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鲁班奖工程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第四节电气安装工程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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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鲁班奖工程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第四节电气安装工程初稿

一、电气安装工程

1.低压配电系统及接地型式

1.1低压配电系统的分类

TN-S系统——适宜大中型公共建筑中的配电系统。

TN-C-S系统——适宜小区居民住宅楼的配电系统。

TN-C系统——适宜三相平衡负荷以及禾装设漏电保护电器的配电系统。

TT系统——地区供电部门规定采用的配电系统或在TN系统中装有漏电保护电器的配电线路。

IT系统——适宜如消防配电系统,医院手术室,对不间断供电要求较高的配电系统。

1.2文字代号的意义:

(1)第一个字母表示电力系统的对地关系:

a.T――一点直接接地;

b.I――所有带电部分与地绝缘,或一点经高阻抗接地;

(2)第二个字母表示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关系;

a.T――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直接电气连接,与电力系统的任何

接地点无关(不连接)。

b.N――外露可导电部分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直接电气连接(电

力系统接地点即为中性点)。

(3)如果后面还有字母,这些字母表示中性线与保护线的组合;

a.S――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分开的;

b.C――中性线和保护线是合一的(PEN线);

1.3接地型式

1.3.1TN系统

TN电力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用保护线与该点连接,按照中性线与保护线的组合情况,TN系统有以下三种型式:

1.3.1.1TN-S系统:

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1.3.1.2TN-C-S系统:

系统中有一部分中性线与各保护线是合一的;

1.3.1.3TN-C系统:

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

1.3.2TT电力系统:

TT电力系统有直接接地点,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接至电气上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无关的接地极。

1.3.3IT系统:

IT电力系统的中性点与大地间不直接连接(经高阻接地),而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则是接地的;

1.4相关要求

1.4.1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1.4.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1.4.3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线。

1.4.4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设备。

1.4.5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线,不准装设断开PEN线的任何电器。

当需要在PEN线装设电器时,只能相应断开相线回路。

1.4.6特殊不平衡负荷时,N线或PE线截面要求:

1.4.6.1在三相四相或二相三线配电线路,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负荷或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其N线或PEN线应与相线等截面;

1.4.6.2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的回路中,其N线或PEN线与相线等截面;

1.4.6.3给可控硅调光或计算机供电三相四线或二相三线配电线路,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庞小于相线截而的两倍。

1.4.7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屯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电缆金属护层作中性线,如另设PEN线应靠近电缆敷设。

1.4.8在TN-S、TN-C-S系统中,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箱)、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箱)不宜混合使用。

1.4.9在TN-C系统中,建筑物电源进线的PEN线重复接地技术要求符合下列原则:

1.4.9.1当采用架空进线时,PEN线、铁扁担、配电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管等均线均应连在一起并与接地装置焊接;

1.4.9.2当采用电缆埋地引入建筑物时,PEN线、配电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管及金属支架等均应连在一起,在总配电装置处用40mm×4mm镀锌扁钢引至室外和接地装置焊接;

1.4.10当采用TN-C-S系统时,无论电源进线为架空或地下引入,均应在总配电装置处将PEN线分离为PE线与N线再用40mm×4mm镀锌扁钢引至室外与接地装置焊接。

1.4.11在TT系统中,由同一接地故障保护电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PE线连接至共用的接地极上,当有多级保护时各级宜有各自的接地极。

1.4.12在IT系统中,中性线不应接地并要求中性线的绝缘水平与相线相同。

1.4.13当采用TN-C系统供电时,N干线不应设接地端子排。

PEN线进装置后,以接头方式π出各支路PEN线,再用一根PEN支线和设备外壳连接。

1.4.14当采用TN-C-S系统时,在构筑物进线π接箱内分别设置N排和PE排,并自此分开,电源进线的PEN线先压到PE排上,从接地极来的接地扁钢也直接(或打眼用电缆)压在PE排上,再用连接板(或用电缆)将PE排和N排连接(短接)。

1.4.15当采用TN-S系统供电时,电源进线处的五线中N线PE排勾连,PE排和接地极连法同TN-C-S。

1.4.16几点说明:

1.4.16.1基础槽钢要有明显可靠接地,最好用接地扁钢分叉直接焊在槽钢的可视部位不少于两处;

1.4.16.2槽钢接地不等于柜体接地。

还应从PE排上引线压在柜体的专用接地点上(骨肋);

1.4.16.3在TN-C系统中,应采用壁厚大于2.0mm的钢管,不应采用扣压式紧定式方法连接;

