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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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武川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一、“十二五”时期林业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两个一流”、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和县委、政府确定的打造首府后花园和建设生态文明县的建设目标,团结带领全体林业职工,认真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天保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试点性补贴造林等一批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带动了全县造林绿化、防沙治沙工作快速发展。

按照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的原则,在山区突出水土保持大青山生态绿化建设,在西北风蚀沙化区突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设,在裸露山体区突出喷播绿化建设,在通道两侧突出城市生态景观建设,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完成退耕还林荒山造林7.5万亩,退耕地造林3万亩,围栏封育1万亩;天保工程封山育林20万亩,人工造林7.5万亩;三北防护林3.5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封山育林3万亩,人工造林8.55万亩;试点性补贴造林4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折合面积3万亩),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0.66万亩。

与此同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设了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地方生态建设工程,如“一镇两带三线”生态建设工程、大青山北坡生态治理工程、S101、S104、S311通道绿化工程、 六项连体生态治理工程补植补造等。

新增造林面积37.71万亩,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6.49%,比2010年增长了1.6个百分点。

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40.6958万立方米。

城镇园林绿化得到快速发展,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1.8%,人均公共绿地达63平方米。

积极推进新农村绿化规划和建设,结合“十个全覆盖”示范村建设项目,完成村屯绿化美化24个,绿化面积约900亩,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全民义务植树和全社会办林业活动得到进一步发展,“两防一禁”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造林质量和管理得到有效提高,林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得到逐步完善。

此外,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带动了集民俗风情、自然景观于一体的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如哈达门森林公园旅游区、德胜沟红色旅游区、淖尔梁高山草甸生态旅游区、牌楼馆旅游区。

同时,森林资源的有效的保护,使全县沙化耕地得到有效改良,草场退化得到进一步遏制,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改善。

二、存在问题

一是武川地处自治区北部高寒地区,全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树种单一,质量不高,生态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状况体现出明显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

二是武川属阴山北麓风蚀沙化治理区,十年九旱,风蚀沙化严重,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低。

三是武川地处农牧业生产的交错带,历史遗留下来的放牧养羊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棚圈建设、饲草料基地建设和舍饲圈养优良畜种推广滞后,牲畜毁林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营造林资金严重短缺。

造林苗木、人工和管护等成本连年增长,国家投入却又严重不足,而且资金使用要求非常严格,地方财政又无力支持,因此资金的捉襟见肘只会带来工程质量的下降,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高,严重制约了当地林业的发展。

五是立地条件差,国家下达任务落实难度大。

武川境内山地、丘陵面积居多,占全县总面积的92.3%。

而且往年林业工程已将境内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宜林地占用,由于干旱、虫害等因素成活率很低,外加长年风蚀、雨蚀,有的树坑也被填平,已成荒地,上级部门又不允许重复造林,因此国家下达任务难以落实。

六是农民参与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由于林权放而不活,造林、护林与农民年度收益没有挂起钩来,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挥作用又不大,再加上林业周期长、见效慢,短期内不能形成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农民没有真正得到较为明显的经济收益,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

三、成功经验和典型建设模式

(一)将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与地方重点区域绿化相结合。

为加快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清新秀美、宜居亲和的生态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依托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了大青山北坡生态治理、通道绿化等地方精品示范工程。

(二)加大对造林工程的投资。

由于造林苗木、人工和管护等成本连年增长,而且武川立地条件较差,造林成本高,为确保造林质量和成活率,保证能造一片、活一片,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造林工程的投资。

如从2013年开始实施的武川县大青山北坡生态治理工程,营造每亩乔木林投资约1000元(其中整地520元,苗木190元,栽植120元,浇水170元);灌木林约600元(其中整地444元,种子16元,种植37元,浇水103元)。

(三)加大管护力度,提高林业生态效益。

我县在林业生态建设上一直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护”的方针,以管护促进生态建设。

我县从2011年开始,通过采取聘用护林员,组建护林员队伍,建设护林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分区划片管理,不断强化护林员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林木管护工作,有效减少了牲畜毁林现象发生。

