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园人才公寓14#楼《吊篮使用》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总包对博大幕墙单位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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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

工程名称

科创园人才公寓1#-5#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施工单位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分部(分项)工程

1-4#楼吊篮使用

班组名称(或工种)

幕墙安装班组

交底日期

一、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吊篮设备正式使用前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检测合格、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吊篮正式使用前,必须对现场吊篮进行编号,确定专人进行管理,每台吊篮设备应悬挂合格证和使用登记牌、吊篮限载牌及操作规程牌,可以三牌合一固定在吊篮上。

无标牌的吊篮不允许使用,标牌与设备铭牌不符的不允许使用。

3.作业前吊篮使用操作人员已经过培训上岗、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交底,操作人员身体、心理健康,无不适宜进行高处作业的状况;

4.作业前吊篮使用单位应做好对吊篮设备(安全保险、限位装置、保护装置、钢丝绳、配重块、支架固定及螺栓紧固等)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并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吊篮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5.吊篮不得作为物料的垂直运输工具;

6.吊篮悬挂平台内操作人员不得多于2人,每人配备一根安全绳,并将安全带用自锁器牢固地锁在安全绳上;安全绳放置在与女儿墙接触部位应加垫橡皮护套保护。

7.吊篮使用时,严禁在空中进出吊篮,必须将吊篮安全平稳降落至地面后,吊篮内人员方可出入。

8.吊篮使用过程中,底层地面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9.已检测合格的吊篮,严禁在吊篮上加装任何附属的装置、篮架等。

10.严格遵守吊篮说明书及吊篮施工方案各项安全措施;

11.严格遵守吊篮施工操作规程,自觉维护现场安全设施;

严格遵守总包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生产达标评价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对吊篮进行管理,

12.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和规定,严禁进行垂直交叉作业;

13.未经培训人员不准操作吊篮;

14.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时时注意不安全行为;

15.生产进度必须服从安全;

16.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等,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

17.利用吊篮施工焊接龙骨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消防器材及接火斗。

18.如有任何异常,应及时停止作业,根据吊篮安拆单位的意见,采取应急措施,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反馈总包项目部安全组。

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本交底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配合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要全面;

3.队长、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均为接受交底人,接受交底后签字;

4.本表一式三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持一份备查,一份归档备查。

本分部(项)工程特点:

1、工程概况

科创园人才公寓1-4#楼幕墙工程,本工程1-4#楼幕墙面积为约32000m2,主要按照该幕墙工程的专业技术特点分为

(1)1#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9050㎡)。

(2)2#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7650㎡)。

(3)3#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7650㎡)。

(4)4#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7589㎡)。

(5)其中明框玻璃幕墙分别为1#楼(1375㎡)、2#楼(126㎡)、3#楼(126㎡)、4#楼(310㎡)。

吊篮说明书技术参数:

吊篮额定升降速度为9-11m/min,最大平台尺寸2m×3×0.69m,钢丝绳:

4×31SW+FC-8.3最小破断拉力:

53KN,提升机型号LTD6.3,“α”卷绳机构形式,额定提升力6.3KN,电动机制动力矩15.2N*m,安全锁为摆臂式防倾斜型,型号LSB30,二套悬挂机构,调节高度1.05m~1.55m,前梁伸出长度1.1~1.7m(1.5m及以上时必须相应减少载重量)。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2.1、高空作业有坠落风险;

2.2、吊篮覆盖范围和搭拆施工范围有物体打击风险;

2.3、施工用电有触电风险;

2.4、篮体操作不规范或超载施工有坠落或坍塌风险;

2.5、吊篮内消防防火措施未落实有火灾风险。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3.1、周边采用防护措施、搭设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适当调整和安排作息时间严禁疲劳作业。

遇到大风、大雨天停止高空作业。

3.2、人员不在吊篮范围逗留,吊篮覆盖范围不要有加工场,人员佩戴安全帽;搭设或拆除时,项目部派专人进行监护,设警戒区,挂设警示标志并加强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防护措施,挂设安全标志牌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3.3、搭设时候远离配电系统,需要挪动配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完成。

3.4、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和检查验收,按照JGJ130-2011标准的要求,经过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3.5在吊篮内从事焊接作业时,提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面配备消防器材,设接火斗。

4、吊篮使用前的检查及相关注意事项

4.1高处作业吊篮是一种通过提升机沿钢丝绳上下移动的非常设型悬挂式设备,绝非垂直运输设备,其使用性质与施工电梯、塔吊、龙门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不同,因此,任何使用吊篮者即置身于危险的工作环境中。

4.2吊篮的使用者必须受到有关使用及安装该设备的专业训练,并且要熟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规、安全规则、安全与防护条例以及人员的防护和救生设备的使用。

