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科室工作职责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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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科室工作职责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职能科室工作职责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一三年5月

 

一、职能科室工作职责

1、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院长办公室是院长实行行政领导、行使管理职权的综合性工作机构,是医院行政工作运转过程中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

在院长领导下,主要担负办文办事、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院长公务活动安排、办理院长日常事务等工作。

(2)组织、协调、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及各类检查工作,做好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印发工作,并对会议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催办、督查、反馈。

(3)负责起草医院的工作计划(年度计划、月工作安排、周工作安排)、总结及院长讲话等有关文字材料,组织拟定以医院名义下发、上报的行政公文及有关文字材料。

(4)统筹全院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国(境)外来宾的来访接待工作。

(5)负责全院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6)做好印鉴、文印、外勤、通讯联络、信访及红十字会工作。

(7)负责全院文书档案、科技档案、财会档案、电子档案的管理。

(8)负责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创建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工作计划,主要负责等级医院评审与复核评价、优质医院创建等工作。

(2)具体负责等级医院评审、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计划、协调和监督实施。

(3)负责平安医院、无烟医院、健康单位、院务公开、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江苏省医院协会等各项工作的协调、考核与监督工作。

(4)配合院长办公室积极发挥医院的品牌效应,加强与院外单位的联络与发展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3、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是医院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医院党委和行政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信息枢纽等作用,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信息沟通、重要活动组织,保证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1)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协助院领导协调党委各部门、各总支之间的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全院党的工作。

(2)组织协调全院党的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安排党委的重要会议日程。

(3)起草党委有关文件、文稿和讲话,做好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的记录、整理工作。

(4)负责医院宣传工作,协调医院与媒体关系,建设好院内宣传阵地。

负责院报编辑、报刊订阅工作。

(5)密切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支持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积极发挥他们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6)统筹医院文化建设。

制订和落实医院文化建设规划,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协助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开展职工文化活动。

(7)承担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医院党建、文化和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讨,负责院政促会和文化委日常工作。

(8)负责党委各种决定、决议及重要工作的督察、督办,负责党委各部门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内容把关和文字审核。

(9)开展定期或专题的政策调研活动,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跟踪国内外的医院发展进程,供领导参考。

(10)负责党委、党委办公室、及党委主要领导的印鉴管理工作。

(11)受理表扬,做好兄弟医院党委来访的协调、组织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事处工作职责

医院人事处是贯彻执行医院及上级部门有关人事、人才、职称、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制定院内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医院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

管理全院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含聘用合同制人员),负责院内的人事调配、转正定级、退休、辞职等事宜;负责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的规划与建设,办理人员调动,主管职工的进修、培训、出入境等;负责管理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负责医院人事档案的归档、整理、统计等管理工作;协助医院其他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工作;完成医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全院人事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下达的医院规模、人员编制及各科室人才梯队的实际需要,制订机构编制和年度进人计划。

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进行双向选择,组织考核面试会,对应聘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合同制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择优录用。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工作。

根据各类职工的培养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和研究生的报考工作。

  (4)按照与苏州市苏才人员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原苏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租赁协议和医院岗位聘用协议,做好聘用合同制人员的聘用、管理、考核、续聘和解聘等工作。

  (5)掌握熟悉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等情况,配合医院领导做好相关的选拔、考核、使用、培养、奖惩等管理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职工的考核、培训、奖惩工作。

管理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聘任、续聘、解聘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承办职工的调动、离休、退休、内退、辞职等工作。

  (8)认真学习贯彻人事劳动政策,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调整,劳动福利的审核及有关费用的发放工作。

  (9)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根据医院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等,做好全院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为财务处发放奖金、津贴等提供依据。

  (10)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管辖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制度。

负责全院的人事统计台帐和劳资报表统计等工作。

  (11)做好各类人才工程的选拔、培养、考核的管理。

做好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

  (12)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外调工作,及时严格地做好各种政审工作。

做好人事BaoMi工作。

5、组织处工作职责

组织处是医院党委主管全院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院中层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层干部(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

(3)负责和指导下级党组织的换届、建设、管理。

(4)协同完成上级党组织来院考察领导班子及有关干部的相关工作。

(5)不断探索和建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良性运行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

(6)负责中层干部的出国(境)政审工作。

(7)不断探索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8)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的发展质量、计划管理和过程管理。

(9)不断探索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内评优表彰等工作。

(10)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及党内统计工作。

(11)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2)参与全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党管人才。

