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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监理规范新版

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

 

 

编制:

审批:

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项目监理部

2013年12月15日

目录

1.0工程项目概况

2.0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3.0监理工作依据

4.0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5.0工程重点、难点及控制要点

6.0工程质量控制

7.0工程造价控制

8.0工程进度控制

9.0安全监理方案

10.0组织协调

1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2.0监理工作制度

13.0监理工作程序

14.0监理工作设施

15.0拟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

1.0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

1.2工程地点:

工程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江涵路与珊瑚沙路交叉口。

1.3工程规模:

本工程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1456㎡(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约52093㎡,地下建筑面积约29363㎡),建筑高度为56.5米,由5幢17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2幢16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1幢15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组成,结构体系为地上:

剪力墙结构;地下:

框架结构,工程±0.000相当黄海高程9.000m。

1.4工程特点

1.4.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

1.4.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钻孔灌注桩桩径为¢600、¢800、¢900不等,理论桩长18米,桩端进入16-3(中等风化钙泥质石英粉砂岩)持力层最小2~4米,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

承压桩为C25、抗拔桩为C30,工程均采用商品砼。

1.4.3混凝土强度等级:

基础垫层砼为C15;过梁、构造柱、圈梁砼为C20。

基础底板、承台、基础梁砼为C35;地下室主楼柱、墙砼为C40;地下室除主楼柱墙外柱、墙、梁、板砼均为C35;注:

地下室底板、外墙、顶板、屋面、水池墙板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6。

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1.4.4结构用钢筋、钢材:

钢筋:

Ø-HPB300,Ф-HRB335,-HRB400;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纵向受力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型钢、钢板、钢管Q235B和Q345B;

焊条:

E43型(用于HPB300级钢筋及Q235B钢板焊接);E50型(用于HRB335及Q345B钢板焊接);E55型(用于HRB400级钢筋焊接)。

1.4.5填充材料:

非地下室部分正负0.000以下填充墙采用MU10水泥砖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M7.5水泥预拌砂浆砌筑;外墙及卫生间墙体采用强度≥A5.0、密度B06级的砂加气砌块,采用粘结剂及连接件砌筑;内墙采用强度≥A3.5、密度B06级的砂加气砌块;专用配套粘结剂砌筑(卫生间、厨房等有水房间采用烧结页岩空心砌块),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1.4.6外立面为石材干挂和铝合金门窗。

1.4.7合同工期为779日历天,合同造价16167万元。

1.5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汇耀置业(杭州)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

杭州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总承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2.1监理工作范围

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2监理工作内容

2.2.1协助业主核查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预算,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2.2.2协助业主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保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和开工报告,报请业主同意后签发开工报告;

2.2.3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书、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审核无定额材料的定价;

2.2.4按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和进度,检查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2.2.5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对工程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变更需经业主和设计同意);

2.2.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文明施工;

2.2.7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方编制分年、月的施工计划,并督促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批准调整的进度计划;

2.2.8支持施工单位采取科学的组织方法,充分利用时间和空间,采取技术、组织等措施,合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

2.2.9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在进行工程计量和质量签证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付款;

2.2.10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档案资料,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整理,要求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施工资料;

2.2.11组织和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会和工地例会并形成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的有关争议,协助业主处理索赔事项;

2.2.12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定期编制监理报告(监理月报);

2.2.13参与工程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2.3监理工作目标

2.3.1工期目标:

以施工合同工期(779日历天)为控制目标;

2.3.2质量目标:

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为合格;

2.3.3投资控制目标:

以施工合同造价(16167万元)为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2.3.4安全与文明控制目标:

加强安全监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和控制好现场文明施工。

2.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污染物持续排放达标;各类废弃物达标处置率100%;每年轻伤事故不超过2人次;重伤事故0人次;职业病发生率0人次。

3.0监理工作依据

3.1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

3.2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委托合同;

3.3正式的工程项目勘察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3.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地方现行预算定额及收费标准;

3.5国家、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6国家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建设监理的规定、实施条例等相应内容;

3.7为本工程制定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规定,以及业主对本工程的合理具体要求和规定。

3.8监理大纲

4.0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4.1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黄建军

总监代表

黄永志

 

安装监理

金鑫

 

闫建伟

安全监理

徐伟

土建监理

黄永志

资料员

赵彬

土建监理

严扬军

4.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总监:

黄建军总监代表:

黄永志

土建监理工程师:

黄永志严扬军

土建监理员:

何易李会荣

安装监理工程师:

叶番禺金鑫

安全监理工程师:

徐伟见证取样员:

何易

资料员:

赵彬

监理人员可能会因各阶段施工内容不同有适当调整,若有调整,以书面通知形式上报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变更计划》。

4.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4.3.1项目监理部职责

4.3.1.1对本项目监理部的进度、投资、质量三大控制进行监督和管理;

4.3.1.2负责协助顾客组织对物料、设备供应商、分承建商的考察、选择等;

