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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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
《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
“浙江制造”标准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厨房电器是专供家庭厨房使用的一类家用电器,按用途分为食物准备、制备、烹饪、储藏和厨房卫生五类。
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以下简称烹饪电动机)是指用于为厨房烹饪机提供转动动力的永磁同步电动机,属家电产品配套用微特电机。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厨房家电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与国际水平相当,为了不断满足用户要求和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家电的更新换代周期很快,对为其配套的电动机提出了高效率、低噪声、低振动、低价格,可调速和智能化的要求。
电动机制造商高度重视家电的发展信息和趋势,在生产现有产品的同时,紧跟家电发展对电动机提出的新要求,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
本申报产品属于为新兴的家庭厨房烹饪机配套研发生产的专用电动机。
目前,本申报产品的开发与制造的现状主要有:
①进行优化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②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提高电动机效率和生产效率,节省磁性材料,降低成本。
③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目前,国内外大公司普遍采用CAD优化设计,实现电磁、结构、冷却的优化设计,同时对设计进行仿真,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率,缩短开发时间,实现样机一次成功,以不断满足厨房家电行业发展的要求。
作为家电行业增长最快的板块,过去几年传统厨房电器行业始终保持稳定增长。
根有关统计数据,2015年,国内厨电市场零售规模达581亿元,同比增长6.8%;2016年,市场零售规模达627亿元,同比增长7.9%;2017年,市场零售规模达684亿元,同比增长9.0%。
近几年来,国内厨电市场实现稳健增长。
2017年,电磁炉、电烤箱、电炒锅等厨房智能厨具的市场销售额达339亿元,同比增长超10%,以搅拌机、咖啡机等为代表的厨房水料生活电器市场销售规模达228亿元,同比增长超50%。
厨房烹饪机作为新兴的厨电产品,自上市伊始就受到广泛关注,市场销售额不断增长。
据悉,烹饪机目前已成为年销售额超30亿元的爆款厨电产品,且随着各厂商推广力度的加大,厨房烹饪机市场销售额将会保持超高速增长。
烹饪电动机作为厨房烹饪机的核心部件之一,其市场规模也达到数亿元,市场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与厨房烹饪机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推进、消费者消费理念升级,我国厨房电器制造行业将向高端化、节能化、环保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市场前景广阔,本申报产品也将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2项目来源
由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立项申请,经省品牌联论证通过并印发了(浙品联[2019]16号、关于发布2019年第三批“浙江制造”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项目名称:
《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
3标准制定工作概况
3.1标准制定相关单位及人员
3.1.1本标准牵头组织制订单位: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3.1.2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3.1.3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浙江尚朋电气有限公司、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排名不分先后)
3.1.4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郑秋、魏海峰、吴金富、张懿、艾建兵、郑大成、陈建军、胡永俊、黄赞、陈攀。
。
3.2主要工作过程
3.2.1前期准备工作。
3.2.1.1企业现场调研
对“浙江制造”标准立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组织专家对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及企业的原材料、生产工艺、检测能力的调研。
3.2.1.2召开内部启动会
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在获得立项通知后联合牵头单位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于2019年9月20日在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内部启动会,会上形成如下两个事项:
3.2.1.2.1成立标准工作组
小组成员来自主起草单位:
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检测机构:
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兄弟企业:
浙江尚朋电气有限公司等,并确定了工作计划和研制思路,并于2019年10月08日正式下文通知(关于召开《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启动暨研讨会的通知》附表)。
3.2.1.2.2确定研制计划
1)2019年9月30日前确定标准工作组名单和评审专家名单。
并于10月10日前编写标准(草案),标准编制说明以及标准先进性说明。
2)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期间:
召开标准启动会暨研讨会。
3)2019年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
启动会暨研讨会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利益相关方等发送电子版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
4)2019年12月中旬:
标准研制工作组探讨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等材料,编制标准送审稿及其它送审材料并推荐评审专家,提交送审材料并等待评审会召开。
5)2019年12月下旬:
评审阶段,召开标准评审会。
专家对标准送审稿及其它送审材料进行评审,给出评定建议。
7)2020年1月上旬:
根据评审会专家评定建议,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并根据专家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同步完善其它报批材料,并提交等待标准发布。
