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法流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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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流派
外语教学法流派:
暗示法(Suggestopedia)
暗示法(Suggestopedia)是由保加利亚精神病疗法心理学家罗札诺夫(G.Lozanov)于6
1年代中期创立的。
暗示法主张创造高度的动机,建立激发人的潜力,把各种无意识暗示因
素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完成学习伍务。
暗示法由此而得名。
另外,暗示法采用加速的方法
进行外语教学,所以,它又称为暗示速成教学法(Suggestive-Ace1erativelyLearningan
dTeachinhg,简称SALT)。
暗示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如下:
1.语言材料的大量输入暗示教学的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语言材料量比常规的外语教学
法所规定的量要多好几倍。
据试验,
120个学时可学
2000
个词。
2.有意识和无意识相统一外语学习过程是大脑思维活动和情感同时作用的过程。
脑
子的左半球主管语言和逻辑思维,右半球主管非语言和形象思维。
如果在学习外语时,
措施,使两个半球同时发挥作用,就比用一个左半球好。
有意识活动和无意识活动联系越紧
密,效果就越好。
暗示法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它集中无意中得到的信号去达到一个有意义的
采取
目的。
3.创造心情舒畅的气氛
外语学习环境幽雅。
舒适的软椅排成半圆形,光线柔和,有
音乐伴奏。
语言材料的输入采用戏剧、诗歌等方式,并伴随着丰富的表情和手势。
在这种和
谐的环境里,学生的紧张心理消除了,心情舒畅,充满乐趣,善于想象。
这种环境可以激发学生的超级记忆能力,加速记忆效能,提高学习效果。
4.借助母语翻译和对比在学习过程中借助母语翻译,并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开发
学生的智力。
5.建立高度的自信心鼓励大胆说外语,尽量少纠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6.创造自然的情境暗示法在学习过程中创造了十几个自然的情境,让学生把所学的
语言材料应用到交际情境中去。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
认知法(CognitiveApproach)
认知法又称认知-符号法(Cognitive-CodeApproach),产生于60年代的美国,代表
人物是卡鲁尔、布鲁纳。
认知法反对听说法的“结构模式”论和过分依赖机械性的重复操练,主张在外语教学中发
挥学生的智力,注重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和创造性的运用,它的教学目标是全面地掌握语言,
不完全侧重听说。
它批评听说法的缺点,为语法-翻译法和直接法正名,因而被称为“改进
了的现代语法-翻译法”(Hester,1970)或“改进了的现代直接法”(Diller,1971)。
认知法的教学原则如下:
1.把培养语言能力放在教学目标的首位。
所谓语言能力就是内化了的语言知识体系。
它主张通过有意识、有组织的练习获得正确使用语言的能力。
2.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良好学习习惯和学习毅力,重视开
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提倡演绎法的教学原则,强调学生理解和掌握规则,启发学生发现语言规则。
讲解
约占教学活动的1/5。
反对机械模仿,提倡有意义的练习。
4.主张听说读写齐头并进,全面发展。
在教学中,语音与文字结合,口笔语相互促进。
各种感觉器官同时综合运用,以求收到最佳效果。
语音教学应适可而止,因为成年人学习纯
正地道的语音不容易。
重视阅读和词汇量的扩大。
5.适当地使用学生的本族语。
通过两种语言的对比确定难点和重点,用学生的本族语
解释一些比较抽象的语言现象,以便于理解。
在初级阶段,学生的本族语使用得多一些,允
许必要的适当的翻译。
6.学生出现错误不可避免,教师要正确对待,分析出现的各种错误,影响交际的错误
要加以纠正,但其他一般性错误不宜进行过多的纠正,更不要指责学生。
过多的纠正或指责
容易使学生感到无所适从产生怕出错的心理,甚至失去学习的信心。
认知法认为,成千人学习外语与幼儿学习母语相比,有不同的特点:
1.缺乏幼儿学习
母语的语言环境,是在人为的语言环境(教室)中学习的;2.学生是在掌握了母语的基础
上学习外语的;3.学习是自觉的、有意识、有组织的。
根据这些特点,把外语教学过程分
为三个阶段:
语言的理解(comprehension)、语言能力(competence)、语言运用(per
formance)。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社团语言学习法(CommunityLanguageLearning)
社团语言学习法又称咨询法(Counseling
兰(CharlesCurran)创立的。
Learning
),产生于
60年代初期的美国,
是由古
这种教学法主要的教学目标是外语口语。
它的突出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教服从学。
教
师是顾问,是辅助者,学生是“病人”。
教师注意的中心是“病人”的需要。
另一个突出特点是
依靠学生的母语,逐渐由学生的母语过渡到外语。
这种教学法的学习方式和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学生用母语建立相互信任的人际关系。
学
生坐成一个圆圈,教师在圈外。
学生可以是零起点的外语学生。
如果一个学生想对小组或某
个学生说几句话,他就用母语说,顾问就把他的话翻译成外语,然后让学生重复这句外语。
