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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钢结构施工招标文件

厂房钢结构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4.9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表...........................................................................................................19

第一章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工程名称

机器人产业园项目

1.2

建设地点

滨路交叉口东北侧

1.3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5000㎡

1.4

资金来源

建设方100%自筹,且已落实。

1.5

招标范围

本分包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厂房一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基础,二次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钢结构(不限于钢柱、钢梁、檩条、桁架、钢支撑、屋架、钢平台、钢梯等钢构件的除锈、放样、截料、平直、钻孔、拼装、焊接、成品矫正、编号堆放、探伤检测等加工制作全部工作内容,装车绑扎、运输、指定地点卸车、堆放等构件运输部工作内容,构件拼装、加固、就位、吊装、校正、焊接、固定、补漆、清理、大型机械进出场等构件安装吊装的全部工作内容,钢结构油漆、涂装)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与相关专业的配合、竣工验收完成本招标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除桩基础工程外的全部工作内容。

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人工、包主材、包辅材、包耗材、包机械设备工具等)

1.7

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标准;部分关键节点工艺工法以招标方出具的标准做法为准;工地要求达到项目所在地/文明工地标准。

1.8

工期要求

工期:

112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19年06月23日开工,至2019年10月10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其中:

主体结构、维护及屋面完成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

1.9

投标人资质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近二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近三年内无农民工投诉及法律纠纷;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10

踏勘现场

招标方不组织,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自行踏勘。

1.11

投标保证金额

1.12

履约保证金

1.13

工程款支付

1、具体付款比例详见合同内容,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工程款分两部分申请进行支付:

人工费申请支付一次,按照合同付款比例应支付的工程款数额扣除人工费以后,其他材料及设备等费用申请支付一次;招标人在审核当期工程进度款时,需明确当期应支付人工费金额,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每月支付人工费时,投标人需提供经劳务作业人员签字确认的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表金额与招标人审核的当期应支付人工费金额相当。

工资发放表的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2、工程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投标人应提供两个专款账号,其中一个用以支付工人工资,另外一个账户用以支付其他材料款及设备款等。

每月工人工资储蓄账户工资发放的银行回执,回执的时间、金额必须与工人工资表、考勤记录一致。

1.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经济标(即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商务标、技术标文件中不能体现报价相关信息。

1.15

标书费收取

1.16

招标文件发售

2019年6月18日。

1.17

招标文件答疑

至2019年6月19日17时止;

1.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旅度假酒店2楼会议室

1.19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0日14:

00

1.20

投标有效期

90天

1.21

开标时间

2019年6月20日14:

00

1.22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1.2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

(2)招标文件

(3)合同

(4)图纸

(5)投标文件格式文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2.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2.5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及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不能详细表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2.3投标有效期

2.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有效。

2.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4投标保证金

2.5踏勘现场

2.5.1发标后2日内投标人可与招标人或现场联系人联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

2.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任何责任。

2.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自行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5.4投标人应踏勘现场,自行了解、掌握与拟招标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以便充分支撑投标人的报价决策,如踏勘现场后发现有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描述不完整、漏项、工作内容不符等情形,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答疑。

如果投标人在开标前未要求招标人答疑,中标后进行签证索赔无效。

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报价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纠正,由此造成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投标文件

2.6.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应使用汉语。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6.2投标文件的组成

2.6.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2.6.2.2商务标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具有成建制规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全部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盖公章);

(3)近三年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封面、首页和盖章页)、竣工验收报告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书。

2.6.2.3经济标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备注:

经济标表格按具体项目、具体招标内容确定,可增加或减少。

2.6.2.4技术标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主要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工期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2.6.2.5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6.3投标报价

2.6.3.1投标人应依据市场价格结合自身实力报价,投标可参考计价依据如下:

根据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造价政策文件计价,整体下浮%计价形式。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收到施工图纸的30天内编制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报招标人审核,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为进度计量支付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主要计价依据如下:

a.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本项目执行辽宁省定额人工单价。

b.材料价格执行开工当月《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双方协商确定。

其中:

一般消耗性材料费按照开工当月《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执行;工程主要材料(钢材、商砼)为可调价材料,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变动超过正负5%(不含5%)以外部分予以调整,材料调差部分只计取税金。

