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三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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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三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一

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三)——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研究述评(下)

(一)

七.国家.社区与小农小农经济的运行既取决于其内部结构,又取决于它与外部环境条件的关系。

在外部的条件中,除了市场外,还有国家和社区(乡族)。

关于国家.乡族与小农经济发展的关系,目前尚未见系统的研究,因此这里只作非常简略的介绍,着重在提出问题。

关于小农经济与封建国家的关系,学术界讨论较多的是小农经济是否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

肯定小农经济是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的学者,有的是从小农经济本身的分散.孤立来论证,认为小农经济需要一个高高在上的权威来代表它们,52b.22.50]另一些人则从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来论证,认为地主采取分租制,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地主又没有西欧庄园那样的武装,故需要专制主义的集权国家强制农民执行对地主和国家的封建义务。

30a]否定小农经济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学者的主要论据是:

小农经济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它本身不是独立的社会经济体系,它的地位与作用受当时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制约。

13ab]又有人认为封建专制主义政权以地主经济为基础,而地主经济又以小农经济为存在的条件,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方式相结合构成的地主经济,是封建结构的核心。

63]从本综述第一节介绍的情况看,小农经济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的特点及其变化,显然是受地主制及其发展所制约。

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形成有各种因素,但最根本的在于地主制经济的内在要求。

对拥有独立经济的农民进行封建剥削,需要有超经济的强制手段,需要政治统治权力作保证。

但地主制下农民对土地及其主人的依附相对松弛,地主对农民的直接统治权力已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这就需要一个垂直领导的官僚系统来承担和行使它。

中央集权制由此而形成。

因此,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第一个经济职能是保证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控制和剥削。

农民虽不固着在某一地主的土地上,但户籍制度和里甲制度都把他们固着在某一地区,不得随意迁移,以供地主阶级及其国家的剥削。

农民对单个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虽然比较松弛,对国家却有强烈的封建依附关系,苛重的徭役和人头税即其表现之一。

地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往往通过法律强制来实现。

反抗地主阶级压迫的农民总要受到国家机器的残酷镇压。

因此,把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归结为小农经济恐怕是不妥当的。

但中央集权封建国家既已形成,自须依赖小农尤其是自耕农提供赋役以为其生存基础,故亦有学者称之为“剥削基础”者。

26.87b]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盛衰确实往往与小农经济.尤其是自耕农经济的荣枯相依相须。

国家的赋役是农民尤其是自耕农的沉重负担。

财政部曾组织编写《中国农民负担史》,第一卷即为《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与农民负担》。

该卷序言对我国封建社会农民赋役负担的规律作出如下概括:

“每一封建王朝的农民负担基本上是直线上升的。

农民负担的最低点总是在每一封建王朝的前期,特别是开国时期;而其高峰点总是在它的后期。

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的总过程来看,农民负担则是曲线上升的。

这条农民负担曲线越爬越高,反映了农民的赋役负担一代比一代加重,农民负担总额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农民赋役负担达到最高峰点的时候,接踵而至的便是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92]据王家范.谢天佑的估算,汉代赋役合计占农户总产35%上下,如徭役执行不正常则与地租率(50%)几乎相等。

唐代租庸调开天之际也高达农户总产30%以上。

两税法.一条鞭法.地丁制等赋税形态的变革,均包含着赋税形态的变革,均包含着赋税绝对值的增长,实行的不是减法而是连加法,公式为b=a(1÷nx)(n为变革频率,x为横征)。

它实际上抵销了唐宋明清以来农业增长所带来的全部积极成果。

“就封建社会正常时期而言,实际赋税率一直维持在30%以上的高水平上,至于封建王朝的中晚期,则常有逼近地租率的趋势。

”理论上小生产的最好形成——自耕农,往往因此在逆境中挣扎。

明清“投献”之几极盛,即由此而来。

对个体农业威胁最大的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抛开“法定”剥削率,听任“野性权利”支配的时侯;尤以劳役的任意增派为最。