(四)全面推行"四制"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在充分落实好国家各项林业政策的同时,在工程造林中普遍推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专业队造林,按成活率分年度兑现工程款(如分三年按4:

3:

3比例兑付),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了专人专责,专款专用。

四、“十三五”期间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建设布局和坚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我县林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打造两个一流、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及县十三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以“天然氧吧、生态武川”为目标,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条主线,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

在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南山和大青山北坡绿化工程,实施好主要交通干线通道绿化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培育壮大林下种植业、林下养殖业和森林旅游业的发展,继续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

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确立以造林绿化与资源保护并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发展体系,致力于打造首府呼和浩特市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更好的服务和促进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建设美丽武川、文明武川、幸福武川而努力奋斗。

(二)“十三五”规划造林目标

1、宜林地和可造林地现状(包括分布情况)和潜力。

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十二五”规划初,我县宜林地面积65.02万亩,“十二五”期间,共完成宜林荒山造林34.71万亩,到2020年底我县预留宜林地面积22.70万亩,因此“十三五”规划期内,我县可用宜林地面积7.61万亩,受灾林地面积8.25万亩,严重沙化可用于退耕还林地18.3万亩,宜林地和可造林地面积共计约34.16万亩。

2、规划造林任务落实情况

综合考虑今后五年(2016-2020)我县林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可计划落实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7.61万亩,每年可落实1.52万亩;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可计划落实10万亩,每年落实2万亩;受灾林地可计划落实新造林8.25万亩,每年落实1.65万亩。

“十三五”期间,共计划可落实新造林面积25.86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00万株,每年完成60万株。

3、发展目标

通过“十三五”期间5年建设,使全县林地面积达到266.10万亩,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18.11%,活立木蓄积达到144.0788万立方米。

使浅山丘陵区基本消灭荒漠化,西北部风蚀沙化区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将大青山区东西一线建成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绿色屏障,县境内公路、城镇及周边、村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基本实现全部绿化。

在继续大力发展的同时,加强对林木和林地的管理抚育,继续保持森林资源较高的增长速度,使全县基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建设布局

围绕上述目标,根据我县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确定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在西部风蚀沙化区,主要发展以柠条为主的灌木林,逐步扩大造林面积,形成柠条种植基地。

通过引入龙头企业,发展饲料加工、生物能源等产业,以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达到防风固沙、改善环境的目的。

中部丘陵区要沿县境内S311(武川可镇—固阳县)、武葛(武川可镇—四子王旗葛根塔拉)、S104(武川可镇—达茂旗希拉穆仁)三条公路,借鉴以往种植经验,重点打造中部防护林带,进一步改善周边地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南部山区沿S101、S104公路两侧进行延伸,重点实施大青山北坡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一条沿大青山北麓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林绿化带,实行针阔混交,封造结合,以种植山杏、沙棘、华北落叶松、油松、樟子松为主,集中连片造林,连山连体治理,构筑首府北部重要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县城可镇的园林绿化,重点是推进城镇道路绿化带、河道绿化、出入城口绿化景观带和南山绿化屏障等建设,努力打造精品、样板工程。

(四)坚持原则

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与地方重点区域绿化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经营,永续利用森林

资源。

坚持科教兴林,实现人才强林。

坚持依法治林,实现规范管林。

五、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重点任务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

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每年新造林面积2万亩,“十三五”期间共实现新造林面积10万亩。

同时要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原有建设成果,搞好农田基本建设、能源建设、技能培训和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工程稳步推进。

(二)天保工程项目

天保工程继续全面停止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工程区林木资源和其他森林实行全面有效管护,将近几年天保工程区新增林地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加强森林管护,加快植被恢复。

