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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各类制度全面总汇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每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接种和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的制度。

二、6岁及以下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应由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儿童出生后一个月由户口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证、卡;6岁及6岁以下儿童寄居本地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应由寄居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三、预防接种证、卡应由实施接种的医生用钢笔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目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要以公历(阳历)为准。

四、预防接种证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

预防接种卡由所属预防接种门诊保管。

五、儿童迁移时,迁入地的预防接种门诊要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取预防接种证;无预防接种证者要及时补证、补卡。

六、接种单位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卡、证核查和整理一次,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除的卡片由预防接种门诊另行妥善保管。

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是控制、消灭相应传染病以保障受种个体健康采取的最有效、经济的预防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使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机会,这也是每个家长的义务。

1、当您的孩子出生或从外地迁入本地后,请及时与居住地段预防接种单位取得联系,申领《预防接种证》,提供儿童的基本资料,根据预约接种时间或具体通知时间,带领您的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接受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证》是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每次接种必须携带。

并按照预防接种通知单或预约日期,及时到指定的接种门诊给您的孩子打预防针。

3、您的孩子进行预防接种时,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家长出示接种证(预检室)

登记、询问和体检(预检室)

预约下次接种时间(预检室)

接种疫苗(接种室)

接种医生记录(接种室)

宣传教育和反应观察(候种室)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儿童在入托、入学、入伍、办理出国手续或到其它地方接种时均要查验接种证,请妥善保管。

5、有些疫苗需要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连续接种多次才有效,您的孩子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日期进行预防接种,不要半途而废。

6、医务人员上门检查预防接种工作时,请主动出示接种证以供查验。

7、儿童免疫接种有一定的适应症,因此家长带孩子到接种门诊接种时要主动向接种人员提供您孩子的健康状况,并有权询问哪些情况下不宜接种。

而且,接种人员必须对儿童进行体检后再确定能否进行接种。

8、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9、疫苗接种是安全的,但个别儿童接种后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处理,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

若出现上述反应,请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并及时诊治。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和具体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提出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

3.开展冷链温度监测,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按照要求进行冷链的温度记录。

4.对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卡(证),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

5.进行常规接种率、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

6.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对预防接种后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7、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掌握免疫规划相关知识。

8.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

9.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预防接种工作任务。

 

预防接种宣传、培训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县级以上疾控部门组织的1~2次专业培训,在培训基础上,进行业务考核,以不断强化预防接种基础知识、工作目标及管理要求,了解预防接种的最新进展情况。

二、每次运转前要开展培训,执行例会制度,有计划地进行业

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卡介苗接种要固定专人,严格培训操作技能;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各预防接种门诊应充分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基层接种人员在从事预防接种业务活动时,要主动向群众宣讲免疫规划知识,接种门诊应张贴免疫规划宣传资料,努力使免疫规划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乙脑疫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

人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三、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一人一针一

管一苗”制度。

四、检查疫苗是否有效后,无菌开启安瓿,注入专用注射用水,

摇动安瓿使之溶化后,用注射器来回抽取数次,使之充分混匀(注意不要产生泡沫),准确吸取0.5。

五、选接种儿童上臂三角肌外下缘酒精常规消毒,待干后,左

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30~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的1/3~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后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

六、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

七、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八、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应

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九、对接种后废弃的注射器和安瓿要正确妥善处理。

 

乙肝疫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根据儿童身体状况及家长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三联单(即山东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上做好登记。

三、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自毁型一次性无菌注射器,严格“一

人一针一管一苗”制度。

四、检查疫苗是否有效后,充分摇匀,无菌开启安瓿,准确吸

取疫苗。

五、选上臂三角肌皮肤常规消毒,待干后,左手绷紧皮肤,右

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70~9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的2/3,固定针管,放松皮肤,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棉棒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六、在三联单(即山东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

记卡)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及家长签名等。

七、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八、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应

后方可离去。

九、对接种后废弃的注射器和安瓿要正确妥善处理。

 

流脑疫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

人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三、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一人一针一

管一苗”制度。

四、检查疫苗是否有效后,无菌开启安瓿,注入专用注射用水,

摇动安瓿使之溶化后,用注射器来回抽取数次,使之充分混匀(注意不要产生泡沫),准确吸取0.5。

五、选接种儿童上臂三角肌外下缘酒精常规消毒,待干后,左

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30~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的1/3~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后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

六、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

七、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八、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应

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九、对接种后废弃的注射器和安瓿要正确妥善处理。

麻疹疫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

人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三、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一人一针

一管一苗”制度。

四、检查疫苗是否有效后,无菌开启安瓿,注入专用注射用

水,摇动安瓿使之溶化后,用注射器来回抽取数次,使之充分混匀(注意不要产生泡沫),准确吸取0.5。

五、选接种儿童上臂三角肌外下缘酒精常规消毒,待干后,

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30~4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的1/3~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后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

六、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

七、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八、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

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九、对接种后废弃的注射器和安瓿要正确妥善处理。

 

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

人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三、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一人一针一

管一苗”制度。

四、检查疫苗是否有效后,充分摇匀,无菌开启安瓿,准确吸取0.5。

五、接种儿童取侧卧位,选臀部外侧1/4处酒精常规消毒,待干

后,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70~90度角,快速刺入针头的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后注入疫苗,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棒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六、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

七、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八、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应