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根据辽宁省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基准价格采用开工当月辽宁省及的信息价。

①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c.管理费、利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雨季施工费执行2017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基础费率。

d.规费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基数计取,费率按照5%执行。

e.增值税税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6.3.2报价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厂房一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基础,二次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钢结构(不限于钢柱、钢梁、檩条、桁架、钢支撑、屋架、钢平台、钢梯等钢构件的除锈、放样、截料、平直、钻孔、拼装、焊接、成品矫正、编号堆放、探伤检测等加工制作全部工作内容,装车绑扎、运输、指定地点卸车、堆放等构件运输部工作内容,构件拼装、加固、就位、吊装、校正、焊接、固定、补漆、清理、大型机械进出场等构件安装吊装的全部工作内容,钢结构油漆、涂装)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与相关专业的配合、竣工验收完成本招标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除桩基础工程外的全部工作内容。

2.6.3.3相关说明

(1)投标报价根据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造价政策文件,按定额计价整体下浮率形式报价,投标人在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辅材、取费等方面让利的情况下进行报价。

(2)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掌握现场情况,积极配合和自己相关的交叉工序施工;

(3)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收到施工图纸的30天内编制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报招标人审核,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为进度计量支付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4)材料市场价格走势由投标人自行预测,招标人不对投标人对材料价格走势预测承担任何责任。

2.6.3.4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漏项,视为投标人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或者分摊到其他单项中,招标人不予支付漏项的工程费用,但是投标人仍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无条件完成该项工作内容。

2.6.3.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将其中的人工费用单列,注明报价中的人工费用。

2.6.3.6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6.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6.4.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6.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6.4.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投标总价表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要求。

2.6.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6.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5.1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需要装订成册,有散页的无效。

2.6.5.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三部分组成,分别装订成册并独立密封,正副本密封于一纸袋,,所有封口处均须加盖骑缝公章。

2.6.5.3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XXXXX项目XXXXX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字)

密封时间:

年月日

于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2.6.5.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且不允许再次递交投标文件。

2.6.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6.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附表;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受制约的原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6.6.3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6.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6.7.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6.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7开标与废标处理

2.7.1开标现场开标之前,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未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法定代表人开标)或授权委托书(适用委托代理人开标)的;

(3)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未盖骑缝公章的;

(4)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按照要求签章;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2开标

(1)招标单位将按规定的时间与地点组织开标,并要求投标单位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参加。

(2)开标现场纪律应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2.8评标办法

2.8.1评标小组

(1)招标方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标小组由总包方项目部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4)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2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估,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评标人员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工期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实用性、分包单位信誉。

(5)报价最高的单位直接排除,不进入评标阶段。

2.8.3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4投标文件的初审

开标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和未加盖公章的;加盖的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表不一致的;

(5)技术标中出现与商务报价有关的内容;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8.5商务标、技术标评审

2.8.5.1评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打分细则见附表,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作为投标单位技术标的最终得分。

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经济标的评审。

2.8.5.2得分等于或超过六十分为合格。

评标人员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清、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经上述评审后仍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合格投标人进入经济标评标。

2.8.6经济标评审

2.8.6.1评标人员只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单位递交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经济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按废标处理:

(1)经济标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和未加盖公章的;

(2)加盖的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经济标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最终版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且对报价或者结算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5)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或出现严重的不均衡报价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8.6.2经济标评比规则:

按照合理低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2.8.7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2.8.7.1在满足技术标合格前提下,评标人员将按照合理低价由低到高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作为中标人。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或接到电话通知中标后一周内因自身原因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人员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7.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重新招标。

2.8.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计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人员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投标函与预算书的合计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2.8.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8.9投标文件的澄清

2.8.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9.2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可要求中标人组织进场施工。

2.10合同的授予

2.1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中标人。

2.10.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0.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0.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招标文件附件

3.1附件一:

图纸

3.2附件二:

《合同范本》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

4.1标书封面

XXXXXXXXXXXXX工程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经济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4.2投标函

致: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文件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按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清单及定额计价整体下浮%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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