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3233354 上传时间:2023-06-12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docx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

涉爆“四大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库管员

1库管员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2保管员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进行验收,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收入库内存放:

2.1有公安局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或其他规定手续;

2.2爆破器材品种、数量和规定与证或单据相符;

2.3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仓库主任检验确认入库的爆破器材为合格品;

2.4不明或可疑爆炸物和性能不详、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收入库内存放。

3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严禁混存。

与爆破器材无关的工具和杂物不得存放库房。

4爆破器材各仓库的储存量均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5仓库内爆破器材应堆放整齐,留有检查、清点、搬运爆破器材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

小型仓库0.6m,大型仓库1.3m。

爆破器材包装箱与墙距离宜大于0.4m。

6存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箱和继爆管的箱(袋),应放置在木质货架上,货架高度不得超过

1.6m,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各种雷管箱不应叠放。

7雷管箱应摆放在木架上,必须单层平放,下层箱面与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不超过两箱的宽度,货架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cm,其总高度不得超过1.6m。

8库房内应经常测定温度、湿度,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9进入库房不应带烟火、关闭手机及其他引火物,不准抽烟。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10进入库房和发放间严禁穿铁钉鞋和化纤衣服。

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房间进行。

11应按爆破器材的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销毁。

12建立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收发账、领用和退料单,逐项逐次登记,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13严格履行领退签字手续,对无“爆破员作业证”和无专用运输车辆牌证的人员有权拒接发给爆破器材。

14搬运、装卸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

15库房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警报装置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16对退库的爆破器材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做到“三不退库”,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不退库;已加工好的起爆雷管、起爆药包不退库;夹带可疑物品或装置的爆炸物品不退库。

17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的当地公安机关。

(二)押运员

1押运员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2爆破器材押运员对所押运爆破器材的装、运、卸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

3从外地运如本市的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

4从爆破器材销售公司购买爆破器材,须持有市公安厅或辖区公安分局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从总库或分库分次提取爆破器材时,须持有总库或分库签发的提货单等有关凭证。

6从仓库领取爆破器材,除了近距离、量少可用人工搬运外,其他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运输。

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防盗、防火、放热、防雨、防潮、防静电等安全性能,经市公安局验收合格,并办理了专用车辆标志牌证。

7押运员应督促司机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禁止爆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

8装卸爆破器材时押运员应在场监督,并仔细清点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

9禁止炸药与起爆器材同车运输。

炸药或起爆器材只准放在密封车厢内,车门上锁。

散装雷管只准放在车厢前角特制的雷管箱内,雷管箱内壁应衬软垫,雷管箱(盒)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柔软材料填满。

10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11运送雷管时,雷管箱必须平稳摆放在车厢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12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分层装卸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13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14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尽量在白天进行。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严禁装卸爆破器材。

15装卸或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关闭手机,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1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除司机和押运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乘坐。

司机必须是熟悉所运爆破器材和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正式司机。

17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能见度良好时行驶速度不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雨等能见度低时,行驶速度减半或停驶。

18运输途中不得在民房或有人聚集的地方停留,运送工具与车辆之间应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上下山(坡)时,不少于300m。

19遇有暴雨时车辆要停在远离村镇、工矿企业及建筑物的空旷地点。

20用专用车辆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目的地。

禁止乱停乱放,禁止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21爆破器材到达目的地后,应由受过安全培训,熟悉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搬运。

爆破器材入库时,押运员必须如数将火工材料移交仓管员保管。

22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或错领,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三)爆破员

1一般规定

1.1爆破员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1.2禁止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

1.3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使用的起爆管和起爆药,应作防潮防水处理;使用抗水炸药时,应对起爆器材作防水处理。

1.4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工作面支护损害;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未严格按本规则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1.5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

须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1.6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迅速撤离危险区,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岗哨,防止他人误入。

1.7凭本单位领导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爆炸物品领料单到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炸物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1.8每领用一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使用前应进行爆炸性能实验。

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1.9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运送到爆破地点,运送工程必须确保爆炸物品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不爆炸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

1.10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禁止一人同时运送炸药和雷管。

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的数量,不准超过:

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1.11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加工的起爆雷管,只准由爆破员携带运送。

1.12爆破员应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意识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1.13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内和爆破作业地点加工起爆雷管和信号雷管。

1.14应使用快刀切取导火索、导爆管和导爆索。

1.15装配起爆管和信号雷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

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或嘴吹。

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

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1.16应将导火索和导爆管有垂直面的一段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旋转摩擦。

