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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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docx

分包进场安全总交底

XDG-2013-5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A1-1地块)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以及本工程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入场管理要求

1.进场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合同规定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提供当年年审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商务一份安全部一份。

提供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图,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C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专职安全员配备按1:

50配置。

提供专职电工特殊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以上资料需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到总包安全部。

2.分包单位在进场前两个工作日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周内签订《分包合同》。

3.签订《分包合同》后由总包合约商务部组织总包各部门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交底,交底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分包单位进场时间;

B.项目概况;

C.总包项目组织机构介绍;

D.分包单位通用管理条款;

E.政府部门相关管理文件;

F.签订《安全总交底》。

2.人员进场制度

1.所有的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前必须经分包单位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教育,教育记录必须履行书面的签字程序。

2.所有分包单位人员必须经过总包商培训后方可入场,培训前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培训申请电子表格;

②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年龄≥18周岁≤60周岁。

③特殊工种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分包单位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应接受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根据国家规定,本项目涉及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必须是由建设主管部门会颁发的,持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不得进场从事相应的特殊作业,这些特殊工种包含但不限于:

电工、焊工、起重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④三级教育卡;

⑤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分包单位公司红章)。

资料齐全后提交总包安全部,由总包商通知培训时间。

3.办理工作证程序

1)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由分包安全员组织人员拍照,制作胸卡电子版照片,每张照片备注本人姓名,并提供电子版人员名单,用U盘拷至总包安全部;

2)缴纳工作卡费用

办理工作卡成本费为50元,胸卡制作费以现金的形式交总包安全部。

3)一个工作日后到总包安全部领取工作卡;

4)人员退场时必须由分包安全员向总包安全部门办理离场手续,归还胸卡,如发现有人员退场未告知总包安全部的,将进行罚款处理;

5)施工过程中工作卡丢失可携带分包公司证明及相关书面材料前往总包安全部补办工作卡,缴纳50元工作卡制作费。

6)如工人急需进场作业可先领取临时卡,一个工作日后使用临时卡换取工作卡,如更换时临时卡丢失必须缴纳50元现金制作胸卡。

4.机械进场管理制度

1.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塔吊、施工电梯、汽车吊(车辆保险单)等)

(1)需提交的资料:

产品合格证、年检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盖分包单位公司红章);

以上资料需在进场前提交至总包安全部。

(2)场外核验

总包机管员在场外对大型设备进行核验,填写《大型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并贴上当月安全色标后方可进场。

2.中小型机械设备进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电箱、气割工具、焊机等)

(1)需提交的资料

产品合格证或安全检测标签;

以上资料需在进场前提交至总包安全部;

(2)场外核验

总包机管员在场外对中小型设备进行核验,填写《中小型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并贴上当月安全色标后方可进场。

5.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所有物资出场前申请人必须根据项目部要求填写《物资出门单》,并经项目部生产经理或工程部经理(机电物资需机电经理)签字,物资工程师现场复合后交由保安联签后物资方可出场;《物资出门单》由保安收取,统一交安全部存档。

(二)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1、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由总包组织的教育培训,涵盖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法律法规等内容。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安全部负责,其他相关专业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对应部门组织,组织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教育培训。

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配合总包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接受培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分包单位负责协调和监督本单位人员上课纪律,确保不出现无故迟到和中途离场、随意喧哗吵闹中断培训的现象。

4.分包单位有义务自行组织相关的教育培训,以保证现场相关人员具备作业所需的技能和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所使用的教材必须是符合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

5.项目安全部会针对教育培训课程的重要性不定期组织考试,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安全部组织本单位人员按时参加,考试如有不合格者必须参加再教育和补考,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如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三)CI管理

1.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根据项目要求统一穿工作服,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统一戴安全帽、佩带工作卡、编制号码,由总包采购,总包安全部统一发放,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分包管理人员佩戴B字开头白色安全帽;

安全员佩戴A字开头红色安全帽;

普通作业人员佩戴C字开头黄色安全帽;

特殊作业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

反光背心、安全帽、工作卡的佩戴分包单位必须予以保持,不得混穿混戴。

2.现场内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必须经过总包安全部审批,必须符合我公司CI手册规定。

3.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CI手册要求。

施工前必须得到总包项目工程部的批准。

4.分包单位有义务保证其所在施工区域内所张贴悬挂标牌、标志处于完好的状态,严禁破坏、拆除。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的配备

1、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必须经总包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到总包安全部领取相关的劳保用品;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以下劳保用品:

劳保鞋、安全帽、反光背心,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焊工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面具;

3、分包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不得混穿、混戴、少穿、少戴;

4、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劳保用品破损或已过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到总包安全部进行更换,如不按时更换造成的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2周安全例会