8.87ab]当然,赋役制度的演变还有另一方面,即由重役轻赋.到赋役并重,再到重赋轻役,最后徭役基本上归并到田赋中。

这不但是赋役制度的化繁为简,而且反映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农民对封建国家依附关系的削弱。

自耕农的独立经济亦由此得到某种发展。

历代赋役制度是史学界研究得较多的问题,有关成果恕不在此一一罗列。

国家和小农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但这还不是国家与小农关系的全部。

许多论文谈到封建国家扶助小农的政策,这当然是为了保护赋税之源和维持封建统治的稳定,但也是在执行一种经济职能。

在封建领主制下,农奴被授予份地,领主领地内有“公有地”,有仓库,有内部分工和各式交换;在这范围内,农民生产是有一定保障的。

在封建地主制下,农民的生产条件缺乏这种保障,而封建国家却在一定程度上负担着保证农民再生产的经济职能。

历代封建地主政权,无不实行重农政策,除了抑制兼并.均平赋役以外,在生产上的主要措施有:

保证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尤其是土地)的结合,如安辑流亡,奖励垦荒,承认垦荒者对土的地权利,以至由国家分配部分农民以土地(如实行均田制),在封建王朝初建时尤其注意于此;奖励和督课农民生产,推广先进农具和技术,修撰和颁行农书等;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如治河患.修水利.兴屯垦等;在农民缺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再生产难以为继时,给予接济,如减免赋税,赋予或假予口粮种牛以至土地;利用国农掌握的粮食和物资,贵籴贱粜,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使农民少受商人.高利贷者的中间盘剥。

以上数项,尤其是一四五项,反映了地主制下农民再生产的特点。

已有一些学者从封建国家经济职能的角度研究封建国家的农业政策。

例如林甘强调封建国家组织管理农业生产经济职能,并对秦汉有关农业政策作了剖析。

57]徐建青《从仓储看中国封建社会的积累及其对社会再生产的作用》一文指出:

仓储是封建小农经济形式下社会实物积累的一种形式,“建立国家积累是小农经济的特殊要求,是国家的经济职能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的具体体现之一。

”72b]李向军博士论文《清代荒政研究》对清代荒政作了深入系统的论述;救荒也是封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之一。

萧国亮从另一个角度论述国家与农业的关系。

他认为专制国家实质上是精耕农业的平衡机制,国家是劳动力和土地资源配置的调节器,并有治水.救荒等方面的功能。

83]总的来看,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虽已逐步增多,但研究仍然比较薄弱,尚待垦辟的领域仍然十分广阔。

谈论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和它对小农经济的政策不能不涉及重农抑商问题。

对重农抑商思想与政策的形成原因和历史作用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和截然相反的评价。

在这里只能简单介绍有关重农与抑商关系的几种有代表性的意见。

一种影响频大的流行观点,认为封建制度的基础是个体小农业,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它必然产生要求社会永远保持现状的保守倾向,而商业则是引起社会变化的革命要素,封建统治者从其最高利益出发,力图消除这一祸根,因而提出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这一政策两千年来相沿不替,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84c]他们说“重农是为了彻底抑商,抑商是为了确保重农”,83b]把小农经济与重农抑商一起否定掉了。

另一些学者认为对小农经济的历史作用应予肯定,对商人资本的历史作用则应具体分析。

封建地主制的形成虽然以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为必要条件,而商人资本的过度膨胀又会加速小农的贫困破产,诱发严重的“弃本逐末”现象,危及封建地主制的正常经济秩序。

重农抑商主要为了防止农民弃本逐末和抑制商人资本对小农的兼并活动,这对保护小农经济,维持农工商各业劳动力的合理比例,确保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有着重要意义,因而有其历史合理性。

有人还进一步指出,封建地主制下发展有限的商品经济不可能形成对资源分配起制衡作用的平均利润率,价值规律也就不可能承担调节社会劳动的分配.使之符合经济按比例发展要求的任务。