3.2.2标准草案研制
3.2.2.1草案研制
标准起草小组以搜集的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资料为基础,参考现有电动机国家标准、齿轮减速爪极式永磁同步电动机行业标准,分析各项目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按照“浙江制造”标准研制要求,增加了基本要求(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检测能力等方面)、质量承诺方面的内容。
经过标准起草小组共同努力,于2019年10月08日形成了标准草案。
3.2.2.2召开启动暨研讨会
2019年10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召开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启动暨研讨会,来自江苏科技大学、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浙江省电机标准化委员会、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机械工业联合会、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九阳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浙江尚朋电气有限公司、黄山市宏磁磁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和产品生产企业代表、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3.2.2.2.1确定标准名称
本标准(草案)已于2019年10月08日研制完成,本标准内容适用的产品适用于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明确标准名称为《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
3.2.2.2.2全技术指标先进性研讨情况
本标准(草案)已于2019年10月08日研制完成,研讨会上,工作组成员和与会专家进一步确定了本标准的先进性;充分考虑了“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框架要求、编制理念和定位要求等,全面体现了标准的先进性。
具体说明如下:
标准的核心技术耐久性、高温、机械寿命等要求在行业标准JB/T 10680—2006《齿轮减速爪极式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通用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均进行了提升,并增加食品级和有害物理限量等要求同时核心技术指标也均符合或超过国际标准和高端客户合同要求,体现了本产品的“国内先进、国际一流”的定位。
3.2.2.2.3产品基本要求的研讨情况
为响应“浙江制造”标准作为产品综合性标准的理念,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标准研制工作组围绕产品的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检测能力出发,进行先进性提炼,涵盖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
(1)在设计方面,标准要求应具有电动机磁路计算、有限元模型分析、齿轮参数计算及齿轮强度校核分析的能力。
应具有失效模式(FEMA)分析的能力等。
体现了“精心设计”的理念。
(2)在原材料方面,标准研制工作组从“精良选材”的角度出发,对原材料要求:
电机易接触部件、润滑油脂为食品级。
制造企业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应符合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EU2015/863规定的要求,并应有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及产品检验报告。
对于出口类产品,还应符合该输入国的强制性认证,并且对应的材料、零件应具备此产品认证要求。
从源头上保障了产品的质量和先进性。
(3)在生产工艺方面,标准研制工作组从“精工制造”的角度出发,要求:
应具备硬切削高精度数控滚齿机床、先进的数控加工机床、自动绕线机等生产设备。
通过这些要求,保障了产品的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4)在检测能力方面,工作组从应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及对产品关键技术指标的检测能力角度来保障产品质量,体现符合该标准的产品的质量的可靠性。
3.2.2.2.4质量承诺
为充分凸显“浙江制造”标准的“精诚服务”这一特点,“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标准工作组从产品的服务响应时间、保障服务等承诺角度出发,从而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和质量追溯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2.3征求意见(根据标准版次调整)。
研讨会后,标准制定小组制定修改了标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与10月26日通过邮件、微信、QQ、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至5月28日,共收到来自浙---等10余家单位的意见反馈。
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统计、汇总并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收到意见X条,采纳X条,不采纳X条,具体意见的处理见《征求意见汇总表》)。
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全面讨论、分析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标准文本和标准编制说明,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
3.2.4专家评审(根据标准版次调整)。
评审专家建议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2019年X月XX日,召开标准(送审稿)评审会。
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关于标准及编制说明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质询、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4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4.1编制原则
标准研制工作组充分遵循标准“合规性、必要性、先进性、经济性、可操作性”五性并举的编制原则,充分考虑到先进企业的技术水平,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可认证性。
此外,本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的规范和要求撰写。
另外,本标准也充分遵循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作为包含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团体标准的理念和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编制原则进行编制。
