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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使公司工程建设做到安全、快速、高效、低耗,工程施工管理达到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管理

1、目的

为把好工程设计图纸关,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工程用施工图会审及施工前设计交底的程序,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本程序执行。

3、编制依据

为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特点和意图,明确设计要求,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设计院应对其所提交的图纸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交底。

4、职责

1)设计单位的职责:

负责按需要提供完整正式的施工图,派出有关设计人员对图纸的设计意图、技术特点、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作出详细设计交底并答疑。

2)监理单位的职责:

在设计交底之前,负责组织施工承包商对施工图纸进行专业会审和系统会审,汇总拟提交的疑问和建议,作好会审纪录。

3)建设单位的职责:

负责组织和主持施工图设计交底和综合会审会,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施工单位的职责:

在图纸会审之前,组织施工和技术人员详细阅审图纸,结合拟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核对与计算,提出建议和需澄清的问题。

对设计交底中澄清的问题按变更程序提出相关文件。

5、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单位有: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2)依据建设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设计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或对施工单位急需重要的分项专业图纸,必要时也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成套图纸到达后再统一交底与会审。

3)各有关单位领图后3个工作日内,认真系统的看图并记录疑问。

4)施工图专业会审在系统会审之前完成,所发现问题在系统会审时进一步复核后做出决定。

5)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综合会审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完成。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时,设计院必须派该项目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出席,开工前在施工现场进行。

7)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应做出详细的记录,会议纪要由设计院负责拟写,现场专工协助完成,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发。

6、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程序

1)会审前的准备

①建设单位项目部在收到正式施工图纸后,分专业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专业会审,将问题汇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项目部管理部门。

②施工单位在收到正式施工图纸后,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该项目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详细阅审,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参加监理部门组织的专业会审和系统会审,如监理部门不进行组织,则组织工作由项目部进行。

2)会审程序

①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技术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②各有关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院答疑。

③各方针对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办法。

④针对具体问题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⑤对会审中已决定必须进行设计修改的,由原设计院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修改设计,经项目监理部核签后,交施工承包商执行,并报工程项目管理部备案。

⑥凡直接涉及设备供货商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视情况由组织者邀请设备供货商代表到会,与设计院的代表一起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⑦形成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由监理部门分发执行。

7、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设计图纸是否按图纸划分等级并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设计图纸和说明书是否齐全;图纸内容、表达深度和发图范围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设计文件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与部颁的有关、规范与标准。

3)设计图纸与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是否一致;

4)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

设备组合吊装运输方式是否可能和安全可靠,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5)制造厂和设计单位的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接口是否正确;各专业之间,平面、立面、剖面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预埋件、预留孔是否齐全、准确;各类管沟、支架(墩)等是否协调统一。

6)施工图纸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图一致;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一致。

7)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是否经过鉴定与评审,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8)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维护作业的合理需要。

8、设计文件的修改

1)对会审中出现的设计修改,必须符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和国家、部、设计院所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施工标准、规程、规范;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及安全的要求。

2)对会审中已确定的需要修改的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的形式修改设计,不得在施工图上涂改。

3)变更的内容(变更理由、时间、变更人等)需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

4)在施工图上所做的涂改不得作为设计修改的依据,更不能作为施工的依据。

9、设计文件的变更管理

1)在审图或具体施工安装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发现图纸中存在问题后,在第一时间内由发现者先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

2)工程部接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后,立即通告施工总包单位、设计院并要求设计单位限时解决。

3)设计单位驻现场代表确认图纸存在问题后立即提出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正式改版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字盖章施工图存档并下发各有关单位。

 

设计交底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组织交底单位

日期

地点

参加交底单位

及人员

设计交底内容及议定事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部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总监:

年月日

现场代表:

年月日

图纸会审记录

共页首页

单位工程名称

会审时间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单位

主持人

记录人

会审内容

提出问题

处理意见

1、

1、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许可管理

1、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填写《开工报告》,一式三份。

在开工前五天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对《开工报告》进行复核批准。

批准后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给监理单位,一份报工程管理部归档。

3、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图已交付,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2)已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本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审核批准。

4)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

5)设备、材料已落实并能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6)资金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7)施工单位人力、机器到位,并落实了施工要求。

8)相关工程能满足本单位工程施工的要求。

4、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工程列入年度计划或临时补充计划。

2)按照公司招标规定进行了招标,并确定了承包单位。

3)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4)确定了监理单位并与之签订了监理合同。

5)施工图进行了会审和技术交底。

6)承包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批。

7)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5、单位工程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开工报告》,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批后方可开工。

