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00340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37 大小:162.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37页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37页
亲,该文档总共13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13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docx

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市过去几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纲要精神,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初中阶段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落实自治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规划,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

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形成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得到良好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有效机制。

二、总体原则和要求

㈠全市实行两考(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合一。

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题由我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各学科中考说明独立命制。

㈢全市所有考生的学科书面笔试成绩和升学考试总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

升学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书面笔试成绩、中考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共八个等级。

学科书面笔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E、F、G、H共八个等级。

体育成绩由中考体育测试成绩、体育综合素质评价(平时成绩)组成,以等级制呈现,按高到低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㈣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以单学科等级、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政策性加分的形式公布,任何学校或个人均不能查阅成绩等级中的原始分。

㈤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㈥实行学区生、特长生、保送生政策(市直属普通高中不招收保送生)。

㈦高中招生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各学科书面考试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

㈧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内容及安排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内容包括学科书面考试,体育测试,实验技能测试。

㈠学科书面考试

⒈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要求(见下表)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长

(分钟)

说明

语文

闭卷

120

150

数学

闭卷

120

120

不能使用计算器。

英语

闭卷

120

120

先考听力再考笔试。

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

笔试占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物理

闭卷

100

90

试题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计算器。

化学

闭卷

100

90

试题附部分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思想品德与历史

闭卷

120

120

思想品德占60分,历史占60分。

⒉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4日—26日(详见下表)。

6月24日

6月25日

6月26日

上午

语文

9:

00-11:

30

数学

9:

00-11:

00

英语

9:

00-11:

00

(听力9:

00-9:

20)

下午

物理

15:

00-16:

30

化学

15:

00-16:

30

思想品德与历史

15:

00-17:

00

⒊以上学科的考试范围、内容及要求见桂林市教育局公布的2016年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

具体说明见[附件1]。

㈡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市直属学校和各县(区)分别组织,相对集中进行。

中考体育成绩由测试成绩(满分45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5分)两部分组成,总分60分,划分为A、B、C、D共四个等级。

中考体育测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体育综合素质评价不计入中考总成绩。

1.测试成绩:

满分45分,记入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2.测试内容:

根据初中体育教学内容,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测试项目与项目组。

项目组共设三组,二组为必测项目组,一组为抽测项目组。

抽测项目组中各设置若干测试项目。

3.测试项目的确定:

测试前一个月,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组织抽签,从一个抽测项目组中抽取一项,所抽到的一个抽测项目加上两个必测项目为当年体育测试的内容。

具体方案见[附件2]。

㈢实验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实验操作。

2.测试成绩:

实验技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要求物理、化学两个学科的实验操作均为合格时,实验技能测试成绩方为合格。

测试成绩为不合格者不能被示范性高中录取。

3.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2日-30日。

4.实验技能测试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安排2-4个实验内容,由学生抽取,每个考生按照抽取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个实验,再由学科教师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评定,学校统一汇总,并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起上报到市招生考试院。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㈠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

㈡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长和发展潜能。

二是评定等级。

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

㈢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评定一次。

评价应以学生初中阶段的成长记录册(袋)为基本素材,结合他们的日常表现,经自我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价等程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㈣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体现学生初中阶段综合发展情况反映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指标。

在各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教育局派检查组到学校对评价过程进行检查,各学校的评价结果经检查组签字后方能生效。

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命题、审题和评卷

㈠命题要以学科课程标准、现行规定使用的教材和2016年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重要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况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各学科试题的难度值要严格控制,各科试题的平均难度应为0.70左右;易、中、难题目的比例大致为6:

3:

1。

㈢成立由相关学科教研员、优秀教师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命题、审题小组。

建立命题、审题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以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命题和审题人员在进入工作起至考试结束,实行全隔离。

㈣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专人进行质量分析。

六、初中毕业标准及要求

㈠初中毕业标准

具有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且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

1.综合素质评价C等以上(含C等)。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各学科书面考试成绩G等以上(含G等)。

3.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成绩为及格;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测试评定为合格;其它学科成绩评定为合格。

4.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

㈡要求

1.达不到以上第2至4项标准的初三年级学生,由各学校组织补考、补测,经补考、补测及格或合格者准予毕业。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由各学校组织的补考、补测,一律不得收费。

七、高中阶段招生录取

㈠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40%左右。

具体计划按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中职招生任务制定。

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给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25300人的任务,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下达。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学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或更改招生计划,确保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凭毕业升学考试准考证及成绩单、九年义务教育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录取。

