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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

各位同志:

大家好!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也是司法行政历史最悠久的工作之一。

作为在座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兵,即将走上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从事各类司法行政业务,为了让大家尽快熟悉业务,根据局领导安排,我和大家谈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历程。

1、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和时代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刚刚拨乱反正的中国百废待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还不到10部。

从1958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基本没有人大立法。

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对于依法治国的认识曾经历过一个曲折的过程。

1945年7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共产党在执掌全国政权后,怎样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这一问题时,曾经正确指出:

“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

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只有人人负起责任,才不会人亡政息”。

新中国成立后到1956年这一时期,民主法制建设发展顺利,成效显著。

但是,自1957年后,“左”的指导思想与方针开始抬头。

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造成法律虚无主义盛行、人们根本不知道法律为何物的社会现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历史经验时,提出要讲法制;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人民。

当时,刚刚恢复组建的司法部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

从1979年下半年到1982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集中力量宣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两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

随后,在我国第四次修订宪法前后,在1981年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1982年开展的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

1985年夏天,当时的司法部部长邹瑜同志找到了一直关心普法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提出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建议。

他提出,第一是普及法律常识,不是普及法律知识。

第二是基本普及,就是有60%的公民,受到一定的教育,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次由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起来。

2、前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自1986年以来,已经顺利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

“一五”普法教育从1986年至1990年开展,重点对象:

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主要内容侧重于“十法一条例”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和普及。

基本目标:

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多学一点,学深一点。

通过学习,牢固地树立法制观念,尤其是遵守、维护宪法的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科学文化教育事业以及其他各项事业,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

通过普法教育,广大公民初步填补了法律知识的空白,广大干部逐步树立了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

全民普法这一伟大创举,使社会主义的法制之根,逐步扎入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肥沃的土壤之中。

与此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在“一五”普法时期开始产生。

自1986年辽宁省本溪市在全国率先提出“依法治市”以来,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从此,社会主义中国迸发出空前的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二五”普法教育从1991年至1995年开展,重点对象:

县、团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

主要内容:

“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学习教育。

基本目标: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宪法,有针对性地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常识,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部门地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

活动呈现出学用结合、学建结合的显著特征。

“二五”普法在方法上依旧坚持以面授为主,但开始重视发挥各种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

山东章丘“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推动了全国各地依法治理活动的广泛开展。

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相伴而行、相得益彰,推动了各层次、各行业的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开始逐渐向法治实践的方向延伸。

法律法规。

基本目标:

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提出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更加注重公民普法中的学用结合;二是首次提出把农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三是首次提出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四是注重丰富和活化教育形式,提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

“六五”普法教育从2011年正式开始。

“六五”普法工作凸显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强调重点对象中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二是要求突出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三是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及工作机制。

1、法律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因此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履行遵守国家法律义务的前提,不懂法何来守法。

全国、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在一期普法规划结束之际,都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下一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等。

如在2011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我们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4日通过《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基本要求及各个单位的法制宣传职责。

各级党委政府发文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如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盐城市委、市政府于2011年11月4日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工作机制

各级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

中央有“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司法部部长兼任主任。

从省、市、县到乡镇,都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组长,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厅)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厅),司法局(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决议、决定;二、拟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协调、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考试、考核;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六、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惩;七、办理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他事项。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国家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

如环保局要负责环保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国土局要做好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

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一般单位都内设法宣科或法制科,有的大公司设法务部,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1、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

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2、主要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3、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形式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结合实际,充分运用现代先进的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民学法用法,以活动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

常用的形式有以下七种:

(1).开展法制文艺宣传活动。

可建立法制文艺宣传组织,编演一些法制文艺节目,如反映居民学法用法好人好事的快板、相声、小品,反映典型案例的小话剧,震撼人们心灵的法制歌曲等,把教育寓于娱乐之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我们阜宁县在2011年成立了盐城市首家“法治文化艺术团”,编排了十多部法制文艺作品,去年在全县镇村、单位、学习巡回演出了68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为了调动大家学法用法的热情,根据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配合经常性法制教育的内容,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竞赛,如居民法律知识竞赛、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以竞赛促进学法用法。

(3).开展“讲案学法”活动。

主要由法学专家和法制宣传骨干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收集典型案例,编成故事,以案释法,利用学法日、会议、集体活动等机会,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形式,宣讲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使人们通过了解案发的原因,触犯的条款,受到的惩罚,领悟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从而达到促进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2012年和盐城市法学会一起举办了六场法学专家法制报告会。

(4).开展法制文明户评比活动。

配合这项活动,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

坚持做到“法律条文送到家、学法用法抓到家、守法责任定到家”。

及时向居民发放普法教材,使居民学法有教材。

社区可以与居民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对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作出约定,使他们在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2012年盐城市委宣传部和司法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学法用法模范户”评比活动,全市命名了5900个家庭为首批市级“学法用法模范户”。

(5).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

还有如2月10日:

国际气象节, 3月8日:

妇女节,3月22日:

世界水日,4月22日:

世界法律日, 5月31日:

世界无烟日,6月11日:

中国人口日,6月14日:

世界献血日,6月25日:

全国土地日,8月26日:

全国律师咨询日等等,可组织相关专题法制宣传活动。

(6)、媒体法制宣传方式。

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都具有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受众多的特点,在法制宣传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媒体都有法制节目或法制宣传版面,如中央电视台1套的“今日说法”,12套的“社会与法”,阜宁电视台的“警方时空”,阜宁报的“法制专版”、“应青说法”等等。

(7)、阵地法制宣传方式。

传统的如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标语等,现代的如法制宣传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一条街等。

我们县城有铁军法制宣传广场、有白天鹅法治文化公园,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之中接受法律的熏陶,无意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在各镇区还有很多法制宣传栏,益林、罗桥等已经建成镇级法治文化公园。

4、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法治实践是检验法制教育成果、促进法制教育深化的重要环节。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必须把学法与用法、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从教育与实践两个方面,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当前,要特别重视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主要抓好三个结合:

(一)与依法治县和基层自治实践相结合

依法治县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实行村(居)民自治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高居民民主参与意识、民主参与能力的过程,也是一个关于民主法律制度的教育和实践的过程。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应结合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主权利、民主程序,以及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统一性的教育,通过一点一点地渗透、一点一点地引导,推动基层自治活动不断发展到较高的程度,发展到理想的境界。

(二)与发展经济的实践相结合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发展经济,既需要法律的规范,也需要法律的保护。

结合我们经济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内容十分广阔的领域。

一是结合调处经济纠纷,调整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参与经济诉讼组织学习相关法律;二是结合整顿治理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三是结合开办新的生产项目,结合引进、合资、合作、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活动组织学习相关法律;通过学习,提高公民在经济活动中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和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践相结合

维护社会稳定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要实现的目标。

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践,主要是要结合调解、处理民间矛盾和纠纷去进行,把法制教育贯穿到调解矛盾和纠纷的全过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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