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慧社区建设导则试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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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户外广告设施

6智慧应用

6.1智慧物业

6.1.1社区智慧通

6.1.2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6.2智慧服务

6.2.1物业管理服务

6.2.2市政公用服务

6.2.3社区生活服务

6.3智慧政务

6.3.1居民自治管理服务

6.3.2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服务

6.3.3治安管控服务

6.3.4法律宣传服务

7智慧社区信息化体系结构与平台设计

7.1智慧社区信息化体系结构

7.1.1服务接入层

7.1.2软件层

7.1.3数据层

7.1.4通信层

7.1.5感知层

7.2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计原则

7.2.1开放性

7.2.2标准化和结构化

7.2.3模块化

7.2.4可管理性

7.2.5先进性

7.2.6经济性

7.2.7高效率

7.2.8可靠性

7.2.9可扩展性

7.3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要求

8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接口技术要求

8.1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及系统接入接口

8.2行业及商业服务信息共享及系统接入接口

8.3感知信息接入接口

8.4用户访问及认证接口

9智慧社区试点、示范与评价、推广

10智慧社区评价指标体系

11智慧社区建设与运营标准体系

本导则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

本导则规定了深圳市智慧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技术要求,以及运营和管理的基本方法。

本导则适用于深圳市智慧社区建设和运营。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以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20299.1-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1部分:

系统通用要求

GB/T20299.2-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2部分:

检测验收

GB/T20299.3-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3部分:

物业管理

GB/T20299.4-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4部分:

控制网络通信协议应用要求

GB/T20647.3社区文化服务指南第3部分:

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GB/T28507-2012互联网文本语音展现通用描述规范

GB/T28847.1-2012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第1部分:

概述

GB/T28847.2-2012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第2部分:

硬件

GB/T28847.3-2012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第3部分:

功能

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40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T50622-2010住宅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623-2010用户电话交换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9175-88国家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20052三项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74-2008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00-19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2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8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9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36建筑中水设计规范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43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606-201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61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7-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918-2013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CJ/T174-2003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CJ164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JGJ/T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229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GA/T1038.1-2012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1部分:

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2-2012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2部分:

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3-2012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第3部分:

信息交换接口

SB/T10455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YD/T2248-2011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YD/T1737-2009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CECS57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ECS179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

DB31/T747-2013智慧园区建设与管理通用规范

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3.1智慧社区smartcommunity

智慧社区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各类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自动感知、及时传送、及时发布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提升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现代化,让居民生活更智慧、更幸福、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智能化的一种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创新模式。

3.2智慧城市smartcity

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城市管理与发展的生态系统。

3.3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informationserviceplatformforsmartcommunity

以智能化的城市建筑、市政和信息化资源等设施为基础,以通信网、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社区和城市公共基础数据,以及各类商业数据,为居民、企业、政府等用户提供智慧物业、智慧服务和智慧政务等信息化服务的信息化平台。

3.4社区智慧通communitysmartidentity

通过集成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健康管理系统、社区智能终端、智能家居等社区智能子系统,实现通道身份识别、社区服务、商业消费、健康服务、家居智能控制等智慧管理及应用功能的智能业主卡、智能手机或电子标签等自动识别介质(设备)的统称。

3.5智慧物业smartestate

智慧物业是指可被智能监控的、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配套设备、设施、场地,可实施智能化运行与管理,满足节能、环保、舒适的要求。

3.6智慧服务smartservice

智慧服务包括物业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生活服务等智慧服务功能。

智慧物业服务系统:

集成通知公告、投诉建议、服务指南、社区文化、账目公示、服务报告等物业服务,实现在线业务办理、费用查询、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

智慧市政公用服务系统:

集成供电、供水、燃气、有线电视、通讯、交通、医疗等市政公用服务,实现在线业务办理、费用查询、服务信息发布等功能;

智慧生活服务系统:

集成文化教育、健康运动、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实现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网上支付等功能。

3.7智慧政务smartgovernment

智慧政务是以社区为单位,集成社区及基层政府服务资源,实现居民自治、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的功能。

居民自治系统:

应满足社区居民、产权业主、业委会等对社区管理公约、社区选举、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社区事务自治管理,实现电子投票、邻里互动等功能。

