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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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2010年12月

前言

附表:

表1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保工程二期实施范围表38

表2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41

前言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即天保工程一期)重大战略决策,同年开展试点工作。

200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工程一期期限为2000—2010年。

实施天保工程,是我国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重要标志,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国家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四部委)等有关部门围绕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期限政策和实施方案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

在17个省(区、市)总结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成效、经验和问题。

二是进行了评估。

2004年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咨公司对天保工程中期进行了评估,2005年6月评估报告得到了国务院批准。

同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天保工程有关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评价。

三是开展重点和专题调研。

根据评估报告、“两会”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实施单位等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四部委就职工就业、林区改革、公益林建设、森林经营培育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四是充分协商,共同编制《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在二期政策研究和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四部委反复沟通,充分协商,并多次召开会议征求地方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意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编制了实施方案。

五是征求了工程省区人民政府意见。

各省认为,天保工程二期设计的政策和实施方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对工程区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六是专家论证。

国家林业局科技委组织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的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实施方案实事求是、科学可行,建议尽快上报实施。

第一章天保工程一期实施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灾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云南、四川等12个省(区)国有林区开展天保工程试点。

2000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上报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天保工程全面实施。

工程实施范围为长江上游地区(以三峡库区为界)的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西藏6省(区、市)和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小浪底库区为界)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7省(区),共13个省(区、市)的734个县、61个森工局(场),实施期为2000年至2010年。

天保工程一期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累计投入资金达598亿元,其中:

中央投入560亿元,占93.6%;地方配套38亿元,占6.4%。

天保工程一期实施以来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工程区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远远超出了工程预期效果。

一、主要成效

(一)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

通过十多年来的有效保护和公益林建设,工程区长期过量消耗森林资源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呈现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

工程区于2000年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每年少生产木材1239万立方米,累计调减木材产量1.36亿立方米,由此减少森林资源消耗2.35亿立方米。

森工企业职工由砍树人变为护林人,11.1亿亩森林得到了有效管护;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生态恢复措施,森林面积净增1.26亿亩,森林蓄积净增4.52亿立方米,长江上游地区森林覆盖率由33.8%增加到40.2%,黄河上中游地区森林覆盖率15.4%增加到17.6%。

四川省森林面积由工程实施之初的1.76亿亩上升到2008年的2.17亿亩,活立木总蓄积量由13.86亿立方米增加到2008年的16.2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4.2%提高到38.5%。

贵州省工程区森林覆盖率从26.2%提高到39.9%,增加13.7个百分点,有林地平均每亩蓄积量从2.46立方米增加到3.21立方米,净增0.75立方米。

(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随着工程区森林植被不断增加,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据中国水土保持公报显示,2007年三峡库区水土流失总面积比2000年减少1312.39平方公里。

黄河花园口水文站实测,黄河含沙量2007年为3.13千克/立方米,比2000年5.05千克/立方米减少了1.92千克/立方米。

2008年长江宜昌段的泥沙含量比10年前下降了30%,并以每年1%的速度下降。

水土流失的减少,有效降低了三峡、小浪底等重点水利工程的泥沙淤积量。

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不断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

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种群不断扩大,珙桐、苏铁、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明显增加。

据四川省监测,2008年天保工程减少土壤侵蚀量10055万吨,减少土壤有机质和土壤NPK损失量962万吨,涵养水源量692亿吨,固碳6986万吨,释放氧气14900万吨,净化空气污染物39604万吨。

天保工程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变化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促进了森工企业改革

长期以来林区经济“独木支撑”的局面不断改变,大批替代产业、新兴产业兴起,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企业负债逐年减少,经济质量不断提高,林区经济呈现出“V”型的发展态势,森林生态旅游成为一大亮点。

湖北神农架林区,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7.97亿元,比2000年增长2.8倍,其中森林旅游综合收入2.76亿元,占34.6%。

云南迪庆州依托风景秀丽的天然林资源,2008年实现生态旅游总收入30.55亿元,成为当地经济主要支柱产业。

随着天保工程的深入,部分森工企业开展了主辅业分离,辅业市场化的改革。

森工企业将教育、医疗等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全面停伐的部分森工企业,从采伐森林转向保护森林,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改革的不断推进,为建立天然林保护的长效机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民生得到有效改善,林区社会保持稳定