1.4.16.4PE线截面及连接一定要良好可靠,尽量减少电阻值,以利保护电器可靠动作。

2.配管

2.1定义:

凡敷设在需要通过破坏装饰或结构后方能见到配管为暗配管,包括:

敷设在混凝土、砌筑墙、轻钢龙骨墙、石膏板墙、不上人的固定封闭吊顶、固定封闭的竖井及通道等的配管。

除暗配管之外的配管为明配管。

2.2施工特点

配管是电气施工中的基础性工作,它的质量好坏决定后续工序能否顺利开展,并影响产品最终质量。

暗配管多在主体配合、初装修阶段进行,时间紧、开展被动,隐蔽工程多;明配管多在装修阶段进行,多位于暗配管与器具安装的中间环节,多处于机房、竖井、活动吊顶等与其他专业交叉的场所,交叉作业多,现场条件复杂、且质量直接影响观感。

由于在客观上施工较困难,在主观上因技术单一,点多面大、周期长,容易忽视等诸多原因。

因而该项分项工程是存在质量通病的主要环节,大量事实证明,因配合方式粗糙,事后人工剔凿,既费工费料,又不能保证质量和现场各工序顺利配合,尤其对创优及住宅工程,应改变该工艺的粗放型施工方法。

配管要求是:

保护导线,因而要管路通顺到位便于穿线、换线,并接地可靠;明配管在此基础上对观感有更高要求。

2.3具体内容与要求:

2.3.1材料要求:

电气安装明导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3381.1一92的通用技术要求和GB/T14823.1-14823.2-93,GB/T14825.4-93的特殊要求。

2.3.1.1钢管

(1)制造和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T13381.1一92和BG/T14823.1一93

(2)每根导管上应标有:

a.制造厂名称,商标或其它识别符号;

b.型号(或制造材料),外径尺寸;

c.性能标记;

d.附加性能标记;

(2)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

(3)镀锌钢管应用热镀锌,内外镀层良好、均匀,无表皮脱落、锈蚀现象;

(4)铁制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壁厚宜大于1mm,承耳厚度宜大于1.5mm,镀锌层无脱落,无变形开焊,面板安装孔与地线焊接脚齐全;

(5)螺丝、螺栓、涨管螺栓、螺母、垫圈等配件均应为镀锌件;

(6)明配管时必须使用配套的附件,明管配明盒,暗管配暗(埋)型盒;

(7)套接扣压式(KBG)薄壁钢管管材、连接附件及箱盒,宜采用同一金属材料制作,套接管件的长度,不应小于连接管外径的2.2倍,中心呈现的凹形槽弧度均匀,位置准确、垂直。

施工及验收按标准CECSl00:

98实施;

(8)紧定式(JDG)钢导管应采用专用直通管接头和管盒(箱)连接接头,其附件紧定螺钉和爪型垫必须是配套产品,在砼中敷设的管接头处必须涂电力复合脂或用防水胶布裹好。

施工及验收按推荐标准CECSl20:

2000实施;

2.3.1.2塑料管

(1)制造及检验依据国家标准GB/T13381.1-92及GB/T14823.2-93和GB/T14823.4-93;

(2)管材上应有如下标示:

a.制造厂名称,商标或其它识别符号;

b.型号(或制造材料),外径尺寸;

c.性能标记;

d.附加性能标记;

(3)凡使用塑料管材及其附件,应具有阻燃、耐冲击的要求,其氧指数应大于27,特殊情况下,使用在吊顶内的塑料管,其氧指数应大于30,管材内外应光滑,无凸棱凹陷、针孔、气泡,管壁厚度均匀一致。

(4)塑料盒壁厚宜大于2.5mm,安装孔内橡胶皮固定牢固。

(5)配管时必须使用配套的管件。

2.3.1.3金属软管

(1)金属软管或包塑金属软管,内外须镀锌,不脱丝,不锈蚀。

(2)采用同材质的配套附件。

2.3.2适用场所

2.3.2.1钢管一般适用于室内、外场所,但对金属管有严重腐蚀场所不宜使用。

2.3.2.2建筑物顶棚内必须采朋金属配管,或金属线糟布线(GB50054-95)。

2.3.2.3金属软管应敷设在不易受损伤的干燥场所,且不应直埋入地下或混凝土中。

当在潮湿畅所使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带有非金属护套且附配套连接器件的防液型金属软管,其护套应经过阻燃处理。