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系统:

以社区为单位,集成社区工作站、街道办、警务室等基层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资源,实现房屋、物管、社保、就业、计生、民政、环保、城管、安全与应急等公共事务信息采集、在线办理、监督管理等功能。

3.8应用商店appstore

指一种软件销售和应用模式,借助广大的终端传递企业的服务和产品信息,以行业和功能为主要分类方式,所有上架软件均通过测评,用于保护企业利益,确保用户使用应用的安全性。

3.9云计算cloudcomputing

是一种通过网络将弹性可扩展的共享物理和虚拟资源池以按需自服务的方式提供和管理的模式。

这里的资源包括:

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软件、存储设备。

3.10社区电子商务communitye-commerce

指在互联网上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的社区服务活动,是传统社区商务活动各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

3.11电子投票electronicvoting

指采用电话、互联网等数字化方式提供的投票服务。

3.12电子支付electronicpayment

指电子交易者,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通过电子设备及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

智慧社区建设要以政策标准和安全运行体系为保障,以智能化的城市建筑、市政和信息化资源等设施为基础,以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为支撑,构建智慧型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而为居民、企业、政府等用户提供智慧物业、智慧服务和智慧政务等信息化服务的应用体系。

智慧社区是由人、信息化系统、社区基础设施、政策标准等要素共同构成,并融入智慧城市的智慧型生态环境,如图1所示。

 

图1智慧社区总体框架

在社区中,建筑物主要包括:

居家、办公与服务场所、养老场所、医疗健康场所、文化、教育和体育场所。

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应以绿色生态为指导,满足《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各类场所的主要建筑应建设为绿色建筑,达到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环境保护的要求,并配有相应的效果监测系统,可实施智慧运行和管理。

各类场所建筑应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如建筑的通风采光、保温、隔热、隔声、节能环保、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各类建筑宜设置公用设施设备用能监控系统及室内外环境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建筑用能、用水及室内外温度、湿度和环境污染物的在线监测及管理。

居家场所的建设在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179、《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足:

距5种以上公共服务设施的距离不宜超过1000m;

无障碍住房比例应大于2%;

节水节能达到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办公场所的建设,在满足社区职住守衡,符合相关场地选择要求的情况下,应满足绿色建筑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设置室内环境智能控制系统,有利于对建筑室内环境的在线监测与管理。

服务场所的建设在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179、《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SB/T10455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满足:

通过控制合理的建筑贴线率营造宜人的步行空间,建筑贴线率宜大于50%;

大型服务场所建筑,也应满足绿色建筑要求,达到现行国家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养老场所建筑应严格遵循《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养老场所的建筑应根据当地纬度及气候特点选择较好的朝向布置,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建筑宜以低层或多层为主,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

大型养老场所建筑宜满足国家现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智慧社区医疗健康场所的规划与设计,必须与社区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社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其规划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及其他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中有关医疗卫生公共设施的相关规定。

医疗健康场所的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标准,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相应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合理选择结构形式,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层数宜为1-3层,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建筑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要求,在保证老、幼、残、孕等重点人员安全的基础上,兼顾便捷、舒适。

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宜设电梯,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一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宜用坡道相连接,其坡度不宜大于1/12,并应有防滑措施。

应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配置健康服务场所。

根据《社区文化服务指南第3部分:

文化、教育、体育服务》GB/T20647.3给出的社区文化设施的配置要求,文化场所设置标准应达到:

常住人口在5千人以上的社区宜具备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娱乐活动场所;

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社区宜设立800-3000平方米的中心活动场所,和面积为1000-3000平方米的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应具有门类齐全、功能实用的文化活动服务设备、设施,并设置无障碍通道。

各类文化、教育、体育场所建筑应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各类婴幼儿教育、青少年教育场所的设置,应满足社区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正规教育的要求,应根据不同居住层级设定相匹配的各类教育场所。

同时,各类教育场所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受教育者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教育场所建筑应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社区环境主要涉及社区热环境、光环境、声环境、空气质量、社区绿化等,应满足《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及其他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在典型室外区域和典型房间内设置监测点,对社区室内外热环境进行动态监控,优化室内外热环境,有效降低小区内的热岛强度,提高居民的热舒适度和降低建筑能耗。

