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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与硕天鹏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组织管理架构…………………………………………………………………1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2-4出纳工作细则……………………………………、、………………………4-5

会计工作细则………………………、、……………………………、、………6-7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8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9

岗位编制管理………………………………………………………………、9

员工聘用管理………………………………………………………………9-12

员工薪酬管理……………………………………………………………、、、13

劳动合同管理……………………………………………………………、、、14

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15-18

行政管理制度………………………………………………………………、19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20

保密管理…………………………………………………………………20-26

员工考勤管理……………………………………………………………、26-27

车辆管理…………………………………………………………………、28-30

第三节组织管理架构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

1、公司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权责发生实现制记账。

2、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记账本位货币采用人民币,人民币同其她货币的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财务会计核算科目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与其她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6、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7、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8、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公司主办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9、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10、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1、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费用、债权与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13、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14、公司的收益与费用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类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工资、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15、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16、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17、公司向其她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与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8、公司对外的所有投资或购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行。

19、公司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部门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20、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⑴房屋及其她建筑物;

⑵机器设备;

⑶电子设备(如电脑、复印机、电传机等);

⑷运输工具;

⑸其她设备。

21、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⑴房屋及建筑物(含室内装修)30年;

⑵大型机器设备10年;

⑶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⑷其她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2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23、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报批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⑴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⑵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与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⑶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⑷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24、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25、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

⑴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⑵损益表(年、季、月);

⑶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⑷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⑸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⑹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⑺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⑻应收、应付与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二)出纳工作细则

1、本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入与支出等财务事项。

2、公司出纳根据会计编制或审定经总经理核准的支付凭证,办理现金或银行票据支付、登记、转移手续。

出纳对公司所有支付凭证手续就是否完备负有最后审核责任。

3、出纳员对公司各项货款或费用的支付,均应将款项交付于出具票据的受款当事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代领,特殊情况确需代领的,须总经理核准。

4、公司的一切支付款项,均应以主办会计处理妥善的支付凭证为依据,否则,出纳应予以拒绝支付。

5、所有支付凭证上均应加盖领款人印鉴(或签字)付款后加盖经手人(出纳或备用金管理员)印鉴。

6、为方便公司日常支付业务,公司财务可设立备用金管理制度,其额度规定为:

公司出纳处10000元内(库存现金),其她部门或指定备用金管理员2000元内。

有特殊需要的部门的备用金经总经理批准确定,但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

7、备用金主管员为公司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人员。

负责办理备用金的借用、核销、登记。

8、备用金的核销拨补由备用金管理员将已支付的付款凭证报公司会计审核确认无误,经财务部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核销拨补并登记。

9、所有涉及现金收入的财务事项均应由会计编制填列收款凭证,由出纳依此办理现金收款。

10、出纳对银行存款进出项应及时办理登记,随时保持与银行的沟通,所有与银行往来传票办理完毕并登记后及时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11、出纳工作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会计的时时监督。

出纳账目须做到日清月结,时时向财务部经理与总经理报告公司可使用资金余额并按财务部经理拟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细则

1、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就是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安全与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的基础。

2、公司财务部需根据效率、牵制、监督的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即总账会计不得同时兼任分户账或明细账,保管空白支票的只允许固定保管公司一枚财务印章。

3、会计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与公司管理制度,有权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财产管理、财务收支等经济行为实施会计监督,有权拒绝办理违规业务并按《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司违规事项。

4、公司会计对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设置与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5、会计月年度终了,须对公司所有实物与账面进行核对。

银行日记账、明细账要与总账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往来账要及时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按会计核算制度要求的总账、明细账与会计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平衡。

会计业务经办人员与会计主管在账务核对全部相符后,应在相关账簿上签章。

6、审核出来的错账,冲正时应由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

7、财务印章由指定的专人分别保管与使用,不得由一人全部保管,不得轮流交叉保管。

对财务印章须设立保管使用登记簿,严格领用交接手续。

严禁超范围使用会计印章,严禁在空白支票、空白凭证、账表上预先留盖财务印章。

8、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入账,不得另设账外账。

公司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各种发票与收据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9、会计档案必须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

