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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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

庐江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庐办发〔2012〕51号)各镇党委,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庐各单位党组织,县经济开发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龙桥工业园区党委,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党委现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办发〔2012〕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各党工委贯彻省实施意见的有关举措要形成图片和文字,及时报送县委组织部。

(组织科联系电话7326432;邮箱)中共庐江县委办公室2012年8月13日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1.明确目标任务。

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职工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因条件暂不具备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2.壮大党员队伍。

实施“双培工程”,抓好党员与生产经营骨干的双向培养,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

注重发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入党。

重视在农民工中发展党员。

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入党。

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出资人,可由县以上党组织做好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吸收入党时,应征求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意见。

3.抓好组织覆盖。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采取联合组建方式,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

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

探索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引导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的活动。

要有组织地向非公有制企业推荐、输送党员职工,鼓励企业优先聘用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在做好经常性组建工作的同时,适时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

以开发区(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等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时间和力量,强力推进组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率,逐步实现全覆盖。

4.扩大工作覆盖。

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

对兼并重组的企业,注意保持党的工作连续性,妥善做好职工群众的分流安置和思想稳定工作。

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党的政策进企业、政府服务进企业、先进文化进企业。

二、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

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注意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人选,也可从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和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人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才,再通过党内选举程序任职。

重视选派优秀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联合党组织书记。

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提倡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党员工会主席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2.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

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鼓励机关在职党员干部、“退二线”的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和其他热心党群工作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

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选派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帮扶工作,充实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

围绕“推动企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培养锻炼干部”的目标要求,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拓宽选派干部渠道,重点从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也可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单位选派。

改进干部选派方式,采取“一人一企”、“一人多企”的办法选派干部,主要担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建工作指导员。

扩大帮扶企业范围,注重把中小企业特别是没有党员的企业列入帮扶范围。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选派干部管理,强化指导督查,促进选派工作规范化。

3.提高能力素质。

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主要由县级党组织负责,省、市党组织抓好示范培训。

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对新任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要进行任职培训或岗前培训。

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知识、群众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和服务企业发展能力。

注意采取案例教学、现场观摩、典型示范、网上教育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党组织书记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

4.强化管理和激励。

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

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鼓励企业把党组织书记纳入管理人员序列。

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适当的工作津贴。

对选派到企业帮扶工作的干部,选派单位可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补贴。

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建立党组织书记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制度。

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帮助和支持。

三、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1.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

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党群同心、互促共进。

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

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提倡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党组织要邀请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注重发挥企业管理层中党员和党员工会主席的作用,做好党的工作。

2.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

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

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与其他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提倡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手机党课、党建微博、网上论坛等,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加强流动党员信息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

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解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实际,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各地要逐级培育选树“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纳入直接联系和重点管理范围,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省级优秀“双强六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四、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1.抓好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统战部组织协调、工商联具体实施、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合法经营、廉洁诚信教育。

对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党规党纪和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对非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党的领导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

各级党委组织、统战部门要共同抓好企业出资人教育培训工作。

2.搞好服务管理。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可直接联系一批知名度较高、社会反映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经常听取他们对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法规时,要注意听取企业出资人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评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党委统战、组织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

对政治方向有偏差、履行社会责任不积极、社会评价不良的出资人,要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五、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健全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

省委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作为省委的派出机构,挂靠省委组织部,统筹负责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各市、县(市、区)党委相应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做到有人员编制、有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制度。

非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可设立企业党委(党总支)或综合党委(党总支),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对大量分散的规模以下企业,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作用,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

对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企业,可依托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性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

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可由县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或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重点指导企业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书记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

对一些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大型企业党组织,可改变隶属关系,由县以上党组织直接管理。

2.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级党委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作为市、县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情况通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要区别不同类型企业,加强分类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解决新问题。

大力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成效和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先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和落实工作保障。

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

建立健全党费拨返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党建活动;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各级财政应适当增加组织部门的党建工作经费,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并根据需要加大支持力度。

探索采取企业自愿支持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总结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五抓五送”活动(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报党刊、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范围,在全省广泛推行。