(一三)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及做好相关来信来访工作。

(14)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医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6、纪监审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医院党政领导下,组织协调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内外部审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及医院党政的决策任务。

(2)制订完善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内部审计的各项制度。

及时做好年度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3)要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以及对全院医务员工的行风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细致做好全院满意度函调、电话随访与第三方评价工作。

(4)协助党委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查房、召开院外监督员会议及医患沟通座谈会。

(5)热情接待来访,认真负责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信件,查处科级党员干部以及医院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法规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结果、有反馈。

(6)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监督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

(7)监督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搞好医院内部审计并积极配合、协助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医院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大型修缮工程的审计工作。

7、医务处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

(2)拟订有关医疗业务计划及各项医疗考核指标,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纠纷技术鉴定委员会和质量控制小组的作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增进医疗服务。

(4)负责实施“三基”考试和医疗操作规范培训等,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

不断提高全院的医疗业务技术水平。

(5)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

督促各种制度和规定的执行,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6)负责全院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及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爱婴医院建没与管理,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制定专科发展计划并组织落实。

(7)加强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安全学习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培训,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8)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

(9)负责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医院对公共卫生事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防御系统。

参与应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管理及相关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10)督促检查并规范药品特别是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协调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1)协助人事处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8、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长和医务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疗安全工作。

(2)负责医疗纠纷的日常接待、调查与处理。

(3)负责医疗纠纷的日常接待、调查与处理。

(4)配合院领导、医务处、保卫处等负责重大、突发医疗纠纷的应对与处理。

(5)就重大医疗纠纷召集院内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

(6)在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负责医疗纠纷的医学鉴定和法院诉讼工作。

(7)负责医疗事故、重大医疗差错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8)负责纠纷和解协议的拟订、签订和保管工作。

(9)依照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的具体要求对有关科室的医疗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10)负责不良事件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9、社区卫生处工作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支持社区的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妇幼保健、预防接种、慢病防治、康复、双向转诊等各项工作。

(2)负责院内外健康教育工作的协调联系管理。

(3)协助落实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4)负责本院职工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各项具体工作。

(5)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和宣传,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慢病、肿瘤及医院死亡病例死因(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的管理,加强对重点科室的检查、督促,不断完善管理。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10、应急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省级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及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组织工作;

(2)负责组建专家组、后勤保障组,并做好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承担重特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伤(病)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援任务;

(4)负责组织承担国内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增援任务;

(5)制定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人才、技术、设备、物资、信息等的应急储备保障工作;

(7)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信息上报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感染管理科工作职责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等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标准、法规,拟订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及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3)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5)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6)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7)负责全院各级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8)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包括医院感染发病率、抗生素使用率、治疗用药微生物送检率、多重耐药菌等)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手卫生监测、有针对性地进行医院感染高风险部位的目标性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9)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危险因素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10)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11)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12)参与医院药事委员会关于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定合理应用原则,对其使用率进行统计;

(一三)对购入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贮存、使用及使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尤其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14)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动态,公布监测结果,并向全院通报。

12、床位管理监督处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订床位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

(2)负责床位工作质量与安全监测。

(3)组织并落实床位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每日督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并切实执行床位互查制度。

监督各科室“责任到人”的床位管理情况,并定时检查;各科室之间定期互相查询监督。

(4)及时掌握各科室床位管理的软、硬件相关信息,为统筹调配床位资源提供分析数据。

收集整理并统计分析各科室每月的床位使用情况,为后续的床位管理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5)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登记、编目、索引、统计等工作,编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

(6)负责收集、汇总病案数据资源,进行系统加工、整理和分析,提供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7)负责上述管理活动中所产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8)配合上级部门的相关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三、护理部工作职责

护理部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医院护理业务和护理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

(1)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国家及省《护理事业发展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护理工作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护士条例》的各项规定,保障护士权利,办理本院从业护士的执业资格申请、注册、再注册及变更手续,保证我院护士的依法执业。

(3)负责医院护理岗位的院内调配工作,实现护理人员的合理配置与使用。

(4)负责医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技术规范以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护理质量标准等的制定及定期修订,努力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医院护理服务品牌。

(5)负责指导临床各护理单元的护理业务,解决和处理临床护理中的疑难问题,组织全院临床护理查房,疑难病例全院护理会诊及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6)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价及反馈、改进工作。