2.3.2.4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讯、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保护,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其保护一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如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

2.3.2.5在系统中,应遵守一管到底的原则,不同材质,不同型号线管不得混用。

2.3.2.6软管只能用在末端(进设备处),不应串在系统中任何形式的管路中。

2.3.2.7暗敷在砼中的钢管壁厚不应小于1.5mm。

直埋于垫层,渣土层内的钢管壁厚应小于2.5mm。

且宜采用套丝连接或套管韩接。

2.3.2.8在工程中应尽量避免采用软波纹塑料管。

2.3.3管路敷设

2.3.3.1管材的处理

(1)钢管内外壁均应做防腐处理;仅在混凝土内敷设时,钢管外壁可不做防腐处理;直埋于垫层、渣土层内的钢管外壁应采取三油两布的处理办法;采用镀锌管时,在锌层剥落处应刷防腐漆。

(2)钢管在明配时要内外壁刷防锈漆,外壁刷面漆,面漆颜色与建筑物表面颜色分界清晰,不得交叉感染。

2.3.3.2管材的切割

管材切割时保证切割口平齐不歪斜,管口刮铣干净,无毛刺。

2.3.3.3管子的煨弯

在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1)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2)管子弯扁度不得大于0.1倍管外径,没有明显皱折、凹陷。

常见钢管按管径对应的弯曲长度及弯扁度表

直径

(mm)

外径D

(mm)

弯曲半径

≥(mm)

对应弧长

(mm)

弯扁度应

≤(mm)

SC-15

SC-20

21.25

26.75

6D=127.5

160.5

200.175

251.99

2.125

2.675

SC-25

33.50

201

315.57

3.350

SC-32

42.25

253.5

397.99

4.225

SC-40

48.00

288

452.6

4.800

SC-50

60.00

360

565.20

6.000

SC-70

75.50

453

711.21

7.550

SC-80

88.50

531

833.67

8.850

SC-100

114.00

684

1073.88

11.4

 

常见塑料管按管径对应的弯曲长度及弯扁度表

直径

(mm)

外径

(mm)

弯曲半径应

≥(mm)

对应弧长

(mm)

弯扁度应

≤(mm)

TC-15

TC-20

15.87

19.05

6D=95.22

114.30

149.5

179.45

1.587

1.905

TC-25

25.40

152.40

239.27

2.540

TC-32

31.75

190.50

299

3.175

TC-40

38.10

228.60

358.9

3.180

TC-50

50.80

304.80

478.5

5.080

2.3.3.4管材的连接

(1)对套管连接要保证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1.5~3倍、套管管径应与管径相匹配,对口处要位于套管中间,焊口要牢固严密,薄壁钢管(&≦2mm)严禁套管焊接。

(2)套丝连接时,要用通丝管箍、套丝不得乱扣,管口要对严,连接后外露螺纹2~3扣,螺纹表面应光滑,不应有缺损。

(3)明配管必须采用套丝连接,不得采用套管连接。

套丝连接时,跨接地线应采用卡接,截面不小于4mm2。

(4)镀锌钢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套丝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5)薄壁钢管建议采用套管扣压式连接;

——连接应用专用工具进行,不应敲打形成压点;

——管路水平敷设时,扣压点宜在管路上、下侧分别扣压;管路为垂直敷设时,扣压点宜在管路左右侧分别扣压;

——当管径为Ф25及以下时,每端扣点不应少于2处;当管径为Ф32及以上时,每端扣点不应少于3处,且扣压点宜对称,间距均匀;

——扣压点深度不应小于1.0mm,扣压形成的凹凸点不应有毛刺,且扣压牢固,表面光滑,扣压后,接口缝隙,应采用封堵措施。

(6)塑料管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粘剂,套管长度宜为连接管外径的1.5~3倍,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倍。

(7)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为防止灰尘和水汽进入管、箱(盒)和设备内,降低绝缘强度,加速金属腐蚀,各连接处和管口均应做密封处理。

尤其是建筑物室外彩灯的配管应具有防水功能,管路连接处,丝头应缠防水胶布或缠麻抹铅油。

(8)金属软管应不退绞、松散,中间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并带非金属护口,防液型金属软管的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2.3.3.5管路布置

(1)暗配管

a.暗配管宜按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尽量减少弯曲。

b.线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c.当配管长度超过下列长度肘要加接线盒,且接线盒要便于穿线。

