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府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区与司法局政府半年工作总结区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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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府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区与司法局政府半年工作总结区汇编

司法局政府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区)与司法局政府半年工作总结(区)汇编

 

司法局政府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区)

20*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大综管”工作新格局,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中心工作为己任,以创新发展为目标,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积极落实服务大局新举措,通过“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基点,着眼四个重点,取得四项成效”(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提升队伍建设为基点,将“大调解”体系建设、“大普法”格局建设、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建设、法律服务综合质量建设为全年工作重点,取得配合中心工作、履行主要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的显著成效),全面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在防范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为建设和谐、效益、平安、生态、人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今年来,我局通过树立“职能履行围绕中心,业务建设围绕中心,队伍建设围绕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我区维稳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整体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1、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要求,积极配合全区开展社会维稳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国先后面临着冰雪灾害、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风暴的严峻考验,奥运安保工作、“扫雷行动”、大运项目建设、《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劳资纠纷频发、“9.20”特大火灾的发生,都使得我区社会维稳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在这种形势下,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和把握区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把工作重点放在服务区的中心工作特别是维稳综治工作方面,我们积极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与配合,围绕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开展工作。

根据我区今年面临的维稳工作形势,我局联合区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并组织专业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解决重大劳资纠纷案件。

律师管理部门加强以劳资纠纷为主的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指导监督,积极协调代理律师配合矛盾纠纷的处置工作。

普法工作人员运用各种载体,深入社区第一线,向社区居民宣讲治安维稳、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公证、律师队伍大力开展社区法律服务。

各级调解组织以“大综管”平台为依托,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社区调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排查调处民间纠纷,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各基层司法所联合街道经济、劳动、建设等部门,积极排查企业欠薪、违法建筑、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掌握社情,调解处理各类纠纷。

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分组深入挂点社区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

司法行政系统各支队伍全力推动维稳工作,服务全区大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结合“五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们以“五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检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指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严格落实《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先后两次对全区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督促,将普法工作的“软任务”向“硬标准、硬指标、硬措施”转化,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网络。

今年来,为了配合“扫雷”行动、奥运安保、抗震救灾、劳资纠纷、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形势,我们及时调整宣传重点,先后在“天天普法”栏目刊登了“扫雷专刊”、“维稳专刊”、“救灾专刊”、“禁毒专刊”、“劳动合同法专刊”、“安全生产知识专刊”等一系列法规知识,组织法制讲师团深入企业和社区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各街道、各部门都能根据自身特色和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有力配合了全区中心工作的开展。

今年在全区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8次,发放《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资料173500份,配合中心工作编印普法宣传资料25万份,宣传挂图5000套,编印各种普法对象读本5000册。

组织法制讲师团和资深律师深入企业和社区讲授相关法律法规40场次,区普法办和劳动部门组织举办劳动法规培训班10多期,培养外来工普法骨干1000多名,布吉街道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大型法律知识竞赛,南澳街道主动“送法下海”,为海上作业的渔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龙城街道为大运会的筹办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坑梓街道以现场调解的新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都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3、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建设为中心,彰显法援在关注民生保障民权方面的突出作用

法律援助作为党心、民心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指责,我们高度重视其在依法维权和关注民生方面的职能,为中心工作服务,积极参与政府公共活动。

今年来,我局以法律援助质量建设为中心,从四个方面大力推进法援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

区法律援助处每个季度都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建设进行检查指导,20*年全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来访群众、接听法律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均超过全区工作总量的50%,法律援助站的网格化优势得到充分的体现。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理论调研工作。

组织撰写了《关于*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思考》的调研报告,上交区政府,并被省法援处采用;编印了《慈爱之心保护之盾援助之手》法律援助成功案例集,为我区法律援助向更高水平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三是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为区政府处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群体性重大信访案件。

我们认真落实《突发群体性事件法律援助办法》,为突发群体性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以高效的服务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今年共办理了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42宗,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

