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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业产品说明

主要工业产品说明

煤炭工业产品……………………………………………………2

烟草工业产品……………………………………………………5

纺织工业产品……………………………………………………6

医药工业产品……………………………………………………19

建材工业产品……………………………………………………21

钢铁工业产品……………………………………………………33

有色工业产品……………………………………………………40

机械工业产品……………………………………………………47

汽车工业产品……………………………………………………72

船舶工业产品……………………………………………………75

铁路运输车辆……………………………………………………76

轻工业产品………………………………………………………77

印刷工业产品……………………………………………………108

石油化学工业产品………………………………………………109

电子工业产品……………………………………………………137

电力、自来水工业产品…………………………………………140

煤炭工业产品

原煤产品代码:

:

0600010计量单位:

:

原煤指报告期内生产的经过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即:

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绝对干燥灰分在40%以下的原煤;绝对干燥灰分虽在40%以上,但经有关部门批准开采,并有消费需求的劣质煤,亦应计入原煤产量。

原煤产量不包括石煤、泥煤(泥炭)和伴随原煤生产过程而采出的煤矸石。

石煤产量,按实际生产的数量计算,另行统计。

(一)原煤的计量

1、煤炭必须加工拣选,实行选后计量,即拣出50毫米以上矸石后,经验收合格的,方可计算原煤产量。

凡有选煤厂的矿井,出井的煤必须经过选矸后,才能计量。

没有选煤厂的矿井,也应采用简易方法拣选,扣除矸石后,计算原煤产量。

2、不入洗的水采原煤的产量,应以条件相同的旱采原煤的全水分为基础进行折算。

但此项全水分必须经上级审定批准,经审定批准后,不准随意变动。

其折算公式如下:

水采原煤产量(吨)=水采煤实测产量(吨)×(100-水采煤实测水分)/(100-旱采原煤全水分)

3、用水砂充填采煤法开采的矿井,其原煤产量的计算是:

(1)有炼焦煤选煤厂的矿井,其原煤产量应按规定的精煤计量水分进行折算。

其折算公式如下:

水砂充填矿井原煤产量(吨)=含全水分的原煤重量(吨)×(100-实测全水分)/(100一精煤计量水分)

(2)没有炼焦煤选煤厂的矿井,其原煤产量按规定的全水分折算。

但实际水分不超过规定全水分的,不再折算。

4、当矿井采用矿车运煤、提煤时,矿车计量以实际装载量计算。

计算时应扣除车底积煤。

5、罐率或容积比重应每季测定一次,同时要进行全水分检查,全水分超过规定指标时,应从容积比重中扣除其超过部分。

6、原煤入选的矿井(露天),除水采矿井由于不能直接测得煤炭数量,可按选后实际的各种产品之和计算原煤产量以外,其它矿井(露天)的原煤产量必须由矿井(露天)验收计量,不得按选后产量的数量倒算原煤产量,更不得以规定的精煤产率(回收率)来推算原煤产量。

7、对己经验收合格的原煤产量,因存放日久或保管不善等其他原因而致变质(如自燃或风化)的煤炭在统计上不算废品,产量不作扣除。

(二)原煤产量按煤种牌号分类

原煤产量按煤种牌号分为:

无烟煤、烟煤、褐煤。

在烟煤中又分为:

炼焦烟煤和一般烟煤两种。

无烟煤产品代码:

:

0610010计量单位:

无烟煤是指煤化程度高的煤。

其挥发分低,密度大,燃点高,碳含量高,无粘结性,燃烧时多不冒烟。

通常作为民用燃料,还可以直接用于小型高炉炼铁等。

烟煤产品代码:

0610020计量单位:

:

烟煤是指煤化程度低于无烟煤而高于褐煤的煤。

其特点是挥发分产率范围宽,一般在10-40%之间,单独炼焦时,从不结焦到强结焦均有,燃烧时有火焰而多烟。

炼焦烟煤产品代码:

0610030计量单位:

:

炼焦烟煤是指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

一般烟煤产品代码:

0610040计量单位:

:

一般烟煤是指贫煤、1/2中粘煤、弱粘煤、不粘煤、长焰煤。

褐煤产品代码:

0610050计量单位:

:

褐煤是指煤化程度低的煤,其外观多呈褐色,光泽暗淡,水分含量高,在空气中易于风化。

挥发分大都在45-55%之间,氮含量较高(10-30%),并含有一定量的腐植酸。

以上三项关系是:

无烟煤+烟煤+褐煤=原煤总计

煤炭低热值燃料产品计量单位:

:

煤炭低热值燃料产品主要包括:

石煤、泥煤(泥炭)和煤矸石。

石煤是指由菌藻类植物遗体在早古生代的浅海、潟湖、海湾环境下经腐泥化作用和煤化作用转变成低热值、高煤化程度的固体可燃矿产,含大量矿物质,以外观似黑色岩石而得名。

各地对石煤有多种称呼,如石炭、砂炭、银炭、麻煤、泡炭等。

石煤变质程度较高,与普通无烟煤比较,一般具有高灰、高硫、低碳、低发热量的特点。

灰分一般在60-70%左右,每公斤发热量一般在1000-1500大卡左右,高的2000大卡。

很多石煤中还伴生有钒、钼、镍、铜、碳和钾、磷等多种稀有元素,因此,除了作燃料还可根据富集元素的不同,开展综合利用和制作肥料。

洗精煤产品代码:

0610070计量单位:

:

洗精煤(炼焦用洗精煤)是指洗煤厂(包括煤焦厂的洗煤车间)经机械加工洗出的精煤。

土法洗煤产出的所谓“洗精煤”不包括在洗精煤产量中。

洗精煤产量按用途分,包括冶炼用炼焦精煤和其他用炼焦精煤。

冶炼用炼焦精煤计量单位:

:

冶炼用炼焦精煤是指洗精煤产量中可用作生产冶金用焦炭的洗精煤。

其平均灰分不超过12.5%,全硫分一般不超过2.5%,主要供炼焦用。

其它用炼焦精煤计量单位:

:

其它用炼焦精煤是指除冶炼精煤外的,其平均灰分在12.5-16%,全硫分一般不超过2.5%的洗精煤。

有些单位用煤泥单独炼焦,这种用于炼焦的煤泥量,不得计入洗精煤。

洗煤泥量另行统计。

以上三项的关系是:

洗精煤=冶炼用炼焦精煤+其他用炼焦精煤。

洗混煤计量单位:

:

洗混煤是指洗煤过程中回收的粒度在0-15毫米,灰分在32-40%之间的煤量。

洗中煤计量单位:

:

洗中煤是指洗煤过程中回收的粒度在0-50毫米,灰分在32-49%之间,品质介于精煤和矸石之间的低质煤。

不包括煤泥、浮选尾矿和矸石。

洗块煤计量单位:

:

洗块煤是指经过洗煤机洗出的粒度在13毫米以上的块煤。

筛选块煤计量单位:

:

筛选块煤是指用机械筛选或简易筛选方式从原煤中选出的粒度在13毫米以上的块煤。

洗煤泥计量单位:

:

洗煤泥是指洗煤过程中回收的粒度在0-0.5毫米,平均灰分在16-49%之间的低质煤。

 

烟草工业产品

复烤烟叶产品代码:

1610010计量单位:

复烤烟叶指初烤烟经再次干燥处理,含水率达到适合贮存、醇化或人工发酵的烟叶。

卷烟产品代码:

1620010计量单位:

万支

卷烟指将烟叶等切成的烟丝,用卷烟纸把烟丝卷制成供人们燃吸或以其他方式抽吸的烟草制品;卷烟的计量单位:

为万支。

卷烟按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分以下五类:

一类卷烟产品代码:

1620020计量单位:

万支

一类卷烟为每标准条(200支)100元(含)以上。

二类卷烟产品代码:

1620030计量单位:

万支

二类卷烟为每标准条(200支)50元(含)~100元。

三类卷烟产品代码:

1620040计量单位:

万支

三类卷烟为每标准条(200支)30元(含)~50元。

四类卷烟产品代码:

1620050计量单位:

万支

四类卷烟为每标准条(200支)16.5元(含)~30元。

五类卷烟产品代码:

1620060计量单位:

万支

五类卷烟为每标准条(200支)16.5元以下。

 

纺织工业产品

纱产品代码:

1711010计量单位:

纱指使用棉花、其它天然纤维及棉型化学纤维,经棉纺生产设备(包括环锭纺、转杯纺、喷气纺等纺纱设备,不包括废纺和土纺设备)和工艺,使纤维有序排列并加捻,使之具有一定粗细和强度,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单根纱(不含股线)。

1、纱按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

棉纱、棉混纺纱、化学纤维纱三大类;

2、纱=棉纱+棉混纺纱+化学纤维纱;

3、不包括毛纱、绒线、麻纱、绢纱及各类长丝,也不包括粗纱;