工程实施十多年来,对改善工程区民生和建设林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林区职工收入明显增加,天保工程国家投入成为林业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主渠道。

天保工程缓解了林区经济危机、资源危困局面,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得到解决,保持了林区的社会稳定,被誉为林区的“救命工程”。

2008年工程区林业职工人均工资15942元,是1999年5454元的2.92倍。

二是林区就业呈现多元化,转岗分流安置18.4万人,其中有11.2万人参与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7.2万人通过一次性安置,离开原企业灵活就业。

还有许多林业职工积极开展林果采集、林下种养、森林旅游等多种经营。

重庆市国有林场职工通过大力发展自营经济,自营经济占年收入比重由工程实施前的20%,提高到2008年的50%,有效带动了家庭及社会就业。

三是社会保障不断完善,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补助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参保率分别为91.6%、93.4%、69.4%、75.1%和66.4%,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得到初步解决。

(五)生态意识深入人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天保工程一期建设取得了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社会行动于一体的良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川省2008年全省大众投票,天保工程当选“影响四川改革开放30周年十大事件”之首。

工程的实施,催生了一大批以天然林保护为题材的生态文化产品,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同时也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赢得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

天保工程一期实施十多年来,工程区实现了森林资源由过度消耗向恢复性增长转变,生态状况由持续恶化向逐步好转转变,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举步维艰向稳步复苏转变。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天保工程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与支持,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二、主要经验

(一)坚持保护森林资源,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一是采取强力措施,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四川省委省政府及时颁布了禁伐令,发布了有关通告,果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天然林保护条例》,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

云南省在全面停止工程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的同时,封存森工企业一切采伐器具,关闭木材市场。

陕西省停止天然林采伐,封山堵卡,颁布违纪处罚规定。

重庆市相继关闭林区内木材加工厂(点)900多家,取缔林区木材交易场所38个。

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滥砍乱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工程实施以来,各地相继开展了以打击违法采伐及乱砍盗伐为重点的“天保一号行动”、“天保二号行动”等,集中处理了一批重点案件。

林业、公安、政法、监察等部门齐抓共管,加大了多部门联合检查和督察的力度,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富余职工分流安置

一是落实好天保工程安置政策,促进职工转岗就业。

分流到森林管护和公益林建设岗位的职工,做到管护与经营结合,砍树人变为种树人、护林人。

实行一次性安置的职工,充分尊重个人意愿,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少人通过市场开拓了新的事业。

转到其它新岗位的职工,实行竞聘上岗,绩效考核。

云南省在工程试点期间通过省属重点森工企业成建制移交给所在地的县(市),实行属地管理,解决了省属林业企业经营无林无地的问题,有效安置了森工企业职工就业,确保了林区的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

各地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作用,结合下岗职工自身需求,切实加强各种技能培训,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和优惠政策,以扶持自主创业、家庭经营、协助外出务工等多种途径,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云南省组织开设了营造林、电脑、园林园艺、电工技术、汽车驾驶、家政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受训人数达2000多人,不少人转向了新的就业岗位。

第三是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四川省解决了2003年前重点森工企业部分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和遗属困难补助,解决了2005年以后新发生及以往年度拖欠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从2006年起将重点森工企业拖欠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坚持从调整结构入手,发展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天然林禁伐以后,原有依存木材生产的产业萎缩,各地积极调整林区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非林非木产业,努力实现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单一国有经济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转变。

林下种养业、特色养殖业得到长足发展,森林旅游成为一大亮点,林区经济逐步走出低谷。

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绿色经济,增强了林区发展活力。

宁夏灵武白芨滩管理局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合作制、股份制经济,先后成立了柳编厂、园林绿化公司,固定资产由过去的40万元猛增到现在的1400万元,年创收达400多万元,职工年收入翻了一番。

河南省天保工程区非木材林业产值占到林业第一产业产值的81.97%,森林旅游收入从1999年的635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5.75亿元,从事森林旅游及相关服务业的职工人数占在职职工的39%。