4.2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4.2.1主要内容
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本标准规定了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等几个方面对标准进行编制。
其中基本要求涵盖了研发设计、材料与零部件、工艺和装备、检验检测四方面;技术要求包括外观及装配强度、安全性能、机械寿命、高低温性能等要求。
4.2.2确定依据
(1)标准名称的确定
根据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国家标准意见,将标准名称定位“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
(二)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参考JB/T10680—2006《齿轮减速爪极式永磁同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350—2009 《小功率电动机安全要求》的相关内容,并根据本标准的实际情况,增加了引用标准“JB/T8311、GB4806.9、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EU2015/863”等标准
(三)术语和定义
主要引用JB/T10680—2006、GB/T12350—200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四)型号
电机的型号命名由机壳外径、产品名称代号、电机高度三部分组成。
(五)基本要求
主要以标准起草工作组调研结果为基础,按照“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框架要求,增加了设计要求、材料要求、生产工艺、检测等内容。
(1)标准5.1条款研发设计
应具有电动机磁路计算、有限元模型分析、齿轮参数计算及齿轮强度校核分析的能力。
应具有失效模式(FEMA)分析的能力等。
体现了“精心设计”的理念。
(2)标准5.2条款材料和零部件
电机易接触部件、润滑油脂为食品级。
制造企业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应符合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EU2015/863规定的要求,并应有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及产品检验报告。
对于出口类产品,还应符合该输入国的强制性认证,并且对应的材料、零件应具备此产品认证要求。
(3)标准5.3条款生产制造
应具备硬切削高精度数控滚齿机床、先进的数控加工机床、自动绕线机等生产设备。
(4)标准5.4条款检测能力
应具备齿轮测试仪、测功机、高低温试验箱等仪器,以保证生产过程中各项性能参数符合要求。
(六)技术要求
主要以标准起草工作组调研结果及JB/T 10680—2006《齿轮减速爪极式永磁同步电动机通用技术要求》、GB/T12350—2009 《小功率电动机安全要求》为基础,规定了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一般要求、外观要求、安全要求、耐久性、高低温性能、限用物质等要求。
6.1、外观及装配强度
6.1.1电机外观应符合JB/T10680-2006中的规定。
6.1.2电机装配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装配强度表
项目
强度要求
电机引线与电机
电源线(适用于18~26AWG):
施加40N拉力,持续10S不出现松脱;
电源线及控制线(适用于24~26AWG):
施加9N拉力,持续10S不出现松脱。
引线与端子
施加40N拉力,持续10S不出现松脱(适用于18~26AWG线)。
端子塑料壳与端子
施加45N拉力,持续10S不脱出(适用VH\XH\YL\PH\ZH等连接器)。
通过推力计或拉力计施加在被测对象上测出。
6.2、引出线
电机引出线应符合JB/T10680-2006中4.4的规定。
6.3、轴伸径向圆跳动
电机的轴伸径向圆跳动公差应不大于0.03mm。
6.4、轴向间隙
电机的轴向间隙应在0.10mm~0.35mm。
6.5、额定数据
6.5.1电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的输入电流、输入功率、输出转矩、输出转速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输入功率、输入电流的容差应为保证值的+20%。
电机运行中不出现齿轮箱异响、轴承异响等杂音、以及转子等运动部件刮擦静止部件杂音。
6.5.2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电机在空载时运行2h,电机在空载时运行应平稳、无停滞无异声现象,运行2h后允许有少量油渍渗出。
6.6、牵入转矩与失步转矩
应符合JB/T10680-2006中4.10的要求。
6.7、低压起动
电机在85%的额定电压及空载状态下,正反向各起动10次,应无明显的卡滞和失控现象。
6.8、振动
电机在三个相互垂直轴线方向上,每个方向应能承受频率范围为10hz~50Hz、峰值振幅为1.5mm、每一轴线的扫频循环次数为10次的振动试验,试验后电机不应出现零部件松动而影响电机正常运行的损坏。
6.9、噪声
电机在额定电压下,其空载和额定负载时的噪声应不大于45dBa。
6.10、恒定湿热
电机应能承受严酷等级温度为85℃±2℃、相对湿度90%~95%、历时2d的恒定湿热试验,试验后在箱内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4.8.2的规定。
出箱后再额定电压下进行1min的空载运转,应无闪络或击穿现象,且电机外表面应无明显的外表面质量变坏及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现象。
6.11、低温
当环境温度达(-10±1)℃时,不通电持续2h后,绝缘电阻应符合6.7的规定,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6.12、高温
当环境温度达(85±2)℃时,在50%额定负载下,持续2h,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绝缘电阻应符合GB/T12350的规定。
6.13、高低温循环
(85±2)高温1h,(-10±1)℃低温1h,持续6个周期,电机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绝缘电阻应符合GB/T12350的规定。
6.14、机械寿命
电机运行满1850个周期(2000小时),(1周期=正转运行30min,停5min;反转运行30min,停5min)后。
电机应能正常工作,且相关电气性能指标符合要求。
6.15、安全性能
电机所有安全性能应符合GB/T12350-2009中规定的要求
(7)试验方法
7.1外观及装配强度
按JB/T10680-2006中5.2规定的方法进行。
7.2引出线
按JB/T10680-2006中5.4规定的方法进行。
7.3轴伸径向圆跳动
按JB/T10680-2006中5.5规定的方法进行。
7.4轴向间隙
按JB/T10680-2006中5.6规定的方法进行。
7.5额定数据
按JB/T10680-2006中5.11规定的方法进行。
7.6牵入转矩与失步转矩
按JB/T10680-2006中5.12规定的方法进行。
7.7低压启动
按JB/T10680-2006中5.13规定的方法进行。
7.8噪声
按GB/T10069.1规定的方法进行。
7.9振动
按JB/T1049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7.10恒定湿热
按GB/T2423.4规定的方法进行。
7.11低温
按GB/T2423.1规定的方法进行。
7.12高温
