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151281 上传时间:2023-06-11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47.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1页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1页
亲,该文档总共4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修订版)

 

 

黄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修订版

文本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 规划目的1

第二节 规划任务1

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1

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2

第二章规划背景3

第一节 区域概况3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3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3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5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5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6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6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7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8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8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8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8

第四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9

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9

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9

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10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1

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12

第八章 生态环境建设和地质环境评价14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14

第二节地质环境评价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15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6

第十章 附则19

附表

附表1黄花镇主要控制指标表20

附表2黄花镇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1

附表3黄花镇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规划表22

附表4黄花镇2006-2020年土地整治规划表22

附表5黄花镇2006-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23

附表6 黄花镇2020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4

附表7黄花镇2006-2020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26

前言

《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黄花镇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应对长沙县行政析置后的南城北乡格局,立足区域融城与城乡一体发展,结合长沙市临空经济发展趋势,《现行规划》与黄花镇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用地布局等方面的矛盾逐步凸显,亟需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现行规划》修改以《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为基础,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等文件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黄花镇自身的土地利用特点以及近几年来土地管理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引导黄花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以便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更好的服务于黄花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

进一步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黄花镇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二节 规划任务

根据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类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

6、《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二、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及批复

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1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4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11〕29号)

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

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

7、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发[2015]30号)

8、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号)(2016年5月16日)

三、相关规划及规程

1、《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黄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长沙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4、《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长沙县功能分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规划(2013—2020)》

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7、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8、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09)

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长沙县黄花镇,土地总面积14393.37公顷。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黄花镇位于长沙县中东部,地处东经113°06´~113°17´、北纬28°08´~28°19´之间,土地总面积14393.37公顷。

其东接春华镇和浏阳市永安镇,南抵黄兴镇、江背镇,西邻星沙、泉塘和榔梨三街道,北至安沙镇、果园镇。

本镇地形以平原、丘陵为主。

镇北部边界有捞刀河经过,为镇内主要灌溉水源。

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水热充足,寒冷期短,炎热期长,春温多变。

区内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7.2℃,年平均无霜期275天。

黄花镇区位条件优越,开元东路、长永高速公路、G319横贯东西,黄兴大道北延线、长沙绕城高速、S207贯穿南北,黄花国际机场坐落在镇域腹地,人民东路和长沙大道紧连长沙市区,镇区距长沙市区15公里,距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13公里。

黄花是工业经济强镇,以产业基地为核心,形成了以印刷产业为龙头,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新型建材、塑胶模具为支柱的产业布局,镇域内共有各类企业98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21家,易通科技、凌华印务等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商贸物流、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初具规模。

农业方面,通过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基本上形成了花卉苗木、名优水果、农产品加工等几大基地,带动了农村经济新的发展。

2014年,黄花镇总人口达到10.15万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5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6.58亿元。

 

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临空经济示范区是长沙市乃至全省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平台,也是今后一段时期长沙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主阵地,对全面提升长沙开放度、活跃度和影响力,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打造以空港城为龙头的东部开放型走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批复的《长沙县功能分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规划(2013—2020)》,长沙县充分考虑全县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按照两型发展导向,将县域国土空间划分为了6大功能区,对不同功能分区的发展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和政策引导、支持。

其中黄花镇北部划入星沙松雅湖商务区、中部划入先进制造业区、南部划入长沙临空经济区,长沙县将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和两型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承接转移,在黄花镇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具有高发展潜力、高附加值的临空产业,着力打造依托湖南、立足中部、面向世界的特色航空产业高地、现代服务知识新城、综合保税开放口岸、绿色生态休闲的“中部空港第一城”。

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镇农用地10623.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81%,其中耕地579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25%;建设用地3370.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2%;其他土地399.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7%(详见表1-1)。

 

表1-1 2014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4393.37

100.00

耕地

5793.07

40.25

园地

77.36

0.54

林地

3379.38

23.48

其他农用地

1373.63

9.54

农用地合计

10623.44

73.81

城乡

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

684.47

4.76

农村居民点用地

1489.57

10.35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22.07

0.85

小计

2296.11

15.95

交通水利用地

1062.74

7.38

其他建设用地

11.89

0.08

建设用地合计

3370.74

23.42

其他

土地

水域

223.39

1.55

自然保留地

175.80

1.22

其他土地合计

399.19

2.77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一、战略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发展临空经济区、产业基地和松雅湖商务区的建设,及其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建设。