时间:

每周星期四13:

00点

地点:

现场

人员:

总包生产经理、总包安全部全体、各分包管理人员和全体工人

组织:

总包安全部、工程部

分包单位负责组织每日班前安全活动,由分包单位班组长进行,并做好每日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转交安全部存档。

3周安全大检查

时间:

每周星期五9:

00点

人员:

总包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生产经理、工程部经理、安全部全体、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电工

组织:

总包安全经理

集合地点:

总包安全办公室

检查区域: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

检查内容:

a、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大型机械使用、吊装、防火、临时用电、交通安全、环境、重大危险源控制、场地清理等。

b、办公区:

用电安全情况、消防设施、环境等。

4日安全检查

时间:

每天上午9:

00检查下午16:

00复查

人员:

总包安全经理、总包安全工程师、分包单位安全员及电工

组织:

总包安全经理

集合地点:

总包安全办公室

检查区域:

施工现场

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大型机械使用、吊装、防火、临时用电、交通安全、环境、重大危险源控制、场地清理等

根据检查情况当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销项清单,按“三定”原则落整改完成

5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必须从项目指定的电箱接用电源。

2、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总包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分包必须按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三级箱(开关箱),应将用电设备及负荷量上报总包,负荷超过50kW及以上时,应上报用电管理方案交总包备案。

3、分包单位自行提供的电气设备(主要指三级电箱和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送总包商备案,如不符合用电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4、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电器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的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持有效证件,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

5、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电架空线路的保护。

总包商会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向分包单位做详细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分包单位应执行总包商的交底要求,如发生新的情况,应及时向总包商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保护措施。

分包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用电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6、分包单位应执行三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定期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

使用的交流电焊机必须装设专门的防触电保护装置(二次漏电保护装置)。

7、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专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不得使用多用塑制插座和不合格电器用品,现场使用的电箱必须配备防水插头。

8、电气机械设备在操作人员离开时应拉闸断电,闸箱上锁。

9、分包单位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有保护接零的橡套缆线,且橡套缆线不得超过30米,不得使用塑料软线或不规格的缆线以及破损漏电的缆线。

10、分包单位使用220V及以上电压照明设备时,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m,室外高度不得低于3m。

现场使用的镝灯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灯具,现场移动用电工具及用电器电源线不得长于5m。

在室内灯具高度低于2.4m和在潮湿及特殊场所必须使用等于或小于36V安全电压照明。

职工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做饭及取暖,需要安装接线时,必须通过总包电气工程师统一安装,否则视为私拉乱接现象处理。

11、分包单位对总包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应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12、分包单位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

13、分包单位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并形成检查记录,每月月底将本月检查记录报项目安全部存档。

14、分包单位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6脚手架、安全网、洞口防护管理制度

材料要求:

钢管壁厚≥3.0㎜。

脚手架立杆、大小横杆涂刷黄色油漆,剪刀撑涂刷红白颜色油漆,踢脚板粘贴红白双色胶带。

脚手架使用钢格网。

1、脚手架

1)分包单位搭设班组作业前必须经总包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班组必须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日常维护,配合总包安全部对脚手架日常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2)脚手架搭设完成三步后,分包单位应向总包技术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包技术部负责组织总包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搭设班组对脚手架进行验收。

3)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作业过程严禁拆除各楼层脚手架拉结点,扫地杆等,如因现场实际情况需对脚手架进行拆改时,分包单位应提前告知总包工程部,由总包工程部提交《脚手架拆除申请表》,总包技术部负责审核拆改措施,总包安全部批准实施意见后方可拆改。

4)凡高度在2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条件允许也可使用移动脚手架完成,但是防护必须齐全。

5)分包单位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架子工操作证,报总包安全部存档。

6)分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规定的天气条件和允许荷载的作用下,脚手架应稳定、不倾斜、不摇晃、不倒塌,确保安全。

7)分包单位搭设的脚手架必须保证足够的作业面(比如适当的宽度、步架高度、离墙距离等),以保施工人员操作、材料堆放和运输的需要。

8)分包单位所搭设的脚手架的必须符合方案要求,构造要简单,搭设要规范,便于搭设、拆除和作业,所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必须按中建要求刷漆,并能多次周转使用。

9)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以及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安全网

1)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专业分包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2)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以现场实际作业环境需要设置水平安全网。

3)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部方案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根据方案要求设置硬防护或软防护,硬防护每层设置,软防护水平安全网每10M一设。

4)水平安全网采用密目安全网。

5)安全网必须是经总包安全部收合格产品。

6)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项目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部同意后方可拆除。

