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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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实施细则范本
竞争性谈判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的采购工作,规范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提高采购品质和效率,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完善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保证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自行组织采购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标的除外)。
第二章采购需求、组织、监督部门及决策机构
第四条采购需求部门
需求部门负责提出采购需求、提交采购计划、确定技术条件、参与谈判文件的编制、谈判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采购组织部门
成本合约部是采购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采购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采购方案的策划设计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六条采购监督部门
集团审计监察部是公司各种采购行为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第七条采购决策机构
(一)采购决策机构分为采购领导小组和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两级。
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具有最终决策权。
(二)采购领导小组是公司对采购项目进行管理和决策的非常设机构,成员由需求部门、成本合约部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动态组成。
采购领导小组重点负责对采购方案的策划设计、采购标准及品质的合理性进行指导和决策,并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与调整、重要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及采购限额的审核,同时对采购执行过程进行评价,必要时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三章采购计划及需求管理
第八条采购计划管理
(一)采购计划的提交。
为加强采购计划性,确保项目实施进度,需求部门须按时向采购领导小组提交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后,由成本合约部负责执行。
1、年度采购计划:
原则上每年度12月15日前提交下一年度采购计划(详见附表一)。
2、季度采购计划:
每季度末月25日前提交下一季度采购计划(详见附表二)。
3、月度采购计划:
每月度25日前提交下一月度采购计划(详见附表三)。
(二)采购计划的调整。
1、原有项目的采购时限需要调整或新增采购内容的,由需求部门报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作为采购依据;
2、对于新增项目的采购内容,在项目批准后自动列入采购计划。
第九条采购需求管理
(一)《采购需求表》的提交。
需求部门应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采购需求表》中明确预计采购金额、主要技术指标、供应商资质能力要求、采购项目的品质描述、进场时间等采购条件。
同时应根据采购计划并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采购时间及供货生产期,及时向成本合约部提交《采购需求表》。
对于符合采购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应比预计谈判时间至少提前20日提交《采购需求表》。
(二)《采购需求表》的签批。
成本合约部接到《采购需求表》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的相关规定,在2日内完成《采购需求表》的签批,并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第四章谈判
第十条谈判公告发布及报名
需求部门在提交采购需求后3日内提供竞争性谈判所需的必要资料,并确定谈判公告内容。
成本合约部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2日内在集团及招标代理公司网站同时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并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接受供应商的报名。
公告及报名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日。
第十一条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汇总整理报名资料,填写《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表四)并加盖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报送成本合约部。
成本合约部负责审核报名单位是否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处罚名单。
成本合约部签字确认后,将报名表送交审计监察部审核确认,其中审计监察部负责审核报名单位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对于列入集团采购黑名单的单位,集团将拒绝接受其参加谈判。
第十二条供应商考察
对于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或标的额较大的采购项目,成本合约部将视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成立考察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或面试答辩,重点考察供应商的能力、产品品质、服务、业绩、信誉等。
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对考察内容打分汇总后形成考察报告提报采购领导小组或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第十三条谈判文件编制
(一)技术条件研究。
1、对于技术要求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在收到需求部门提交的技术要求后,成本合约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共同研究,必要时聘请国内相关权威专家提供外部技术支持。
2、当需求部门与成本合约部对于采购项目的技术条件意见不一致时,由成本合约部请示采购领导小组确定技术条件。
(二)谈判文件起草。
成本合约部负责组织谈判文件的起草,起草完毕发至需求部门,需求部门形成待定稿后发至各参与会审部门。
其中合同文本由需求部门负责起草,工程量清单、暂定价、工程采购控制价均由需求部门编制并成本合约部审核。
第十四条谈判文件的会审及会签
成本合约部在收到谈判文件待定稿2日内组织召集需求部门、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法律顾问等相关部门对谈判文件进行会审。
各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职责分工共同对谈判文件进行把关审查,当各部门意见不一致时由成本合约部请示采购领导小组确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确定后,成本合约部组织各部门对谈判文件进行会签。
第十五条谈判文件发售及答疑
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发售谈判文件,成本合约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谈判文件进行答疑,当各部门意见不一致时由成本合约部请示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答疑文件。
第十六条二次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拟确定1家成交单位的,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不应少于3家;拟确定2家成交单位的,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不应少于5家;拟确定3家成交单位的,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不应少于7家,依此类推。
若第一次公告后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不符合上述要求,发布第二次谈判公告,若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仍然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以采取邀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确定方式来确定成交单位。
第十七条谈判
(一)谈判前成本合约部负责请示采购领导小组确定评委组成方式,并在审计监察部的监督下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济南分库》中随机抽取评委。
(二)谈判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谈判验证记录由参加谈判会议的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评审
(一)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推荐成交候选人。
评审结束后,成本合约部负责将评审结果报采购领导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二)各参与成本合约部门对于评审结果如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采购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第十九条成交
(一)采购领导小组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单位,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依此类推。
(二)采购领导小组确定成交单位后,由成本合约部负责在集团及招标代理公司网站公示谈判结果2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审计监察部受理书面投诉。
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审计监察部调查情况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招标代理起草成交通知并发放给成交单位,同时整理汇总谈判资料并分别呈报成本合约部及审计监察部存档。
第五章合同签订及印章管理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持成交通知书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与相应合同主体单位签订合同。
附表:
附表一:
年度采购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计金额
预计谈判时间(季、月)
备注
1
2
3
4
需求部门:
采购领导小组:
附表二:
年季度采购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计金额
公告发布时间
采购文件发出时间
谈判时间
备注
1
2
3
需求部门:
采购领导小组:
附表三:
年月采购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计金额
需求表提交时间
公告发
布时间
技术条件及清单确定时间
采购文件
发出时间
谈判时间
备注
1
2
3
需求部门:
采购领导小组:
附表四: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
品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备注
1
2
3
4
5
6
7
招标代理公司:
(盖章)
年月日
成本合约部意见:
年月日
审计监察部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