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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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2014年伦教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及《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顺教(2013)119号】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统筹安排、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伦教教育局根据伦教各公办小学的招生规模及本年度各居(村)居民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所辖小学的招生地段范围,并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先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再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若本地户籍和政策性借读生安排入读后,有剩余学位,用积分办法根据积分的多少由高分到低分全街道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二、招生范围

2014年招生范围地段的划分按2013年地段划分执行。

三、学位安排

1、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户口所在地所属学区安排学位。

2、在完成伦教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后,招收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及符合积分分数的普通借读生由街道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全街道统筹安排:

①若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后有剩余学位,则安排购房的政策性借读生入读。

若安排购房的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后还有剩余学位,则安排其他政策性借读生入读。

若本地户籍和政策性借读生安排入读后仍有剩余学位,则安排符合积分分数的普通借读生入读。

四、招生办法

伦教街道教育局于每年4月,通过媒体、幼儿园、学校发放宣传单张及在各小学、幼儿园门口张贴公告、举办新生入学咨询会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本年一年级新生的招生方案。

严格按招生原则和招生时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符合入学条件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在报名前准备好有关的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前部分证明材料的办理:

1、《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的办理:

报名前需到医院进行验证确认。

未完成免疫接种的儿童请报名前到医院完成,如果尚未到接种时间的,须由医院出具证明;已完成免疫接种的,须由医院盖章证明。

2、《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的办理:

申请报名登记的儿童父(母)必须在报名前持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情况的书面证明,并到居住地所属居(村)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

3、《伦教街道居(村)属地重点企业或其他企业骨干加分证明》的办理:

到企业所属村(居)办理。

4、社保证明还需写清楚单位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咨询、报名、注册安排

1、2014年5月上旬,伦教街道教育局举办一年级新生入学咨询活动。

2、2014年5月中旬,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符合第一类(本地户籍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3、2014年5月下旬,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符合第二类(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4、2014年6月上旬,伦教街道教育局及学校公布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安排情况及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安排到学位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5、2014年6月中旬,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符合第三类(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6、2014年6月下旬,伦教街道教育局及学校公布普通借读生安排情况,安排到学位的普通借读生家长须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7、已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

如发现重新报读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对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有关单位,经查实举证,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不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取消其入读资格。

五、招生程序

(一)举办一年级新生入学咨询活动

咨询时间:

2014年5月11日上午8:

30—11:

00

咨询地点:

伦教街道各小学。

(二)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登记对象

对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

第一类:

具有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

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公布第一和第二类适龄儿童的入学人数后,如有剩余学位则接受第三类的适龄儿童用积分方法报名登记,并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积分由高至低安排学位)。

2、适龄儿童按条件分阶段进行报名登记

第一类报名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8日上午8:

00-11:

30;

下午2:

00-5:

00。

第二类报名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5日上午8:

00-11:

30;

下午2:

00-5:

00。

第三类报名登记时间:

2014年6月15日上午8:

00-11:

30;

下午2:

00-5:

00。

3、接受登记地点

伦教城区三所学校(伦教小学、培教小学、北海小学)的适龄儿童统一安排在郑敬诒职业技术学校报名登记;

其他居(村)的适龄儿童,伦教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登记,非伦教户籍借读生按居住证到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登记。

 4、报名办法:

携带适龄儿童的对应类别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地点办理登记。

(见下表)

5、录取公榜时间及地点

第一类、第二类入学儿童录取公榜时间:

2014年6月5日—6月10日

第三类入学儿童录取公榜时间:

2014年6月25日—6月30日

公榜地点:

所属辖区的小学学校门口(伦教城区的三所小学:

培教小学、伦教小学、北海小学必须同时公布第三类三所小学的录取情况)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类别

需提供材料

1、在本街道有户籍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2、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3、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2、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1、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

2、委托监护的证明材料;

3、接受委托监护人户口簿或房产权证明;

4、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5、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6、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3、在本街道居住的佛山市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1、部队师级或市级民政局以上开具的证明;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或居住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4、适龄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5、在我街道居住的居住证。

4、在本街道居住的佛山市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1、市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

2、助养人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4、助养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5、父母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1、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2、委托监护证明材料;

3、接受委托监护人户口簿;

4、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5、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6、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6、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并在本街道居住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1、父母户口簿;

2、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或居住证;

3、单位组织(人事)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5、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6、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7、本街道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1、父母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2、父母在我街道的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父母居住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4、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或其他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8、在本街道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

2、父母的居住证;

3、在我街道工作的工作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5、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或身份证;

6、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9、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街道居住的非伦教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3年或以上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

2、《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或身份证明材料;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10、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并在本街道居住的非伦教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荣誉市民证书或区级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

2、本市户籍监护人房产权证明或居住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欠缺不接受登记)

4、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或身份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11、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

2、父母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

3、《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欠缺不接受登记)

4、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或身份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12、在本街道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伦教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注:

1、在同一镇街拥有两处以上房产,且相加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也符合照顾条件;2.与住宅相同地址的杂物间和车位(有房产证),可以算入房产面积;3.商铺、厂房、写字楼等物业不能作为申请政借条件;)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以下材料之一