(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

每年争取任务1万亩,五年完成5万亩。

(四)大青山北坡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该工程东起哈乐镇,西至哈拉合少乡,在全长110公里范围内,沿S101、S104公路两侧纵向延伸,工程从2013年开始实施,以国家重点生态建设项目为依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原则,统筹兼顾,综合决策,以生态绿化为主,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巩固大青山生态综合治理成果,全面实施大青山北坡生态治理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计划到2017年在大青山北坡完成高标准、高规格绿化30万亩。

经过努力,全力打造大青山后坡生态治理新格局和水源涵养地,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将大青山北坡建成首府北部生态屏障,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

(五)通道绿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重点是县内重要通道及新修道路两侧的河沟缓坡,利用2—3年的时间全面实现绿化。

今后规划新建公路要做到修路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六)城镇园林绿化项目

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自治区级园林县城”的建设要求,“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把创造优美的城镇生态环境作为重点项目来抓,继续搞好可镇主要街道、广场的绿化美化,重点搞好可镇东河、北河绿化工程和环城林建设,做到一街一景。

逐步扩大可镇绿化面积,增加市民休闲娱乐场所,同时普遍开展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单位院落绿化,争取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现在有41.8%达到45.5%。

(七)合理利用资源,发展林业产业

在发展林业生产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区实施,将现有的林业资源优势合理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一是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大力推广中药材黄芪、黄芩及麻黄种植。

二是继续推广山林虫草鸡养殖发展,适度扩大养殖规模,鼓励合作化、规模化养殖。

三是大力推广柠条种植和柠条基地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柠条加工企业,发展柠条产业。

四是大力发展经济林建设,鼓励推广适合当地生长的果树、枣树和玫瑰种植,逐年扩大种植面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五是发展生态旅游业,围绕“绿色生态、红色历史”,集中力量打造出几个知名度高、承接能力强、文化风情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

(八)林地、林木保护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们要一手抓植树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一手抓资源保护,自然恢复植被。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和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工作,以确保造林成果。

二是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和禁牧工作,加强和完善森林防扑火队伍、物资储备、重点火险区监测体系建设。

加大禁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偷牧毁林行为,确保牲畜不进项目区、封山育林区和新植幼林区。

三是要全面开展中幼林抚育,对往年造林密度大,影响林木正常生长的林地,要及时进行中幼林抚育。

四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在组织开展好上三级要求“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谁破坏、谁付费、谁修复的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依法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执法打击力度,坚决制止乱采乱伐、乱捕乱猎、乱占林地现象的发生。

(九)林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建设:

一是要逐步改善国有林区办公、生活条件。

完善资源管护设施设备,修建维护林区道路,解决林区职工饮水、用电问题。

二是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林木种子加工储藏、检验,完善国有苗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苗圃的生产能力。

三是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建设。

要加强对县级林业工作站管理机构和县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完善和建设。

同时切实抓好9个乡镇林工站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林工站在生态建设与森林保护中的作用,将乡林工站建成各具特色、比较完备的林业服务体系。

(十)“十个全覆盖”项目村绿化美化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有关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积极推进“十个全覆盖”项目村的绿化美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编制我县切实可行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详实、全面、准确掌握单位性质、管理体制、资源资产、人员结构、债权债务、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要找准存在的问题,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科学编制国有林场经营方案,明确功能定位,确定单位性质,严格核定编制,理顺体制机制,坚持改善民生,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争取到2017年底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七、计划在“十三五”期间重点解决林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对集体林地进行确权发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由于集体和联户经营,林权放而不活,农民个人开展造林、护林的主人翁地位不能很好地得到发挥,而且林地补偿未能按林权到户情况发放,传统的平均分配不能体现林地补偿实效,明显增加农民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没有引起农民对林业生态效益的重视,起到有效的作用,从而很好地发挥林改应有的激励效应。

所以导致集体林地除个人经营的以外,大部分都处于无人看护与抚育状态,由于自然及人为等因素,林木毁坏严重,而且又不能在其范围内落实造林工程,所以大多是以无立木林地和荒地闲置,严重影响全县总体生态建设效果。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随着耕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到户,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也应逐步真正落实到户。