6、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规范,内容齐全;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机构、人员配备合理,机具、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7、若单位工程非施工单位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工,施工单位可申请延期开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开工的,施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开工报告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工程规模

施工单位

工程类别

工程地点

工程造价

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开工条件(三通一平、图纸会审、物资储备情况)

 

工程内容

 

合同承包内容

 

施工单位

监理部

建设单位

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第三章工程例会管理

1、工程监理例会

1)主持人:

工程部部长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2)参加部门:

公司领导、工程部有关人员、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驻厂代表。

3)议题:

主要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进度、资金、设计、变更、保卫、文明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议程:

①首先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调度会工作安排的完成进度、质量问题及需要协调的问题。

②监理、设计院依次总结上周工作情况,提出要求解决的安全、质量、进度、变更、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

③主持人综合总结上周工作,并协调以上问题,明确责任人及解决期限。

④会议下达下周工作计划及要求。

⑤记录:

监理单位项目组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公司主管副总签发后分发与会各方,同时存档。

2、每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工程协调会,具体解决施工中难以解决的相关问题。

根据工程实际,由副总或总经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区域性、专业性的工程技术问题。

参加人员及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专题会议由指定人员记录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主管副总或主管经理签发,资料室存档并统一发放。

3、会议纪律

1)与会单位根据需要由专项负责人或能代表单位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出席,并在会议前作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

2)与会人员须熟悉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会人员不得以本人不了解某一问题而推诿,否则主持人有权令该单位更换人员,影响工程后果由该单位承担。

3)经会议讨论决定的意见,各单位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严禁推诿、拖延。

 

*********工程监理例会

会议纪要

(第****期)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单位:

一、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情况:

二、各施工单位下周工作计划:

三、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

四、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

五、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

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1、管理职责和要求

1)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按照行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员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

2、安全文明管理

1)施工现场设置警告、安全施工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对沟槽边沿、井室坑口要增设护栏和封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装置。

2)现场施工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并应相距5米以上,乙炔瓶要有回火防止器、不能卧放,夏天有遮阳防晒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电焊机接线牢靠并固定,地线必须就近搭接。

3)施工单位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定期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封闭施工。

4)各类履带式机械、重型压路机械及超重件运输机械进厂时必须按指定路线通行且装载文明,散落的砂土等杂物要有专人清理。

5)施工机具要按规定的位置统一摆放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

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减少污染。

6)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要求,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特殊防护用品。

7)施工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

 

第五章施工进度管理

1、施工进度控制原则

1)施工单位需要根据项目总体工期目标,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制定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2)要求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3)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应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4)公司工程管理部要体现管理协调作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的现场监管作用,确保合同中各项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2施工控制流程图

3、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方法和措施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月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本项目《监理方案》和工程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3)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

4)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施工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

5)发现偏离,公司工程部向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通过组织搭接作业或平行作业来缩短工期,实现进度计划的安排;

6)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并明确奖罚数额,以经济手段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总计划的实现;

7)公司每日召开碰头会,每周组织一次四方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会;

8)监理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工程例会;

9)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方部门参加的现场协调会,通报项目建设重大变更事项,解决各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

在平行交叉作业项目多、工序交接频繁且工期紧的情况下,工程管理部应每日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维护正常施工秩序和进度。

4、工期延误管控

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

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合同中涉及的延期原因;不可抗力;建设单位造成的延误或干扰;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原因。

申请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二)工期延期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有效期内书面提出申请

 

 

 

3)监理工程师和公司工程管理部要对单位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查明原因、分清性质、划分责任,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

4)工期延误处理

工期延误根据事实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①停止签署付款凭证;

②误期损失赔偿;

③取消承包资格。

①②两项处理决定由监理工程师和公司工程管理部决定。

③项工期延误处理由监理工程师和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决定。

 

第六章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按其职责对工程建设负有终身的质量责任。

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及其它原始资料应保存齐全、完整,以备后查。

一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依据其职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质量标准

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

土建:

95%以上;安装:

95%以上;焊口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8%;单位工程优良率:

95%。

2、管理要求

1)切实执行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方针、政策、法规。

2)严格按国家和有关建材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及合同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遵守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把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做到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不达标准不报验、不签证。

4)在质量监检过程中,监检人员必须按规范、标准认真监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质量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是整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实体单位,对工程质量始终负有管理权的职责;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保障的实施单位,工程质量取决于施工单位的过程控制管理;建设单位现场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参与者及监督实施者。