4、企业自纺纱再加工成股线的,只填报纱的产量;外购纱加工成股线的,不能填报纱。

统计原则

(1)纱按合格品入库量统计产量,包括自用纱(用于本企业捻线、织布、针织品、棉制品、绳、带、线和交付本企业各耗用部门的扎绞纱、捆包纱、锭带纱等)和售纱(商品纱),包括筒子纱和绞纱。

按国家统计规定不合格纱和残次品不允许统计产量,如纱中的坏纱(试验用纱)、错纤维纱、纱号混杂纱、油污纱等残次品均不得统计产量。

(2)纱产量中包括使用次等原料或掺用部分纺织下脚与棉籽短绒纺制的副58号(副10支)及以上的副牌纱。

也包括用低级棉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纱。

(3)纱产量中不包括废纺纱和土纺纱,也不包括毛纱、绒线、麻纱、绢、纱及各种长丝等;也不包括粗纱(粗纱机纺制的产品)。

废纺纱,指在废纺设备或粗纱机上使用纺织下脚或掺用部分级外棉、回花、再用棉纺制的纱;或在细纱机上,全部使用纺织下脚、棉籽短绒或废品回收的纤维纺制的纱。

纺织下脚是指车肚花、地弄花、二、三号破籽花、油花、地脚花、粗支纱的抄斩花等。

棉纱产品代码:

1711020计量单位:

棉纱又称纯棉纱,指全部使用棉花纤维为原料或掺用少量(5%及以下)非棉纤维(点缀或加固),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纺制的纱。

如:

棉与非棉纤维(5%及以下)纺制的棉包芯(或包缠)纱。

棉纱是纱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纱的产量。

棉混纺纱产品代码:

1711030计量单位:

棉混纺纱棉与其它非棉纤维混合后,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纺制的纱。

1、包括棉与非棉纤维(5%以上)纺制的包芯(或包缠)纱;

2、棉混纺纱主要是指棉纤维与一种及以上化学纤维(如涤棉、棉粘、涤棉粘、维棉等)或其他非棉纤维混纺的纱;

3、棉混纺纱按原料不同可分为:

合成纤维与棉混纺纱;人造纤维与棉混纺纱;其他天然纤维与棉混纺纱等。

棉混纺纱是纱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纱的产量。

棉混纺纱≥涤棉混纺纱+维棉混纺纱+腈棉混纺纱

化学纤维纱产品代码:

1711040计量单位:

化学纤维纱又称纯化纤纱或棉型化纤纱,指全部使用化学纤维(棉型短纤维,纤度规格2分特(dtex)及以上,纤维长度为31-38毫米;中长纤维纤度规格为2-3分特(独特性),纤维长度为51-70毫米)为原料,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纺制的纱。

化学纤维纱包括使用一种化学纤维纺制的纱,如纯涤纶纱、纯粘胶纱等;包括使用两种及以上的化学纤维混合纺制的纱,如涤粘纱、涤腈纱等;也包括由化学纤维纺制的化纤包芯(或包缠)纱。

化学纤维纱按原料不同分为:

合成纤维纱(包括再生(回料纺)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纱)、人造纤维纱(粘胶类如莫代尔、天丝、醋酸纤维、铜氨纤维、竹浆纤维、蛋白纤维、玉米纤维等)、合成纤维与人造纤维混纺纱。

化学纤维纱是纱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纱的产量;不包括维纶、腈纶牵切纱。

缝纫线产品代码:

1711050计量单位:

缝纫线指线的再加工产品;包括宝塔线、绣花线、捺底线、线球、线卷、腊筒线、绞线等。

布产品代码:

1711060计量单位:

万米

布指用棉型纱、线(包括使用部分棉纤维纱、线,如麻、绢丝等),在棉织机上(包括普通织机、自动织机、无梭织机)织造的坯布、色织布。

1、布按所用纱、线原料不同可分为棉布、棉混纺布和化学纤维布三大类;

2、布=棉布+棉混纺布+化学纤维布。

统计原则

(1)布按入库合格品统计产量,不包括不合格品和残次品,这些不合格品主要指:

等外品、不能列入中零一等品的部分和小零的全部(包括段长为1-4.9米的小零、0.2-0.9米以下的布头回丝、开剪下的疵布等)。

(2)布产量中包括使用副牌纱、线织的布以及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低级原料专织布;