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先以试点的形式确定一乡一村,按照承包、流转、市场买卖等多种形式整合林地,让林权真正确权到户。

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整套有效的林权确权机制,从而推广带动全县林权确权发证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探索建立新的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明确产权,实施民造政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根据“谁造林,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林木生态效益补偿及新造林补偿机制(新造林按成活株数一次性直补造林费和管护费,在各乡镇逐步推行新造林按成活株数一次性直补造林费和管护费,现有保存的林木按保存株数每年直补林木管护费),通过借鉴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六固村林木直补试点经验做法,在部分乡镇先行试点,鼓励群众个人开展造林、护林,真正把造林护林与农民年度收益挂起钩来。

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林地流转政策,创新体制机制,以及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公司、社会组织自愿开展植树造林。

林业部门负责做好规划、协调、指导、验收和兑付工作。

这样既能节省人力、物力和资金,又能充分调动全民造林护林积极性。

(三)建立生态养老救济机制

结合整村推进、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和农业人口市民化工程等政策,由政府投资建立起生态养老救济机制,将生态脆弱区和重点项目区比较分散的农业人口转移出来,把大青山沿线15 °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下来,作为宜林地用于造林,这样既能使农村养老得到保障,又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禁牧政策

我县于2003年出台了《武川县全面禁止放牧的实施办法》,自全县实施全面禁牧以来,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区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从总体情况看,由于近年来新增造林面积逐年扩大,管护任务越来越重,禁牧法制、法规不健全,缺乏具体的禁牧法律依据,禁牧执法难度大,所以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屡禁不止、偷牧毁林的现象。

为了更加有效的对现有林地和林木进行保护,确保建设成效,“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造林地的管护,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禁牧政策,坚决制止牲畜毁林行为。

要倡导通过推进舍施养畜、生态移民等政策措施,逐步减少人畜对林木的破坏。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后期补植和抚育,实行封山管护。

对新造林地要抓紧明晰产权,责、权、利相结合,落实责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

(五)对无立木林地实施重新造林规化

我县有部分涉及往年造林工程的林地,由于连年干旱、虫害及牲畜的破坏,成活率较低,又没有专项补植经费,成为无立木林地。

所以,“十三五”期间计划通过逐级上报,申请对全县无立木林地进行重新造林规划,以缓解造林地块落实困难,使当地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治理和改善,从而达到整体绿化效果。

八、采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领导负责制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生态建设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对待,高度重视。

要继续将生态建设的主要指标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业绩考核内容之中,实行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指标,严格奖惩兑现。

继续实行行政、技术双承包责任制,工作实绩与评优、奖励挂钩。

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给县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促进我县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建立重大毁林案件、森林防火案件、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凡违犯规定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造林工程质量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区域类型、自然特点,科学规划,合理施工,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针阔混交。

在工程设计中,做到封、造结合,带、网、片建设。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是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活率的核心和根本,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林业工程管理,把它贯穿于整个营造林的过程中。

“十三五”期间,要继续推行林业建设工程“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合同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

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完善健全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程质量。

(三)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林业生态建设质量

“十三五”期间,我们继续在提高“两率”(即:

成活率、保存率)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增加科技含量,积极引进和大力推广适用造林技术,大胆研究和探讨科学的造林模式,努力培育一些适合当地栽培的新树种。

(四)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一是做好国家投资项目的争取工作。

积极抓住国家加快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发展机遇,选好项目,做好项目的储备,争取国家更多的投资,以此来带动我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凡是依照法定程序、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征用林地的集体或个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作,确保恢复森林面积不少于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的面积,实现林地占补平衡。

三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民营资本投入,为我县林业发展增添活力。

四是做好国家林业贷款落实工作,以此来扶持我县的林业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按实际需求吸收引进林学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并加强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林业队伍技术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缓解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

二是进一步强化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林业管理队伍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提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实现林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树立林业部门良好形象,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林业工作奠定基础。

总之,“十三五”期间,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好机遇,坚决贯彻党的一系列林业政策,全面提高林业综合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林业在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如期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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