具体方案见[附件7]。

㈢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报名及录取

⑴报考条件

①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以及同等学力者。

②具有我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中符合桂林市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意见〉的通知》(市教〔2014〕4号)规定者。

⑵录取原则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⑶录取依据

以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

具体排序方案见[附件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总成绩未达到本地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或D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一般性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总成绩未达到本地一般性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等。

⑷市直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①采用桂林市直属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报名系统报名、按招生计划由计算机管理系统排序登记、中考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录取。

②录取分三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时段进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性计划、特长生招生;第二时段进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区生招生;第三时段进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性计划招生(含民办)和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具体录取办法和要求见[附件5]。

2.保送生、学区生、特长生的录取

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学校)保送生

市直属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招收保送生。

各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招录保送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

⑵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区生

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划定学区分配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为学区生。

为促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将全市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0%的指标定向分配到承担学区生源的各初中学校,用于录取学区生。

⑶各普通高中特长生

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专长(突出成绩)的学生,可适当降低录取标准进入普通高中。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区生、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详见[附件6]。

㈣认真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

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脱贫,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生实现读书成才梦,从2016年秋季起,各县区要根据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我市将按自治区要求,选择1-3所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面向全区或所辖县区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50-150人;国家级改革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区直中职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市属及各县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招收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

各县区要根据下达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细化招生工作方案,落实初中学校向高中阶段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制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明确贫困生100%升学帮扶责任,确定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应的具体招生人数;自治区统筹确定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区直中职学校和相应的具体招生人数。

八、建立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的保障机制

㈠公示制度。

市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形式、赋分及成绩呈现形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的呈现形式;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

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也要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

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事项。

各初中学校在中考报名前要认真做好学区生资格的确认工作,严格审查并公示学区生名单,市中考领导小组将在学区生录取时段对学区生资格进行复核确认,如查出徇私舞弊或把关不严等违规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责任人责任,所涉及的考生将取消学区生资格。

㈡诚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

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㈢培训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对命题、审题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以保证和提高命题质量;保证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对参与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和熟悉新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㈣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考生必须知道的考试说明、考试范围、考试内容等应免费印发,不得组织编印任何与中考有关的考试复习辅导资料,不得要求学生征订购买考试复习资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录取原则的权威性,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各招生学校不得私自设立报名资格线,不得无故拒绝考生的报名和退出。

各初中阶段学校不准接收落选考生进入初三年级复读。

招生过程中,严禁恶性竞争、相互抵毁,严禁通过强迫、欺骗、引诱、发回扣费、发生活费、发各种名目补助费等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严禁在未办理录取手续前张榜公布录取名单,职业学校严禁有偿招生。

纪检监察部门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

加强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这项工作中违反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在接受投诉后两周内调查处理并答复。

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招生工作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㈤监控评估制度。

市中考领导小组对全市初中毕业生报考信息、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及时充分地了解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考试和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估、总结,以利进一步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的改革。

九、各县及临桂区招生录取办法的制订

各县及临桂区的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本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制订,报市中考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应将各高中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此作为新生学籍审查的依据。

十、中考成绩单是中考招生报名录取的依据,全市各初中学校必须于7月11日(含)前将中考成绩单发到考生或监护人手中。

十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领导小组。

附件:

⒈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

⒉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测试方案

⒊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⒋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等级划分及排序办法

⒌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报考录取方案

⒍桂林市2016年市直属普通高中学区生、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

⒎桂林市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录取方案

⒏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⒐2016年桂林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桂林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3日

附件1:

桂林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说明

语文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简称“中考”),中考语文是考察学生达成语文课程目标程度的重要手段。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指导思想

2016年语文中考命题以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面向全体学生,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突出考查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命题应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业水平,有利于改善教师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命题原则

命题应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应体现语文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强调积累、突出读写、鼓励创新;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经验和学习特点,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在注重考查学生“双基”的同时,也注重考查学生的潜力。

试题难度适中,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四、考试范围及内容要求

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以语文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八、九年级)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和内容。

(一)能力层级

1.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最基本的层级。

认识或记住字词的音形义,了解课文主要内容,背诵经典篇(段)。

2.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要求理解词语、句子在特定语境中的含义、感情色彩和表达作用,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

3.分析综合指分析和探究。

是以识记、理解、应用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比较复杂、有一定综合性的问题,能够分析其组成部分和组合关系,如对文章思想内容的把握和对文章写作特点的辨析。