(3)布产量中不包括代用纤维布、废纺纱织的布、土布、帘子布、非织造布和经纬向都使用化纤长丝的织物;还不包括呢绒、麻布、绢、丝织品等。

(4)使用有色纤维(包括化学纤维、染色棉)纺制的纱,按色织布生产工艺织造的布(包括单色布),按色织布统计产量。

色织布(含牛仔布)产品代码:

1711070计量单位:

万米

色织布是指使用经过漂染加工的棉型纱或色纺纱、线(部分有色长丝)按设计工艺组织织造的布。

色织布中含牛仔布,牛仔布是指经纱采用浆染联合机或球经染色上浆设备加工后,与本色纬纱按设计工艺组织织造的布。

用未经染色加工的本色纱、线,按牛仔布设计工艺组织织造的布,不统计在牛仔布产量中。

色织布除要求单独统计产量以外,还应按所用原料不同,分别归入棉布、棉混纺布、化学纤维布中。

棉布产品代码:

1711080计量单位:

万米

棉布指经、纬向全部使用棉纱线织造的布,包括使用少量其他非棉纤维做点缀或加固的棉布(其他非棉纤维含量在5%及以下)。

棉混纺布产品代码:

1711090计量单位:

万米

棉混纺布指纯棉纱或棉混纺纱与其它非棉纤维纱、线交织的布。

1、棉混纺布包括以下几种:

(1)经、纬向均使用混纺纱、线织的布;

(2)经(或纬)向为混纺纱线,纬(或经)向为某种纯原料(棉或化纤)纱、线织的布;

(3)纬长丝织物,如经向为棉或棉混纺纱、线,纬向为化纤长丝交织的布;

2、棉混纺布是布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布的产量,与棉布、纯化纤布是并列关系。

化学纤维布产品代码:

1711100计量单位:

万米

化学纤维布指全部使用纯化纤纱、线织造的布(包括纯化纤中长纤维纱、线织造的布)。

1、纯化纤布包括以下几种:

(1)经、纬向均使用同种纯化纤纱、线织的布;

(2)经(或纬)向为某种纯化纤纱、线,纬(或经)向为另一种纯化纤纱、线或两种及以上化纤原料混纺纱线交织的布;

(3)经向为纯化纤纱、线,纬向为化纤长丝的织物;

2、化学纤维布是布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布的产量。

与棉布、棉混纺布是并列关系。

印染布产品代码:

1712010计量单位:

万米

印染布是指棉纺织厂生产的棉布、棉混纺布、化学纤维布的坯布经棉印染生产设备加工整理的漂白布、染色布、印花布的统称。

印染布包括手工印花布、印染帆布与漂白药纱布等。

还包括在毛、丝印染生产设备加工整理的棉印染布。

不包括土染布(指机织土染或土织土染的布,即用两缸一捧手工操作法煮染的布)。

也不包括未经漂白、染色、印花工艺过程而只进行上浆、烧毛、脱浆、拉幅、打底、丝光、定型、树脂整理、防水、防蛀、阻燃等部分工序加工处理的布。

大整理色织布不包括在印染布产量中。

毛、麻、丝织品、手帕、床单产品在印染厂印染加工均不得统计在印染布产量中。

在统计印染布产量时,一律以最终产品计算产量。

如:

本厂生产的印花布,要先漂白,后印花,其该厂印染布产量只能统计最终印花布产量,而不计算漂白布产量。

但若该厂将一部分先漂白的漂白布出售,另一部分转入印花,则统计印染布产量时应分别统计漂白布(出售部分)和印花布产量。

对已计算过产量,后又进行加工整理的产品,不得重复计算产量。

绒线(俗称毛线)产品代码:

1722020计量单位:

绒线是指用毛条或散毛、毛型化学纤维纯纺或混纺制成的一种饱满、膨松、柔软的纱线。

绒线与毛纱的区别主要是:

绒线通常是指两股及以上的股线,而毛纱仅为单股纱。

按工艺不同可分为精梳绒线和粗梳绒线;按编结方式不同分为编织绒线和针织用绒线;按使用原料不同分为纯毛、毛混纺和毛型纯化纤绒线;按物质型态不同分为粗绒、细绒、针织绒。

毛机织物(呢绒)产品代码:

1722030计量单位:

万米

呢绒是毛织品的通称,由毛纱线经毛织机织成呢坯再经毛染整设备染整加工而成的毛织品。

按使用设备和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精梳毛织品、粗梳毛织品、长毛绒、驼绒及半精梳毛织品,按使用原料不同可分为纯毛、毛混纺及纯化纤毛织品。