对压疮、跌倒/坠床、意外拔管、安全用药、输血、院感等重点风险环节进行专项管理,

(7)建立非惩罚性的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体系,定期对上报事件调查、分析,运用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持续护理质量改进。

(8)负责全院各层级护士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9)负责护理实习、见习和进修护士的临床教学及管理工作,落实护理教学计划。

(10)负责护理人员绩效管理及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情况及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任免等考核、考评意见。

(11)负责护理科研项目的组织、开展以及学术论文的审定。

(12)在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协助下,进行护理管理的改革。

(一三)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护理人员的招聘、奖惩、考评工作。

(14)协助做好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聘任考核工作。

(一五)努力发展护理专业的国内国际交流。

(16)协助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7)承办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4、门急诊部工作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急诊部日常工作。

(2)拟定门急诊工作计划,书写年终总结,制订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病人满意度。

(4)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对各科、各类人员实施相关内容的考核。

(5)督促各科专家医师按时上岗,发现迟到、早退、脱岗及时反馈有关科室。

(6)急诊室实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24小时为病人提供便捷服务,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7)定期不定期抽查门诊病史质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五、患者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完成对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的收集汇总、处理反馈、统计分析等工作;

(2)负责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具体落实志愿者的招收、培训、督查及日常工作安排等;

(3)与临床各科室协作,负责做好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函调等工作;

(4)协助门急诊部处理门急诊患者一站式问询接待、患者分诊导诊、预约挂号及医保咨询、病历首页书写、病假登记盖章、便民服务管理等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医保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苏州市医保的相关政策、本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健全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2)建立医保协调管理网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

其组成形式可以由医保办牵头,临床业务科室负责人、科护士长、住院处、门诊收费处负责人,以及医务、药剂、信息、财务、物价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管理网络,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用药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等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3)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负责医保日常工作,管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特殊医疗的相关审批手续;采取措施杜绝如交通肇事、工伤、职业病、计划生育、性病等非医保支付费用的划卡结付;做好为参保病人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工作。

(5)落实医疗保险住院“总额预付”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负责医院医保费用定期对比增长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杜绝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推诿病人等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占比、材占比、检占比,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中。

(6)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和收费标准。

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7)及时做好医保数据传送、医药收费项目的价格调整等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市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8)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9)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时妥善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接受上级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17、科技处工作职责

(1)在院长与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科研管理工作,制定科技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科研项目和专利的申请,科研成果的鉴定和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做好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

(3)负责全院科研项目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科研奖励条例;

(4)负责医学会等有关学会工作的管理,组织安排各种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5)做好重点学科与院级科研机构(研究所、实验室、基地、中心等)的建设、评估、检查和管理工作;协助学校管理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

(6)负责《中国血液流变学》杂志的编辑、出版等管理工作;

(7)负责临床科研项目及临床药物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

(8)负责上述管理工作的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一八、教育培训处工作职责

(1)在院长与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全院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

(2)组织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制定全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院内项目培训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在读研究生、进修医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的继续教育以及医务人员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的审核工作;

(5)负责在院各类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审核工作;

(6)负责各类教育培训基金的管理工作;

(7)负责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的管理与奖励工作;

(8)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安排,组织相关业务活动的检查、评估、考核、总结,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9)负责上述管理工作的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9、临床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所属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3)负责系部每一学年专业课程的排课任务,并在每学期末将下学期教学日历及时发放到教研室、教师和所在班级及学生。

组织实施相应的理论、见习、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4)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学生实际人数,认真作好各类教材的预订、购买和分发工作,以保证教学的正常需求。

(5)负责每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做到严格、准确、合理。

(6)负责相应课程的考试、考查的组织工作。

负责试卷的审核、送印以及考场、监考人员安排和其它有关工作。

(7)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教学过错、教学事故的初步认定和上报工作。

(8)负责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每学期末作好成绩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教学主管部门。

(9)负责学生重修的各项管理工作。

(10)负责教学课时津贴的核算与发放。

(11)负责配合教务处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方面的执行情况。

(12)负责各类教学奖项和高教研究项目的申报、报奖等工作。

(一三)根据教务处审定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要求,负责系部专业和课程建设工作。

(14)负责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联络工作。

(一五)负责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医院科室及教师的教学考核工作,协助医院人事处做好教师教学职称晋升工作,协助医院做好综合目标考核。

(17)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20、财务处工作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

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

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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