会计资料的调阅须经批准,公司会计信息严禁擅自外泄。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1、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范围:

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会计账簿的登记;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会计事项的办理;内部审核;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其她应办理的会计事项。

2、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⑴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与经济手续就是否完备;

⑵根据合法有有效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⑶依据经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⑷根据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

⑸根据会计报告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及解释与建议;

⑹根据公司经营成果核算应向国家解缴的各种税费并及时办理解缴。

3、部分特殊会计事项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无法处理的,按一般会计原理方法或习惯或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请示处理。

4、出纳处取得的各种有收付关系的原始凭证,未经主办会计签章的,出纳不得执行。

5、主办会计对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她流动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盘点。

房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岗位编制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管理。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及岗位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生产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至少一周向行政综合部作出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按核准的指标及用工性质协助行政综合部对外招聘人员。

严禁无计划雇用临时工人。

第五条行政综合部负责编制年度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及方案,其她部门无条件配合,以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第二节员工聘用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与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八条公司员工聘用权限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聘任;

公司财务人员直接由总经理聘任;

一般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综合部组织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别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确需增加用人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由行政综合部与用人需求部门协商,先在部门内部进行调整;

2、部门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行政综合部在全公司内调配。

3、在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综合部进行对外招聘。

第十条新聘员工,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入职审批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行政综合部审查考核,符合聘用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一条新聘人员聘用规定

1、各部门须积极配合行政综合部,对新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以保证部门所需工作人员的质量。

2、公司农场所需要的一线农技工,由生产部按公司临时用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新进人员到公司报到试用前,应到行政综合部办妥相关入职手续方可上岗:

签订试用期合同;身份验证、学历验证及相关复印资料;公司员工简历表;特殊岗位需要的健康证明等;其她必要手续。

4、新进人员经面试、复试或测验及审查、培训合格后到部门主管报到。

先行试用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试用期间表现良好、工作成绩优异者可提前转为正式聘用。

若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视公司制度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试用未满七日(含七日)者,不计发工资(一线农技工除外)。

5、新进人员办妥相关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岗位工作后,不得无故拖延或请示更换,分派试用工作后三天内无故拖延不到岗者停止试用。

6、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送交本部门主管,经相关部门按规定考核合格后,向公司写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行政综合部办理转正手续,成为公司正式聘用员工。

新员工的合同期限暂定一年。

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与公司优先续签合同。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

第十二条员工解聘规定

1、公司员工解聘分为开除、辞退、辞职三种。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⑴试用期间不合格人员;

⑵考核不合格员工;

⑶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⑷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

⑸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

⑹搬弄就是非,不能与员工与睦相处的;

⑺谩骂领导,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

⑻员工其她行为公司认为应予以辞退的。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⑴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⑵其言行损害公司形象的;

⑶偷窃公司财务的;

⑷搬弄就是非,谩骂领导,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⑸擅自变动技术方案,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⑹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⑺品行恶劣的;

⑻吸毒者;

⑼亏欠或挪用公款者;

⑽员工其她行为公司认为应开除的。

4、员工自动辞职的,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部门主管与总经理核准后,应立即办妥工作移交手续;重要岗位的员工自动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部门主管与总经理核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自动辞职的,至少就提前60天向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及股东会核准。

5、公司所有员工不论暂时或永久离开公司,均应办妥相关工作移交手续,由公司行政综合部核定移交事项完毕后,方可离开公司。

如因工作移交不清或未经核准即擅自离职,致使公司发生损失的,均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员工岗位工作移交规定

1、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进行岗位移交

⑴岗位变动的(包括晋升、降职与平级调动);

⑵因个人私事或病病需要离开岗位30天及以上的;

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获准辞职的;

⑷被公司辞退的(包括开除)。

2、员工岗位移交的内容

⑴所负责岗位事务的各种文件、材料、资料(包括所用计算机内属于公司内部文档与密码)等;

⑵员工所使用的属公司的各种证件及领用的办公用品等;

⑶与公司有关的各种办公钥匙;