(四)坚持以“四到省”为重点,不断强化工程管理

实行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管理,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一是建立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地方主要领导是天保工程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工程实施的具体责任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完善“四到省”管理体系。

二是成立工程管理机构。

省、地、县(局)各级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协调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

成立了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了管理队伍建设,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各级政府按照“四到省”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工程管理、森林管护、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核查验收以及绩效考核等规定和办法。

云南省统计,全省各级共出台各类工程实施管理办法305个。

各地还加强了工程资金使用、工程核查等监督力度,加强森林管护考核、工程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实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建立核查、通报制度,加强整改措施。

建立了县(局)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级核查的三级核查制度,对核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工程质量。

做到年初有指导、中间有检查、年末有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工作偏差。

建立奖惩机制,强化激励作用。

云南省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的专项奖励经费,对实施成绩好的州市进行奖励,有力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工程实施取得了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社会行动于一体的效果,在资源保护、生态建设和体制改革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继续推进天保工程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必要性

天然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复杂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护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天然林资源,对于维护我国大江大河的安澜具有重要作用。

一、战略定位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仅孕育了辉煌灿烂的中国古代文明,也支撑着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承载着改善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重任。

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地形地貌复杂,高山大川遍布,河湖湿地密集,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众多河流湖库的源头和水源区。

该区域的天然林资源,不仅对这些江河湖库有着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作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调峰蓄洪功能,同时是维系长江三峡大坝、黄河小浪底水库和南水北调中线取水口丹江口库区等我国重大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的绿色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该区域光、热、水、气资源丰富,相对高差悬殊,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复杂的气候和自然条件,形成了类型多样的生态系统,孕育了种类繁多的动植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

这里不仅是我国国宝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也是珙桐、红豆杉等众多珍贵保护植物的集中分布地。

自然保护区分布最为集中,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

该区域的森林资源对于维护我国江汉平原、成都平原、汉中平原、汾渭平原和中原地区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条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减少自然灾害侵袭,实现稳产高产,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中下游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长江中下游、黄河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综上所述,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的森林资源,不仅是我国大江大河、重要湖库及重大水利枢纽工程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也是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的必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延长天保工程实施期限,组织实施好天保工程二期,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一)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

天然林是生态功能最强的生态系统。

天保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分布区,既是长江、黄河、澜沧江水系及其主要支流和众多湖库的重要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也是三峡大坝、小浪底水库和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水库等水利枢纽的绿色屏障。

目前,长江和黄河流域多年平均土壤侵蚀量仍高达23.87亿吨和16亿吨,三峡、小浪底等水利工程的绿色生态屏障依然十分脆弱。

森林自然生长发育是一个长期过程,南方天然林成熟期要40年以上,北方落叶松、樟子松等主要天然树种则需80年以上。

经过天保工程10多年的保护,天然林资源刚刚进入恢复发展阶段,当前森林资源质量仍然不高,中幼林比重大,如果工程停止下来,则将前功尽弃。

实施天保工程二期,不仅可以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而且可以大幅度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对构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生态屏障,保障国家大江大河安澜,确保国家重点水利工程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是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战略选择

木材是我国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材料资源。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木材生产、加工、消费和进出口大国。

2009年全国木材总消费量达4.21亿立方米,其中木质产品进口量达1.84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高达43.7%。

当前,全球保护森林资源的呼声日益高涨,通过增加进口解决国内木材短缺问题难度越来越大,立足国内培育后备木材基地,已成为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

通过天保工程二期加强森林经营和资源培育,建立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最终进入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良性循环,对于确保国家木材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

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大力增加森林资源,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我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

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森林面积占我国森林总面积的24.7%,森林蓄积量占我国森林总蓄积量的28.29%。

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二期,保护好、经营好这一区域的森林,对于确保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国际上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赢得更多的话语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将发挥特殊作用。

(四)是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林区历史遗留问题多,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

虽然工程区林业职工工资逐年有所提高,但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越来越大。

2000年林业职工平均工资5178元,是当年全国国有在岗职工工资的54.2%。

2008年林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到12294元,但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9.7%。