4.3凡患有疾病、心理不健康、贪饮含酒精饮料及服用麻醉药品、患有恐高症、晕厥症、癫痫病、有自杀倾向者、意志消沉者等易于产生以外事故倾向者均应禁止使用吊篮。

4.4高处作业吊篮必须经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维护、保养。

这些人员必须无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4.5禁止使用已损坏的、变形的、破裂的或功能不全的吊篮。

绝不可对已变形的栏杆等进行调直。

检查中一旦发现有任何一点,应即刻停止使用吊篮,并通知制造商或其指定的维修代理商。

4.6吊篮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安全锁标定证书/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随机资料应齐全有效。

4.7吊篮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且已合格,吊篮的各项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特别注意查看悬吊平台、提升机、提升机与悬吊平台的连接处应无异常磨损、腐蚀、表面裂缝、链接松脱、脱焊等现象;悬挂机构各连接处应牢固、无破裂脱焊现象。

配重放置正常,无短缺;钢丝绳固定正常,钢丝绳无过度磨损、断裂等异常现象,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必须更换,钢丝绳下端悬吊的重锤安装正确;电器箱、电缆、控制按钮、插头应完好,上限位开关、手握开关等应灵活可靠,无漏电现象。

安全所的配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4.8吊篮的安全装置、悬挂机构、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等应进行定期监测,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吊篮安装单位进行检查、修理,待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9吊篮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油污、杂物,不得有焊渣和烧蚀现象。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钢丝绳在自由垂落状态下如存在钢丝绳磨损,外层的钢丝直径已经减少1/3、钢丝挤出、单股钢丝绳绳芯挤出、绳股挤出、扭曲、局部压扁、扭结、笼状畸变、绳股凹陷、表面断丝一捻距内2处断丝或10%断丝、内部绳股突出、局部直径变大增大5%或其他结构损坏缺陷时,钢丝绳应立即报废、更换。

钢丝绳报废情况详见下述图例:

4.8.吊篮正式使用前,先对吊篮进行通电检查,检查吊篮安全锁的锁绳状况,进行吊篮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提升机应无异常声音和震动现象,电磁制动器的制动灵活可靠,安全锁锁绳功能无异常。

配置的安全绳和安全带应保持完好。

4.9.吊篮正常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20°C~40°C;环境相对温度≤90%;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工作处阵风风力<8.3m/s.

5、吊篮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吊篮使用及吊篮移位交底内容):

5.1.吊篮使用

吊篮拆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派驻专业人员负责吊篮的检查与维保工作,确保吊篮的技术性能、安全装置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和技术交底。

每天工作前,应核实和检查配重、重锤及悬挂机构,并进行空载运行,确保吊篮处于安全状态。

5.1.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吊篮时,必须配置安全保险绳、佩带安全带及安全帽,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搁板等登高工具,严禁在吊篮中奔跑纵跳。

5.1.2.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幕墙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和日常教育培训,教育应有记录并经被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不得转租、借吊篮。

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记录应上报总包项目部安全生产组。

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

严禁酒后使用吊篮。

操作人员不佩安全带或安全带不正确吊挂在安全保险绳的自锁器上,是吊篮施工作业中最常见的十分危险的习惯性违章,现场必须严令禁止。

5.1.3.进入吊篮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安全带必须扣单独设置的安全绳。

5.1.4.操作人员上吊篮前,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吊篮说明书》的内容。

5.1.5.吊篮使用必须按检验项目逐项进行检验,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及JGJ59-2011对吊篮施工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后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5.1.6吊篮严禁超载<吊篮的载重量包括人员的重量在内>,1#-4#楼幕墙现场搭设吊篮型号为ZLP630,额定载重量为630kg,且载荷在平台全长上基本均匀。

当施工高度及前梁伸出长度超出规定的范围时,平台的载重量必须减少,风力较大时,还必须考虑风压的影响(相当于增加平台的载重量)。

具体的规定是必须保证悬挂机构的配重抗倾覆力矩要大于由吊篮升降部分自重、钢丝绳自重、重锤、额定何在及风荷载所引起的倾覆力矩的2倍。

严禁吊篮带病作业。

5.1.7.在正常工作中,严禁触动滑降装置或用安全锁(离心触发式)刹车。

5.1.8.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风沙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篮作业,并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并对钢丝绳、电缆就那些绑扎固定。

5.1.9.正常施工时,吊篮的限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度载荷的80%(正常使用情况下ZLP630吊篮限载512kg)。

施工中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

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及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吊篮内应设置限载限人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严禁超载使用,严禁擅自改装、加长吊篮。

5.1.10.每台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根据江宁区地方管理要求,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每人应配备1根独立的安全绳,并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且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柱、梁结构上,严禁直接固定在吊篮支架上、不得与吊篮上任何部位有连接,并且安全绳应符合国标要求,其直径应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

