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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百分考核办法.docx

教师百分考核办法

漠河县高级中学教师百分考核办法

2012年3月修改

每年7月15日前,由教导处负责统计教师百分考核结果,公示后下发到每个教师手中,并报教育局备案。

一、师德修养(10分):

(100-学年累计扣分)X10%,以学年末教导处统计结果为准

(一)、依法执教

1、教师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学习记录要及时上交。

否则,每次扣0.5分

2、教师要遵纪守法。

否则,一票否决(参见“限发条件”执行)。

(二)、爱岗敬业

3、教师应该服从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分。

4、学生、家长反映教师工作不认真,应付工作,查实后每次扣2分。

5、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临时劳动、会议、文体活动、外事活动等),没有参加的每次扣0.6分。

上级要求参加的各种活动没有参加每次扣2分。

(三)、热爱学生

6、教师要关心、热爱、帮助、教育学生,如不关爱学生,扣0.5分。

(四)、团结协作

7、职工双方之间发生争吵的,每次扣主要责任者3分,次要责任者扣2分,产生恶性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不能诽谤同事,不做有损于教师形象和学校形象的事情,否则,扣5分。

(五)、尊重家长

9、教师要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耐心与家长交流。

不训斥、不指责家长,如学生家长反映情况属实,每次扣1分。

(六)、廉洁从教

10、教师不能直接或间接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

否则,每次扣3分。

(七)、为人师表

11、教师不允许画浓装,佩戴首饰,染异色发,穿奇装异服(上班期间不能穿拖鞋、男教师不能穿背心、短裤进入课堂)。

否则,每次扣1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不许说脏话。

否则,每次扣1分。

要求统一服装时要统一着装。

否则每次扣1分。

12、上班期间不允许饮酒,不能在教室、走廊、会议室等公共场合吸烟。

发现一次扣2分。

注:

有偿补课,一经发现,师德修养不得分。

二、荣誉称号(学年荣誉累加,满分3分)

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文明标兵、三八红旗手等其它荣誉减半加分)。

国家、省、地、县、校级,分别加分为:

2.5、2、1.5、1、0.5分。

累积不超过3分。

三、出勤(100-学年累计扣分)X10%,以学年末教导处统计结果为准

学校要建立职工请假制度。

法律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公伤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入应出勤天数之内,不扣分,但不按出满勤处理。

1、教师上班:

迟到一次扣0.2分(包括学校开会、学习,参加各种活动),早退一次扣0.3分。

2、教师请假每天扣1分(请假期间,扣除出勤分与课时分,月请假不超过15天,奖励工资部分按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依照考核分发放。

超过15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其它考核正常进行)。

(寒暑假补课属正常上班,是否坐班按学校要求定)。

3、旷工1天扣10分(不请假,没准假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超过30分钟不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5分。

4、临时性请假到相关主任处请假,但仍按迟到、早退处理,不请假,未填写请假单外出视为间缺,间缺一次扣0.6分。

四、学识水平(5分)

1、学历(1分):

本科毕业得0.6分;学士学位得0.8分;硕士及其以上学历得1分。

2、教龄(1分):

0—3年得0.2分;3—6年得0.4分;6—9年得0.6分;9—12年得0.8分;12年以上得1分。

3、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3分):

(100-学年考核累计扣分)X3%,以教研处统计结果为准

各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学科带头人需报县教育局备案。

得分不累加,最多不超过3分。

校级得1分;县级得1.5分;地级得2分;省级以上得3分。

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没有完成办法中规定的内容按办法扣相应的分)

五、教科研能力(10分)

(一)参加日常教科研活动(100-学年累计扣分)X7%,以学年末教导处统计结果为准

1、正常参加每两周一次的教研组活动,教研组长无故不组织教研活动1次扣3分,组员每迟到一次扣0.2分,缺席一次扣2分(因学校工作需要不能正常参加者要向教研组长请假,教研组长考核记录并报教研处汇总,每周五上交考勤表到教研处)。

2、教研处布置给教研组和全体教师的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3、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调研、讲课和各级教学竞赛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分。

4、承担校本课开发、研究性学习的教师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否则每缺一次扣1分.