今年我们与市法律援助处、平湖、坪山等街道司法所联合举办了“关爱来深建设者,构建和谐社会”大型法援宣传活动和“思想大解放,发展大跨越”法制论坛等活动,全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4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余册,参加活动群众10000余人,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1000多个,有效增强了来深建设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综合作用,我区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都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接待来访1197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4.66%,接听“148”法律咨询电话14221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0.9%,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88宗,直接受援人数达10023人,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14.22万元。

4、以综合质量建设为平台,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职能优势

在我区当前经济和维稳形势下,我们不断加强对律师、公证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采取多种方式推动行业自身建设,积极推动律师、公证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中心工作。

在加强律师行业行政管理方面,一是开展律师执业大检查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区属律师所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各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对以劳资纠纷为主的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我区律师代理的每宗群体性敏感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积极协调代理律师配合矛盾纠纷的处置工作,如对恒信五金制品厂劳资纠纷等重大群体性案件的处置,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是开展“零投诉律师事务所”、“热心公益律师”评选表彰工作,促进律师行业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配合区“扫雷”专项行动,打击非法从业行为,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市场隐患排查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违法开展法律服务的人员,拆除非法广告招牌8块,清除乱张贴的小广告120多张,查处区外律师违规在我区设置的咨询站(点)4个,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民间维权组织2处,与公安部门配合查获假律师1名。

我们高度重视律师专业队伍在服务中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律师服务团参与为期4个月的“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共发动律师近100人次;组织资深律师参与“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参加《法在身边》电台节目;调整“法律进社区”挂点律师事务所,夯实工作基础,组织推动律师参与基层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和社区建设;积极组织律师及专业人员参与区里重大安全维稳案件的处理工作,如参与“9.20”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起草《垫付赔偿款协议书》,提交反思检讨的法律意见书,总结有关经验教训;组织律师参与了陆丰菜场征地补偿等重大涉法事件的处理,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公证处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手段,在认真开展遗嘱、继承、财产分割、委托等传统公证业务的同时,努力为区的几项重点工程做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业务。

公证处积极参与地铁三号线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奥体中心征地拆迁、布吉木棉湾山体滑坡房屋倒塌事故、*“9.20”火灾事件,共出具了117份公证文书,确保了拆迁工作、安置赔偿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推进了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12月底,*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9115件,其中国内经济1150件,国内民事6142件,涉外民事(含港澳台)182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围绕思想大解放,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新发展

根据年初的工作部署,我局今年将完善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作为工作重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将各项业务规范化建设纳入到制度建设中,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推动人民调解、普法和依法治区、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1、深化“大综管”工作新格局,全面推进“大调解”体系构建工作

为深化“大综管”新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局以推广坂田街道诉求服务中心工作经验为契机,牵头制定并以区委文件下发了《关于深化“大综管”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进“大调解”体系构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街道均建立了诉求服务中心,设置了矛盾纠纷受理服务窗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室,区相关部门设立了专门负责本行业信访维稳的工作机构。

各街道和部门都分别建立了领导包案和接待日、联席会议和联动调处、调解首选、首问责任、考核奖励和责任倒查等“大调解”工作制度,逐步规范了多种纠纷解决形式衔接的工作程序,形成了统一受理、归口办理、中心督办、限期反馈的工作体系。

今年来,各街道诉求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诉求31596宗,处理30964宗,成功调处了数十起重大疑难纠纷,如南湾街道酒店幼儿坠楼纠纷的群体事件、万某越级上访要求赔偿房子被拆的历史遗留问题、坪山街道迪高乐工人罢工事件、坪山时装城拆迁纠纷、坂田街道宝吉厂劳资纠纷、启明服装厂员工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坪地街道六联宇宏制品厂、南泊湾酒店劳资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等,“大调解”体系建设的优势发挥了显著效益。

目前,我区“大调解”体系构建基本完备,在纵向上实行社区、街道、区三级调解:

一般纠纷由居民小组、社区调委会对纠纷进行调解;在横向上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主线,重点拓展社团调解、行业调解、中介调解。

我们积极推进三种调解方式的对接联动,组织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调解案件,与区法院共同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开辟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绿色通道。

9月9日,全市企业人民调解现场会在坑梓街道举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区政府等各级领导出席了会议,并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极大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发展。

