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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发展和改革部门整体支出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单位: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

报告时间:

2017年 6月

 

评价小组

组长:

张伟

成员:

田玉华、麻繇、秦涛、唐淑璇、苏建华、田青玉、吴家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1

1、部门职责1

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3

(1)组织机构设置3

(2)人员编制3

3、2016年度部门支出情况3

4、部门项目实施情况4

(1)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4

(2)2016年度整体目标实现情况4

二、绩效评价9

1.绩效评价目的9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9

3.绩效评价的限性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10

1、投入(预算配置情况)11

2.过程11

(1)预算执行情况11

(2)预算管理情况:

12

3.产出及效率13

(1)职责履行13

(2)履职效益14

四、需要说明事项15

五、绩效评价结论15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15

2.存在绩效问题16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16

1.经验教训16

2、建议16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系统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凤凰县财政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系统于2017年6月,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

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

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有:

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综合协调各项政策;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引导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引导和调控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武陵山片区的政策措施;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落实省、州、县各项价格工作部署;负责价格监测、预测,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价格优惠政策;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按照管价权限研究制定涉及我县的行政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价格咨询和信息服务,对涉案标的物进行价格鉴证;负责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和衔接工作,指导全县物价工作;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息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贸易、国家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拟定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负责全县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国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全县商务统计及其他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贯彻执行盐业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治、商务、信用等环境;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统计制度和方法,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报表方法、制度,指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方案,对其制发的统计调查报表进行统一管理;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检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搜集、核定、管理、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编发有关统计资料;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维护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利,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制定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个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实现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教育、宣传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系统内设机构有:

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工业股(加挂高新技术产业股)、社会发展股(加挂服务业股)、重大项目稽查派员办公室、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加挂法规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公室)、西部开发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财政金融贸易股、能源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股(加挂价格监测股)、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综合核算股、普查股、招商与对外经济管理股、市场运行调节股、执法股、政工人事股、财务室、电子计算机站、凤凰县普查中心、凤凰县城乡经济调查队等27个内设机构。

2.人员编制

2016年末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5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17个,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编3人,实际在职70人。

提前退休12人,离退休61人。

(三)2016年度部门支出情况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总计4970.96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943.14万元,其他收入27.8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0.26万元。

全年总支出437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2万元,项目支出3611.94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53.86万元。

(四)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1.部门2016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本系统整体绩效目标是:

研究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足进经济社会及区域协调发展,综合协调各项政策,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引导和调控市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推进可持续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落实省、州、县各项价格工作部署;负责价格监测、预测,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国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搞好全县商务统计及其他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贯彻执行盐业管理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治、商务、信用等环境;负责全县统计调查任务、统计检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监督;搜集、核定、管理、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编发有关统计资料;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制定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教育、宣传和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6年度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在县委和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面监督下,在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州发改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履行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勇于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年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1)重点项目扎实推进,项目综合管理不断加强。

按照凤凰县“项目决战年”工作要求,全县纳入州政府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39个,总投资259.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7.6亿元。

实际完成州重点项目投资48.2亿元。

实施县重点项目92个,总投资70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5.4亿元,实际完成县重点项目投资55亿元。

严格实行“五个一”项目管理机制,有效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和质量。

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的要求,在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监理等方面,规范程序、有序运作。

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程序管理,落实项目法人、预算评审、招标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和竣工审计“六制管理”。

严格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扎实做好项目审批,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

我局完成项目审批、备案122个,总投资174.8亿元。

其中:

审批类项目93个,估算总投资138.9亿元,备案类项目29个,估算总投资35.9亿元。

按照年初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20%增速,本年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

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1亿元。

(3)积极争取国省资金和申报专项建设资金。

一是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全年共向上争取资金0.79亿元。

二是扎实做好专项建设资金申报工作,2016年获得专项基金支持项目共3个,计划总投资26.16亿元,到位专项建设基金0.78亿元,

(4)围绕扶贫攻坚核心,搞好统筹服务。

根据《凤凰县2016年精准脱贫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方案》,我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交通、水利、农村电网改造、信息网络四大项。

