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东超限审查新细则03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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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东超限审查新细则0301

附件1

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专项审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保证审查质量,依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通知》(建质

〔2015〕67号)、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广东省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及《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章程》,结合广东地区的工程实践和设计经验,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高层建筑应作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房屋高度(m)超过表一规定的高层建筑

结构类型

6度

7度

(0.10g)

7度

(0.15g)

8度

混凝土结构

框架

60

50

50

40

框架-剪力墙

130

120

120

100

剪力墙

剪力墙

140

120

r120

100

部分框支剪力墙

120

100

100

80

较多短肢墙

140

100

P100

80

筒体

框架-核心筒

150

130

130

100

筒中筒

180

150

150

120

板柱-剪力墙

80

70

70

55

错层的剪力墙

140

80

80

60

错层的框架-剪力墙

130

80

P80

60

续表

 

结构类型

6度

7度

(0.10g)

7度

(0.15g)

8度

混合结构

框架-核心筒

钢框架-钢筋混凝土筒

200

160

160

120

型钢(钢管)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筒

220

190

190

150

筒中筒

钢外筒-钢筋混凝

土内筒

260

210

210

160

型钢(钢管)混凝土外筒-钢筋混凝土内筒

280

230

230

170

钢结构

框架

110

110

110

90

框架-中心支撑

220

220

200

180

框架-偏心支撑(延性墙板)

240

240

220

200

各类筒体和巨型结构

300

300

280

260

注:

1.较多短肢墙指短肢墙承担的倾覆力矩占总倾覆力矩的30%A上。

2.型钢(钢管)混

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筒采用混凝土楼盖时按混凝土结构考虑。

(二)同时具有表二中3项及以上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

(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表二

序号

不规则类型

简要涵义

1

扭转不规则

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

2a

凹凸不规则

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应边长30%等

2b

组合平面

细腰形或角部重叠形

3

楼板不连续

有效宽度小于50%开洞面积大于30%错层大于梁高

4a

侧向刚度不规则

该层侧向刚度小于上层侧向刚度的80%

4b

尺寸突变

竖向构件收进位置高于结构高度20%且收进大于25%或外挑大于

10%和4米。

5

竖向构件不连续

上下墙、柱、支撑不连续

6

承载力突变

相邻层受剪承载力变化大于75%

0.5

注:

1.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I类扭转不规则及I类竖向构件不连续可各计

项不规则,扭转不规则及竖向构件不连续分类详见第三条。

2.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项。

(三)具有表三中2项或同时具有表三中1项和表二中某1

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否大于表一)

表三

序号

不规则类型

简要涵义

备注

1

扭转偏大

裙房以上30%或以上楼层数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5

表二之1项不重复计算

2

层刚度偏小

本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层的50%

表二之4a项不重复计算

(四)具有表四中1项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不论高度是

否大于表一)

表四

序号

不规则类型

简要涵义

1

高位转换

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

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层

2

厚板转换

7~8度设防的厚板转换结构

3

复杂连接

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冋的错层,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或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显著不同的结构

4

多重复杂

结构冋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和连体等复杂类型的3种

及以上

注:

仅前后错层或左右错层属于表二中的1项不规则,多数楼层同时前后、左右错层属于本

表的复杂连接。

(五)表五所列的其它高层建筑

表五

序号

简称

简要涵义

1

特殊类型高层建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咼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和《咼层建筑钢结构设计规程》暂未列入的其它高层建筑结构,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长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等。

2

超限大跨空间结构

空间网格结构或索结构的跨度大于120m或悬挑长度大于40m钢筋混凝

土溥壳跨度大于60m,整体张拉式膜结构跨度大于60m,屋盖结构单兀

的长度大于300m,屋盖结构形式为常用空间结构形式的多重组合、杂交

组合以及屋盖形体特别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

注:

1.表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范围,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说明。

2.超长悬挑结构指主体结构悬挑长度大于15m的悬挑结构,特大跨度的连体结构指连体跨度大于

36m的连体结构。

第三条体型的不规则性由表六所列指标确定,扭转不规则

的程度详见表七。

表六

不规则类型

定义

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楼层的弹性最大水平位移大于该楼层最大与最小位

1.扭转不规则

移平均值的1.2倍。

扭转不规则的程度分两类,详见表七。

2•狭长、凹凸不规则

结构平面凹进的一侧尺寸,大于相应投影方向总尺寸的足如下要求:

1L/B<6.0

2l/BmaxW0.35

3l/b<2.0

30%或平面尺度不满

3•楼板局部

楼板开洞后,有效楼板宽度小于开洞处楼面宽度的

50%或开洞面积大于该

不连续

层楼面面积的30%错层大于梁高。

在地震作用下,某一层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侧向刚度的80%则该层的

侧向刚度不规则。

层间位移角及侧向刚度可按下式计算

:

4.侧向刚度不

A_Uj-Uy_如K」

规则

j_h_hj_0

式中Ui、为第j层、j1层水平弹性位移;h:

为第i层层高;Vi为层剪力。

5.竖向构件不连续

竖向构件(柱、剪力墙、支撑)不连续的类型分为:

II类:

柱不连续。

n类:

墙、支撑不连续。

6.楼层承载力突变

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

75%

表七aA级高度建筑的扭转不规则程度分类及限值

结构类型

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BE范围

(iW1.2

1.2v^w

1.35

1.35v^w

1.5

1.5VjiW

1.8

框架

0EW1

1000

规则

I类

I类

n类

1A1

VBeW

1000500

规则

I类

n类

n类

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板柱-核心筒

BeW1

1300

规则

I类

I类

n类

11

VBeW

1300650

规则

I类

n类

n类

框支层筒中筒剪力墙

BeW1

1600

规则

I类

I类

n类

1—1

VBeW

1600800

规则

I类

n类

n类

 

表七bB级高度建筑的扭转不规则程度分类及限值

结构类型

地震作用下的最大层间位移角BE范围

(1W1.2

1.2v^w

1.3

1.3v^w

1.4

1.4V3w1.6

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板柱-核心筒

BeW1

1300

规则

I类

I类

n类

1—1

1300650

规则

I类

n类

n类

框支层筒中筒剪力墙

1

BeW

1600

规则

I类

I类

n类

1—1

VBeW

1600800

规则

I类

n类

n类

注:

扭转位移比卩指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与平均位移之比,计算时采用刚性楼板假

定,并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计算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Be时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自行判断所设计的工程是否超限。

界定为不超限的工程,应在设计文件中说明判断依据。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不超限依据进行审查。

若为超限工程而未做超限专项审查的,设计单位应补做超限审查。

当对

具体工程是否超限的界定有不同意见时,可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

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咨询。

第五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的组成:

(一)一般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由五人组成。

(二)比较复杂或规模较大(单体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或地面以上高度超过350米)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由七人组成。

(三)特别复杂的超限工程项目,审查专家组由七或九人组成。

第六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

(一)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确定。

(二)除特殊设防类(甲类)房屋建筑工程外,房屋建筑工

程设计地震动参数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确

^定。

(三)特殊设防类(甲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地震动参数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或工程所在地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需经省或国家地震局审查批准。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供的地震动参数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地震动参数不一致时,小震、中震、大震均应根据安评与规范参数计算的结构基底剪力判别,

较大值进行结构地震作用计算。

第七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审查时,应提供含以下内容

的技术性文件: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

(二)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报告或说明;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

(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图纸(建筑和结构部分)和设计说明;

(六)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和震害资料

及计算机程序,应提供相应的说明。

第八条申报抗震设防审查时,所提供技术性文件的深度,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超限设计可行性报告,必须说明其超限的类型和程度,提出有效控制结构抗震安全性的技术措施及对策,包括抗震技术

措施的适用性、可靠性,整体结构特别是重要部位或可能存在的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

对所预期的抗震性能目标进行论证,包括

中震作用分析以及罕遇地震作用的静力或动力弹塑性分析。

当房

屋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B级高度,或者房

屋高度、平面和竖向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满足规范、规程的有关

规定时,要求提供充分的依据,如试验研究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措施,必要时还应提交不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比等。

(二)场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包

含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力、场地类别、剪切波速测试成果,

以及结构时程分析所需的地震动参数。

处于抗震不利地段的场地,应有相应的液化判别、边坡稳定评价、软土震陷估计、断裂影响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三)结构初步设计计算书应包括:

软件名称、力学模型、

电算的原始参数(含楼层自由度、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修正系数、内力调整系数、结构抗震等级、输入地震波和峰值加速度等)、结构周期、振型、位移、结构总重力和总地震作用、剪力墙(或筒体)和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分配、扭转位移比、楼层刚度比、结构的刚重比等整体计算结果、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

比或应力比等。

要有对计算结果的分析比较,包括与时程分析结果的比较等。

(四)设计说明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规定。

(五)当参照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工程资料和软件,要有国

内外同类建筑结构情况的对比分析。

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

要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结论。

第九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下列三方面内容:

(一)总评。

对抗震设防标准、建筑体型规则性、结构体系、场地评价、构造措施、计算结果等做简要评定。

(二)问题。

对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主要问题应写入书面审查意见中,并提出便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进行核查的主要控制指标,如性能目标等。

(三)结论。

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种。

审查结论“通过”,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抗震措施和性能设计目标基本符合要求;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明确其落实方法。

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在施工图审查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审查结论“修改”,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建筑和结构的布置、计算和构造不尽合理、存在明显缺陷;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后所能达到的具体指标尚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再次检查。

因此,补充修改后提出的书面报

告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确认已达到“通过”的要求,依法办理

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

审查结论“复审”,指存在明显的抗震安全问题、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建筑和结构的工程方案均需大调整。

修改后提出修

改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审查结论为“通过”的工程,当工程项目有重大修改时,应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第十条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审查会所需的费用及专家的劳务费由工程项目业

主方直接支付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实施细则>的通

知》(粤建市〔2011〕580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本细则技术问题由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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