这个任务就不能不落到封建政府身上。

重农抑商正是封建政府履行这一经济职能的主要手段之一。

15]这是把小农经济与重农抑商一起加以肯定。

又有一些学者认为,小农经济的兴起必然引发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小农经济的分解。

重农抑商保护小农经济与抑制商品经济相结合,使农业上的小土地私有和手工业商业方面的官营或官控相结合,成为中国封建经济的基本格局的发展定势。

尽管精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创造了较高的生产水平,能给社会提供一个较高的余额,但这种余额不但以租赋形式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占有,而且重农抑商政策割断了农业与工商业间的通道,阻隔了它们之间的交流,使工商业利润或转化为课税,或流向土地,而不能用以扩大再生产,使社会经济陷于困境。

23b]这是肯定小农经济而否定重农抑商。

上述意见分歧仍然是由于对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商品经济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所致。

在封建地主制下,在小农家庭之上并不存在领主庄园那样的经济实体。

但小农家庭与乡族有相当密切的联系,存在着某种分工与互助的关系。

这也是小农经济再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

但对这个问题过去研究比较薄弱。

研究宗族制度的,多从地主经济的角度予以论述。

专论小农经济与宗族制度关系的,据笔者所见,有王小丁的文章。

王小丁认为,古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发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以血缘纽带联系为核心并同时具有地缘性质的宗族共同体的制约,如蜜蜂与蜂房的关系一样。

以个体家庭的自然分工为基础,以家庭共同体内的社会分工为补充,形成完整的小农经济圈。

我国小农经济历二千年而不变,与此有密切关系。

9]其它一些文章也有谈到乡族之间互助的。

5]最近出版的徐扬杰的《中国家族制度史》也包含了较多这方面的材料。

70]沈虹等人对当前仍十分贫困落后的“边缘地带的小农”行为的调查研究与剖析,对我们理解传统小农的特点颇有裨益。

他们指出,小农不是纯粹的经济单位,它们承担所在社区特定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小农需要把家庭收入中相当一部分用于非经济性支出,如馈赠和送礼。

在小农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它可能受到其它家庭的接济。

也可能要为后代和老人承担责任和义务。

小农社区参与行为包括亲缘参与.地缘参与和业缘参与三种主要形式,他们谈到了亲属尤其是姻亲之间的经济救济和经济互助,邻里之间“交换型”的互助。

业缘参与的主要形式则是集市参与。

调查表明,农户在集市上卖东西时,当其交换对象是亲戚时,无偿赠送的占54.5%,公平买卖的只占23.2%。

与邻居交换和与乡干部交换,上述两项比率分别为11.5%.32.9%和8.2%.46.5%。

这说明农户的集市行为不完全奉行市场准则,而常有明显的非市场化取向。

集市不但有物品交换的经济功能,而且有社交功能,娱乐功能和信息集散功能。

41]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还有待我们努力。

八.小农经济与传统农业小农经济是促进还是阻碍了中国农业发展?

这是对小农经济历史作用的评价中争议的焦点之一。

文革以后,小农经济问题引起学术界的注意,很大程度上是由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讨论所引发的。

在这一讨论中,部分学者把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归因于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

例如傅筑夫认为小农制经济基础薄弱.经营单位分散.生产条件恶劣,本身即具有排斥一切进步因素的作用,是经济发展的桎梏,它的长期存在,是中国社会经济长期陷于发展迟缓状态的总根源。

83ab]本述评上篇谈到陈平的文章,则把“单一小农经济结构”看手中国长期贫穷落后和动乱的病根。

李桂海专就小农经济对农业发展的作用发表了否定的意见,他认为,小农经济比之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对农业生产发展并不完全起积极作用。

它只能靠多劳集约提高产量,无力加强其它生产投资;当劳力投资效益达到极限时,生产力就会长期停滞在一个水平上徘徊,在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上也趋于保守。