2016年计划总投资5.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9亿元。

(5)招商引资任务进展情况。

根据州委、州政府2016年“招商突破年”活动工作安排,全年共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额94.5亿元,已到位资金34.1亿元;完成引进外资120万美元,其中投资过10亿元项目1个(凤凰古城区综合开发)、投资过1亿元项目1个(诚信花苑开发项目)。

接待外商132人次,签约项目4个。

(6)财政金融贸易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申报财贸服务类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入库填报和信息完善工作。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工作。

根据凤凰县铭城建设有限公司发债意愿,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精心编制了《企业债券法律法规知识汇编》,梳理了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流程,以供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及相关部门人员学习参考。

已完成企业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申报材料已上报省州发改部门,进入报批阶段。

三是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努力实现银企融资对接和双赢。

根据《凤凰县2016年度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暨政银企业融资洽谈会议方案》精神,我局开展了有融资需求的重点项目企业的调查和筛选工作,编制了《凤凰县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手册》,努力提升服务效率,加强政银企业合作交流。

同时,根据州、县金融风险整治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对全县典当企业及商品现货交易场开展风险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杜绝典当等行业发生金融风险。

(7)环境优化进展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根据省、州要求承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已清理出县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34项,其他管理服务事项314项,并全面录入向社会公布,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出台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实现办理流程标准化。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已全面清理出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8项,正在走向社会公开程序。

三是继续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已经清理出全县投资负面清单10项,正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取消了项目建议书审批、精简审批前置条件,合并立项阶段的三个环节。

并联了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建立了在线审批平台,推行限时办结公开承诺机制。

四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积极为企业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正积极筹备“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为实现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

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进一步对截至2015年底发布的县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已经出台了工作方案和召开的专门会议布置。

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完成,正走向社会公布程序。

六是为企业排忧解难。

制定了《凤凰县工业企业精准帮扶工作方案》,明确了县经信局为企业服务的责任单位,确定了副县级领导结对帮扶8家企业。

七是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要求涉企检查单位备案,对没有备案的涉企检查,一律叫停。

已经完成了8个涉企检查部门的备案;对全县17个有涉企检查权的单位应备案而未备案进行通报;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查处联运机制,严厉打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涉企收费清单已经清理出来,正上报州县批准。

八是全面清理政府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

根据“环境创优年活动”方案要求,县优化办会同招商部门组织干部深入启盛集团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南华山项目)、凤凰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湘商贸有限公司等5个公司调查了解,全面排查政府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问题,经调查全县未发现有违约失信现象。

九是创优项目建设环境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十是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及征地拆迁环境工作。

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出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工作措施。

进一步创新征地拆迁工作,县委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凤凰县征地拆迁安置机构职能职责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县共完成征地139.666亩,发放征地补偿款。

0.36亿元。

十一是PPP项目融资推广及管理。

我局大力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推广使用工作,初拟了《凤凰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入库申报及评审程序》和《凤凰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操作流程》,印发《凤凰县海绵城市建设财政补助奖励办法》(凤财〔2016〕5号),确保项目推进有章可依,有序可行。

十二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流程服务基层群众工作。

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制定《凤凰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流程服务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各自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流程图。

全县共梳理出公共服务事项130项。

已经完成了相关的部门的审核,正走向社会公开程序。

十三是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

成立了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工作小组,并向社会公布了县经济环境投诉电话和举报方式。

重点打击对企业“吃、拿、卡、要、报、拖”等违反经济发展规定的行为。

十四是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情况。

截止9月8日,政务服务中心各审批服务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办件7453件,办结7453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8)市场运行进展情况。

一是开放性经济发展。

全县有外贸备案登记企业10家。

为鼓励外贸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农产品推介活动。

二是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

根据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创建要求,对凤凰县古城红心猕猴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凤凰县勤丰生态农业合作社基地创建申报,经州商检局验收合格,已初步完成两个种植基地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和就业。