5.1.11.建筑物立面如有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吊篮上下运行中应注意及时避让,防止吊篮及电缆被勾拉、碰撞、搁置或缠绕。

吊篮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作业人员直接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位置或其他孔洞进、出吊篮。

5.1.12.操作人员在悬吊平台内使用其他电器设备时,低于500W的电器设备可以接在吊篮的备用电源插座上,但高于500W的电器设备严禁接在备用电源插座上,必须用独立电源供电。

5.1.13.施工过程中应对吊篮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1.14.悬挂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随意拆卸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等。

由于故障确需进行修理的,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在落实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进行。

5.1.15.吊篮的悬挂机构禁止作为非吊篮以外的其他物件的吊点。

5.1.16.不允许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5.1.17.吊篮不允许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使用,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

5.1.18.吊篮下方地面为行人禁入区域,需做好隔离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做好安全防护,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其他有关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及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5.1.19.运行中,悬吊平台出现倾斜,将转换开关拨至较低的一侧,升至水平。

悬吊平台两侧倾斜超过15CM时应及时调平,否则将严重影响安全锁的使用,甚至损坏内部零件。

当悬吊平台的上限位开关碰到上限位块时或用手按压任意一个上限位开关时,悬吊平台应能立即停止运行,报警电铃鸣叫,按动下行开关,悬吊平台下降。

使用离心触发式安全锁的吊篮在空中停留作业时,应将安全锁锁定在安全绳上;空中启动吊篮时,应先将吊篮提升使安全绳松弛后再开启安全锁。

不得在安全绳受力时强行扮动安全锁开启手柄;不得将安全锁开启手柄固定于开启位置。

5.1.20.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严禁用吊篮、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作为电焊的低压通电回路。

5.1.21.悬吊平台栏杆四周严禁用布或其他不透风的材料围住,以免增加风阻系数及安全隐患。

5.1.22.吊篮必须使用符合吊篮施工方案以及吊篮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结构形式和力学性能的钢丝绳,吊篮提升机使用的钢丝绳不能用错。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情况按GB/T5972--2016《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达到前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必须报废。

5.1.23.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安全锁内严禁进入砂浆、胶水、废纸、油漆等异物。

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将悬吊平台降至地面,放松钢丝绳,使安全锁摆臂处于松弛状态。

关闭电源开关,锁好电器箱。

下班后不得将吊篮停留在半空中,应将吊篮放至地面。

人员离开吊篮,进行吊篮维修或每日收工后应将主电源切断,并应将电器柜中各开关置于断开位置并加锁。

露天存放要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进入提升机、安全锁、电器箱。

5.1.24.当工作中发生断电时,应关闭电源开关,若需将悬吊平台降回地面,将电机风罩处的手柄向上抬起,悬吊平台会匀速下降。

手动滑降时,应两端同时操作或交替滑降,使悬吊平台基本保持水平状态,防止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起锁。

5.1.24.专职检修人员应定期对整机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应以书面方式呈报有关部门。

施工中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吊篮维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中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维修后的吊篮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5.吊篮常见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详见《吊篮使用说明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练掌握。

5.1.26.吊篮安拆单位应做好吊篮的检查及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工作,检查项目及保养的具体内容依据吊篮使用说明书及江宁区安全管理要求开展。

5.1.27.吊篮使用和维修等情况的管理记录应留存档案资料。

5.1.28.在吊篮内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

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缆线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5.1.29.专职安全员应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5.2吊篮移位

5.2.1.吊篮需要移位或重新组装时必须由吊篮安拆单位人员持证作业,施工前人员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交底。

严禁无证人员擅自操作、不得在空中移位。

5.2.2.吊篮若要就近整体移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将钢丝绳从提升机和安全锁内退出;吊篮移位后由使用单位组织拆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留存相关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3.在同一施工现场建筑物或构造物相同高度范围内二次移位的吊篮,或因特殊情况项目停工超过1个月的吊篮,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使用单位组织拆装单位、监理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纪录。

5.2.4.在同一施工现场建筑物或构造物不同高度范围内二次移位的吊篮(如:

1#-4#楼南侧阳台部位二次搭设),或因特殊情况项目停工超过6个月的吊篮,在投入使用前,拆装单位应自检,并委托工程所在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组织拆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纪录。

6、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1、《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6.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11699-2013)

6.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

6.4、《高处作业吊篮性能试验方法》JGT5025-92

6.5、《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5034-93

6.6、《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8、《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6.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6.11、《安全网》(GB5725-2009)

6.12、《安全带》(GB6095-2009)