接着,别的学生就用母语回答,顾问再翻译,学生重复。
这样,会话就会继续下去。
如有可
能,可以把会话录下来,引导学生归纳出一些有关新语言的信息。
如果学生愿意,顾问可以
给更多的指导,解释一些语言规则。
在开始阶段,“病人”中会出现迷惑不解、混淆的情况,但是在顾问的帮助下,会慢慢好
起来,开始用外语说一个词、一个短语,不用翻译。
这是“病人”由完全依赖顾问到独立学习
的第一个标志。
随着“病人”对外语的逐渐熟悉,直接用外语交际就会发生,顾问的指导就会
减少。
数月之后,“病人”就会用外语进行流利的交际。
从完全依赖顾问到完全独立,其间分
以下五个阶段:
1.完全依赖顾问;
2.会说一些外语词和短语;
3.逐渐独立,但还有一些错误需要顾问纠正;
4.只需要顾问解释一些成语、具有特殊意义的固定表达法和语法;
5.独立、自由地交际。
顾问虽出场,但保持沉默。
社团语言学习法的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心理学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学。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
听说法(AudiolingualMethod)
听说法产生于40年代美国,当时叫做陆军法或口语法,到了50年代,发展为听说法,
又称结构法,在美国外语教学中占支配地位。
代表人物有埃比、里弗斯等。
听说法吸取了直
接法重口语的特点,教学目标分听、说、读、写四项技能,但重点放在发展听、说技能上。
听说法有下列特点:
1.新课内容以对话形式展示。
2.用模仿、重复和记忆的方式学习,以便养成习惯。
3.用对比的方式安排语言结构顺序,教完一项再教另一项。
4.对句型结构进行反复操练。
5.很少或根本没有语法解释,语法教学靠归纳性类推,而不是靠演绎性解释。
6.词汇严格控制,而且通过上下文学习。
7.大量使用录音、语言实验室和视听设备。
8.重视语音教学。
9.允许教师使用极少量的学生母语。
10.正确答案立即予以强化。
11.尽力防止学生出现错误。
12.有只顾语言形式操练而忽视内容的倾向。
13.先听、说,后读、写。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
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Method)
语法-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法,已有几百年的历史。
它盛行于
18世纪末,代表人
物是奥伦多夫(H.G.Ollendoff)。
古老的翻译法、语法法和词汇-翻译法都属于同一类
方法。
它最初用来学习古希腊文和拉丁文这类死的语言,后来用来学习现代外语(本世纪初,
这种教学法在许多国家的外语教学中占主导地位。
我国解放初期的外语级学,特别是俄语教
学,大都采用这种方法。
语法-翻译法的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l.教授语法学家所确定的所谓
“规范”的语言,所使用的语言材料多以古老和过时的例句
为主。
2.注重书面语,不注重口语。
3.语法的讲解不仅注重规则的东西,而且十分注重不规则的东西。
4.课堂教学使用本族语。
5.教学方法以翻译为主,通过大量笔头翻译和写作练习来检验语法规则掌握情况。
教学过程一般是:
先教字母的发音和书写,然后系统地教语法,最后阅读原文。
语法课的安排顺序如下:
1.先讲词法,后讲语法。
2.用演绎法讲授语法规则,即先讲语法规则,后举例句。
并翻译成本族语。
3.用本族语和外语互译的方法巩固所学的语法规则。
课文教学的一般步骤是:
1.用本族语介绍课文内容。
2.逐字逐句翻译。
3.朗读课文。
4.用互译的方法巩固课文。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
直接法(DirectMethod)
直接法是在19世纪后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在西欧出现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贝
力兹(M.D.Berlitz)、艾盖尔特(B.Eggert)和帕默(H.E.Palmer)。
直接法还有别的名称,如改革法、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妥协法、综合直接法、折衷直接法、循序渐进直接法
等,虽各有差异,但同属一类。
所谓直接法,
就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
不用学生的母语,
不用翻译,也不注重形式语法。
它的教学目标不是规范的书面语,而是外语口语。
直接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如下:
1.直接联系的原则:
直接法中最基本的东西是建立语言与外界经验相联系。
也就是说,
在外语教学中,
使每一个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联系,
不经过母语翻译。
这样做,
可以使学生尽快丢掉
“心译”这条拐棍直接用外语思维。
2.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口语教学是入门阶段的主要手段和目的。
3.句本位原则:
教外语从句子入手,以句子为单位,整句进,整句出。
这样,既学到
了单词,又学到了语法。
从句子入手并不意味着忽视单词和语音教学,
直接法十分重视句子
中的单词和语音教学。
4.以模仿为主的原则:
通过各种模仿手段重复所学的句子,养成习惯,达到自动化地
步。
除了以上四条主要原则外,直接法还有其他一些教学原则,如精选语言材料的原则、循
序渐进原则、趣味性等。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
全身反应法
(Total
Physical
Response,
简称
TPR
)
全身反应法产生于60年代初期的美国,盛行于70年代,创始人是心理学教授阿舍尔
(JamesT.Asher)。
这种教学法是通过身体动作教授外语的方法,主要用于美国移民儿童
的英语教育。
