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考点大纲.docx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考点大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考点大纲.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考点大纲.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6/10/28cee486-2aa9-4f09-896e-804bf340ff1c/28cee486-2aa9-4f09-896e-804bf340ff1c1.gif)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考点大纲
第一章绪论
考点1.(名词解释)项目管理
在一个确定的时间范围内,为了完成一个既定的目标,并通过特殊形式的临时性组织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充分利用既定有限资源的一种系统管理方法。
考点2.(单选)项目的共同特征
项目与活动的最大区别是一次性。
项目有确定的起点和终点,没有完全相同的过程,也没有完全照搬的先例。
考点3.(单选)建设项目的内涵
建设项目是最常见、做典型的项目类型,属于投资项目中最重要的一类。
是投资行为和建设行为相结合的投资项目。
考点4.(简答)我国建设项目程序的5个阶段:
①项目建设前期阶段(选择题):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
②准备阶段(选择题):
规划、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报建、工程发包;
③建设项目实施阶段: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
④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
竣工验收、工程保修;
⑤项目后评价(名词解释):
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通过项目活动的检查总结,确定项目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时候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指标是否实现。
考点5.(简答)施工项目管理与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区别,详见课本第8页表格1-1.
考点6.(简答)施工项目管理的程序,详见课本第8页。
考点7.(简答)监理风险机制,必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立核算的制度。
这是最基本的条件。
2.把企业推向市场,是企业的利益同市场实现成果联系起来,承担市场风险,风险机制才会充分发挥作用。
3.实行企业破产制度,企业真正感到经营是风险性的活动,才能千方百计地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考点8.(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
考点9.(单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是建设部发布。
考点10.(选择题)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以建设法律为龙头,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骨干而构成。
建设部1991年印发《建设法律体系规划方案》使我国建设立法走上系统化、科学化的健康发展之路。
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
考点1.招标
招标人事前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办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
(名词解释)
考点2.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选择、判断);诚实守信
考点3.招标的范围
招标的范围(简答题)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000年5月1日国家纪委具体规定:
施工单项合同200万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100万以上;勘察、设计监理50万以上;项目总投资3000万以上。
(多选题)达到上述规模的必须进行招标。
考点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物,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的一种制度。
(名词解释、单选、多选)
考点5.交钥匙工程
建设单位提出项目投资和使用要求及竣工、交付使用期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生产准备和试生产、交付使用,均由一个总承包商负责承包,即“交钥匙工程”。
(名词解释)
考点6.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适用范围最为广、最有发展前景的招标方式)的优缺点(简答):
优点:
投标的承包商多,范围广,竞争激烈,建设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
缺点:
投标的承包商,招标工作量大,组织工作复杂,需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招标过程所需时间长。
2.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三个以上承包商发出邀请)的优缺点(简答):
优点:
目标集中,招标的组织工作较容易,工作量小。
招标程序较简化。
缺点:
参加的投标人较少,竞争性较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小。
3.邀请招标的条件(单选)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即可进行邀请招标)
4.议标:
建设单位邀请不少于两家(含两家)的承包商,通过直接协商谈判选择承包商的招标方式。
(名词解释)
5.议标的优缺点(简答):
优点—-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迅速开展工作,保密性好。
缺点---竞争力差,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
(了解)这种招标方式主要适用于不宜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
(如:
工程造价低,工期紧的特殊工程,抢险工程,专业性强的工程,军事保密工程等)
议标不同于直接发包。
6.两阶段招标:
在工程招标投标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阶段评选,先评技术标,被选中技术标的单位,才有权参加商务标的竞争。
(名词解释)
(了解)两阶段招标可用在公开招标中,也可用在邀请招标中。
考点7.公开招标程序
六个环节:
建设项目报建;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开标、评标与定标;签订合同。
(案例分析)
(了解)招标文件分为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前)和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不在进行资格后审。
考点8.邀请招标程序(结合考点7案例分析)
主要差异:
邀请招标无需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和招标公告,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选择题)
考点9.项目报建(名词解释)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办理项目登记手续。
(了解)凡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
考点10.(单选题)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或者报送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30天内按报建分级管理权限想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考点11.甲方可自主招标的条件(多选题)
1.招标人是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2-5项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标。
考点12.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符合的要求(简答题)
1.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均须提交与单独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要求一样的全套文件。
2.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规定,资格预审合格后,作为投标人将参加投标并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该文件连头后来的统统应共同签署,以便对所有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提交资格审查有关资料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规定所有联合体成员在合同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3.预审文件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合同额和责任的说明。
4.预审文件应制定一个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主办人硬背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接受指令,并有由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考点13.投标保证金(名词解释):
招标人为了防止发生投标人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毫无意义或者未经充分、慎重考虑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中途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等情况发生而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考点14.投标保证金(选择题)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
单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中标确定后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保函为止,一般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考点15.开标(选择题)开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公开进行。
详细阅读课本44页开标的内容。
考点16.评标委员会(多选,案例分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考点17.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况:
(简答题)
1.没有按照招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潜质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性质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诉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行为,应视为实质性非标,按规定予以拒绝。
(单选:
如问“下列情况为废标的是。
。
。
。
”)
考点18.技术性评价包含哪些(简答);商务性评价包含哪些(简答)。
详见课本47页
考点19.商务性评价中发现报价数据上有算术错误,修改原则(单选题):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为文字为准;当单价与工程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考点20.(单选题)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同志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多选题)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考点21.(案例计算)综合评估法:
详见课本49页
考点22.(案例题)定标
(简答题)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多选题)在确定中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考点23.(选择题)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考点24.(选择题)中标后降价如何处理?