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九、对接种后废弃的注射器和安瓿要正确妥善处理。

 

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要向儿童家长或监

护人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三、疫苗要放在冷藏包内,做到“苗不离冰”,严格“一人

一杯一勺”制度。

四、服苗方法:

(一)用一次性小勺将脊髓灰质炎疫苗送入儿童口中(液体疫

苗可直接滴入),用凉开水送服咽下。

(二)月龄小的儿童,喂服糖丸疫苗时可将糖丸放入口杯内,

加少许凉开水碾碎,溶解成糊状服用。

(三)口服疫苗时要看服下肚,如儿童服苗后吐出,应先饮少

量凉开水,休息片刻后再服。

五、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

六、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七、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应

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城区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按周接种,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实行按旬接种,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点实行按日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辖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薄、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

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簿、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预防接种薄由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出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放预约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簿、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预防接种相关报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十、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预防接种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一、制定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具体实施计划,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实施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开展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考核和评估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报告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

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

运转期间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2小时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登记卡。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

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按接种操作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确认无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并签字。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

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

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八、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

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小儿为0.01次,最大量为0.33(1/3支),并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九、晕厥处理原则:

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或计生部门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

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

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

收到新生儿报告卡后,及时巡访,了解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非本辖区儿童,及时转卡。

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

属本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免疫规划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来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6岁以下儿童均须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在本地段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册,将接种信息录入电脑,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6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6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6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冷链系统、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一、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按时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用苗数量上报县级疾控部门。

二、免疫规划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乡”供应渠道购苗。

三、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签字等。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疫苗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进行贮存,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包或冷藏箱。

五、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具备冷藏条件的接种点疫苗储存量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专用冰箱,配置能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建档建账:

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及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七、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冷冻、冷藏室均应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它冰箱。

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

八、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九、接种现场执行“苗不离冰”的原则,疫苗从冰箱取出后须放入冷藏包内。

使用疫苗时每次从冷藏包取出一支疫苗,并盖好冷藏包盖,冷藏包内冰排未完全溶化前应及时更换新冰排。

活疫苗开启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超过1小时应废弃处理。

十、接种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一)开启安瓿未用完的疫苗,必须废弃。

(二)如冷藏包内冰排未完全溶化,未打开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三)如冷藏包内的冰排已完全溶化,脊灰疫苗应全部废弃,其它疫苗如百白破、麻疹等疫苗应做好标记,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免疫规划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一、免疫规划资料的收集要真实、完整、及时。

二、免疫规划基础资料的内容包括

(一)人口资料:

①各种免疫规划年报;②本辖区计生、公安等部门提供

的人口情况;③掌握流动儿童数、免疫接种情况等资料。

(二)疫情资料:

①主动监测登记本;②主要传染病个案调查、疫点处理;

③、麻疹、新破、病毒性肝炎等报表及其它资料。

(三)免疫接种资料:

①常规免疫接种报表;②糖丸或其它疫苗强化免疫

报表;③未种原因分析;④接种率调查、检查考核等资料

(四)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资料:

各种疫苗计划用量、领取、使用登记表

本。

异常反应登记本、个案调查等。

(五)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①冰箱、冷藏包、冰排数量、运行情况

登记表;②冰箱温度登记表;③一次性注射器出入库登记表;④紫外线消毒及物品高压消毒等资料。

(六)其它资料:

上级及本级有关免疫规划的红头文件、通知,业务会议、

培训及工作计划、总结,专题调查等资料。

三、免疫规划业务资料采用分类归档的方法保存,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免疫规划资料搜集整理齐全、分类装订归档,并长期保存。

同时注意有关原始资料的保存,以形成完整的免疫规划档案化管理体系。

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报告制度

一、接种单位于接种任务完成后5日内将接种情况统计表上报县级疾控部门。

二、县级疾控部门收到乡镇报表后5日内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本月接种情况并上报市级疾控部门。

三、强化免疫实施情况统计报告按方案要求进行。

四、各接种单位于每年1月10日前填写上年度年报表,上报县级疾控部门。

五、县级疾控部门于每年1月20日前填写上年度年报表,上报市级疾控部门。

 

卡介苗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二、接种前要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

同时根据儿童身体状况及

家长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三联单(即山东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上做好登记。

三、疫苗要冷藏保存,使用一次性1注射器,严格“一人一

针一管一苗”制度。

四、检查疫苗是否有效后,无菌开启安瓿,注入专用注射用水,

摇动安瓿使之溶化后,用注射器来回抽取数次,使之充分混匀(注意不要产生泡沫),准确吸取0.1。

五、选接种儿童左上臂三角肌外下缘酒精常规消毒,与皮肤呈

10~15度角刺入皮内(严禁注入皮下或肌肉中),注入疫苗,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皮丘,针头顺时针方向旋转45度拔出,勿按摩接种部位。

六、在三联单(即山东省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

记卡)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批号、接种者签名及家长签名等。

七、向儿童家长交代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八、接种完毕后,让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停留30分钟,无反应

后方可离去。

九、对接种后废弃的注射器和安瓿要正确妥善处理。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按《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要求设立,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指引,严格执行全县统一的开诊时间,室内应张帖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画,免疫接种程序、家长须知和接种门诊工作制度,收费疫苗应在醒目处公示收费标准。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经过县卫生局免疫规划知识技术培训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担任。

三、工作时预防接种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实行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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