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紧口或附近金属箍圈后紧口。

1.17加工好的起爆管与信号管应分开存放,信号管必须系上标记。

1.18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深孔爆破和峒室爆破用的起爆药包,要在距离工作面至少50m以上的特定地点加工。

加工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爆破需要量。

1.19加工起爆药包时,需要木质或铜(铝)质锤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一个不小于雷管直径的孔,孔深应能将雷管全都插入,并用细绳将雷管与药卷(包)捆紧。

1.20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1.21使用木(或铜、铝)质炮棍装药。

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1.22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质长杆处理。

1.23装药现场严禁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1.24装药后必须保证足够的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峒室、深孔和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1.25深孔爆破宜用孔边钻屑或石粉填塞,浅眼爆破宜用炮泥填塞,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1.26装药或填塞工作要十分小心,禁止捣固和冲击炸药及起爆药包,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1.27填塞时不得将导线、导爆管、导爆索拉得过紧,防止被按砸断、破损。

1.28敷设非电起爆系统和电爆网络时,爆破员必须认真仔细,防止漏接、错接。

1.29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1.3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

爆破员应非常清楚警戒信号(音响信号和视觉信号)的意义,警戒范围的大小和警戒点应处于相邻警戒点视线范围之内。

1.31地面爆破在危险区边界设置的警戒点,应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

每个警戒点应处于相邻警戒点视线范围之内。

1.32每次爆破应依次发出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

警戒人员从爆区由里向外清场,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在各警戒点设置警戒。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

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工作领导人才能发出起爆信号。

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

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33只有爆破工作领导人发出起爆信号后,爆破员才能进行以下起爆工作:

(1)导火索起爆法点燃信号线,依次进点炮;

(2)电力起爆法打开起爆电源开关箱,将主线接入电源线的开关上或起爆器接线柱上;

(3)导爆索或导爆管网路起爆法向主起爆线上联接起爆雷管。

1.34爆破警戒时要鸣放警报器,警报器声响应在500m范围内(抛掷大爆破除外)都能清楚听到。

1.35起爆点(站)应远离爆区,宜设坚固严密的人工掩体,其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空气冲击波、炮烟和边坡滑落、滚石的危害。

1.36爆破后,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从最后炮响算起的等待时间不少于:

①露天一般爆破5分钟;

②露天一般爆破不能确认有无盲炮时15分钟;

③地下爆破15分钟,且已充分通风吹散炮烟后;

④洞室爆破15分钟。

1.37爆破员检查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1.38各类盲炮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1.39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40爆破结束后,爆破员应将剩余爆破器材仔细清点,如数及时直接交回爆破器材仓库,中途不得在住地、商店等处停留。

2露天爆破规定

2.1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应由有关部门和发包方组织各施工单位成立统一的爆破指挥部,指挥爆破作业。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起爆掩体,并采用远距离起爆。

2.2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2.3松软岩石或砂矿床爆破后,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许恢复作业。

2.4露天爆破需设避炮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并构筑坚固紧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

3浅孔爆破安全规定

3.1露天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

3.2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应加大警戒范围。

3.3采用导火索起爆或电雷管、非电导爆管雷秒延时起爆,应保证先爆炮孔不会显著改变后爆炮孔的最小抵抗线。

否则应采用齐爆或毫秒延时爆破。

3.4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

3.5在高坡和陡坡上不宜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

3.6露天采区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

4验孔及装填

4.1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

4.2水孔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

4.3深孔验收标准是:

孔深为±0.5m,间距为±0.3m,方位角和倾角为±1°30′;发现不合格时应酌情采取补孔、补钻、清孔、填塞孔等处理措施。

4.4应采用电雷管、非电导爆雷管或导爆索起爆。

4.5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装药前应对第一排各钻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测定,对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的部位应考虑调整药量或间隔填塞。

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进行清理,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4.6爆破员应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应自行增减药量或改变填塞长度;如确需调整,应征得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并作好变更记录。

4.7在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起爆网络;如发生装药阻塞,不应用钻杆捣捅药包。

(四)安全员

1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安全员对于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

3坚守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做到“四勤”(腿勤、眼勤、嘴勤、脑勤)、“四个到位”(走到位、检查到位、说到位、管到位)。

4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以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作业,制止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5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或处理。

6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情况,尤其时各项安全设施如放火设备、防雷设施、通讯报警装置的完好情况。

7对参与爆破器材装卸和直接或间接解除爆破器材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这些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8督促本单位采用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运送爆破器材,检查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

9在本单位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协助本单位领导指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等。

10发现无证人员参加与爆破作业,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11发现爆破伤亡事故,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汇报,及时到现场调查了解,协助抢险救灾,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事故扩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国外设计风格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