3、洞口防护

1)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

项目工程部在分包单位入场后分别移交给各分包单位,移交后分包单位负责搭设洞口、临边防护以及防护设施的检查、维修。

2)分包单位洞口防护搭设班组作业前必须经总包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的安全技术交底,搭设班组必须安排专人对脚手架进行日常维护,配合总包安全部对洞口防护日常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3)洞口防护搭设完成后,分包单位应向总包技术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包技术部负责组织总包责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搭设班组对防护进行验收。

4)1.5mⅹ1.5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mⅹ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5)管道井和烟道口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并有警示标志。

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6)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

7)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8)施工电梯防护口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9)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10)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一道防护栏杆,防护栏杆设上下两道水平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11)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防护设施拆除申请表》,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

经安全部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惩。

7机械管理制度

1、责任划分

1)分包所有进场中小型机械,必须在进场前报项目安全部,并提交机械产品合格证(以备报监理及总包备案),并经安全部检查验收合格后贴上当月色标后方可使用。

2)因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独自承担责任。

2、进场:

设备进场前一个工作日向项目经理部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以上资料由总包安全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机械设备方可运至现场大门外,经项目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批准后方可进场。

3、过程管理

1)各分包单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2)各分包单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3)项目安全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

4)各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并提前一个工作日报至项目工程部,经项目工程部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机械设备,若分包单位未报机械使用计划,项目工程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

(五)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各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

2、各分包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至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外来人员进场(包括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门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4、分包单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须经总包后勤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5、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6、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工程部备案。

7、防盗措施(门卫、场内、生活区、办公区)

1)所有物资出场须出具《物资出门证》,经值班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2)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3)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8、人员滋事斗殴

1)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2)严禁酗酒闹事、赌博、嫖娼和观看淫秽书画、录像。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管理

1)分包单位动火作业须经安全部审批,办理《动火证》,动火人员及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

3)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4)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邻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用石棉布接火花。

5)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6)使用碎木料明火作业时,炉灶要远离木料1.5米以外。

7)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看火员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8)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制度。

2)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3)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5)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开。

3、日常防火重点监控(职工宿舍、办公室、仓库、木工加工棚等等)

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2)各类仓库、木工加工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3)严禁乱拉电线,如需用者必须专职电工负责架设,除木工棚、工具室、办公室、使用照明灯泡不得超过150瓦外,其它不得超过60瓦。

4)施工现场禁止搭设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用易燃材料保温。

5)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随便动用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7)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如需安装使用取暖、保温火炉的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

8)如发现现场有火灾隐患需及时报总包安全部,总包项目部将对及时上报人员进行奖励,如发现有分包单位人员隐瞒不报的按情节情况进行处罚。

(七)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施工按区域划分承包,各分包配备专职文明施工负责人,责任到人(物资进场单注明总包责任人)包括现场材料堆放、楼层材料清理。

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内设置垃圾总站,分包单位承包区域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清理干净,运至项目指定的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出场。

1、本工程施工现场须按照江苏省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等。

2、本工程须确保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分包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总包方指定的创安全文明工地的总体部署进行实施,由于分包方在创优过程中的失误造成未能获得上述称号,将受到总包方严厉的处罚。

总包方有决定处罚金额额度的权利,但不高于总包方因此而向业主支付的违约金。

3、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A.项目经理部安全部每天上午组织一次综合巡查(周六、日除外),各分包单位安全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进行自我考评和诊断,并作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B.每周五项目组织现场综合大检查,对一周的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评比。

(八)奖罚细则

(1)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分包单位个人或班组,项目将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具体根据业绩,由总包项目安全部提出方案,总包项目经理批准)。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2.在施工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3.勇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通报表扬的个人或班组。

5.在上级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个人或班组。

6.对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等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个人或班组。

(2)罚款

1.组织管理处罚细则

①人员退场时必须由分包安全员向总包安全部门办理离场手续,归还胸卡,如发现有人员退场未告知总包安全部的,罚款100元/人次;

②分包单位如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参加岗前安全培训、未办理工程现场出入证或冒用他人出入证进场施工等违反入场程序的行为,总包方给予每人次1000元罚款。

③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不经我项目批准进行更换罚款10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否则罚款5000元/次。

④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每缺1人或随意更换一人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人。

⑤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每周3次,月累计超过8次)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500元/人,累计收到两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单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我项目要求。

⑥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分包单位处罚3000—10000元/次。

⑦分包单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单位处50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三次者将分包负责人开除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⑧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有无故迟到或中途离开者对该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人次,有无故不参加者对该分包单位罚款2000元/人次。

⑨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50000元/次,累计发生两次必须无条件退场。

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工程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0-50000元/次罚款。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生无证上岗情况,对分包单位处以每人次5000元罚款。

2.CI管理处罚细则。

①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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