今年,全区新建企业调委会70个,企业调解小组248个,行业、区域调委会6个,物业小区调解组织76个。

目前,全区共建立562个调委会,其中街道调委会13个,社区调委会147个,企业调委会371个,行业调委会13个,形成了以社区人民调解为依托,企业、行业人民调解为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2、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把“人民调解质量年”活动作为全区年度重点工作,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有新发展,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预防控制能力要有新增强,化解纠纷质量要有新提高,工作作风要有新转变”的总体目标,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进行“捆绑式”的整体推进,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水平。

我们通过积极争取,提请区政府发文,提高专职调解员待遇,建立对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案件和个人实施奖励,并通过选聘首席调解员,持证上岗、亮牌调解,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充分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社区和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以来,全区专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人员数量从去年的173名增加到200名。

大部分街道按要求积极落实社区专职调解员工资待遇,部分街道出台了调解员奖励办法。

8月,我们专门组织开展了首席调解员、司法所长培训班,由知名心理学家、两级法院民庭庭长进行授课,进一步增强了调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

首席调解员全年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145件,其中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327件,首席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了显著的带头作用和品牌效应。

我们充分发挥专、兼职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和挂点律师等多支队伍的整体作用,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及特别防护期排查,及时登记矛盾纠纷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告重大纠纷或纠纷隐患。

各街道注重发挥挂点律师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组织律师参与辖区矛盾纠纷调解。

今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3832件,排查民间纠纷6230件,防止民间矛盾激化234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制止上访21927人次,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全部首选调解,调解率95%以上,调解成功率94%,书面协议履行率100%,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3、不断创新普法基地和载体建设,推动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同步发展

我们不断加强和创新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根据普法基地的功能,区普法办将全区十大普法基地应承担的各项工作纳入到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中,以针对不同的对象,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各自的优势。

今年,我区各法制教育基地共接受各类普法对象学习培训9万多人次;葵涌街道第二小学、*街道南联小学被市教育局评为“深圳市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区劳动技能培训中心、区妇联“外来女工法制教育夜校”等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我们继续调整充实普法阵地,加强法制宣传长廊建设,制订并下发了《深圳市*区法制宣传栏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全区普法宣传栏管理责任到人,内容更新及时。

我们在做好《天天普法》、《与法同行》、“民生论坛”等传统普法品牌的同时,积极开创新的普法载体,与广播电台、劳动局联合开办《法在身边》普法栏目,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增设*区电影城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在售票厅电子荧屏滚动播出法律知识,在影片放映中插播普法短片、宣传标语等,有效增强了普法教育的灵活性。

今年以来,“天天普法”已刊出265期,举办“民生论坛”、“法制论坛”9场次,利用电子屏幕普法已滚动播出1200多次。

根据市里有关文件精神,依法治区各项职能已由区人大划归我局。

在体制衔接、职能明确和业务开展等三方面,我们坚持将依法治区与普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顺利完成了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

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治区办完成了第二批依法治区工作20个联系点的检查验收工作和第三批30个联系点的确定工作。

12月15日,区委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实施纲要》,为依法治区工作的不断推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结合区情实际,创新工作体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新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思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目标,一方面充分履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化帮扶、教育作用。

我们把社工资源下沉到各司法所,依托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平台和条件,通过街道司法所和矫正社工的密切配合,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教育管理方法。

一是注重规范化管理,全区确保程序统一,确保标准一致;二是制定个性化方案,司法所和社工通过对矫正对象的深度访谈,进行会诊分析,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个人矫正方案;三是采取经常化教育,司法所和社工经常根据社会形势,实行敏感期矫正对象全方位管理模式,对矫正对象采取家访、社区调查的方式,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认真排查各类不安定因素;四是开展多元化劳动,司法所和社工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向社会介绍服务对象,让社会接纳服务对象,消除服务对象与社会间的隔离感,引导服务对象为社会创造价值以体现自身价值。

目前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基础扎实、管理有序、责任到位、规范落实,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处于稳步运行之中。

目前,全区接收矫正对象27人,已经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的有2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25人,其中缓刑24人,假释1人。