5、年青教师每月至少听一节指导教师课,否则每少一节扣1分。

(由教研处列出青年教师与骨干教师结对名单,每月末上交听课笔记)

6、每学期一节公开课,每少上一节扣5分。

每少上交一篇培训笔记扣2分。

7、县教育学会组织活动时,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

(二)承担教科研课题(1分)

各级课题需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得分累加,最多不超过1分。

承担教科研课题,并有立项书,立项批复,阶段性总结等材料。

承担校级课题,得0.2分。

承担县级课题,得0.3分。

承担地级课题,得0.5分。

承担省级课题,得0.8分。

承担省级课题,得1分。

(学期末没有阶段性总结,相应扣0.1分、0.2分、0.3分、0.5分)。

(三)教科研论文获奖(2分)

得分累加,最高2分(每学期各级别论文取一篇最高奖加分。

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级别获奖的,按最高得分计算。

以教师按学校规定时限上交论文证书为准)。

县级:

一等奖得0.2分、二等奖得0.1分

地级:

一等奖得0.4分,二等奖得0.3分,三等奖得0.2分

省级:

一等奖得0.7分,二等奖得0.6分,三等奖得0.5分

国家级:

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得0.9分,三等奖、优秀奖得0.9分

六、文化业务考试成绩(8分):

教师得分=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X8%。

七、教育成绩(4分):

(1)控缀(2分)

本学年末与上学年初班级在籍学生数相比,每减少1名学生,扣班主任教师0.2分,科任教师0.02分,最多扣2分(符合转、退、休学规定,并经教育局批准者除外)。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2分)

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后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且学校给予处分的,如有教师管理、督导不到位的,每人次扣班主任0.2分,科任教师0.02分。

最多扣2分。

八、教学常规(10分):

(100-学年累计扣分)X10%

(一)、上交各种材:

(教学计划、教研计划,物理、化学、生物教师上交实验计划,实验员上交实验器材(药品)采购计划,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上交特长生培养(授课)计划,班主任上交班级管理工作计划、各部门工作总结等)。

撰写不认真敷衍了事的扣1分,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扣2分,没上交的扣3分(限3天)。

(二)、备课

教案要按要求书写,超前备课两节以上,教务处每周检查一次,周末不上交教案,每次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节扣1分,不按学校要求整改的,每次检查扣5分。

(三)、上课

1、教师应在上课铃声结束前进入教室候课,否则扣2分。

教师上课期间不能随意离开课堂或提前下课,否则扣10分。

2、教师课前实行点名制度,学生出席情况要及时报给班主任,否则扣5分,如出现事故任课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

3、教师因故需串课,应事前向教导处说明,并由主管主任调课,同时告知学生(教导处要记录教师串课情况)。

如私自串课,双方各扣5分。

落课一节视为教学事故,扣10分。

4、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案,否则扣3分。

讲评试卷,教师必须事先将答案做好(书写试卷分析),否则扣3分。

5、教师上课不准使用手机(以学校检查和学生记录为准),否则每次扣4分。

6、教师上课期间应保证上课秩序,杜绝学生打闹、交头接耳,玩其它物品,看课外书,没学本节课所讲内容等不规范行为,每发现一次每人次扣0.5分。

7、考试中学生抄袭,每人次扣0.5分。

教师评卷中出现错批、不按标准赋分等现象,每科次扣2分。

8、需用电源的课,每节课下课后,教师要督促学生离开,并关闭电源,否则扣2分。

9、教师不能坐着讲课(如因身体不适,需要医院证明,并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由主管校长批准),否则每次扣5分。

10、教师严禁酒后进入课堂,否则扣10分,学生酒后进入课堂,教师应将其及时送交教导处,否则扣任课教师5分。

11、班主任负责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由任课教师组织,擅自离岗,每次扣2分,学生没做每人次扣0.5分。

