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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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理须知
采购人委托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时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办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委托
1、采购人在委托交易中心办理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业务时,应提交下列委托材料到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1)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经城区财政局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申请表》原件1份,有附件的一并提交(加盖公章);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项目,或是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须提交《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备案)表》原件1份;
(4)采购资金有自筹资金的,须提供缴存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银行凭证复印件1份;
(5)货物、服务项目需提交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货物采购需求资料表(见附件2)或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服务采购需求资料表(见附件3)原件1份和电子文档1份。
工程项目(包括工程设计、勘察及监理等服务项目)须填报《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情况表》(见附件4)。
(6)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需要图纸、图片、清单等资料的,应提交图纸、图片、清单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有电子文档的一并提交。
(7)工程项目(包括工程设计、勘察及监理等服务项目,突击抢险工程、特事特办工程、维修工程、政府会议纪要急需建设内容除外)必须提交经城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上限控制价。
此外,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立项批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报建表、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城区规划建设局图纸会审纪要的请一并提交。
(8)采购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采购人提交的委托材料,不得设置以下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指定采购货物的品牌或服务的供应商;指定购买进口产品;限定投标人注册资金、业绩、所在地、经营时间等;不合理的交货期;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的资格条件;其他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等。
3、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或政府采购申请表如实填报委托材料。
采购项目在采购期间需调整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预算、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其中任何一项的,采购人须按照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报批(备案)手续。
二、采购文件编制、确认、备案和更改
1、交易中心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项目负责人接到完整且合格的委托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采购文件初稿并通知采购人领取。
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应填写《采购文件修改清单》(格式见附件5),并注明修改的事实依据或政策依据,如无修改,请在《采购文件修改清单》“修改内容”处注明“无修改”字样。
3、采购人将《采购文件修改清单》、《签章页》(格式见附件6)及采购文件初稿确认盖章后反馈项目负责人。
《签章页》用于正式发出的采购文件中,因采购项目各自情况不一样,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告知采购人应提交《签章页》的份数。
4、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初稿的修改意见应及时反馈我中心,并按要求填写《采购文件修改清单》。
采购人不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或因其他原因造成项目停滞超过30日的,交易中心将终止项目受理,采购人须向城区财政局重新办理采购申请报批手续。
5、货物、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采购项目,交易中心组织采购人以外的相关专家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其他相关要求及评标办法等进行评估,出具书面评估报告,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估报告的内容修改采购文件。
评估当日由交易中心协助采购人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评估专家。
6、采购文件经交易中心领导审查合格后发出,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同时报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须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交易中心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采购)或三日前(非招标采购)将更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变动较大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相应延后。
三、受理和答复质疑
1、交易中心负责质疑材料的接收及答复。
2、交易中心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受理和答复有关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性条款(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开标过程、中标结果方面的质疑,其他方面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
涉及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采购人应在收到交易中心转交的质疑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送交交易中心,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采购人对质疑答复不及时或没有实质性解决质疑问题,或质疑人不满意的,采购中心可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暂停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开标和评标注意事项
1、采购项目截标前报名参加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交易中心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延期。
2、截标当日,采购人持政府采购业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7),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专家评委,并将抽取的专家评委名单交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评委代表凭政府采购业务授权委托书参加评标。
3、在评审过程,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对某个投标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4、在评标时,采购人评委如需要介绍项目情况或采购需求的,只能就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陈述,不得发表与项目及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无关的任何言论。
5、评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6、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必须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委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五、评标结束后的后续工作
1、采购人不得将评审过程的资格审查、澄清、比较、推荐中标供应商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有关情况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评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告,采购人应在评标结果公布后到项目负责人处领取评标材料。
投标时如有样品的,采购人领取中标人的样品作为验收依据,验收后将样品退还中标人。
3、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必须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超过三十日不签合同的,财政部门将延期支付合同款,直至停止采购资金计划执行,由此引起的责任由采购人负责。
4、中标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方可签定合同。
5、采购人在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项目废标后,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向城区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不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继续委托交易中心办理的,采购人须重新提交完整委托材料。
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代理。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1名分管领导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定确认采购文件。
5、协助乙方答复供应商对除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性条款(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和开标过程、中标结果以外的质疑。
6、协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7、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并按规定参加评标。
8、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9、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0、履行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手续。
三、乙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制定采购工作计划,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3、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4、发布采购信息和公告。