按GB/T2423.2规定的方法进行。
7.13高低温循环
按GB/T2423.1、GB/T2423.2规定的方法进行。
7.14机械寿命
按JB/T10680-2006中5.20规定的方法进行。
7.15安全性能
按GB/T12350规定的方法进行。
(八)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及基本顺序按表2进行。
8.2出厂检验
8.2.1产品出货时应进行出厂检验。
8.2.2合格判定
每台电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时,电机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则该电机为不合格品。
8.3型式检验规则
8.3.1型式检验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完成时;
b)正式生产时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当前出厂检验结果与以前进行的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偏差时;
d)定期抽试,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
e)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样机数量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共1台。
8.3.3型式试验结果判定
型式检验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2 电机检验项目及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全检
抽样
1
外观及装配强度
6.1.1
JB/T10680
√
-
√
6.1.2
-
-
√
2
引出线
6.2
JB/T10680
√
-
√
3
轴伸径向圆跳动
6.3
JB/T10680
-
-
√
4
轴向间隙
6.4
JB/T10680
-
-
√
5
额定数据
6.5.1
JB/T10680
√
-
√
6.5.2
-
√
√
6
牵入转矩与失步转矩
6.6
JB/T10680
-
-
√
7
低压起动
6.7
JB/T10680
-
-
√
8
振动
6.8
JB/T10490
-
-
√
9
噪声
6.9
GB/T10069.1
-
-
√
10
恒定湿热
6.10
GB/T2423.4
-
-
√
11
低温
6.11
GB/T2423.1
-
-
√
12
高温
6.12
GB/T2423.2
-
-
√
13
高低温循环
6.13
GB/T2423.1
GB/T2423.2
-
-
√
14
机械寿命
6.14
JB/T10680
-
-
√
15
安全性能
6.15
GB/12350
√
-
√
注:
“√”表示应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项目
1、安全性能中介电强度、匝间绝缘为全检项。
介电强度允许采用增加20%的耐压值,时间为1s的等效方法测试;
2、出货检验按GB/T2828.1中检验水平S-3,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接收质量限AQL值按1.0;
3:
制造商可通过间接方式提供满足检验项目要求的证据并获得用户同意。
(九)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1标志(铭牌)
9.1.1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电机型号和名称;
制造厂名或商标;
生产日期和批号;
额定电压;
额定频率;
输入功率;
输出转速;
电容器电容量及额定电压值;
绝缘等级;
接线图;
g)、h)、i)允许另外标识。
9.1.2合同环境下可按需方要求标志。
9.2包装
9.2.1电机在包装前轴伸应采取防锈保护措施(或者选用防锈材料加工)。
包装箱应按GB/T191进行标识。
9.2.2出厂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和或产品说明资料。
9.2.3每只产品内包装应有防振措施。
特殊情况,可根据需方(合同)要求确定。
9.3运输
9.3.1在运输中,产品不得受剧烈机械冲撞和敲击、曝晒、雨淋或化学腐蚀性药品及有害气体的侵蚀。
9.3.2在装卸过程中,产品应轻搬轻放,不得抛掷、翻滚、重压。
9.3.3制造商应通过标识或协议方式将运输条件告知用户和承运商。
9.4储存
电机应存储在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仓库内,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
(十)质量承诺
主要以标准起草工作组调研结果为基础,按照“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框架要求,增加了质量承诺的内容:
10.1质量保证
制造商应保证电机在18个月内或发货日期起30个月内,在用户按照制造厂的相关规定正确储运、保养、使用的情况下,因产品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商应无偿的为用户维修或更换。
10.2服务承诺
制造企业应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客户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有技术服务需求,可通过电话或函件等方式告知制造企业。
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制造企业应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能及时提供远程及时支持,必要时派遣技术人员至客户公司进行现场技术支持。
5标准先进性体现
5.1型式试验内规定的所有指标对比分析情况。
(与同类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对比,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
以浙江东方机电有限公司为主要起草单位研制的《烹饪机用交流永磁同步减速电动机》标准的核心技术指标如安全要求、机械寿命、食品级要求、高低温环境、材料环保要求等要求在国家标准JB/T10680—2006《齿轮减速爪极式永磁同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和GB/T12350—2009《小功率电动机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均有增加和提升。
详见表3:
项目
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JB/T10680-2006
GB/T12350—2009
国际标准(国外客户)
国内知名品牌客户要求
(九阳)
本标准
备注
原因说明
安全性能
食品级
无
无
电机易接触部件、润滑油脂达到食品级
电机易接触部件、润滑油脂达到食品级
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新增要求
该产品易与人接触,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
安全性能
限用物质要求
无
RoHS指令2011/65/EU和EU2015/863《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
RoHS指令2011/65/EU和EU2015/863《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
RoHS指令2011/65/EU和EU2015/863《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