4.3.1.3对工程施工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认;

4.3.1.4协调项目监理部与顾客、设计、承建商及各方面的关系,并及时收集对监理服务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理服务工作;

4.3.1.5组织解决监理活动中的问题,对其中的重大管理问题及技术问题分别反馈给工程管理部,并上报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总经理处理;

4.3.1.6负责竣工文件的审核,组织工程的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3.1.7负责组织对本部一般不合格监理服务的调查处理,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3.1.8参与本部重大质量问题调查与处理;

4.3.1.9负责工程资料、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及档案移交工作;

4.3.1.10负责督促做好质量记录和监理业务的技术统计工作。

4.3.2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4.3.2.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负责全面完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

4.3.2.2主持制订项目的《监理规划》;

4.3.2.3负责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报公司批准,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和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并负责监理班子成员的工作考核、奖惩、收入分配;

4.3.2.4审核由子项(现场)监理组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各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

4.3.2.5根据项目的《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4.3.2.6拟订项目的合同体系,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

4.3.2.7协助业主主持主体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审核和确认选择的施工分包单位;

4.3.2.8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

4.3.2.9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4.3.2.10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4.3.2.11审核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

4.3.2.12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4.3.2.13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4.3.2.14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单项工程、分期交工工程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编制“质量评估报告”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

4.3.2.15主持审核工程的结算书;

4.3.2.16组织处理重大的索赔;

4.3.2.17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听取业主对工程的指示,贯彻业主意图;

4.3.2.18主持项目监理组织的工作例会;

4.3.2.19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4.3.2.20每月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结束后,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4.3.2.21配合公司及时向业主收取工程监理费用。

4.3.3总监代表的职责与权限

4.3.3.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4.3.3.2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包括:

⑴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协调工作,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⑵审定承包单位提交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及阶段性和月进度计划等;

⑶参与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细则(方案);

⑷协助业主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⑸负责按公司《考核办法》检查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定期检查监理日记和旁站监理记录,使监理资料达到及时、正确、完整的要求;

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

⑺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⑻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

⑼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⑽参与审核签认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负责编写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⑾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监理资料归档移交工作;

⑿配合公司及时向业主收取工程监理费;

4.3.3.3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检查监督;

4.3.3.4核签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总监签发,参与审核工程决算资料;

4.3.3.5及时向总监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需总监决定的事项。

4.3.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4.3.4.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批准。

督促施工方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付诸实施;

4.3.4.2检查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质量及质量保证资料和复试资料,参与设备到场的检查验收;

4.3.4.3审查施工人员上岗资格,留上岗证复印件备查;

4.3.4.4受总监委托组织召开工地现场例会,协调各参与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会议纪要;

4.3.4.5按有关质量验收标准检查验收重要工序(包括隐蔽工程),严格各工序间的交接检查,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4.3.4.6组织重要工程部位的试验或技术检验,如钢筋焊接接头检查、防雷接地测试等;

4.3.4.7重要工序施工的跟踪旁站监理,通过现场巡视、观察及测量等方式进行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4.3.4.8依法行使质量监督权,对于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验收规范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方指出,并要求改进或返工,改正不力或不听从劝告者,应签发书面通知整改;问题严重者,签发停工通知,并申明停工责任的损失概由施工方承担;书面联系单、整改通知、停工通知均应经总监审核;

4.3.4.9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审批后,监督其实施;

4.3.4.10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验评定,签收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4.3.4.11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经常进行比较,发现进度拖后应及时进行原因分析,督促施工方加快进度,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4.3.4.12及时审核上月完成工程量和月进度款,填写《工程计量证书》和《工程款支付证书》,报总监签发;

4.3.4.13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内容:

a)接受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验收资料和竣工图;

b)协助业主组织联动试车;

c)组织监理人员逐项检查工程质量、有无漏项工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书面签复施工方,列出存在问题,限定处理时间和初验日期;

d)业主、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进行初验,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正式报告初验结果,业主据此确定竣工验收日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e)审核竣工图及有关资料;

4.3.4.14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经总监核准后,报业主终审;

4.3.4.15服从总监领导、指挥,完成总监分配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总监不在现场时,对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业主,听取业主的意见和指示;

4.3.4.16每日填写监理日记,记载重大事项和施工概况。

4.3.5监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4.3.5.1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任务;

4.3.5.2对工程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程序;

4.3.5.3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质量验收单,确认中间交验和对每道工序的质量验收检查;

4.3.5.4见证“二材二块”取样送检试验;

4.3.5.5负责工程计量,编制工程计量证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4.3.5.6准备工地会议有关资料,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4.3.5.7正确详实填写监理日记;

4.3.6旁站监理岗位职责:

4.3.6.1旁站监理工作在总监工程师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旁站监理人员应按旁站监理方案中明确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规范要求实施旁站监理。