无弯时30m,有一个弯时20mm,有两个弯时l5m,有三个弯时8m。

钢管暗配时管子要固定牢靠,在现浇混凝土中每隔lm用铅丝与钢筋绑扎,禁止在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钢筋间用电焊固定。

箱(盒)和钢筋间固定,应加附加筋。

d.现浇混凝土内配管时管路应敷设在两层钢筋中间、埋入墙或地面的管子应减少重叠高度,管子离表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5mm。

e.塑料管在暗配时要尤其注意,加大固定的密度,浇捣混凝土时要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在管接头、拐弯处的两端均得加一道固定。

f.塑料管垂直走向时管子宜沿同侧竖向钢筋敷设,水平走向时管子宜沿同侧横向钢筋敷设,以减少混凝土浇注时对管子的冲击。

g.在墙上剔槽敷设的管线,剔槽深度要保证管于离表层净距l5mm,剔凿面积不能太大,不能剔横槽,影响墙体强度,对小于净距的要贴铁丝网或玻璃丝布抹面。

h.在墙上剔槽敷设成排的管线,进箱处的管间距不能太小,尤其不能重叠,否则将来不好灌浆抹灰造成局部抹灰空裂。

i.吊顶内设置的线管应有单独的支吊架,不得在管道、龙骨等上面固定,但直径在20mm及以下的钢管(SC),直径在25mm及以下的电线管(TC)可利用吊顶的吊杆或主龙骨敷设。

(2)明配管

a.明配管时管路布置要横平竖直,注意观感的原则。

b.在明配管时管路要弹线定位,在任意2m段配管平直度和垂画度偏差不大于3mm,全长偏差不应超过管子内径的1/2。

c.明配管的空间布置要合理。

d.沿墙敷设的明配管要与土建抹灰配合好,不能出现半明半暗或吃墙的情况。

e.暗配管必须保证管路通顺,在公共场所如楼梯间,走廊等部位,如管路不通,不得用明配管代替不通的一段管路,以免显出暗配管的缺陷。

f.明配管的固定支架、吊架要考虑其受力情况、外观形状、高度调节方式,确定后要统一预制,刷防锈漆且面漆颜色一致,安装时排列朝向一致,间距一致,无变形扭曲现象。

g.支架与建筑物表面的固定预埋铁件时,预埋件位置要准确,铁件尺寸一致,支、吊架与铁件焊接质量良好;采用膨胀螺丝、塑料涨管固定时,打孔大小与螺丝型号配套,外露丝长度一致;严禁采用木楔子固定。

h.成排管并列敷设应保证管间距一致,卡具一致,连接点、接线盒设置排列有规律。

i.明配管固定间距为:

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器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中间管卡的最大距离见下表:

钢管管路固定间距表(mm)

钢管间距

钢管直径(mm)

15-20

25-30

40-50

65以上

厚壁管

1500

2000

2500

3500

薄壁管

1000

1500

2000

塑料管

800

1200

1500

塑料管路固定间距表(mm)

敷设方式

管内径(mm)

20及以下

25-40

50及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

1000

1500

2000

j.在上人吊顶、竖井内严禁做拦腰管和拌脚管。

k.不上人吊顶内配管虽属暗配管但按明配管的做法施工。

l.管路与各种水暖管线的间距:

电气线路与管道的最小距离(mm)

管道名称

与管道位置关系

配线方式

最小允许距离

蒸汽管

平行

管道上

穿管配线

1000

管道下

穿管配线

5000

交叉

穿管配线

300

暖气管

热水管

平行

管道上

穿管配线

300

管道下

穿管配线

200

交叉

穿管配线

100

通风及压缩空气管给排水

平行

穿管配线

100

交叉

穿管配线

50

m.煤气管道与电线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小于100mm与电线管交叉,净距不小于30mm;

n.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时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不于500mm;

o.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金属软管不得直埋地下或混凝土中,长度不宜大于2m,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与嵌入式灯具及类似器具连接时,其末端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p.明配管系统和结构预埋盒(箱)间不得用软管过渡连接及分支间的软连接。

2.3.3.6管入箱盒处理

(1)开孔应整齐并与管径一致,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如开孔面积大于管子面积,要用砂浆或石膏补齐,不得露洞。