我国农业技术的总结提高,都与大土地所有制经济有关。

几部重要农书,均出现在土地兼并盛行的时代。

从生产力的长远展看,小农经济不利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改善和进步,是一种阻力。

30c]相当多的学者不同意对小农经济的全盘否定,他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小农经济曾经促进中国封建社会农业发展的历史作用。

如吕作燮指出,不能用现代眼光看小农经济,责备它愚昧落后。

在特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小农经济的出现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它是中国封建经济的中坚力量。

没有小农经济,就不可能创造出我国古代光辉灿烂的文化,而历代统治阶级多次制造的社会经济大破坏,也无不有赖于小农的顽强努力才得以复兴。

17]陈振汉对在关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讨论中一些文章提出问题和论证问题的方式提出异议,指出为不应要求任何国家的历史发展都要遵循同一的模式,不应因中国发展模式不同于西方而把中国视为从来就是发展迟滞的。

他把从战国时期到乾隆初期定为中国历史上的发达时代,提出以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人口增长率作为衡量古代经济发展程度的综合指标。

他指出从粮食单产看,中国大概任何时代都并不落后于世界多数其它地区和国家。

从十四世纪以来中国与英法德人口增长率的比较看,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十九世纪以前并不落后于西欧任何国家。

中国经济的落后是从十八世纪后期(英国产业革命时期)开始的。

我国之所以能长期取得和维持高度的经济发展,主要原因之一是具有独立经济.能自由支配自己劳动的小农经济的存在。

由于传统手工业生产技术的制约,他们劳动生产率低下,但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维持最大量的人口,能充分动员家庭劳动力从事农副业生产,从而达到当时条件下最大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效益。

他还对近代中国落后的原因作了具体分析。

46]孙达人认为我国自战国至唐宋封建文明高度发展,其原因在于小农经济而不在地主经济,美化西欧领主经济的观点毫无根据。

明清的落后则与小农经济状况的恶化有关。

23a]孙达人等人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对精耕细作与小农经济作了进一步的高度评价,并分析了两者的关系。

23b]王家范.谢天佑则通过对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的分析,对小农经济作了肯定的评价,他们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结构优于欧洲。

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它最佳的生产结构是劳动者的个体小生产。

这里的所谓生产结构,主要是指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和劳动者以一定方式组成的一个生关系列。

在封建社会中,生产工具的进化度极低,土地丰度的提高也有相当大的限制,生产者主动性尤显重要。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封建社会的自耕农经济。

中国封建社会存在大量自耕农,佃农亦以产品地租为主,有较多的支配劳动时间与经营方式的灵活性,生产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能更好地发挥出来,形成精耕细作的传统,农田产量远高于西欧。

小农经济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生产单元缩小为最基本的人口自然单元,物质再生产和人类自身再生产合二而一,使得这种生产结构系列简单,具有顽强的自生产.自组织的再生机制。

它所造成的结果是中国农业经济的水平位移,——即经济活动面的扩展和多元经济中心(地区经济)的形成。

但是由于分配结构的畸重(超负荷的高额赋税和高额地租,统治阶级奢侈性高消费)和所有制结构的畸重(国家政权对所有制的强烈干预,使土地所有权不能获得纯粹形态,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只能在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缝隙中求生存),小农经济的内涵扩大再生产难以突破为外延扩大再生产,从而造成封建社会的长期停滞。

8]关于我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使个体小农有较大的生产主动性与积极性,从而导致精耕细作传统的形成,史志宏等人也有所论述。

12]但他强调的是以地主土地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结构的作用;关于我国农业发展所受的制约,则强调了人口增加产生的负作用。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还可以从农业本身的特点及其内在要求作些考察。

农业是以自然再生产为基础的,而自然条件随时会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生产者有高度的主动性,灵活地根据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在自然条件相当严峻.灾害频仍的我国,尤其是这样。