(1)购房缴款发票

(2)楼宇按揭证明(3)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办理房产证回执;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4、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13、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2、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3、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4、属委托监护照顾的: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5、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14、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子女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材料;

3、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4、属委托照顾的:

委托监护证明明材料;《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接受委托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接受委托监护人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5、适龄儿童身份证明材料;

6、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15、在本街道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以月为界,截止至5月20日;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一、在本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可同时作为在本街道连续5年居住证明材料使用。

即:

若能提供在本街道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可不用提供连续居住五年证明材料;其报名办法:

(1)若暂住证明材料在辖区内一年或以上,则按暂住证明材料所在地报名。

(2)若暂住证明在辖区内不够一年或没有暂住证明材料的,则按其原暂住证居住地或社保证明单位所在地报名(需附单位工作证明,该证明要列明所在单位的详细地址)。

二、若提供了在佛山市同一区内(非伦教)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在本街道连续居住满5年证明材料。

即: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由顺德区公安机关发出的在本街道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

2、由工商部门发出的在本街道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

3、在本街道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说明:

只提供连续居住满5年以上证明材料的属于第三类(普通借读生)报名。

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五、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16、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人士适龄子女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2、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3、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17、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并在本街道居住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2、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3、父母居住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

4、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18、不符合以上17类情况,在本街道居住满一年或以上的,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属普通借读生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父、母、儿童户口共四页);

2、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办理,“入学验证”一栏须有医院免疫验证的盖章);

3、适龄儿童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所属居(村)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样式见附件三)。

(此证明欠缺不接受登记)

4、在本街道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5、可用于积分的相关材料(附件一)。

伦教街道教育局

2014年4月

 

附件一:

(共150分)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顺教[2013]119号文件精神:

普通借读生的积分由“公共积分”加“个性积分”构成。

伦教街道普通借读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小学积分登记表

一、公共积分(总分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核定得分

基本材料

资格职称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计1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计2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计3分;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计4分;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计3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最高6分

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年限

在顺德工作(包括就业类或经商类)或居住年限(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每满1年计1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最高20分

提供《广东省居住证》(2010年之前为《暂住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

购置住房

在顺德购置80平方以下的商品房住房,每方计0.4分,不足一方不计分。

最高32分

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参加社保

在顺德缴纳社会保险(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每月计0.2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最高24分

提供有效社保证明。

投资纳税

个人在顺德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满1年,且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实收资本为依据,每满10万元0.2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最高6分

提供在顺德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个人近3个年度在顺德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000元0.2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最高6分

提交税务登记证号或身份证等能查询纳税情况的材料。

骨干企业

顺德区骨干企业工作每满1年积1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不足1年不计分(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最高6分

经由顺德区政府部门认定的骨干企业提供有效的供职证明。

合计

100分

二、个性积分(总分5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核定得分

基本材料

计划生育

1.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加4分;

2.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上环加1分,结扎加4分;

3.近三年按规定查环查孕(一年三次),每次加0.3分,连续的最高加3分;

4.持户籍地计生证加1分;

5.近三年按规定查验计生证,每年加1分。

最高12分

提供伦教现居住地居(村)审核验证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由计生部门审核,样式见附件三

献血、

志愿者服务

儿童父或母近3年内(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参加献血、参加伦教街道及以上志愿者服务。

每项积2分。

最高4分

提供有效证明

党政表彰

儿童父或母近3年内(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获得伦教街道及以上党委、政府、行政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的,积4分。

最高4分

提供有效证明

接受学前教育

儿童在伦教街道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每年积1分;若3岁之前在伦教街道有办学许可证的托儿所入读一年以上的积1分(由托儿所开具证明给幼儿园)。

最高4分

由幼儿园、托儿所提供证明,样式见附件四

伦教街道居(村)属地的重点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骨干

在伦教街道村居属地的重点企业骨干(具体指招生当年的前三年,其中一年由伦教街道表彰的纳税超千万元的企业)每年积2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父母可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该项加分人数不能超过所属村居借读生人数的8%。

在伦教街道村居属地的其他企业骨干,每年积2分(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20日,父母可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该项加分人数不能超过所属村居借读生人数的8%。

不能重复计分,加分方案由各村居研究制定执行。

最高10分

加分项目(由村居提供加分证明,样式见附件五)

在伦教购置住房

儿童父或母在伦教购置80平方以下的商品房住房,每平方计0.2分,不足一平方不计分。

最高16分

提供以下资料的其中一项:

1、房产证;2、房产买卖合同。

合计

50分

 

附件二:

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我市五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佛山市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3.佛山市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佛山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5.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6.佛山市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7.在佛山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佛山市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9.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0.在佛山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1.在佛山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2.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佛山市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佛山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4.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5.父母一方是佛山市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6.按照《印发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附件三:

(普通借读生积分用,计生部门提供总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都必须提交此证明才能登记报名)

伦教街道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

现居住我街道居(村)委会其婚育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入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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