1)监理单位与工程管理部共同管理

①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体系,使其有效运转,并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

②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等各项制度。

③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④根据施工单位的报检,及时参加项目验收检验及抽查其它的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对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质量跟踪和复验。

⑤组织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会前组织现场安全、质量、环境大检查。

⑥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施工单位

①必须有完整的、运转正常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应完整,并配备质量控制人员,满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②认真执行国家和建材行业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评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标准以及设计单位、制造厂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文件。

③接受监理单位及工程部、质检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作好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的整改工作。

④工程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创优质工程的施工方案、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记录、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等需在开工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审批。

⑤在进驻现场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报送施工人员名单及持证情况,以备复查。

⑥对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不符合项通知单》等整改文件,要及时认真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将《不符合项通知单》情况及时整改反馈。

4、工程施工质量验评

1)工程施工质量的验评标准

工程的验收标准依次为:

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有关规程、标准;工程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有效的技术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

2)工程质量检验范围的划分

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分班组自检(一级)、施工单位质检员复检(二级)、监理公司验收(三级)、建设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四级)。

质量验评范围的划分表,由施工单位按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标》)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并经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公司审批发布后,共同执行。

3)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的评定

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个阶段进行。

质量等级按《验标》的规定进行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

凡检验后被评为不合格的施工项目,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处理。

经修补后符合标准的项目,只能评为合格,不能评为优良。

设计文件、制造厂技术标准等与《验标》标准有抵触的检验项目,达到规定标准的,只可评为合格(不评优良),但不影响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按《验标》规定的评定办法执行。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以最后一级评定的等级为准。

4)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

①按班组—工地—公司程序逐级检验,后一级的检验必须在前一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监理单位检评的项目,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前24小时左右(特殊情况下可为8小时)书面向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报验(见附表八),在约定时限内到现场验评。

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接受的交验项目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A、交验项目已三级检验合格;

B、施工方提交的自检记录、技术记录、试验报告编号真实、齐全;

C、质量验评表填写真实、完整、无涂改、符合要求。

三个条件中如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监理单位按不合格论处,整改后不得评为优良。

当检验项目符合规定的标准时,参加验评的各方代表均应在《质量验评表》上签名,评级、验评不合格的项目,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检验记录、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②工程施工质量验评(检验)的主要内容为两个方面,一是所检验工程的现场检验质量是否达到《验标》等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检查提供的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量验评表等资料是否规范、真实、准确、齐全、清晰。

原则上采用《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中规定的格式,个别特殊分项工程,可采用工程管理部提供的格式。

③控制点

由于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的原因,有关人员因故未能到场参加检验,经领导批准后可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单独检验、签字,事后工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要予以补签、认可。

5、隐蔽工程项目的检验

1)一般隐蔽工程项目有:

A.钢筋工程;

B.地下基础工程;

C.防腐、绝热工程及地下管系;

D.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

E.设备就位前填砂质量的检查;

F.设备灌浆前垫铁质量的检查;

G.设备封闭前内部质量的检查;

H.须检查清洁度的管道安装的清洁度检查;

I.埋入设备、内部结构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

J.防雷接地施工的检查;

K.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质检单位和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检验的其它项目。

2)监理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签证工作。

隐蔽工程项目检验时,施工单位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8小时书面向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质检单位报验,各有关单位应派相关人员按时到达现场,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监理、工程管理部门、质检单位有关人员因故未能到场参加检验,经领导批准后可由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单独检验、签字。

事后,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需予以补签、认可。

3)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工程管理部、质检单位报验而自行隐蔽,工程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经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工程管理部、监理、质检单位有权通知其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门是否参加隐蔽前的检验,都可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经检查,如质量合格,监理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损失;如果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重新检验,并承担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6)一般性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发出隐蔽通知单,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并同时提交隐蔽工程自检记录表,双方共同验收。

监理工程师据此进行现场验收,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验收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返修后重新验收;重要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监理、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院驻工地代表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联合签证。

7)施工单位发出隐蔽通知单前,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发出隐蔽通知单。

隐蔽工程自检记录表的隐蔽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工程施工工段对应,标明施工位置和方向,并附图说明,以便于检查。

8)凡属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无隐蔽检查记录和质检员签字认可的,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不予签证。

9)施工单位发出隐蔽通知单后,现场监理24小时内不予检查、验收、且无特别说明的,施工单位不可自行隐蔽,必须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处理。

对于存在争议的隐蔽工程如监理、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复验,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如复验合格,复验费用由监理单位负担,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0)施工单位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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