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2986912 上传时间:2023-06-09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5.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docx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一、、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

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三、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

四、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

五、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六、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

七、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

八、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

九、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十、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

十二、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十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

十四、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x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 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菜市场周边地区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公安、市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质监、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 全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菜市场布局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

有特殊情况需临时修改的,应当按原程序报批。

第八条 编制菜市场布局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布局。

菜市场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二)便民利民。

菜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三)协调发展。

菜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第九条 菜市场一般按照每万人1000至1500平方米、服务半径1000至15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

第十条 规划部门审批新建居民区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本市菜市场布局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明确菜市场的位置和面积。

菜市场位置和面积一经确定,应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十一条 现有居民区未达到本市菜市场规划要求的,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规划要求组织改建、补建菜市场。

第十二条 开办菜市场应当设立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10日内,应当向所在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菜市场备案登记。

第十三条 新建菜市场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本市菜市场建设标准的,可享受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本市菜市场建设标准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菜市场应当在建成后6个月内开业经营。

无法按时开业或无力继续经营的,应当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菜市场转作他用。

第十五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对自产自销初级农产品的经营者,可以在菜市场内划定一定区域,允许其临时入场经营。

第十六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菜市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环保等其他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

对场内经营者违法经营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十七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对场内经营者进行经营资格审查,明确和落实场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管理档案。

对粮油、禽蛋、肉类、水产等重点监查食品,可以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方式入场经营。

国家和本市对活禽活畜屠宰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或者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定期对果蔬等主要农副产品进行抽检。

抽检结果可以在场内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负责督促场内经营者对主要经营商品货源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应保留3个月以上。

登记内容包括:

(一)商品品名、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二)种植、养殖及捕捞的初级农产品来源、品种、数量;

(三)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生产、经营者获得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专项许可情况;

(五)其他需要登记的内容。

第十九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电话、地址。

第二十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负责受理消费者对场内经营者的投诉,并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遵守协议、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文明服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良好服务。

对必要的执法检查应当采取联合、集中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经营者在菜市场经营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当予以免收,但涉及食品安全、人身健康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委托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向场内经营者代征税款。

场内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五条 监察、价格、财政等部门应当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及场内经营者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对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和场内经营者的投诉,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场内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将菜市场转作他用的,由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追缴有关补贴资金。

第二十八条 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由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取消对其菜市场的认定,追缴有关补贴资金。

第二十九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已建成的菜市场,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

严格执行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市场管理人员要做到清廉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馈赠,不以权谋私。

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努力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市场管理人员要服装整齐,佩戴标志,文明执法。

严格管理,全面规范交易行为,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执行《菜市场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办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市场,服务人民群众。

市场各项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管理员必须以公正管理的原则管理市场。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平竞争,公开交易的经营原则,确保市场良好稳定的经营秩序。

按规定对市场进行安检注册登记。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承担市场管理和交易安全的责任,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积极协助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服从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领导,对市场内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进行监督检查。

对市场内公共安全秩序、卫生、物价、计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懂得扑救起初火灾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如何报警(报警电话119)。

按规定标准及时合理收缴各种费用。

 

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

市场协勤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清理市场外乱停乱放车辆。

规范市场外停车秩序,车辆摆放整齐,清理市场周边道路摊贩、违章摆卖,做到无占道经营。

协勤队员必须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

为维护市场前良好秩序,保证车辆畅通无阻,特制定此制度:

做好车辆引导,按顺序入位。

做好各种车辆分类停放。

车道上不允许有车辆阻塞车道。

自行车放好,不允许放在市场门口。

自行车不允许进入市场。

每天早晨,晚上清扫车场。

车场人员严格执行,以保证安全有序,保证各种车辆有序有放。

 

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请假须征得主管同意。

每天和管理人员交接班后,对市场内部安全情况做一次彻底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告知主管领导。

按市场规定准时启闭市场内照明灯、空调、大门,市场外广告映照灯。

加强市场内重点部位巡视,做好市场防火、防盗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夜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喝酒、玩牌;不得撤离职守(空岗);不得干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严格关、开门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开市场大门。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和管理员的交接班工作。

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

为了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市场实际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服从主管领导部署安排。