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者其他违背中标人医院的哟求。
第三章施工项目投标
考点1.技术标编制应注意的问题(简答题)针对性,全面性,先进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详见课本87页。
考点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名词解释)
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其中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也属于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考点3.(选择题)施工机械使用费中的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考点4.(选择题)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属于劳动保险费,属于间接费
考点5.(简答题)影响投标决策的企业外部因素:
招标人情况、竞争对手情况、监理工程师情况、法制环境情况、地理环境情况、市场环境情况和项目自身情况。
(详见课本96页)
考点6.(简答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项目,承包商不宜选择投标:
1.工程规模超过企业资质等级的项目
2.超越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3.企业当前任务比较饱满,为招标工程师风险较大或盈利水平较低的项目
4.企业劳动力、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等资源不能保证的项目
5.竞争对在技术、经济、信誉和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是的项目。
第四章合同法原理
考点1.(多选题)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含什么:
国家机关、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
考点2.(单选)降级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权利和义务。
考点3.(单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和财。
详见课本106页
考点4.(名词解释)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5.(单选、多选)代理的特征:
1.代理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
3.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独立的进行活动;
4.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考点6.(单选、多选)委托代理(实例判定)、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考点7.(名词解释)无权代理: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经济行为。
考点8.(简答)无权代理的两种处理方式:
1.由被代理人追认,变为有权代理,这时被代理人即要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由无权“代理”人承担经济责任。
考点9.(单选,结合实例)被代理人制定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经济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应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考点10.(案例分析)诉讼时效:
民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考点11.短期诉讼有哪些?
(多选题或单选结合实例)
《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考点1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诉讼时效的中止(名词解释、单选):
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时间计算的单选题)
考点13.诉讼时效的中断(多选,哪些属于诉讼中断):
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详见课本111页。
考点14.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简答)
首先,权利人丧失了依照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向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即丧失了胜诉权,此时的债为“自然债务”。
其次,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他享有的民事权利本身并未丧失,原来的债依然存在,只是不受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
考点15.(单选)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合同。
考点16.(名词解释)不当得利:
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有损他人而取得的利益。
考点17.(名词解释)无因管理:
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考点18.(名词解释)承揽合同: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名词解释)行纪合同: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活动。
注意代理人与行纪人有区别,行纪关系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委托人的名义。
(名词解释)居间合同: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建设项目招标信息的获取和合同订立都有可能采用,一般由中介机构完成。
注意:
以上三个概念可能结合起来出单选。
考点19.合同订立的原则中自愿原则(单选题):
比如:
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
详见课本116.
考点20.(多选题)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和承诺。
(名词解释、单选)要约的概念: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多选题)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
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单选题)要约生效的时间----到达时间,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详见课本118.
(多选题)要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与人
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考点21.(名词解释)承诺:
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出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
考点22.(单选)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合同成立日是承诺生效时。
考点23.(单选题)约定生效时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附条件,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考点24.(多选题)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
详见课本121页。
考点25.(2个多选选)1.哪些情况会使合同无效?
2.无效合同的处理。
答案详见122页。
考点26.(单选、多选题)1.哪些合同属于可撤消合同(当事人一方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2.可撤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本质区别:
效力不同—可撤消合同是由于当事人表达不清,不真实;无效合同内容违法,自然不发生效力。
期限不同—可撤消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从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或者知道撤消事由后明确表示。
考点27.(单选题)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有关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协议补充。
但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多选题)
考点28.(单选)抗辩权:
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力。
(名词解释、单选,结合案例多选)不安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欠债务,如果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考点29.(名词解释)合同的担保:
法律规定或者由但是人双方协商约定的确保合同按约定的确保合同按约履行所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保证措施。
考点30.(多选题)合同担保的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
保证人必须是主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保证合同的主体是担保人和债权人;
3.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4.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变卖或拍卖后的财产超出部分属于抵押人。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优先受偿。
5.质押是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
6.(简答)留置的法律特征:
一种从权利;属于他物权;是一种法定担保方式,依据法律规定而生,而非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成立。
7.留置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8.定金属于从合同、实践合同。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考点31.(名词解释)合同的变更:
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者调整所达成的协议。
考点32.(多选题)合同的转让: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
合同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考点33.(名词解释)合同的终止:
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由于某种原因不复存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消灭。
考点34.(多选)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有时会产生某些特定情况,应当允许解除合同。
两种情况:
1.协议解除;2.法定解除。
(简答)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
考点35.(名词解释)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承担的责任。
(多选)违约责任的几种承担形式: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违约责任的免除。
考点36.(多选)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
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1.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
2.仲裁的特点:
仲裁裁决的执行,及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是指法院经当事人申请,采取强制性措施将裁决书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和程序。
3.诉讼不同于仲裁的主要特点在于:
不必以当事人的相互统一为依据,只要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4.我国民事诉讼法将管辖分为: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制定管辖。
第五、六章
考点1.(简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及三个附件组成。
三个附件分别是: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考点2.(简答)具体工程质量保修期:
1土建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约定。
考点3.(熟悉)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工作分别有哪些,与后面索赔相联系。
详见课本141。
发包人: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3.将施工所需水、电、电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决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需要。
4.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5.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用地、停电、停水、中断交通道路、爆破专业等的审批手续。
6.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9.发包人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简答)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事件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确认后使用没法报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精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正否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的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国家命令保护的文物、遗址,《建筑法》规定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保证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
考点4.(单选)工程试车:
由设备制造原因试车大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考点5.(单选)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考点6.(案例分析)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为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
发包人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