努力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战略重点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资源质量,引导农用地向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企业集中。

2、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

积极改造现有道路,提升道路等级,为加快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4、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农村人口向集镇集中,引导工业用地向集镇内工业小区集中。

5、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集镇、中心居民点或基层居民点集中,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三、区域产业发展定位

1、依托黄花国际机场以及发达的交通网络,大力发展临空产业、航空物流、航空食品加工等相关产业,打造湖南“航空新城”。

2、作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配套基地,重点发展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相配套的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等产业。

3、发展特色农业,做大做强“农业现代化示范镇”。

4、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发挥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的旅游功能,发展长沙大都市近郊旅游。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6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621.69公顷;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308.27公顷。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15.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43.4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282.31公顷以内;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98.2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995.99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577.05公顷以内。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具体见表3-1。

表3-1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表

单位:

公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目标

耕地保有量

6108.38

5163.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060.1

4621.69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410.31

5415.87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862.08

4043.46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66.27

3282.31

预期性

增量目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

3298.2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2995.9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577.05

约束性

补充耕地任务量

308.27

约束性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

2020年农用地8625.55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2944.18公顷。

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80.38%调整到2020年的59.93%,减少20.46个百分点。

一、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

耕地由2005年的6108.3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5053.83公顷,净减少1054.55公顷。

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2.44%调整到2020年的35.11%。

二、园地

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

调整园地生产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

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

园地由2005年的94.20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9.80公顷,净减少64.40公顷。

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65%调整到2020年的0.21%。

三、林地

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生态林地;重点加强主要公路沿线防护林地保护和建设;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

林地由2005年的3685.83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2392.65公顷,净减少1293.18公顷。

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5.61%调整到2020年的16.62%。

四、其他农用地

保障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

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1681.3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149.27公顷,净减少532.05公顷。

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1.68%调整到2020年的7.98%。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实现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满足必需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

2020年建设用地5415.87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3005.56公顷。

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6.75%调整到2020年的37.63%,增加20.88个百分点。

一、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862.08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4043.46公顷,净增加2181.38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2.94%调整到2020年的28.09%。

其中:

城镇用地由2005年的242.46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3191.53公顷,净增加2949.07公顷。

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68%调整到2020年的22.17%。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2005年的1495.8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761.15公顷,净减少734.66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0.39%调整到2020年的5.29%。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23.8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90.78公顷,净减少33.03公顷。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86%调整到2020年0.63%。

二、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由2005年的536.11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357.59公顷,净增加821.48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72%调整到2020年的9.43%。

三、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2.12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4.82公顷,净增加2.70公顷。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20年其他土地351.95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61.38公顷。

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87%调整到2020年的2.45%,下降0.43个百分点。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数据具体见附表2。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一、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

通过严格的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比选的重要因素。

2006-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577.05公顷以内。

二、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湖南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三、落实耕地保有量

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63.00公顷,主要分布在捞刀河流域的回龙村、大兴村、崩坎村和新江村等。

四、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

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的间隔功能。

五、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一、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结合长沙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梅花工业园建设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21.69公顷。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加强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建设。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经培肥达到中等以上耕地质量后调整为基本农田。

积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集中连片、配套设施齐全、高产稳产、抗灾能力优异、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围绕“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村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全镇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08.27公顷。

第四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一、耕地保护措施

1、保护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区内土地用途;

2、大力改造区内中低产田,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3、非农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4、耕地不得闲置、荒芜;

5、严禁一切不利于水土保持的活动;

6、不得在保护区内擅自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

7、开发本区域的耕地后备资源,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保护区内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

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和总量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15.87公顷之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298.20公顷之内。

二、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工矿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合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供应结构,调整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等用地的比例,切实提高生态用地比例,促进城镇、工矿和谐发展。

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三、规范整合农村建设用地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搞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逐步形成既保持湖湘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用地格局;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宅基地超标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农民新建住宅用地指标采取等量置换的办法,并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其他土地。

四、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整合交通用地,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

新建公路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加大防洪、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力度,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确保部分沿河风光带、防洪堤加固和防汛设施等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一、城乡建设用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