6.13、《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

6.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1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18、《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6.19、《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6.2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6.2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6.2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6.2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7.1、及时报告总包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对隐患位置看守,不得他人进入。

7.2、按照项目部管理人员要求采取防护、加固等措施对隐患进行处置。

7.3、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经项目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发现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8.1、若在工作中发生工作钢丝绳断裂、提升机异响等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应把沉着冷静,立即停机并撤离悬吊平台,严禁继续下行。

设备故障由专职维修人员处理。

8.2、以最短时间走安全通道远离事故现场;

8.3、对有二次事故隐患部位进行封锁隔离,专人看守不得他人入内;

8.4、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8.5、触电事故发生--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来不及断电时可用绝缘物体(干燥的木棍,竹杆等)挑开电线--上报项目管理部--在确定断电后对触电人员进行心肺复苏救助,请求医院120救治;

8.6、机械伤害发生--关停机械--上报项目管理部--从受伤者的意识、呼吸、外伤情况初步判断伤情,需要时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8.7、高空坠落伤害发生--上报项目管理部--从受伤者的意识、呼吸、外伤情况初步判断伤情,需要时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8.8、物体打击伤害发生--上报项目管理部--从受伤者的意识、呼吸、外伤情况初步判断伤情,需要时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8.9、火灾事故发生--(不严重)就近取灭火器灭火同时呼叫附近人员上报项目管理部

火灾事故发生--(一般严重)呼叫邻近人员疏散--立即向项目项目当班领导或管理人员报告--同时组织其它人员疏散撤离,救护伤员--组织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同时切断电源、转移易爆品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119台报警求救

火灾事故发生--(严重)呼叫邻近人员疏散--立即向项目项目当班领导或管理人员报告----组织人员疏散,救助伤员,同时立即向119台报警,报告项目经理,并通告邻近单位--组织义务消防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处置,抢救人财物。

8.10、事故上报与调查:

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填写事故报告,公司办公室组织事故分析,提出实施改进措施。

交底人:

专职安全员:

班组长:

备注

1、此表应作为施工项目部对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交底人应为项目技术负责人;3、接底人为班组长。

2.10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表

班组名称

架子班

班组名称(或工种)

吊篮操作工

班组长

安全监督人

王弋

施工部位

1-4#楼

交底日期

2、工程概况

科创园人才公寓1-4#楼幕墙工程,本工程1-4#楼幕墙面积为约32000m2,主要按照该幕墙工程的专业技术特点分为

(1)1#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9050㎡)。

(2)2#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7650㎡)。

(3)3#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7650㎡)。

(4)4#楼印花铝单板幕墙、印花铝单板吊顶、铝合金百叶幕墙:

约(7589㎡)。

(5)其中明框玻璃幕墙分别为1#楼(1375㎡)、2#楼(126㎡)、3#楼(126㎡)、4#楼(310㎡)。

吊篮说明书技术参数:

吊篮额定升降速度为9-11m/min,最大平台尺寸2m×3×0.69m,钢丝绳:

4×31SW+FC-8.3最小破断拉力:

53KN,提升机型号LTD6.3,“α”卷绳机构形式,额定提升力6.3KN,电动机制动力矩15.2N*m,安全锁为摆臂式防倾斜型,型号LSB30,二套悬挂机构,调节高度1.05m~1.55m,前梁伸出长度1.1~1.7m(1.5m及以上时必须相应减少载重量)。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2.1、高空作业有坠落风险;

2.2、吊篮覆盖范围和搭拆施工范围有物体打击风险;

2.3、施工用电有触电风险;

2.4、篮体操作不规范或超载施工有坠落或坍塌风险;

2.5、吊篮内消防防火措施未落实有火灾风险。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防范措施。

3.1、周边采用防护措施、搭设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适当调整和安排作息时间严禁疲劳作业。

遇到大风、大雨天停止高空作业。

3.2、人员不在吊篮范围逗留,吊篮覆盖范围不要有加工场,人员佩戴安全帽;搭设或拆除时,项目部派专人进行监护,设警戒区,挂设警示标志并加强现场的管理完善各种防护措施,挂设安全标志牌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3.3、搭设时候远离配电系统,需要挪动配电设施应由专业电工完成。

3.4、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和检查验收,按照JGJ130-2011标准的要求,经过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3.5在吊篮内从事焊接作业时,提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面配备消防器材,设接火斗。

4、吊篮使用前的检查及相关注意事项

4.1高处作业吊篮是一种通过提升机沿钢丝绳上下移动的非常设型悬挂式设备,绝非垂直运输设备,其使用性质与施工电梯、塔吊、龙门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不同,因此,任何使用吊篮者即置身于危险的工作环境中。

4.2吊篮的使用者必须受到有关使用及安装该设备的专业训练,并且要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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