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要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配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关于组织实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双千计划”的通知(庐组组字〔2012〕93号)各镇党委,县直及中央、省、市驻庐各单位党组织,县经济开发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龙桥工业园区党委,城东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为切实扩大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实施非公企业党建“双千计划”(从市、县两级机关单位选派一千名党员干部,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结对帮扶一千户非公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双千计划”的通知(合组〔2012〕181号)和关于确定选派干部帮扶非公有制企业名单的通知(合组〔2012〕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全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双千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干部任务市直单位选派10名党员干部帮扶我县10户非公企业,县直单位选派70名党员干部帮扶70户非公企业。

选派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企业管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商业机密,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选派干部每月帮扶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

重点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党建工作,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选派帮扶企业未建党组织、未发展党员的,共建关系不脱钩。

选派干部要认真记录选派工作日志,帮扶工作结束后,要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

其职责主要是当好“六大员”一是当好“宣传员”。

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加强对企业业主、出资人和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增进他们对党的认识。

二是当好“指导员”。

指导和帮助企业培养发展党员,创造条件及时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指导企业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参与和指导先进企业文化建设。

三是当好“服务员”。

积极融入企业,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员工,服务社会,积极为企业科学发展献策出力,协助企业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四是当好“协调员”。

主动掌握企业员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

五是当好“组织员”。

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为企业科学发展献策出力。

六是当好“信息员”。

开展非公党建工作调研,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派单位任务选派干部所在单位要与帮扶企业结成共建对子,全力支持选派干部工作,为选派干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选派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选派帮扶干部的监督,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要结合开展“双争双覆盖”和“五抓五送”活动,帮助企业优化环境、加强党建,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要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帮扶工作结束后,配合县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进行考核。

三、各镇党委任务各镇及园区党委要认真做好选派帮扶干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选派帮扶干部到岗前,要帮助他们熟悉环境,搞好对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思路,掌握方法,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

对没有党员或组建质量不高的其他企业,各镇及园区也要认真落实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同时,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选派干部开展帮扶工作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就继续开展帮扶提出意见。

帮扶工作结束后,配合县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进行考核。

各地各单位要抓紧做好选派干部与帮扶企业的对接工作,9月15日前全部到岗并开展工作,并按规定将选派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到企业。

同时,要注意总结推广选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宣传优秀选派干部的先进事迹,为搞好选派工作、推动非公企业党建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2012年9月10日非公党建工作目标要求★两个作用非公企业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两个覆盖党组织覆盖,党的工作覆盖。

★两支队伍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

★六项职责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履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六项职责。

★双强六好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

★六有标准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五抓五送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向非公企业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报党刊,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

非公企业党组织设置原则根据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非公企业,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100人的,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成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挂靠的方式组建党支部。

党员不足100或50人,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

非公企业党组织任期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外,都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要求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组建、行业联建、区域统建等方式,确保规模以上、有3名以上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动态保持100;党员不足3名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动态保持100;从业人员2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覆盖率动态保持100;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覆盖率动态保持100。

非公企业成立党组织基本程序★书面申请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镇(园区)党委、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或上级党委呈报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请示内容一般包括非公企业概况,从业人员,党员人数(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拟建党组织的依据和理由,拟建党组织的类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等,并附党员名册。

★审查批复所在镇(园区)党委、行业主管部门党委或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下发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通知,对党组织隶属关系及工作开展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确定专人指导筹备党组织组建和选举等工作。

★大会宣布“非公企业召开大会,宣布成立党组织。

会上宣读关于同意成立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通知,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授牌、讲话等。

条件成熟的,可随即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非公企业党组织选举工作基本程序★推荐提名候选人根据党章等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等额比例,推荐提名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书面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复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选举委员将上级党组织批复的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不设委员会的,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设委员会的,党员大会后,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讨论确定委员分工。

★呈报选举结果就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等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选举的依据,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到会人数、选举方式等情况,候选人和差额人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委员的分工等。

★上级党组织批复上级党委研究同意后,对当选名单作出批复。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三个培养”工程把业务骨干培养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为企业管理层,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123”指导计划从业20人以上的每年发展1名党员,从业50人以上的每年发展2名党员,从业100人以上的每年发展3名党员。

★“四个阶段”流程●第一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

①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和政策宣传工作,为发展党员创造条件。

②要求入党的本人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

③党支部通知入党申请人所在党小组(团组织)对其了解考察。

④党小组(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⑤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⑥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对其进行培养考察,按季度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第二阶段发展对象确定和培训。

①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②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③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形成综合材料报上级党委。

⑤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审情况进行审查。

⑥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

⑦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并派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接收和审批。

①在将发展对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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