4.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为基础,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能将语文知识直接用于新的情境中去解决新的问题,如仿写、作文等。

对以上四个能力层级均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二)考试内容

1.积累与运用

积累与运用考查的内容包括:

常用字的音、形、义的辨识、常用词语(含成语)的运用、语句的规范表达(含标点符号)、文学文化常识的识记及经典篇段的默写、课外阅读积累等。

词语、语句的考查宜结合语境,灵活运用语法、修辞知识,选材兼顾课内外;文学文化常识考查为教材涉及的内容;默写主要从教材中要求背诵的古今优秀诗(词)文选材;课外阅读的考查以课标推荐阅读书目为主,适当兼顾日常积累。

2.古诗文阅读

(1)古诗词阅读

古代诗词阅读的考查,侧重整体把握诗词内容,感受诗词中的形象;欣赏、品味富于表现力的诗歌语言;分析诗词中的艺术表现手法。

阅读材料的选择不超出教材范围。

(2)文言文阅读

文言文阅读考查注重思想性、人文性、迁移性。

能阅读浅易的文言文,准确判断文言句读,理解文章基本内容;掌握常见文言实词的意义和常见虚词(如“之、其、于、以、而”等)的基本用法;能根据语境翻译文言句子;能对文章的思想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态度作出评价。

阅读材料的选择兼顾课内课外。

3.现代文阅读

现代文阅读,综合考查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的感受、体验、理解和价值取向;考查学生的阅读方法(如浏览、摘录、批注、制作卡片等)和阅读习惯;考查学生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

(1)阅读记叙类文章,要求理清思路,理解主要内容,能感受、评价作品中的形象,品味重要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和作用。

(2)阅读简单的说明文和一般的科技作品,要求把握文章说明对象,提取文本信息,掌握常见的说明顺序和说明方法,品味说明语言的特点,领会作品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方法。

(3)阅读简单的议论文,能把握作者的观点并能通过自己的思考做出判断和阐述。

能归纳文本要点,理解观点与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之间的关系;了解常见的论证方法(如比喻论证、对比论证、道理论证和事实论证)以及它们的作用。

(4)阅读非连续性文本,能领会文本的意思,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阅读材料力求文质兼美。

4.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着重考查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主要体现为综合运用语文知识、语文能力发现问题和探究问题,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提出假设或观点等。

5.写作

要求学生能规范、熟练地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写作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和议论文。

要求做到文体规范、中心明确、感情真挚、内容充实、条理清楚、文从字顺、标点正确、书写整洁,能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

作文的命题关注贴近学生思想和生活,力求有新意,不设审题障碍。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

1.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全卷满分120分。

2.考试用时150分钟。

六、试卷结构

(一)试卷基本框架

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第Ⅱ卷(非选择题),约25~28题。

整份试题6000个字符左右。

第Ⅰ卷包括:

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

(一)、文言文阅读(选择题);第Ⅱ卷包括:

文言文阅读(非选择题)、古诗词鉴赏、古诗文默写、汉字书写、综合性学习、现代文阅读

(二)、写作。

(二)各部分内容赋分比例

1.积累与运用(12分),约占10%。

2.现代文阅读(Ⅰ)(6分),占5%。

3.古诗文阅读(16分),约占13.3%,。

4.诗文默写与课外积累(10分),约占8.3%。

5.书写(5分),约占4%。

6.综合性学习(6分),占5%。

7.现代文阅读(Ⅱ)(15分),约占12.5%。

8.作文(50分),约占41.6%,。

(三)试卷难度

试题难易比例为:

容易题(p≥0.7);中等题(0.7﹥p﹥0.5);较难题(p<0.5)。

易、中、难题比例为6∶3∶1,整卷难度值为0.7左右。

 

数学

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数学学科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应有利于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检查初中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动课程改革,减轻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促使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的具有学习潜能的新生。

三、命题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导向性。

试题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和学生转变学习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初高中教学的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注重科学性。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和形式科学,符合考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内容科学,难易适当,表述正确;试卷结构科学、合理,形式规范;具备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的区分度。

(三)注重基础性。

试题要在指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及数学思想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情况,特别是考查运算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注重能力立意。

试题内容要以课程教材作为基础材料,并紧密联系学生的实际,联系社会生活和科技发展的需要。

考查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注重考查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

要注重考查数学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到课内课外相结合,促使学生的学习及考试的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发展实际,从而更好地考查学生学习探究应用的能力和水平。

(五)体现教育性。

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

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及其对事物、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