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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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WS/T367-2012)
附录C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节选)
C.8.1. 戊二醛
C.8.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
C.8.1.2 使用方法
C.8.1.2.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消毒与灭菌 将洗净、干燥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放入2%的碱性戊二醛溶液中完全浸没,并应去除器械表面的气泡,容器加盖,温度20℃~25℃,消毒作用到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时间,灭菌作用10h。
无菌方式取出后用无菌水反复冲洗干净,再用无菌纱布等擦干后使用。
其他戊二醛制剂的用法遵循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C.8.1.2.2 用于内镜的消毒或灭菌应遵循国家有关要求。
C.8.1.3 注意事项
C.8.1.3.1 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消毒前应彻底清洗、干燥。
新启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先除去油污及保护膜,再用清洁剂清洗去除油脂,干燥后及时消毒或灭菌。
C.8.1.3.2 戊二醛对人有毒性,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
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
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干净,必要时就医。
C.8.1.3.3 戊二醛不应用于物体表面的擦拭或喷雾消毒、室内空气消毒、手和皮肤黏膜的消毒。
C.8.1.3.4 强化酸性戊二醛使用前应先加入pH调节剂(碳酸氢钠),再加防锈剂(亚硝酸钠)充分混匀。
C.8.1.3.5 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洁净、密闭,使用前应先经灭菌处理。
C.8.1.3.6 在20℃~25℃温度条件下,加入pH调节剂和亚硝酸钠后的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应≤14d。
C.8.1.3.7 应确保使用中戊二醛浓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
C.8.1.3.8 戊二醛应密封,避光,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环境中保存。
C.10 含氯消毒剂
C.1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
C.10.2 使用方法
C.10.2.1 消毒液配制
根据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
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
C.10.2.2 消毒方法
C.10.2.2.1 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
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
C.10.2.2.2 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C10.2.2.3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mg/L~7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
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C10.2.2.4干粉消毒法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
C10.3 注意事项
C10.3.1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
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C10.3.2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C10.3.3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
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C10.3.4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
C.11 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
C.11.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具的消毒。
C.11.2使用方法
C.11.2.1 手消毒 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
WS/T313的要求。
C.11.2.2 皮肤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
C.11.2.3 物体表面的消毒 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
C.11.2.4 诊疗器具的消毒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C.11.3注意事项
C.11.3.1醇类易燃,不应有明火。
C.11.3.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严重污染表面的消毒。
C.11.3.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
C.11.3.4醇类过敏者慎用。
C.12含碘类消毒剂
C.12.1碘伏
C.12.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
C.12.1.2 使用方法
C.12.1.2.1消毒液配制
冲洗黏膜时,根据有效碘含量用灭菌蒸馏水或纯化水,按照稀释定律,将碘伏稀释成所需浓度。
具体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按C.9.1.2.1进行。
C.12.1.2.2 消毒方法
C.12.1.2.2.1 擦拭法皮肤、粘膜擦拭消毒,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
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
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2min。
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
C.12.1.2.2.2 冲洗法对阴道黏膜及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
C.12.1.3 注意事项
C.12.1.3.1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C.12.1.3.2 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
C.12.1.3.3 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
C.12.1.3.4 碘过敏者慎用。
C.12.2 碘酊
C.12.2.1适用范围
适用于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
C.12.2.2 使用方法
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
C.12.2.3 注意事项
C.12.2.3.1 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
C.12.2.3.2 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C.12.2.3.3 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C.12.3 复方碘伏消毒液
C.12.3.1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
应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
C.12.3.2 作用方法
C.12.3.2.1 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
C.12.3.2.2 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
C.12.3.3 注意事项
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
C.16 煮沸消毒
C.16.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属、玻璃制品、餐饮具、织物或其他耐热、耐湿物品的消毒。
C.16.2 使用方法
将待消毒物品完全浸没水中,加热水沸腾后维持≥15min。
C.16.3 注意事项
C.16.3.1 从水沸腾时开始计消毒时间,中途加入物品应重新计时。
C.16.3.2 消毒物品应保持清洁,所消毒的物品应全部浸没于水中,可拆卸物品应拆开。
C.16.3.3 高海拔地区,应适当延长煮沸时间。
C.16.3.4 煮沸消毒用水宜使用软水。
附件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09)(节选)
5手卫生设施
5.1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5.1.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5.1.2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5.1.3应配备清洁剂。
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
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
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
5.1.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
5.1.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5.1.6手卫生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5.1.7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b)宜使用一次性包装。
c)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
5.2外科手消毒设施
5.2.1应配置洗手池。
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
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5.2.2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5.2.3应配备清洁剂,并符合5.1.3的要求。
5.2.4应配备清洁指甲用品;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
如配备手刷,刷手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及时剔除不合格手刷。
5.2.5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使用。
5.2.6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
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
5.2.7应配备干手物品。
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
5.2.8应配备计时装置、洗手流程及说明图。
6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6.1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a)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b)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6.2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6.1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a)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b)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c)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d)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e)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f)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6.3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6.4医务人员洗手方法,见附录A
6.5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应遵循以下方法:
a)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b)严格按照附录A医务人员洗手方法A.3揉搓的步骤进行揉搓。
c)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
7外科手消毒
7.1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a)先洗手,后消毒。
b)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7.2洗手方法与要求
7.2.1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
7.2.2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
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7.2.3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7.2.4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7.3外科手消毒方法
7.3.1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2min~6min,用流动水冲净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无菌巾彻底擦干。
流动水应达到GB5749的规定。
特殊情况水质达不到要求时,手术医师在戴手套前,应用醇类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手套。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3.2免冲洗手消毒方法取适量的免冲洗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干燥。
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7.4注意事项
7.4.1不应戴假指甲,保持指甲和指甲周围组织的清洁。
7.4.2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
7.4.3洗手与消毒可使用海绵、其他揉搓用品或双手相互揉搓。
7.4.4术后摘除外科手套后,应用肥皂(皂液)清洁双手。
7.4.5用后的清洁指甲用具、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应放到指定的容器中;揉搓用品应每人使用后消毒或者一次性使用;清洁指甲用品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规范性附录)
医务人员洗手方法
A.1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A.2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A.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A.3.1掌手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见图A.1。
A.3.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2。
A.3.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见图A.3。
A.3.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4。
A.3.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5。
A.3.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6。
A.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