线焊接应采用氩弧焊,出厂前管路酸洗、钝化、清理完毕。
4.6.2.1.3油站参数(附件PID互为补充)
项目
内容
数量
备注
油站技术参数
尺寸
/
2200*1400*1300
公称供油流量
L/min
/
20
正常供油压力
MPa
/
0~1
供油温度
℃
/
≤50
油箱容积
m³
/
0.37
过滤精度
mm
/
0.025
回油温度
℃
/
≤70
冷却面积
/
2㎡
冷却水耗量
m³/h
/
2.4
过滤器前后初始压差
MPa
/
冷却水进压力
MPa
/
冷却水进水温度
℃
/
油泵(低转速螺杆泵)
型号
2
流量
L/min
压力
MPa
轴功率
kW
品牌
电动机
型号
2
6极电机
功率
kW
1.5
转速
防爆等级
dIIBT4
防护等级
IP55
品牌
电加热器
功率
kW
恒温加热温度
防爆等级
dIICT4
品牌
油站系统阀门清单、规格型号、材质
手阀
不锈钢球阀
自力式调节阀
1
安全阀
1
溢流阀
1
止回阀
1
联轴器
仪表配置
压力变送器
1
压差变送器
1
远传流量计
2
每个冲洗油点一台流量计
远传温度计
1
远传信号类型买方确认
磁翻板液位计及开关控制器(高低油位报警信号)
1
其他就地压力、温度表
4.7驱动机和传动装置
4.7.1电机防爆电机,防护防爆等级DIICT4,IP55,且按防尘设计。
绝缘等级为F,温升B级;
4.7.2电动机铭牌功率的确定:
电动机的铭牌功率(包括使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功率乘以下轴功率富裕系数,富裕系数不小于2.0。
4.7.3电机配线为钢管布线,故要求所有接线盒斗采用螺纹方式,尺寸按照电机功率承载的电缆制作,变频电机要求强制风冷。
接线盒斗螺纹规格采用公制螺纹,卖方应提前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其螺纹规格,例如:
接线盒螺纹规格为M36×2;
4.7.4减速机以电机功率为基数,其使用系数要求不小于2.0,减速器宜采用伞齿轮、斜齿轮和直齿轮传动,不宜采用蜗轮蜗杆传动。
减速机要求为买方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4.7.5减速器轴承宜设计为可承受搅拌器的轴向力和弯矩。
减速器出厂前应完成跑合。
4.7.6减速器的结构应满足布置、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7.7减速器内润滑油不得在轴封等处泄漏。
4.7.8在连续运转条件下,减速器的油油温升不应超过40℃,且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2℃。
4.7.9联轴器和护罩
可采用直连式或联轴器连接,联轴器带有中间短节的金属膜片联轴器,联轴器服务系数不小于1.75,护罩为可拆卸无火花型。
4.8控制和仪表
4.8.1搅拌器及辅助系统所设仪表应随机一并提供。
4.8.2控制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4.8.2.1电子或电动仪表应防水,并适于数据表给定的电气划分区域,端子应适于导管接线。
4.8.2.2压力开关、液位开关、限位开关和温度开关应使用单刀双掷开关,其容量为5A,DC24V。
4.8.2.3电磁阀正常状态应为励磁型(正常状态给电型),其线圈应为浇封型线圈:
4.8.2.4电子开关在报警和跳闸时宜为断开状态。
4.8.3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4.8.3.1经受振动的部位,应采用充液型防振压力表。
4.8.3.2压力表盘直径至少为100mm,M20X1.5阳插孔。
4.8.3.3量程为10MPa(G)或以上的表背面应设泄压孔。
4.8.3.4精度应为全量程的1.5%。
4.8.4温度计和温度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4.8.4.1温度表宜采用双金属式,表盘直径至少为100mm,精度应在全量程的2%以内;
4.8.4.2热电偶应完整配齐热电偶头部、热电偶和保护套,且是非接地型;
4.8.4.3承压或浸泡在液体中的一次元件应配奥氏体不锈钢保护套(可分开)。
4.8.5仪表接线箱
搅拌器及辅助系统所设监控仪表数量较多,应随机提供一个或多个仪表接线箱,以便以集中布线方式将监控信号引入控制盘或控制室。
4.9辅助管道和设备
4.9.1管道系统的所有管子、管件和接头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DN15,壁厚应大于或等于2mm。
4.9.2DN25以下的冷却水(含排净和放空)管道,以及采用无危害、非易燃介质进行密封隔离、液体排净和放空的辅助管道,可采用管螺纹连接,其他辅助管道系统的接口均应为法兰连接。
4.9.3碳钢和低合金钢制管道的腐蚀裕量应至少为1mm,高合金钢和有色金属管道可不考虑、腐蚀裕量。
4.9.4法兰采用标准采用HG/T20592-2009,WN,RF。
五、检验和试验
5.1总述
搅拌器的每一个部件必须进行必要的出厂检测,以保证设备和材质的设计结构满足本协议书要求。
5.2检验
5.2.1卖方应在报价期间提交工厂检测和现场检测的项目建议书供买方审查,买方可以增加或减少检测项目,具体的检测项目由买方确认。
5.2.2买方有权检查产品的制造过程和见证工厂测试,卖方在工厂检测前两个月通知买方。
如买方参加工厂试验,差旅和相关的费用将由买方自己负责,卖方将免费提供参观期间的便利。
现场检测将由买方及其代表承担,卖方提供测试的指导服务。
5.2.3设备本体基本的检测项目
以下是设备本体基本的检测项目,最终的检测项目由卖方提交,买方审查和确认。
5.2.3.1卖方应对搅拌器的主要零件(如搅拌轴、搅拌桨、安装法兰等)进行材料、铸件和焊接缺陷等方面的检测。