为推进外派劳务培训及外派劳务工作,增加闲置人员的就业渠道,我局利用节庆活动、下乡赶集等多种方式宣传,鼓励参于境外务工。

此外,积极与凤凰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职业技术培训,仅与凤凰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就达4次,发放宣传资料550份,培训人员800人。

四是电商平台建设。

在推进电商平台建设方面,目前已推进企业入驻湘西馆,凤凰县农副产品和旅游商品正逐步入馆。

(9)招投标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招投标管理及招标事项核准制度。

2016年,全县共核准招投标项目56个(其中公开招标54个,邀请招标2个),投资估算总金额46.07亿元。

二是强化招投标现场监督。

为进一步整顿评标纪律,规范评标程序,强化招投标现场监督,认真执行评委回避制度。

三是明确规定专家库使用。

四是加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投诉处理工作。

(9)以工代赈进展情况。

2016年度上级共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595万元,28个项目,已竣工报账10个,完成拨付资金188万元,未报账的18个项目中6个已完工正在报帐、11个正在紧张施工中、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麻冲乡竹山至雷洞寨旅游公路项目目前已完成设计,正在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

(10)价格认证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价格认定工作行为。

二是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价格认证职能。

全年,共为司法机关办理价格认定业务245件(含复核案件),认定金额达160.5万元,稳定了社会秩序、改善投资环境。

(11)执法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景区门票成本监审,促进我县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着力狠抓价格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加强价管收费工作,合理规范收费行为。

四是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盐业管理。

(12)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禾库镇、筸子坪镇等17个安置点已经开工建设,其中腊尔山镇夯卡村安置点已经完成房屋主体工程。

商品房安置房已经落实房源186套,山江镇、两林乡、千工坪镇建塘村等3个安置点已完成选址,正在进行土地测量、调查。

到目前完成总投资约1.8亿元。

(12)注重质量,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为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报表任务,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统计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实施;二是明确目标责任;三是落实规范标准;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五是完善评估机制。

(1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为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及预判能力。

一是做好主要指标的预警预测。

做好各项综合统计工作,特别是主要指标的预警预测,建立主要指标预警预测机制;二是每季编印出版《凤凰统计月报》20份发至县有关领导,对各单位、各部门需要的相关数据能够及时提供,受到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14)认真搞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我县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工作列入全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政府系统绩效考核。

成立农普机构、培训、摸底、物资的采购、资料印刷等工作已全面完成。

(15)认真做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

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国人民统计法》规定,开展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该项调查工作的数据录入、修改、审核、验收等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16)继续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对“四大工程”各项工作抓好抓落实。

一是加强与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第一时间把新增单位报送审批材料整理、录入、审批上报,确保新增调查单位及时“入库”;二是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验收,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管理,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监测力度,加强业务指导。

(17)同建同治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

二、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2016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

进一步增强本局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二)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凤凰县财政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以张伟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绩效评价小组成员包括:

田玉华、麻繇、秦涛、唐淑璇、苏建华、田青玉、吴家奎,2017年6月7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23日完成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

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

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归纳汇总。

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5.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的限性

1.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造价等多项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才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导致评价结果欠科学、欠完整。

2.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细微偏差。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今后的评价工作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投入(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8分):

本2016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70人,而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71人(行政编5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17个,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编3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8.11%,本局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8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8分):

2016年度本局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28万元,而2015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也为27.1万元。

本局“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32%。

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8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1613

(1)预算完成率(8分):

上年度结转结余1054.73万元,今年年初预算880.7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4062.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9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29.5万元);本局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72.55%,根据评分标准,本局该项指标得7分。

(2)预算控制率(8分):

本局本年预算追加数为4062.41万元,年初预算为880.74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461.25%,根据评分标准,本局该项指标得6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6年度本局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45.0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46.22万元,本局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97.43%,未超出年初预算,根据评分标准,本局该项指标实际应得8分。

(2)“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6年度本局“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68.15万元(公务接待费15.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9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243.43%>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局该项指标得6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8分):

2016年度本局实际新增固定资产金额为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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