4.3.6.2检查施工现场质检员、施工员到岗到位和特殊工种上岗持证情况。

4.3.6.3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3.6.4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经报验合格,商品砼的级配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凡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禁止用于工程中。

4.3.6.5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有怀疑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3.6.6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3.6.7对旁站监理的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4.3.6.8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凡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活动,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急工程质量、安全作业的,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4.3.6.9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要求记录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监理旁站记录表应经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质检员双方签字,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旁站监理记录表是监理文件之一,旁站监理记录表和其他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应妥善保存。

4.3.7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3.7.1安全监理工作在项目总监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杭州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相关内容要求,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3.7.2开工前,检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经项目总监审核、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体系是否已经项目总监审批;检查施工企业(含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是否已经监理查验;检查安全监理细则(方案)是否编制并已经项目总监审批。

4.3.7.3检查施工方是否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进场主要施工机械(塔机、施工电梯、井架),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已经总监审批。

4.3.7.4检查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起重机械工等)资格是否符合(须持证上岗)。

4.3.7.5检查进场主要施工机械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验收合格证和钢管、扣件的合格证和抽样检测报告是否已经报验。

4.3.7.6协助项目总监按照公司安全检查规定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4.3.7.7检查督促专业监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

4.3.7.8在日常巡视和检查过程中,凡发现有专项施工方案与实际不符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活动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总监应采取签发安全整改通知或暂时停工措施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和该项目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3.7.9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记录内容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封闭。

日常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栏内,每周的安全活动情况摘要记录在安全台帐中。

安全监理活动是监理的重要工作,安全监理记录和安全台帐均应妥善保存。

4.3.8其它专项职责分工如下:

4.3.8.1组织协调、合同管理责任人:

黄建军

4.3.8.2质量管理责任人:

黄建军金鑫严扬军黄永志何易李会荣

4.3.8.3投资控制责任人:

黄建军

4.3.8.4进度控制责任人:

黄建军黄永志

4.3.8.5信息管理责任人:

赵彬

4.3.8.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

徐伟

5.0工程重点、难点及控制要点

5.1施工协调

本工程开发建设规模大,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多,涉及的专业工种较多,施工协调工作量大,施工和监理难度不可小估,应建立强有力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来协调和处理施工现场和内外单位的关系。

5.1.1现场监理部设立协调小组,由一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领导,配专职协调员,其余监理组工作专业人员配合做好协调工作。

5.1.2、充分发挥现场调查研究手段,开工前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公用设施、管线等进行全面认真调查。

调查结果资料分类归并,研究核实,以便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法和措施。

5.1.3、积极主动向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请示,争取地方政府领导对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以实际行动协调解决施工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5.1.4、建议由监理牵头组织,有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参加的施工治安协调小组,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治安力量支持城市建设,及时制止各类破坏、干扰施工事件。

5.1.5、施工期间,监理协调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工地,采用访谈、会议、通气通报、监理通知等协调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6、监理部按照正常程序和方法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与业主、设计院、质监站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5.2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5.2.1、根据设计文件资料,开工前配合施工单位对沿线地下、地上管线位置、深度、高度、材料规格类型,逐项进行调查核实。

积极主动与管线产权部门施工保护协议。

须改移的管线,改移完毕后,必须严格执行交接制度,没有取得对方放行施工的通知严禁施工;

5.2.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者。

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制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类规章制度,监理及时检查制度条款是否满足需要,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执行;

5.2.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文明施工奖罚制度,监理严格监督执行,特别有地下管线位置的开挖,禁止使用机械开挖。

有架空电力高压线下作业的机械、设备,高度绝对遵守协议规定的净空高度,杜绝野蛮作业;

5.2.4、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进行围蔽作业。

监督施工料具堆放稳固有序,污水排放有合法手续,污坭外运不抛洒,堆放地点经环保部门允许;

5.2.5、为了保证河水切实不受污染,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必要的净化处理达标后才能将施工污水或废水往外排放,另严密监控禁止施工垃圾和污水侵入河道,这样可保证施工过程河水源不产生物理、化学污染。

(三)、地下室施工

地下室面积大,其施工是本工程的关键分部工程,合理安排好施工段及施工工艺,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能将工期顺利推进,更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

(四)、安全施工

毫无疑问,由于本工程施工的难度、高度、复杂性,决定了安全施工问题是本工程的头等大事,项目监理机构将安全施工监理列入第一要素实施监控,将借助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和业主、施工单位的力量联合共创优质安全施工环境。

6.0工程质量控制

6.1质量控制目标

本项目质量控制总目标:

合格。

6.2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前控制为主、做好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进行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建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使用年限长,是“百年大计”,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所以我们将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俗话说得好,事在人为,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所以除了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综合素质高、组织纪律严明,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要求承包单位项目机构的施工管理人员也要具备良好的素质,才能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各方面的关系;提高人的素质,增加人的责任感,避免人的失误,用人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因此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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