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2929922 上传时间:2023-06-0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84.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docx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TheManagementMechanismToMakeThePersonnelInTheOrganizationOperateAccordingToTheEstablishedStandardsAndReachTheExpectedLevel.

编订: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

KG-AO-9519-25

安全隐患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

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有效排查治理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公司安全隐患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 安全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

各专业副总 各单位及业务科室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工作职责

  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专业副总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检科负责监管范围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落实整改工作。

  二、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场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其种类具体分为:

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爆破、水害、火灾及其它。

  按隐患的严重性和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安全隐患分为:

一般隐患、较为复杂隐患和较大隐患、复杂隐患或重大隐患。

对在一个小班内处理结束的隐患定为一般隐患;对在一个圆班之内能处理结束的隐患定为复杂或较大隐患;对需要在一个圆班以上才能处理结束的隐患定为复杂隐患或重大隐患。

  三、隐患排查

  1、值班区(科)长、班队长及安检员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将本班未处理结束的安全隐患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并现场确认。

  2、每一个职工作业前或进行下一个工序作业前,必须认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3、采、掘、修及运输、机电队组,由班队长负责,每班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

  4、各区(科)每周必须组织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5、公司分管领导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安检科牵头,生产技术科、通风区、机运工区等业务部门参加,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6、由安检科牵头,生产技术科、通风区、机运工区等业务部门参加,每旬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上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统一报安检科存档备案。

  7、各业务部门每天对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8、安检科对监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到24小时安全监督检查不失控。

  9、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必须按要求签字传公司调度:

各采区及业务科室每两天(单位负责人)签字传公司调度,生产辅助单位及地面单位每三天(单位负责人)签字传公司调度。

  10、各采区区长对管辖范围的所有巷道每旬巡查一次;生产副区长、技术副区长对管辖范围的所有巷道每周巡查一次;掘进、巷修、机电副区长对分管范围的所有巷道每三天巡查一次,若遇特殊情况、特殊时段(如雨季),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每天巡查一次。

机运工区区长对分管范围的所有巷道及线路每旬巡查一次;副区长(副科长)对分管范围的所有巷道及线路每周巡查一次,若遇特殊情况、特殊时段(如雨季),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每天巡查一次。

选煤厂厂长对管辖范围的所有装备设施每旬巡查一次;分管副厂长(副科长)对分管范围的所有装备设施每周巡查一次,若遇特殊情况、特殊时段(如雨季),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每天巡查一次。

通风区区长对管辖范围的所有巷道每半月巡查一次;分管副区长对分管范围的所有巷道每周巡查一次;通风区生产副区长或技术副区长每天对全公司通风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巡查;采区技术副区长每三天对本单位通风系统巡查一次;安检科分管副科长每两天对监管范围内的通风系统巡查一次。

各单位调度必须建立隐患闭环管理台帐,对本单位区(科)长查出的隐患,除按规定及时落实整改外,必须将当天查出的隐患如实记录在专门台帐上。

  四、隐患汇报

  1、任何人发现“一通三防”隐患均有权停止作业,及时向本单位调度或公司调度汇报;各调度室根据各分管领导的管辖范围,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各分管领导逐级进行汇报。

  2、采、掘、修工作面巷道帮顶失稳、压力大、有淋水、有地质构造以及其它因素可能诱发片帮冒顶时,知情者必须及时向采区调度或公司调度汇报,各调度室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各分管领导逐级进行汇报。

  3、采、掘、修工作面帮顶有淋水、打钻出水异常,可能遇小窑、老巷及采空区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现场安检员及班队长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采区调度或公司调度汇报,各调度室按有关程序及时向分管领导逐级进行汇报。

  4、出现主扇、局扇、瓦斯泵停止运转,冒顶、透水、电气设备着火、主绞车不完好等安全隐患和险情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公司调度室立即向各分管领导汇报。

  5、现场安检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情况,每班汇报不得少于3次。

安检科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如实记录。

有重大隐患或复杂隐患时,除如实记录外,安检科调度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调度汇报;公司安全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如实记录,有权作出各种决定,并根据隐患类别及大小,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6、各采区、机运工区、通风区、选煤厂、机修厂、车队、公司后勤每周五必须向安检科书面汇报本周自查隐患整改情况。

此项工作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按时上报。

  五、隐患整改

  1、安检科和各业务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结合隐患情况,分类整理,按照轻重缓急、严重程度,跟踪督促整改。

对于应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安检员在现场监督落实整改;需停产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停产整改;需限期整改的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安全检查四定表”或“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由安检科建立隐患闭环管理台帐,24小时跟踪监督检查和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直到隐患彻底消除后,报安检科销号备案。

  2、处理安全隐患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执行。

处理一般隐患时,必须有跟班队长和安检员在现场盯班处理;处理较为复杂或较大的隐患时,必须有分管副区长或跟班副区长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安检科副科长或安检片长同时在现场盯班处理;处理复杂隐患或重大隐患时,必须有副总及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盯班处理。

  3、存在隐患的单位要积极配合安检科及各业务部门落实和跟踪隐患整改工作。

无论是上级查出的隐患,还是各业务部门以及本单位自查的隐患,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若整改过程中有困难的,应立即向公司调度汇报。

  4、凡是汇报安检科调度或公司安全调度的各类安全隐患,安检科调度和公司安全调度必须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5、对列入重大隐患进行治理的,由安检科进行挂牌督办,定期检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隐患彻底整改结束方可摘牌销号。

  六、责任追究及奖罚

  1、井下各工作地点和地面各点班,每班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将现场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如实汇报本单位调度室;不汇报一次,罚款100元。

  2、跟班副区(科)长现场交接班时,未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交接班的,每次罚款200元。

  3、班队长交接班时,未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交接班的,每次罚款100元。

  4、由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出现巷道冒顶、瓦斯超限、提升运输等事故,严格追究该单位党政正职、分管副职和隐患排查人的责任,除按《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层管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外,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3000元。

  5、现场存在隐患安检员未查出或查出后不督促落实整改的,每条罚责任者100元,累加计算。

  6、各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所到地点存在的隐患而没有查出或查出后未落实整改,每条罚责任者200元,累加计算。

  7、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必须现场立即整改而故意拖延的,每条罚责任者200元,累加计算。

  8、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必须停产整改而不停产或一边生产一边整改的,每条罚责任者500元,累加计算。

  9、要求限期整改的隐患,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提前向公司调度汇报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除外),每条罚责任者500元,累加计算。

  10、现场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或危险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安检科及有关业务部门以及公司有关领导进行报知。

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1、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谁的责任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因隐患排查、汇报或整改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12、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安全隐患或报送到安检科的隐患不真实、敷衍了事的,每次罚该单位党政正职500元。

  13、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未按要求签字电传公司调度或未执行一周、一旬、半月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报的,以及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的,每次对该单位党政正职罚款500元。

  14、查出有关区(科)长不按规定巡查巷道或无巡查记录的,罚责任者200元;若出现假记录的,加倍处罚。

  15、发现隐患并及时汇报、有效避免事故或挽回重大损失的人员,给予1000-5000元奖励。

  七、本制度从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TheNameOfTheCompanyOrOrganizationHere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批量上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