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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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黄陵矿业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建立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职称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鼓励技术人才多出成果,促进公司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及陕煤集团职称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和陕西省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职称改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具体工作(政工系列除外)。

(三)公司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和陕煤集团有关职称改革文件要求及评审工作需要,设立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公司总工程师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遴选公司各工程专业领域资深高级工程师担任评委,评委会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及委员工作岗位变动,适时进行调整。

二、认定和评审人员范围、评审专业

(一)参评范围

1.公司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聘任在岗的专科及以上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2.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初次予以认定助理工程师,评审工程师则需聘任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

(二)评审专业:

采矿、矿建、选矿、通风与安全、机电、机械、电气、地质、测量、物探、钻探、化验、水工环地质、运输、火工、热能动力、煤化工、工业及民用建筑、环境工程等19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3.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省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不少于80学时,其中:

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4.申报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技术员

聘任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各年度考核合格。

2.助理工程师

(1)不论是否聘任在管理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各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除认定外,评审助理工程师需取得技术员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且聘任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各年度考核合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第一学历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b.后取本科、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2年、4年。

3.工程师

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聘任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各年度考核合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及以上;

(2)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分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6年及以上;

(3)后取本科、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6年、8年;

(三)专业技术能力、科研、业绩条件

1.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能力。

3.工程师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较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术,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人员,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含)以上,在(厂)矿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工作的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在正式出版的核心专业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至少发表两篇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b、在《黄陵矿业科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且至少一篇为第一作者。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并获得矿业公司、陕煤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矿业公司、陕煤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获得矿业公司、陕煤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材料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须用A3纸张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成A4纸张大小。

2.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学历、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年限、业务技术工作能力及业绩等方面的推荐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业务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任现职(任助理工程师或参加工作)以来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等内容。

4.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职称资格证书和复印件一份(非省煤管局评审的职称,需提供任职文件、资格文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线验证码在有效期内),或学历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

5.获奖证书、专著、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报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需要发表论文)。

6.基层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填写《黄陵矿业公司初中级职称申报参评人员名册》一份(含电子表格)。

7.上述申报材料要打印目录并按顺序整理成册,顺序为:

(1)单位推荐材料;

(2)业务技术工作总结;(3)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或学籍档案)、职称证书(批复文件和评审表)、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4)获奖证书复印件;(5)论文复印件。

8.评审材料盒正面须标贴评审材料目录,各种证件和证书原件须装在透明塑料文件袋内(以防丢失)。

各种证件和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经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字并填写盖章日期。

五、有关事项

1.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2.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省人社厅《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3.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者,延迟一年申报;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4.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伪造证件和证明,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实后未满三年的;  

5.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七、评审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激励职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提升,评审工作实行末尾淘汰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淘汰率按不低于10%控制。

(二)评审工作采取打分和投票相结合的办法,打分作为无记名投票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投票结果为评审最终结果。

(三)审核资料由评委会的专业(学科)组负责,专业(学科)组一般由同专业若干评委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评审专家在审核资料的过程中,对参评人员进行打分(仅限于中级),并在《评审表》“专家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栏内认真填写鉴定意见。

(四)评审专家向评委会逐一介绍所审人员的得分及综合情况;专业组(组长)介绍本组评审情况,根据评审情况提出评审意见(推荐或淘汰)。

(五)评委会成员对参评人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投票按照不低于10%淘汰率的原则,即每位评委赞成票数不高于总票数的90%。

(六)参加投票人数超过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结果有效;赞成票数达到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根据投票结果和规定比例进行末尾淘汰,确定淘汰人员。

八、评审程序

(一)参评人员上报评审资料,由职改办初审后,分发各专业组进行资料审核、评议打分。

(二)召开评审会

1.分发评审资料及政策性文件;

2.职改办主任提出评审工作要求;

3.评审专家逐一介绍参评人员评审及得分情况,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与会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4.工作人员现场统计投票结果,确定通过人数;

5.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6.评委会主任进行总结讲话。

九、评审纪律

评审要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一)评审专家要严肃认真地把好评审质量关,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并对其评审结果(打分、鉴定意见)负责。

(二)评委会成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办事公道、正派;对评审对象一视同仁,不分亲疏,不徇私情。

(三)除政策性咨询、材料审查和资料咨询外,职改办不得对申请人发表评价意见或介入评审评议过程。

(四)职改办对申报、推荐、评审、意见反馈等情况以及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五)公司职改办要做好评审会议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日期、会议地点、出席评委、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审结果等,同时做好评审资料的归档工作。

十、聘任办法

(一)公司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实行评聘分离的原则。

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在定员编制有空缺的前提下,报公司审批后,择优聘任。

(二)对解决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难题或参与公司相关课题研究的主要人员且获得政府、行业科技成果奖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

(三)聘任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履职,每年必须撰写至少一篇专业技术论文或调研报告。

否则不再续聘其专业技术职称。

(四)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时必须在管理岗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达到规定年限;继续教育符合要求,符合本专业规定的其它聘任条件。

十一、附则

(一)在黄陵矿业公司工作期间,各类职称的评审、推荐评审必须通过公司参评或推荐;经济、会计、统计等参加全国职称考试的,必须经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

(二)本办法由黄陵矿业公司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办法》(黄陵矿业发〔2018〕340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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