12、专业教室,任课教师提前5分钟开门,组织学生进入教室。

迟到每次扣2分。

学生不穿鞋套进入专业教室,每生扣任课教师1分。

13、所有进入专业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填好上课记录,否则扣2分。

专业教室负责人及时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14、专业教室两节课连续使用时,任课教师课间不能离开,离开按漏岗处理,扣5分。

15、上课期间,师、生不许从事听音乐、上网聊天、玩游戏、吃零食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扣任课教师2分。

16、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体美教师课堂管理:

体育教学按体育课教学基本模式上课,缺少一个环节4分,老师与学生分离,扣10分。

上课不点名,不掌握学生出席情况,扣5分,没有点名册和教案各扣3分。

通用、信息、美术、音乐不按教学要求上课(末经学校充许,上自习课或停课),每节扣10分。

体育教师负责间操与大课间,一次没有深入管理扣2分。

不浇冰场扣40分。

其它体育训练没少一次扣5分。

按照实验计划,每少一节实验课扣任课教师与实验员各10分。

17、各室管理要求:

学校检查,没有打扫卫生、室内备品摆放杂乱,每次扣除相应周课时。

每检查一次卫生不合格扣0.25分。

特长生每天早上训练课由指定主任负责检查,每天早上检查,其它时间特长训练检查由主管主任负责,办法同上。

特长训练没有经过学校允许每少一次扣10分(按漏课处理)。

(四)、作业批改

(1)作业量

语文:

2次/周作文1次/两周数学:

2--3次/周  英语:

2-3次/周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1-2次/周(理) 1次/周(文)

信息:

1次/周

(2)作业检查

1、每月教务处检查一次,每少一次作业扣1分。

2、每次作业量要适度,作业量过少应付,每次扣2分。

3、教师批改作业时,要注明批改日期、标明正误、加注批语和评语、提倡鼓励性语言,建立学生错题册。

否则每次扣1分。

(五)、听、评课

(1)听课量

每周每位教师至少听一节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并禁止突击听课。

每少听一节扣3分。

(2)听课要求

1、听课笔记记录要详实,且有书面评价语言,没有评语的每节扣2分。

2、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造假,查实每节扣5分。

九、教学成绩综合评价(40分)

高一、高二年级

1、用本学年度下学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同上学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对比较。

(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评卷)

2、以任课教师所教学生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学困率为依据。

3、计算:

(基础分14分)

(1)平均分(15)

基础分5分。

任课教师下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平均分比上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平均分每增加(或“减少”)1分,得分相应增加(或“减少”)2分(不足1分者按四舍五入计算),增减分不超过10分。

(2)优秀率(5分)

基础分2分。

任课教师下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优秀率比上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优秀率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得分增加(或“减少”)0.5分,增减分不超过3分。

(3)及格率(15分)

基础分5分。

任课教师下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及格率比上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及格率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得分增加(或“减少”)2分,增减分不超过10分。

(4)学困生率(5分)

基础分2分。

任课教师下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学困生率比上学期期末所教学生的学困率每减少(或“增加”)1个百分点,得分增加或减少0.5分,增减分不超过3分。

高三年级:

1、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任课教师以综合成绩为依据计算。

2、用任课教师所教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高三年级学生第一次模拟升学考试成绩相比。

(1)平均分(15分)

基础分5分。

任课教师所教学生的高考平均分比第一次模拟考试的平均每负(或正)1分,得分相应减(或加)2分,增减分不超过10分。

(2)优秀率(5分)

基础分2分。

任课教师所教学生的高考优秀率比第一次模拟考试的优秀率每高出(或减少)一个百分点,得分相应增加或减少0.5分,增减分不超过3分。

(3)及格率(15分)

基础分5分。

任课教师所教学生的高考及格率比第一次模拟考试的及格率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得分增加(或减少)2分,增(减)分数不超过10分。

(4)学困率(5分)

基础分2分。

任课教师所教学生的高考学困率比第一次模拟考试的学困率每低出(或高于)1个百分点,得分增加或减少0.5分,增(减)分数不超过3分。

注:

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见附页

 

加分(20分)

一、论文、著作发表

1、撰写的论文、著作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按不同级别给予加分,得分累加(同一篇不累加),最多不超过2分。

校级0.3分;县级0.5分;地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

2、科研课题受到国家及省地县校表彰的,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0.3分。

二、学生获奖

所教学生获各级关工委、团委、教育行政部门等表彰的荣誉,给予教师加分,得分累加,最多不超过1分。

校级:

班主任教师得0.3分科任教师得0.03分

县级:

班主任教师得0.5分科任教师得0.05分

地级:

班主任教师得0.8分科任教师得0.08分

省级以上:

班主任教师得1分科任教师得0.1分

三、学科竞赛及大型文体、艺术比赛

所教学生参加有关部门批准(应具有可比较性)的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文艺演出、作品展览等活动获奖,给予教师加分,得分累加,最多不超过2分。

奖项得分情况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指导

教师

班任

教师

指导

教师

班任

教师

指导

教师

班任

教师

指导

教师

班任

教师

校级

0.2

0.04

0.15

0.03

0.10

0.02

0.05

0.01

县级

0.4

0.08

0.3

0.06

0.2

0.04

0.1

0.02

地级

0.7

0.14

0.6

0.12

0.5

0.1

0.4

0.08

省级及以上

1

0.2

0.9

0.18

0.8

0.16

0.7

0.14

四、班集体获奖

班级获集体荣誉,给予教师加分,得分累加,最多不超过1分。

校级:

班主任教师得0.3分科任教师得0.03分

县级:

班主任教师得0.5分科任教师得0.05分

地级:

班主任教师得0.8分科任教师得0.08分

省级以上:

班主任教师得1分科任教师得0.1分

五、教师获单项奖

教师参加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种比赛(应具有可比性),获奖者给予加分,得分累加,最多不超过3分。

获奖得分情况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校级

0.5

0.3

0.2

0.1

县级

0.7

0.5

0.3

0.2

地级

1

0.8

0.6

0.5

省级及以上

2

1.5

1.2

1

六、班主任考核:

以年段为单位,按照班主任百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由团委和教导处考核)学年考核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值,由于工作需要只承担一个学期班主任工作的按一个学期计算。

每个年级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第三名加9分;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加8分。

七、超课时加分:

最多加5分。

学年累计超课时X0.05分。

(以每月教导处统计结果为准,标准见绩效考核办法)

八、满勤加分:

每学期满勤人员在考核分基础上加2分。

(每周由教导处统计出勤,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下发)。

备注:

1、由教导处负责教师百分考核工作,百分考核中每月考核内容要公示存档,并由主管校长签批。

学年末公布教师百分考核结果,并报教育局。

2、教师工作考核时限为一学年。

考核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在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或工作检查中,给学校扣分的教师每扣1分从百分考核中扣3分。

4、职工考勤均按指纹机记录为准。

请假单由教导处主任保留(存档),每月汇总。

女职工送奶时间为:

上午2、3节课,下午6、7节课,以孩子一周岁为期限。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一周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超过一周由主管校长批准。

学生请假应申请,准假者在征求家长意见后,方可准假。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教导处签批,半个月以内由主管校长签批,超过半个月由校长签批。

5、其中“师德修养及工作表现”适用于其他工作人员

 

附件1:

漠河县高级中学

音、体、美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学校抽测的及格率为主

1、基础分为13分。

及格率100%加7分,90%以上加6分,80%以上加5分,70%以上加4分,60%以上加3分。

2、计算方式:

(1)音乐、美术考试成绩由学校采用闭卷抽测的形式进行,以及格率为准进行考核。

(2)体育学科成绩以测试为主,测试内容为本学期教材规定内容。

最后计算出及格率

二、备注:

1、音乐、美术闭卷考试内容为本学期教材规定内容,选修课以选学内容为主。

考试满分100分,最后计算出及格率。

2、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学校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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