二、做好辖区的卫生,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死角。

三、市场的地面按期冲、刷、洗,地沟排水畅通。

四、定期喷洒消毒剂。

五、及时清运垃圾,不堆放过夜。

六、市场内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运到保洁部指定地点倾倒。

七、市场内卫生用具(垃圾桶、箱)摆放整齐。

八、清扫保洁标准:

1.达到三净一无,即:

地面净、墙根净、摊位下面净、无垃圾堆放。

2.水产的经营区域设有上下水,摊位周围干净,无异味、污水外溢。

 

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把安全防火工作做深入,提高防火意识,认真做好以下几点要求;

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蒸、煮、煎、炒,架灶做饭,在市场熟食区域从事加工出售食品的,使用火作业须向市场管理人员申请备案,批准后,按要求摆放炉火,炉灰倒在指定地点,不许带火,严禁使用炉子。

市场内使用电加工食品的商户不许私自拉电线,改电路,如需改线路通知市场管理员,找电工修理或改线路。

经营户离开商品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源开关,确认安全后离场。

市场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知了火灾危害性,掌握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知识。

懂扑救初起火的方法。

会使用灭火器。

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服装市场严禁在经营区域内吸烟、烟头不许乱扔,带有余火的必须彻底熄灭。

 

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

商品划行归市经营有序;摊位摆放整齐严禁外溢;市场巡回保洁天天干净;食品卫生规范。

一、市场管理有序

(一)商品划行归市

1、分类设置,明显标识,吃用分开,生熟分开。

要求:

食品与非食品分开设置;

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物分开设置;

活禽、水产与加工经营食品区域相距5米。

2、证照齐全。

要求:

市场办理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

经营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食品人员办理健康证。

3、亮照经营。

要求:

经营户个体营业执照及健康证应统一悬挂明显处。

(二)摊位摆放整齐

1、经营商品摆放整齐。

要求:

蔬菜进筐、水产品进容器售卖。

2、非经营物品不乱放。

要求:

非经营物品不摆放柜台、不随意乱摆乱放。

3、规范经营杜绝外溢

要求:

经营不出房屋、不出柜台、不占通道。

(三)个人卫生良好

要求:

从业人员衣着整洁,讲究卫生。

二、卫生巡回保洁

(一)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

要求:

市场建筑面积1000m2不少于4人。

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须在市场内公示。

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应在市场内着装持证上岗。

(二)建立巡回清扫保洁制度。

要求:

巡回保洁基本保持地面本色,达到二级道路保洁

标准:

果皮、塑膜1000m2各少于6片、

烟蒂、痰迹1000m2各少于8个、

污水1000m2少于0.5m2、其它1000m2少于2处。

(三)经营摊位备有垃圾容器。

要求:

菜市场经营摊位及周边2米范围做到“三净三无”

即:

菜市场地面干净、墙壁干净、经营摊位内外干净、

经营摊位内外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

(四)环卫和给排水设施齐全完善。

要求:

市场内房屋及相关经营柜台应配置上下水设施,

市场内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

公厕内墙面瓷砖到顶、蹲位设置隔板、

公厕内设置洗手盆、镜子、冲水设备无破损;

公厕保洁控制指标:

纸片不超过2块、烟蒂不超过2个、

痰迹不超过2处、无蛛网积尘、无明显异味、无积水、蝇:

水厕不超过2只、非水厕不超过5只。

三、食品经营规范

(一)熟食制品及直接入口凉菜、豆制品售卖经营卫生规范。

1、经营场所应设封闭专间。

要求:

有防蝇、防鼠和防尘设施,墙面为浅色光滑易清洁材质。

2、经营场所设施完善。

要求:

专间内有给、排水和专用冷藏设施,水池(手盆)1个。

3、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要求:

有更衣柜、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直接入口食品工具售货。

(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卫生规范。

1、有固定、独立和封闭的经营场所。

要求:

有防蝇、防鼠和防尘设施,售卖与加工场所相对分开;

加工间面积大于8m2,墙面为浅色光滑易清洁材质。

2、经营场所设施完善。

要求:

有给、排水和专用冷藏设施,设水池(手盆)1-2个,

水产品加工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3、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要求:

有更衣柜、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持证工具售货。

四、病媒体生物防制

(一)市场内严控活禽销售。

(二)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三)市场内除病媒体要求。

1、灭鼠标准。

要求:

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

2、灭蝇标准。

要求:

有蝇房间不超过1%、蝇不超过3只;

3、灭蟑标准。

要求:

有蟑房间不超过3%、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有蟑卵房间不超过2%、平均房间不超过4只;

有蟑粪、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4、灭蚊标准。

要求:

市场内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平均每人次诱获蚊数不超过1只。

 

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安全,确保进入菜市场销售的蔬菜安全卫生,按照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区菜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二、全区实行菜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主办单位先行负责制度,全区各菜市场对应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点,配备统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专兼职检测人员。

三、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检测前清洗双手,着装整洁;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四、菜市场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制度,每天随机抽取进入菜市场销售的蔬菜样品(具体抽取数量各菜市场依据实际自行确定),对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每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

存档记录原则上应保存1个月以上。

五、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

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速检不合格。

市场主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蔬菜制止其出售或转移,并及时报告工商和卫生部门进行处理。

六、菜市场实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公示制度,各菜市场应选取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每天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流程图

 

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郑重承诺:

一、本店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均在保质期内。

不经销有毒或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假冒食品。

二、本店销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如不出具,消费者有权索要。

三、本店对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应无条件退换,不予退换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承担一切责任。

予以先行赔付,然后再向进货部门或生产厂家追偿。

商品经营者:

年月日

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

为保证进入本市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特制订本制度。

市场巡查员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监督机制,确保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营业执照、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

杜绝无证无照进场经营。

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应承诺所销售食品符合国家规定。

市场巡查员除检查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外还要抽验其销售的食品质量,检验供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销售。

督促、引导、协助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准入协议,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销售。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侵权申诉机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设立12315消费者申述、举报联系点,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述、举报,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随时向消费者公示食品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者警示和提示。

 

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为保证所售食品质量,由商品质检员对上市食品质量进行自行检测,重点检查食品的包装、合格证、标示及说明等。

商品质检员应认真学习商品质量检测知识,配备检测设备后,运用检测设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测。

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

自行检测确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无合格证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自行检测的食品,应当详细登记,确定为合格食品,要采取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

第一条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项目在许可范围内,不得有超范围、伪造、涂改出借的行为。

第二条食品采购要落实索证和验收制度,索证资料包括:

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卫生检验报告,验收制度包括:

验货登记本、台帐及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采购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时,应同时索取卫生部门相关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采购畜禽时,应索取检疫证明,或者查看胴体上是否加盖有效验讫印章;采购进口畜禽肉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第三条食品仓库结构和设施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卫生设施完善。

需在一定温度条件下贮存的食品,应在有温度控制设备的库房和设备内存放,并应符合相应贮存温度要求,食品库房及与外界直接相通的木制门下端应装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口处应装有防鼠隔板。

食品仓库无过期和霉变食品。

第四条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地面平整不积水;有完善的防尘、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经营场所视野内无苍蝇、老鼠和蟑螂。

第五条现场制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熟食加工间应为封闭式,符合专间要求。

第六条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保健食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和夸大宣传,销售柜台无过期和霉变食品。

第七条出厂的散装食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并在标签上标明以下内容:

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

经营者应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应做到:

食品应自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销售人员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

经营者生熟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

第八条从业人员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证明;无不良卫生习惯。

第九条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和卫生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应有责任人,落实各项检查。

市场经营管理规定

为加强市场经营管理秩序,规范经营秩序,确保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经营者的形象,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经营者要文明经商,服务热情,说话和气,不与顾客发生争吵。

经营者依法经营,不强买强卖,不出售伪劣假冒商品。

如所销售商品变质,应赔偿。

不欺行霸市,不缺斤少两。

商品摆放整齐,商品摆放不出台,屋内商品摆放不出门,不乱摆乱买。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在车辆指定位置。

维护好周边卫生,不随意乱扔菜叶、皮屑及垃圾。

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着装整齐,按规定穿着市场统一服装,不赤胸裸背。

不私接乱改电源,不随意拆市场设施,不随意遮挡和动用消防设施。

以上规定经营商户必须自觉遵守,对模范遵守此规定的经营商户,市场将颁发“百姓信得过商标”。

对违反规定的,市场将随时收回标牌。

对缺斤少两,伪劣商品,将进行两倍赔偿或罚款。

多次违反规定的商户将取消市场的经营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