5、接受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6、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7、采购文件澄清及修改工作。
8、邀请监察、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9、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0、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11、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成交信息。
12、组织、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3、协助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四、采购文件由乙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人收取。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贰份由甲方分送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备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之日止。
甲方:
乙方: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书(格式);
2、南宁市武鸣区府采购货物采购需求资料表(格式);
3、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服务采购需求资料表(格式);
4、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情况表(格式);
5、采购文件修改清单(格式);
6、签章页(格式);
7、政府采购业务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1:
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书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现需要对(采购项目名称)进行采购,根据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审批的采购申请表(审批编号:
[2010]wmzc××/×××)的要求,现委托你中心按《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理协议书》所确定的事项组织代理本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同时授权本项目的评标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评标办法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建议按(采购方式)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注明单一来源邀请的供应商为)
采购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货物采购需求资料表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商)家。
2.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
(如没有请填“无”)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价:
A分标:
万元整;B分标:
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分标)。
2.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要求。
A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参考品牌、型号
技术参数要求
1
2
…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二、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
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
六、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是否包括安装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或分次,分次应写明具体方式)支付合同款(属联合体投标的,合同款的支付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B分标:
……
说明:
1.填表时“技术参数要求”栏不能留空,必须将技术参数要求详细填列,技术参数中不应使用“详见附件”字样;“总数量”栏要与经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或采购申请表内数量一致。
2.采购人如需对采购的货物设置“参考品牌、型号”的,必须设置三个及以上的“参考品牌、型号”,并确保所推荐的“参考品牌、型号”均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品牌及型号不能写在“货物名称”或“技术参数要求”栏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除外)。
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中设定的,要求标注★号或专门列明。
投标人必须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的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4.填报时不得设置以下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指定采购货物的品牌或服务的供应商;指定购买进口产品;限定投标人注册资金、业绩、所在地、经营时间等;要求投标人提供厂家的授权、代理或保证等证明;设置不合理的交货期;设置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的资格条件;其他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等。
采购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服务采购需求资料表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供应商。
2.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要求:
(如没有请填“无”)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价:
万元整
2.服务需求一览表:
(不得指定服务的供应商)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1
…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
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或分次,分次应写明具体方式)支付合同款(属联合体投标的,合同款的支付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
说明:
1.填表时“服务名称”及“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两处只能写服务名称和要求,不能将品牌及型号写在该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除外)。
2.实质性(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是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中设定的,要求专门列明或标注★号。
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的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3.填报时不得设置以下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指定采购货物的品牌或服务的供应商;指定购买进口产品;限定投标人注册资金、业绩、所在地、经营时间等;要求投标人提供厂家的授权、代理或保证等证明;设置不合理的交货期;设置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的资格条件;其他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等。
采购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情况表
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装饰维修□园林绿化□智能工程□消防工程□市政路桥□土方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设计勘察□安装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设计单位
工程预算
招标采购范围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要求工期
投标报价
□总价包干□单价包干□费率报价
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综合评分
投标人
资质要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5:
采购文件修改清单
××(采购人)××(采购内容)采购(WMCG200-)
页码
条款
编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内容
修改的事实或政策依据
采购文件已阅。
说明:
1.请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说明修改的事实依据或政策依据。
如无修改请在“修改内容”处注明“无修改”字样。
2.请采购单位在修改好的采购文件封面及本修改清单上加盖公章后送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采购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6: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WMCG200×-×××
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
采购人(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附件7:
政府采购业务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单位现授权(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作为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
同时授权(姓名)为抽取本项目评审专家的代理人。
以上代理人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含抽取评审专家、签署文件和处理相关事务等)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
(公章)
年月日
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政府采购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在开标当日交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抽取专家评委,另一份与抽取的专家评委名单交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
附件8
南宁市武鸣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备案)表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审批编号:
〔〕NCC
采购人(公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项目序号
采购内容或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申请组织形式
1.集中采购();2.分散采购()。
(在拟用组织形式的括号内打“√”)
申请采购方式
1.邀请招标();2.竞争性谈判();3.询价();
4.单一来源采购();5.协议供货();6.定点采购();
7.网上采购();8.其他()。
(在拟用采购方式的括号内打“√”)
主要理由及依据
以上内容由采购人填写
采管办经办人
意见
采管办分管主任意见
财政局分管领导意见(加盖公章)
备注: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实施前填写此表报财政局审批;其他项目填写此表连同采购文件报财政局备案;2、本表一式三份(采购人、采管办、采购代理机构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