不包括土纺土织的毛织品。

亚麻纱(含亚麻≥55%)产品代码:

1730010计量单位:

亚麻纱指使用亚麻纤维(亚麻经浸渍脱胶制成打成麻)、化学纤维或其它天然纤维(如棉花等)为原料,经亚麻纺纱专业设备及生产工艺过程加工生产的产品。

亚麻纤维一般纤维长17-20毫米,宽50-100微米,可用单纤维纺纱。

单纱经多股捻合成线。

亚麻纱按原料分,包括纯亚麻纱、亚麻混纺纱。

纯亚麻纱,指全部用亚麻纤维为原料纺制的纱线。

亚麻混纺纱,是指用亚麻与化纤、棉花、绢纺落棉等原料混纺的纱线。

使用两种及以上天然纤维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划分原则,与苎麻纱规定相同。

亚麻纱还应包括全部选用规格接近麻纤维的化学纤维为原料在亚麻纺锭纺制的仿麻纱。

亚麻纱产品,包括商品量及自用量,不包括土纺亚麻纱。

苎麻纱(含苎麻≥55%)产品代码:

1730020计量单位:

苎麻纱指使用苎麻纤维(苎麻收割后,经过剥皮刮青,再经脱胶成为精干麻)、化学纤维或其它天然纤维(如棉花等)为原料,经苎麻纺锭专业设备及生产工艺加工生产的产品。

苎麻纱强力高,伸长率低,耐腐蚀,易于吸湿和脱湿,有凉爽、吸汗、挺括、不贴身的优点,宜于制织夏衣料。

苎麻纤维由于具有水泡不易腐烂,抗霉性强,也宜于制作帆布、绳索、水龙带等,苎麻线适用于缝制皮鞋、皮革制品等。

苎麻纤维一般长60-250毫米,最长达550毫米,宽约20-40微米,可以用单纤维纺纱。

单纱经多股捻合成线。

苎麻纱按原料分包括纯苎麻纱,苎麻混纺纱。

纯苎麻纱是指全部使用苎麻纤维为原料纺制的纱线。

苎麻混纺纱是指苎麻与化纤、棉花、绢纺落棉等原料混纺的纱线。

使用两种以上天然纤维为原料产品的划分原则:

首先以产品中天然纤维的含量,其次按照专业设备和生产工艺。

凡使用两种天然纤维原料的纱线,第一,按使用天然纤维原料比重较大的归类划分,即苎麻原料耗用的数量应在50%以上;第二,两种天然纤维耗用量相同时,应考虑生产设备工艺加工来划分。

例如,经苎麻专业生产设备加工使用苎麻50%、棉花50%纺制的纱线,应归入苎麻混纺纱线统计产品产量;经棉纺生产设备加工,使用棉花50%、苎麻50%纺制的纱线,可归入棉混纺纱线统计产品产量。

如果经棉纺织加工专业生产设备使用苎麻超过50%以上纺制的纱线,应归入苎麻纱线类。

苎麻与化学纤维混纺纱线,不考虑使用原料的比重因素,均归入苎麻混纺纱线及有关细分类指标。

使用三种天然纤维原料纺制的纱线,也按上述两条原则处理。

例如,使用40%苎麻、40%棉、20%绢纺落棉,在苎麻纺织专业生产设备上纺制的为苎麻混纺纱;在棉纺织专业生产设备纺制的为棉混纺纱线。

如果在棉纺织专业生产设备上使用苎麻量超过棉花量(45%苎麻、35%棉花、20%绢纺落棉)纺制的纱,应归入苎麻混纺纱类。

苎麻纱还应包括全部选用规格接近麻纤维的化学纤维为原料,在苎麻纺纱设备纺制的仿麻纱。

苎麻纱产品包括商品量及自用量,不包括土纺苎麻纱。

亚麻布(含亚麻≥55%)产品代码:

1730030计量单位:

万米

亚麻布指使用亚麻纱线经亚麻布织机加工生产的产品。

一般用12、19、21公支等亚麻纱织成,也有棉经麻纬交织的。

亚麻布供出口和做夏服床单、被套等用,也有染成浅杂色及印花的。

亚麻布还包括作帐蓬、背包、军需用的亚麻帆布及亚麻色织坯布。

亚麻布按原料分,包括纯亚麻布、亚麻混纺交织布。

 

苎麻布(含苎麻≥55%)产品代码:

1730040计量单位:

万米

苎麻布指使用苎麻纱线经苎麻布织机加工生产的产品,苎麻布有长麻织物和短麻织物之分,长麻织物多以36公支纱线织成平纹、小提花等织品,以漂白为主,也有浅杂色和印花的,可作抽绣产品的底布。

为了出口需要,也生产高支(48、60、100公支等)阔幅(幅宽达228厘米)麻布。

苎麻布透气性好,凉爽,吸汗,也可做床单、被褥、蚊帐、手帕等。

苎麻与涤纶混纺,一般是涤纶65%,苎麻35%,可弥补不耐折皱的缺点,一般纺制54、60、100/2公支等纱线。

短麻织物多用苎麻与棉各50%纺成18公支纱后织平布,供缝制牛仔裤、茶巾、餐巾等。

涤纶与麻混纺中长型织物有毛型感,可制作春秋外衣等。

苎麻布包括纯苎麻布、苎麻混纺交织布、苎麻色织坯布(指苎麻纱线经漂染后织造的布,包括用有色纤维纺的纱线、按色织布工艺织的布)、苎麻帆布、土纺夏布等。

夏布是我国传统土法生产的苎麻布,原色的有平纹和罗纹织物,漂白夏布有坯布漂白的和纤维或纱漂白后织成的之分。

夏布也可染色、印花,用以夏衣用料或制作蚊帐等。

生丝产品代码:

1741010计量单位:

生丝包括桑蚕丝、柞蚕丝等。

绢纺丝产品代码:

1742010计量单位:

绢纺丝包括绢丝、紬丝等。

蚕丝及交织机织物(含蚕丝≥50%)产品代码:

1742020计量单位:

万米

蚕丝及交织机织物包括纯蚕丝机织物。

合成纤维长丝机织物产品代码:

1742030计量单位:

万米

合成纤维长丝机织物指经、纬向均为合成纤维长丝在织机上(喷水织机、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生产的长丝织物。

1、包括不同种类的化纤长丝交织织物。

2、包括再生(回料纺)合成纤维长丝纱织制的织物;

3、合成纤维长丝机织物是化纤长丝机织物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化纤长丝机织物的产量。

人造纤维长丝机织物产品代码:

1742040计量单位:

万米

人造纤维长丝机织物指经、纬向均为人造纤维长丝在织机上(喷水织机、剑杆织机等)生产的长丝织物。

包括不同种类的再生纤维素纤维长丝交织织物(如醋酸长丝、粘胶类长丝、铜氨长丝等)。

人造纤维长丝机织物是化纤长丝机织物的品种之一,其产量应小于或等于化纤长丝机织物的产量。

床褥单类产品代码:

1751010计量单位:

万条

床褥单类不包括针织或钩编的床上用品。

床罩产品代码:

1751020计量单位:

万个

床罩不包括针织或钩编的床上用品。

棉被产品代码:

1751030计量单位:

万条

棉被包括化纤棉棉被。

毛巾被产品代码:

1751040计量单位:

万条

毛巾被不包括毛巾布;花式品种分单色、多色、条格、印花、喷花、提花毛巾被等。

毛巾产品代码:

1751050计量单位:

万条

毛巾指盥洗用毛巾,不包括毛巾布。

毡呢产品代码:

1752020计量单位:

毡呢不论是否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均包括在内。

麻袋(混合数)产品代码:

1753010计量单位:

万条

麻袋指以黄、洋、青麻为主要原料,在麻袋织机上织成的麻袋,不包括聚烯烃编织袋。

丝针织围巾产品代码:

1754010计量单位:

万条

丝针织围巾指含丝或绢丝50%及以上的丝针织围巾。

丝针织领带产品代码:

1754020计量单位:

万条

丝针织领带指含丝或绢丝50%及以上的丝针织领带。

蚕丝被产品代码:

1754030计量单位:

万条

蚕丝被指含丝或绢丝50%及以上的蚕丝被。

纤维纺制的线、绳、索、缆产品代码:

1755010计量单位:

纤维纺制的线、绳、索、缆不包括礼品、花店等用花式线绳、体操用绳。

帘子布产品代码:

1756010计量单位:

帘子布指用纱线、化学纤维长丝(强力人造丝、锦纶丝和涤纶丝等)经帘子布织机织的作为汽车胎、人力车胎、运输带、三角带等骨架使用的各种网状布。

帘子布产量应按浸胶前的白坯重量统计产量。

无纺布(无纺织物)产品代码:

1757010计量单位:

无纺布也称非织造布,指以化学纤维为基本原料(主要是涤纶、腈纶、维纶、丙纶、粘胶纤维,也可用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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