⑷近期需要处理的事务及正在处理中的事务情况;

⑸所保管的各种公司财物(包括借款、备用金、未报销的各种票据等)。

3、员工岗位移交程序

⑴离职员工在被核准离职三日内必须办理完相关移交手续,否则该员工未领薪资不予发放;

⑵办理移交员工按《员工岗位移交表》所列项目进行移交,各部门主管或指定专人经办移交事项,由所涉及到的部门主管对移交过程进行监督;

⑶移交事项完成后,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部门主管、财务总监、行政综合部主管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移交完毕;。

第三节员工薪酬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责任大小、个人职业素养决定所属岗位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每年经总经理批准实行的各岗位工资标准。

各岗位工资标准由公司总经办负责拟订,报总经理批准同意。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以“岗位定责、以责定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所有员工的工资,由行政综合部按公司相关规定的标准结合个人考勤与岗位考核标准核定,财务部门所此按时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公司行政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或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公司员工均享有相应劳保待遇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统一拟定或购买当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印制的标准范本。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类型分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新招聘的普通员工,签订合同期限二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新招聘的各部门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签订合同期限五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合同的,签订合同期限四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以完成临时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劳动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5、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时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安排组织签订。

7、公司部门主管级员工及普通员工由行政综合部组织签订。

8、公司新进员工劳动合同在正式转正后一个月以内签订。

9、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须保证与其她单位不再有任何劳动关系。

10、新员工试用期合同可单独签订或在正式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与待遇。

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第二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文本的存档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劳动合同文本存入员工档案长期保存。

第五节员工作息与请消假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工作作息时间采用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适用人员范围:

各部门行政管理一般工作人员。

标准工时制为:

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人员范围:

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管、营销部全体人员、技术人员、驾驶员、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驻外工作人员以及实行计件制的员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人员范围:

基地农技工、鲜切车间生产工人、鲜切车间质量巡视员、鲜切车间材料员、在线质检员、公司直营店员工、门卫、清洁工人。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半年或一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确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三十条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1、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加班,须由部门主管安排或批准,并将加班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综合部备案。

加班情况分为:

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加班。

2、经批准安排员工加班的,必须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3、若属当天应完成而未完成工作既定任务导致自行加班的,不作为加班计算。

4、加班费计算标准按《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公司所有员工原则上每年的2月份结束后综合计算加班费用,平常采取累计调节与合理安排补休的办法。

第三十一条员工请假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六种。

1、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但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整体工作安排的,主管领导不得准假。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

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工伤假:

因工负伤治疗后需休养的。

工伤休假天数按医院证明核给。

工伤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婚假:

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8周岁、女25周岁)假7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5、丧假:

配偶、祖父母、父母(含养、继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逝世。

根据路程远近,公司核给丧假3-10日。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6、产假:

⑴女25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⑵女25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⑶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申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

⑷产假期间,按标准工资计发。

7、探亲假: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具体如下:

⑴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⑵与配偶不住同一城市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⑶与父母都不住同一城市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1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⑷员工探亲报销往返路费(限汽车与火车);

⑸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经行政综合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生产部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⑹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8、年休假: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行政综合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300%日工资。

第三十二条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

请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员工轮休由自己提出或主管领导安排且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请假审批程序:

1、普通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含七天),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请假时间在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副职主管以上人员请假时间在五天以内的(含五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请假时间在五天以上的,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3、请假人员在获准请假后,立即将假条送行政综合部备案。

4、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其她通讯方法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

假满回单位后应按请假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销假规定:

员工假满回公司后应在当日向行政综合部销假,否则从假满之日起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外出,均须主管领导同意,并报行政综合部登记备查,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六节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负责解释与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办公设备由行政综合部统一管理,并定期检查使用与维护情况。

使用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使用,指定专人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培训。

否则,造成设备损坏除负赔偿责任外,视情节给予50元至200元的罚款。

2、各种办公设备须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不得擅自移动。

3、使用部门指定的专人要熟悉办公设备的使用、保养方法,按规范要求操作,保持设备清洁与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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