林区就业岗位严重不足,贫困弱势群体较大,林区社会稳定压力很大。

国家对天保工程的投入,不仅创造了木材停伐减产后职工转岗就业条件,保证了职工收入,而且保障了林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正常运行,解决了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

第三章总体思路

一、实施期限

由于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长期过度采伐,恢复和发展也需要一定时间,应实行长期保护,分期实施。

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天保工程二期时间为10年,即2011—2020年。

二、实施范围

天保工程二期实施范围在工程一期范围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丹江口库区11个县(区、市)。

工程区包括长江上游地区(以三峡库区为界)的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西藏6省(区、市)和黄河上中游地区的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7省(区)的750个县(市、区)、61个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共811个实施单位(详见表1)。

工程区总面积348320万亩,林地面积154461万亩,其中,有林地76500万亩(其中天然林50345万亩),灌木林地38620万亩,疏林地364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1007万亩,无林地24242万亩,其它林地393万亩(详见表2)。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林区发展方式的着力点,以巩固天保工程一期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调整完善政策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区改革,提升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民生改善、林区和谐。

四、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采取不同经营措施增加森林植被。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着力改善林区民生,增加就业,提高收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

——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改革。

工程建设与推动改革相结合,为改革创造条件,努力构建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坚持事权划分,分级负责。

中央和地方按事权分级投入,中央制定天保工程基本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全责并组织实施。

五、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努力构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

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到2020年森林面积增加6900万亩,森林蓄积净增8.1亿立方米,增加森林碳汇3.07亿吨;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工程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提供职工就业岗位20.53万个,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民生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全面提升,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确保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森林生态功能修复。

——继续加强森林管护。

管护森林面积11.66亿亩。

——加强公益林建设。

完成公益林建设1.16亿亩,其中人工造林3050万亩、封山育林7100万亩,飞播造林1400万亩。

——实施中幼龄林抚育。

完成国有中幼龄林抚育6990万亩。

——保障和改善民生。

通过落实政策和工程项目,增加林区就业,提高职工和林农收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接近或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第四章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

一、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工程区内,除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保留一部分农民自用材、薪炭材的资源消耗,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区划为商品林的以外,停止一切天然林商品性采伐。

二、强化森林资源管护

(一)实行森林分类经营

根据生态区位的不同,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的相关规定,将工程区林地区划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

工程区林地总面积15446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64043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45284万亩,商品林面积45134万亩,根据区划界定结果,实行分类经营和管理。

(二)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加大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力度,确保工程建设成果。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坚决杜绝超限额采伐。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

三是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防控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防火宣教活动,抓好森林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完善森林分类区划,将公益林和商品林落实到山头地块,严格按照区划界定实施保护、管理和经营,同时加大检查、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加强管护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森林、林木、林地消长变化的监测评价和动态管理,建立森林管护责任制,强化巡查,积极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防止人畜破坏天然林资源。

1、国有林管护

认真总结并不断完善森林管护办法,根据工程区森林分布特点,结合自然和社会经济状况,针对不同区域具体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森林管护模式,确保管护效果。

(1)管护站管护模式因地制宜建设森林管护站,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层层签订责任合同,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实行“管护效果信息卡”等制度,全过程监督森林管护工作。

(2)专业和承包管护模式对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远山区,实行封山管护,建立精干的森林专业管护队伍。

对交通较为方便,人口稠密,林农交错的近山区,采取划分森林管护责任区,实行承包管护。

(3)分级管护模式建立县(局)、场(所)、护林员三级森林管护网络,实行分级管护。

县(局)成立森林管护大队,下设中队,并划分责任区;场(所)成立森林管护分队,以道路、水系划分巡护区域;护林员负责山头地块、林班小班的森林管护。

(4)家庭生态林场管护模式以森林管护责任制为前提,结合林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企业职工为主要承包者,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在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的同时,开展林下资源合理利用。

(5)其他管护模式包括场乡、场村、场农(户)联管等行之有效的管护模式。

2、集体林管护

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已确权到户的,尊重林农意愿,因地制宜确定管护方式。

集体林中未分包到户的公益林,可以采取专业管护队伍统一管护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农民个人承包进行管护,管护承包者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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