全区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人(11月新增26人),已安置156人,安置率达85%,帮教率达100%,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

(三)围绕整顿思想作风,激发工作活力,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我局始终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全局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以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知识建设为重点,以理论学习和基层调研为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1、围绕思想作风建设,理论学习和基层调研相结合,强化提升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水平

今年,我们根据上级领导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两新党建”、思想大解放、干部思想作风大整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项活动,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管理方式和发展理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中的不足。

特别是“9.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我局大力开展整顿干部思想作风专项活动,多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挂点社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多次组织召开专项学习活动和会议,局领导班子带头撰写心得体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理论学习。

9月份,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紫金县黄塘镇腊石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体验生活,慰问当地困难党员,考察当地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情况。

10月份,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局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入挂点的南澳街道西冲社区进行访谈活动,深入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普法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当面听取挂点社区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政治素质上受到深刻的教育,得到显著加强。

2、围绕队伍业务建设,整合队伍资源,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今年,我们通过落实奖励激励措施,强化责任分解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整合人力、智力、财力三种资源,不断提升我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四支队伍的建设水平,并通过多次基层调研,实地走访,积极协调,进一步稳定和壮大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在我们的积极推动下,区编办下文明确了布吉、南湾、坂田司法所单独设置,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组织队伍建设。

我局精心组织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电教片和自学等形式,切实加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理论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全局范围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活动,由6个科、处业务骨干轮流主讲,机关工作人员互动交流,分管领导点评指导,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司法行政工作各类业务知识;开展基础业务培训和理论调研活动,基层科组织首席调解员和专职调解员集中培训,*公证处组织开展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和考试,公律科组织区属律师到特区内优秀律师事务所参观学习,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围绕规范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活力

今年,我局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机关和窗口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机关管理,根据组织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形势的变化和要求,改进机关管理工作,提高机关管理水平;二是以电子化平台建设为手段,推动公证处窗口服务的规范化建设;三是以新址搬迁启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法律援助处的软、硬件建设,推动法援窗口的规范化建设。

我们始终注重队伍的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提升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品位,注重同志之间的情感沟通和交流,注重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的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营造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10月份,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葵涌街道参加集体拓展训练,通过团队活动,增强队伍的沟通能力和凝聚力,取得良好的反响。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总体情况令人满意,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很多业务范围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但目前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队伍建设和司法行政职能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现,特别是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维稳工作对司法行政职能要求越来越高,但队伍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才能跟上形势需要。

如在人员资源配置方面,现有人力配置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特别是随着法律援助、依法治区、公证业务的职能发展,其间矛盾日益凸现;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的思想;在业务创新工作上还存在一些畏难情绪和墨守成规的思想;在工作人员素质建设方面,由于政府各项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部分岗位的同志在基础业务的学习上跟不上工作要求,工作业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这需要我们通过积极协调,推动机构转制工作,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抓好机构编制人员的落实,通过继续开展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业务培训活动,强化各支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解决队伍建设与工作职能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是在当前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机制和网络已经基本完备的情况下,组织网络和整体机制的效能发挥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特别是随着“大调解”体系、“大普法”格局、“大法援”网络和法律服务综合体系的日益完善,部分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中心工作服务的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显现,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挖掘潜力,落实各项制度,强化执行力建设,更紧密的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机制效能建设。

三、20**年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20**年,我局将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提高、发展”为总体工作思路,在现有良好机制的基础上,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显现工作效益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创新成果,提高工作质量,发展业务能力,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构建“和谐*、效益*、平安*、生态*、人文*”做出新的贡献。

(二)20*年度工作重点

1、进一步巩固“大调解”体系的建设成果,充分显现人民调解组织和机制建设的效益

一是重点建设矛盾纠纷的预测源判机制,强化维稳信息员、专(兼)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等各支调解员队伍的综合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发挥效能,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预测和上报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并从理论上总结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规律,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层次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二是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在现有组织和机制建设的良好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行业调解组织的建设,重点放在完善现有机制,加强现有组织机构的效能建设,制定和完善企业、行业调解组织效能考核标准,使企业、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2、进一步发挥“大普法”格局的组织优势,开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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