(2)对配电盘、箱的开孔还得注意与二次板的间距,应考虑开在靠配电箱后部。

(3)铁制箱盒严禁用电气焊开孔,管口露出箱盒应小于5mm,有锁母者与锁紧螺母平,露出2-4扣。

(4)明配管及吊顶内敷设的线管在进入箱、盒时其内外侧应装有锁母固定。

(5)进入灯头盒、开关盒的线管数量不宜超过4根,否则应选用大型盒。

(6)两根及以上明配管并排接入线盒,要间距均匀,排列整齐一致,只有垂直段露出地面。

(7)明装定型盘、箱,需在下侧100~150mm处加稳定支架,将管路固定在支架上。

(8)进入落地式配电箱柜的线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于基础面50~80mm。

2.3.3.7特殊处理

(1)钢管过伸缩缝、变形缝要做伸缩补偿处理;过基础承重结构或设备基础时要增加保护管。

(2)明配管过墙、楼板处建议做细部处理,土建应收口在外轮廓线,且管的面漆颜色与墙、地面颜色界定清晰,或用橡皮套保护根部,以提高观感。

(3)管过吊顶处,吊顶材料开口套边应和管径大小相吻合,不得留黑边,宜用塑料套保护接口处,以提高观感。

2.3.3.8对后续工序的衔接和保护

(1)对地面的插座甩出管、顶板的开关甩出管、电机的出线管、暗管做法与明管做法的接口部位要考虑将来的观感,尽量做到位置准确、特别注意保证位置准确,间距一致、高度适当,管口要套丝,必要时焊接接地螺丝。

(2)在墙上要后贴保温板的情况,要考虑保温板的厚度,如果将来接盒套边太深或不好操作,宜先在墙体内埋管到盒位下方,到贴保温板时再煨管接盒到位。

(3)管口朝上处均应加管堵,以防杂物进入管内;从地板甩出的钢管(欲进二次结构)应尽量短(后接),小直径的夹扁,大管口用簿钢板盖死点焊,确保不堵管。

(4)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5)如发现堵管或移位需剔凿结构时,必须经上建技术人员同意,按规定剔,任何情况下不得随意切断钢筋。

2.3.3.9引入设备的处理

(1)当钢管与设备直接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

(2)如不能直接引入,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干燥房屋内,可在钢管端部增设电盒再用电线保护软管或金属软管引入设备的接线盒内,或采用过渡接头与转换软管进设备。

——在室外或潮湿房间内,可在管口处设防水弯头,由防水弯头引出导线应套包塑金属软管,经弯成防水弧度后再引入设备接线盒内,连接处密封良好。

(3)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4)消火栓暗装时,严禁将接线盒敷设在消火栓后侧面的墙上,内配线应穿阻燃管或包塑金属软管。

2.3.4箱盒口的处理

2.3.4.1箱盒口的空间位置

(1)要引入施工详图,结合土建轴线,明确各箱盒口、预留孔洞的空间位置,尽量保证各楼层相对应位置一致。

(2)保证标准层各箱盒口与同一轴线的距离、与建筑物阴阳角的距离一致;成排的开关盒之间的距离应保持一致。

a.要保证强电盒口与弱电盒口的距离在50cm以上,保证盒口与暖气片、管道等距离,当插座上方有暖气管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00mm,下方有暖气管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mm,不符合时要采取技术措施。

b.室内煤气管与明装或暗装在墙内的配电箱盘、接线盒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0mm。

c.配电箱、开关盒的位置不应设在门窗开启面后及影响设备操作处。

d.中间接线盒宜设置在不影响视线观感的地方。

e.对开关盒、插座盒影响观感的重要部位如:

门厅的大理石墙面、浴室、厨房瓷砖墙面,要结合土建排砖,对其位置加以调整。

f.对消防探测口的安装位置应注意:

——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的探测器,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探测器距墙壁、两边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且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拦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应接近风口安装。

——在楼梯间、走廊等处安装感烟探测器时,应选在不直接受外部风吹的位置;当采用光电感烟探测器时,应避开日光或强光直射探测器。

——在厨房、开水间、浴室等房间连接的走廊安装探测器时,应避开其入口边缘1.5m安装。

——安装在天棚上的探测器边缘与下列设施边缘水平间距宜保持在:

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小于0.2m;

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如碘钨灯、容量大于100W的白炽灯等)的净距不小于0.5m;

距电风扇的净距不小于1.5m;

距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不小于0.3m;

距送风口的净距不小于0.5m

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于小0.5m;

与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间距,一般在1~2m的适当位置;

2.3.4.2箱盒口的高度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名称

安装一般要求

允许偏差

翘板开关

开关边缘距门框150-200mm,距地1.4m

同一室内

<5mm

并列安装

<1mm

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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