我国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有较大独立性,较好地满足了农业生产的这一内在要求。

在这方面,自耕农优于佃农,实行定额租和拥有永佃权的佃农优于其他佃农。

八十年代家庭联产责任制的推广及其成效,也促使人们重新认识传统的家庭经营方式。

崔晓黎强高了小农家庭经济的效率。

血缘关系与生产关系的高度融合.家长指挥生产地位的不易替代,决策和指令不易干扰,对决策信息的反馈灵敏,交易成本很低,这些都使得小农经济的运调十分有效率。

80]小农经营导致传统农业向精耕细作,多劳集约.内涵扩大再生产的方向发展,一些学者对此作了论述。

胡如雷指出自耕农虽然比佃农有能力耕种更大面积的土地,但实际耕地量往往低于佃农的实际租地量,因为扩大耕地要支付可观的地价,或垫付开荒工本,而且需要交纳的赋税也增加了,因而自耕农倾向在原有土地上追加垫支,深耕细耨,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而不轻易扩大耕地。

佃农的经济原则是使实际耕地量接近最高租地限量;但在定额租制下,佃农也不轻易扩大租地,而愿在原租地上多下工本,因为这样做,地租量不变,产量却可以增加,必要劳动所占的比例就会上升。

67]彭年认为,中国古代,多子继承制造成小农户数增加而耕地缩小,自由土地买卖又使全社会无力追加生产资金,而由于人口增长与耕地有限的矛盾所造成的狭小的耕地面积上拥有众多的劳动力,则保证了劳动集约性耕作形式得以确立。

85a]比之西欧封建领主制,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营的规模更小,而且有越来越小的趋势。

这与人口增长有关,亦与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的特点有关。

除上面提到的因素外,地主阶级苛重的租赋也使小农无力扩大乃至不断缩小耕作规模。

在这种情形下,小农只有利用他们人身比较自由,经营比较自主的优越条件,以加倍的勤奋弥补上述种种缺陷,争取在小块土地上获取更多产品,以维持一家生计。

这就是多劳集约精耕细作传统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原因。

精耕细作本身不一定与多劳集约相联系,但在受地主制制约的小农经济的条件下,只能是一种多劳集约型的精耕细作。

由于它不光是增加劳动投入,生产技术也有所改进,因而它可以表现为一种内涵扩大再生产。

王家范.谢天佑指出,我国小农经济有惊人的自我扩张能力,它难以实现外延的扩大再生产,但却能利用内部的能量进行内涵扩大再生产。

突出表现在所占耕地面积受到严重限制(王朝中后期且日趋缩小)的条件下,努力争取单产的提高。

亩产的提高导致最低必要耕地(租地)限量的下降。

8]不过,小农经济规模狭小的分散经营又确有对农业生产发展不利的一面,如限制了劳动工具的改进,甚至引起劳动生产率的下降。

曹幸穗对旧中国苏南家庭农场规模效应的研究表明:

家庭农场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都随着农场规模的增大而升高,呈现明显的正效应。

尤以耕作面积十亩以下家庭农场效益最差。

他据此对“精耕细作”分析模式提出质疑。

认为并非任何情况下农户人均耕地面积的减少都导致人们增加对单位土地的资金和劳力投入,实行精耕细作,从而使单位土地的产出率提高。

一旦农场规模小于家庭生计的最低需要时,农户就会另谋出路。

把经营重点转向其它非农产业,减少对土地投入,农场的耕作就不再是“精耕细作”了。

81b]多劳集约式的精耕细作一方面使单位面积产量增加从而能养活更多的人口,另一方面又使劳动力从而人口的增加成为这种生产方式的内在要求。

如果人口增长过快,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不相协调,也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问题。

清代人地关系的紧张亦与小农经济有一定联系。

有人把刺激人口过快增长作为小农经济的消极作用之一。

4]多劳集约式的精耕细作,又会导致劳动力年均剩余和季节性严重不足的矛盾。

14]这一矛盾也会给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带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看来,小农经济曾促成我国传统农业的高度发展,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但对小农经济的作用仍需作具体分析。

不加分析的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都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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