全身反应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如下:
1.理解口语的能力要在说话之前发展只有进行充分的理解性的听,才能自然地转移
到说。
同时进行听和说两种技能的训练,只会给学生造成压力,因为缺乏理解的听,学生没
有做好说话的准备,很容易说错。
2.理解的能力要通过全身动作来发展大量研究证明,指令是基本的交际,第二语言
的大多数语法结构和数以百计的词汇项目,都可以通过教师熟练的指令来教授。
全身功作是
发展理解能力的关键,没有全身功作,一个新的语言现象即使重复多次,也依然是一连串噪
音。
3.不可强迫学生说恬学生听到理解所学的大量接受性词汇,将外语在认知结构中内
化,就产生了一个说话的待发点。
这时,学生就有说话的要求,自然而然地开始说话。
据研
究,学生要听几十次才能发一个音。
如果给学生以压力,强迫学生说话,就会引起其大脑对
外来信息的抵制。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
视听法(Audio—VisualMethod)
视听法在本世纪50年代产生于法国,它最早叫整体结构法,又叫圣克卢教学法(因此法
产生于法国圣克卢高等师范学院的“全世界推广法语研究所”而得名)。
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古
根汉(G.Gou-genhein)和南斯拉夫的彼塔尔·吉布里纳。
视听法的教学目标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日常口语,如《基础法语》;第二阶段:
就
一般性非专业化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第三阶段:
就有关专业化的话题而进行的连贯谈话。
视听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利用教学电影和录音展示语言项目,向学生提供有意义的话语和语境。
2.在母语与外语对比的基础上确定教学内容。
3.课堂上一般不使用学生的母语。
4.听说先于读写。
5.用操练的方法学习基本语法和词汇。
视听法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法,至今应用广泛。
我们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部和北京师范大
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正在试验的视听说课,较多地吸取了视听法的长处,同时,在理论与实
践上又有所发展。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外语教学法流派介绍:
自觉实践法
苏联在30年代采用自觉对比法,这种教学法比较接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与直接法相
对立,偏重语言知识,
过多地使用翻译和对比,
忽视外语实践能力,
特别是口语能力的培养。
60年代进行外语教学改革,创立自觉实践法。
它的创始人是著名心理学家别良耶夫(
ь
.
в.
ь
еляев)。
自觉实践法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听、说、读、写的言语能力。
它的教学原则如下:
1.自觉性原则理论指导实践,用必要的语法知识指导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
学习
过程是言语-语言-言语,即首先让学生感受外语,积累感性材料,然后经过语言知识的学
习上升为理性认识,再到言语实践中进一步发展言语能力。
这是苏联外语教学的一贯传统。
2.实践性原则强调自觉实践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在理解的基础上模仿和记
忆。
要求80%的时间用于言语实践,20%的时间用于语言理论讲解。
教学活动交际化,选
用有交际价值的材料,用情景法组织言语实践。
3.积极性原则要求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都处于积极状态。
贯彻这条原则有三条
途径:
(1)运用和发展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
引导学生对语言材料进行分析、概括;提倡
猜测和记忆性分析;直觉模仿与自觉模仿并重。
(2)实践形式多样化:
提倡在新的语言情
境中创造性地运用已学过的材料;加强成对的和小组的活动;练习多样化,不同的教学要求
和目的使用不同的练习方式。
(3)培养学生独立作业的能力:
训练学生使用教科书、参考
书,教学生作笔记、拟提纲、作简介或摘要等。
4.综合性原则听、说、读、写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听、说过的东西要用读、写
来巩固,听、读过的东西要用说、写来表达;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综合运用。
成年人学习外
语,不宜硬把听说与读写分开。
一般说来,初级阶段,可以侧重口语教学;但听说领先应有
读写跟上。
听觉应当依靠视觉、运动觉来巩固,因为听觉感受的材料容易忘记。
5.考虑学生本族语的原则
在教学过程中,
尽可能使用外语,
使用大量的外语练习,
充分利用视听设备刺激学生的听觉、视觉和运动觉等,使学生在大脑皮层上建立牢固的外语动力定型,获得外语语感,并使外语同思维建立直接联系。
翻译和对比作为一种教学手段,
也可以使用,
但要有一定的限度。
从本族语到外语的翻译是一种有效的教学练习形式,
但其
数量要有所控制,没有必要在每种场合都指出两种语言的区别,只有在必要时才进行对比。
总之,以外语为主,有限度地使用本族语。
自觉实践法进入70年代,较快地吸收了功能法的长处,把原来的实践性原则发展为交
际性原则,认为实践性原则只强调一般的言语实践,而交际性原则把外语看成是交际工具。
交际不仅是教学的主要手段,而且是教学的主要目的。
70年代的自觉实践法与60年代的自
觉实践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就在于这一根本原则。
选自:
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