5.2.3.2卖方应提供主要零件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其内容应包括该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以及热处理状态等。
5.2.3.3对主要零件及其焊接接头、铸件缺陷修补等进行的无损检测,应符合卖方的质量标准。
5.2.3.4搅拌轴、搅拌桨应进行尺寸检测。
5.2.3.5搅拌器平衡试验应按GB/T9239进行,并符合本规范5.4.2条的要求。
5.2.3.6搅拌器出厂前应做最终检查,内容包括:
a)转动方向;
b)铭牌内容;
c)清洁度;
d)辅助管线的装配;
e)附件、备品备件等;
f)涂漆。
5.3电气及控制检测要求
5.3.1所有的电子及电气元件将做常规检测。
检测包括对动力设备的高电压检测以及运行测试以保证设备能满足正常的运行所需的功能。
5.3.2卖方在工厂内,先于买方检测之前,标定检验所需的设备,包括电源,继电器,仪表等设备。
5.3.3卖方向买方提供所有设备的标定报告以保证所有设备在测量范围内的准确性。
5.3.4卖方在装运前向买方提供控制设备的设定值。
5.3.5电气测试包括供电设备的潜能测试和操作测试,以保证设备可以按照本协议书的要求运行。
5.3.6接线检查包括全部仪器、仪表、指示器、开关、指示灯等的电气连接正确、功能正常。
5.3.7工厂的控制接线应检测:
5.3.7.1每一回路应进行连通性检查。
5.3.7.2每一回路应用1000伏特电阻表进行绝缘性测试,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5meg-ohms。
5.4试验
5.4.1液压试验
5.4.1.1承压部件应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应为最高允许操作压力的1.5倍,应至少维持30min,无泄漏为合格。
5.4.1.2通过液压试验后的部件,应有记录。
5.4.1.3承压部件经试压合格后再油漆。
5.4.1.4机械密封应对密封腔、压盖、隔离液储罐、换热器等承压部件进行液压试验,且应在密封制造厂进行。
5.4.2空载试验
5.4.2.1驱动机和减速器装配合格后,按规定加入足够润滑油和润滑脂,检查完毕后,在额定转速下进行运行方向空载试验,试验时间均不少于2ho
5.43机械运转试验
5.4.3.1搅拌器出出厂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至少4h的机械运转试验:
a)除具有需润滑液润滑的底部及中间轴承的搅拌器外,搅拌轴为刚性轴时,先进行空载试运转无异常后(时间不限),然后以设计文件指定的物料进行负荷运转试验,当设计文件未指定时,以水代替物料进行负荷运转试验,运转时间不得少于30min,然后以每分钟不大于0.2MPa的升压速度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试验物料达到最高工作液位进行试运转,运转时间不少于4h;
b)搅拌轴为柔性轴或设有和需润滑液润滑的底部及中间轴承时,以设计文件指定的物料进行负荷运转试验,当设计文件未指定时,以水代料进行负荷运转试验,物料充至正常工作最低液位后开始试运转,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h,无异常现象。
然后将试验物料液位升至最高工作液位,以每分钟不大于0.2MPa的升压速度缓慢升压至设计压力后,运转时间不少于4h。
不得在正常工作最低液位下或空载下试运转。
5.4.3.2机械运转试验待运转平稳后,应进行以下检测:
a)电动机的电流;
b)搅拌器的转速;
c)减速器油池温度,确保在连续运转条件下温升不应超过40℃,且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2℃;
d)机架轴承箱的温度,确保在连续运转条件下轴承箱油池温度不超过82℃或者周围环境温度加40℃(二者取低值);
e)轴承温度基本稳定后,进行振动检测,振动值小于4.5mm/s;
f)密封处的泄漏量,密封端面的泄漏量应小于或等于5mL/h。
5.4.4如果搅拌器无法在卖方工厂进行完整的机械运转试验,带水或带压试验可在现场进行,但卖方应在报价时提交一份完整的检验和试验程序,以供买方认可。
5.4.5卖方应完整保存所有最终试验记录,并将试验报告提交给买方。
5.4.6机械和性能特性未达到原定要求时,卖方应对搅拌器解体并进行修理或更换相关部件,并重做试验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4检测报告
5.4.1检测的鉴定报告应提交买方确认。
报告应包括测试安排、测试数据和数据处理的相关计算。
5.4.2性能测试至少应包括:
5.4.2.1检测程序、设备和仪表的标定值以及完整的测试数据和计算。
5.4.2.2性能数据应从冷态折算到热态。
六、机械和性能保证
6.1机械保证
6.1.1买方遵守保管及使用规则的条件下,设备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投运12个月,以先到为准,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免费为买方更换或修理产品或零部件,更换后的零件的机械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质保期外卖方免费给予技术支持,如备件损坏给予优惠价格供货。
6.1.2卖方承诺搅拌器到现场免于解体。
6.1.3搅拌器的现场安装调试由买方负责,卖方协助。
卖方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指导和技术服务,提供机组的试车方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