应消除社区内幕墙、夜景等污染源,有效控制可见光亮度、减弱眩光,为社区创造宜居舒适的光环境。

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其照明功率密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在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的照明系统。

居住建筑室内围护结构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dB(A声级),夜间不大于35dB(A声级)。

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

外窗和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

社区住区环境及场地环境噪声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室外空气质量主要指室外悬浮细颗粒物,以PM2.5为主,室内空气质量主要是指室内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气、TVOC等有害物质以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是否达到标准规定要求。

在典型室外区域和典型房间内设置监测点,有效地对室内外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控。

社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0%,人均绿地率不低于1平方米;

合理确定植林地比例,优先栽植固碳能力强的植物,增加绿地碳汇等,提高社区绿化率。

利用智慧化的手段进行社区绿化空间开发、监测、实现动态管理,提升社区绿化水平。

在社区中,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包括:

道路交通、给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网、供气管网、应急设施等。

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要便于各类信息化设备的连接使用,以及对市政基础设施的远程管理,如水、电、气分项计量设备的安装、远程抄表功能的实现等,并能实行有权限的开放,便于与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对接。

对于给排水管网、供电管网、供气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应设置专门的智能管控系统,实现对其运行状况的在线监控与管理。

道路交通设计应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道路交通应具备主次清晰、分级明确和功能合理的机动车道系统、便捷连通的慢行系统、齐全配套的无障碍通道、合理的机动车停车位和自行车停车处,以及清晰明确的道路标识。

社区公共交通网络应与城市交通网络紧密连接,建筑主要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共汽车站点步行距离宜小于500m。

应设置社区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疏导和缓解社区内及周边道路交通拥堵情况,为居民的出行提供方便。

应建立社区道路交通诱导和智慧停车系统,实现交通诱导、控制、监控、调度、应急等的智慧化管理。

智慧社区给水管网的设计,在符合《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以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之外,还应满足节水、节能及便于智能管理的相关要求。

智慧社区应实行分质供水,采用节水方案;

选用无负压供水、管网叠压供水、实行供水分区;

设置社区给水管网智能控制系统。

通过智能水表和给排水自动系统等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对供水进行智能管理。

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给排水监控、水量计量、水费统计与分析、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给排水设备检查、设备定期保养等。

智慧社区排水管网的规划设计不仅要满足社区排水要求,而且应有利于社区污水、雨水的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便于智慧社区智能化管理的实施。

实行雨污分流,依据排水性质和污染程度选用合适的建筑内生活污水排放系统;

采用透水材料铺装路面;

社区污水达标排放;

中水系统设计和水质达标;

设置社区排水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社区排水管网智能化管理。

有生活热水需求的社区宜设置合理的生活热水系统,选择合适的生活热水热源,宜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及废热、余热。

宜将社区内屋面和路面的雨水收集、处理、储存,作为杂用水回用;

或将径流引入社区中水处理站,作为中水水源之一。

智慧社区供电网的建设除遵循《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506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以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利用电气自动系统对供电进行智能化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电气系统管理和供配电设备运行维护。

其中电气系统管理包括对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和电能计费的管理。

a)除采用常规电源外,应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

宜设立微电网,保证供电的可靠性。

b)对照明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控制照明用电量,降低供电网能耗。

照明用电的规划设计应考虑照明系统的节能设计,包括天然采光的合理利用、照明系统的声、光、定时、感应控制、节能灯具的使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在照明系统中的应用等。

c)减少线路损耗、使用节能电气设备、控制三相负荷以及抑制谐波危害,实现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d)对社区用电户安装分户、分项电能计量装置,实现社区电能分户、分用途计量。

建立社区用电能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社区用电的查询、分析,方便社区进行用电管理。

供气网规划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对于智慧社区供气管网的建设,在保证供气管网安全性的前提下,还应便于供气管网的智能化管理。

利用智能燃气表和信息系统对供气进行智能化管理,包括对社区内所有住户和公共区域的供气和用气进行监控、统计、查询与分析。

a)应按设计压力分级的不同,分别进行燃气管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

管径的选择应充分利用天然气的压力,选择合理的压降以减小管径,节省建设费用。

b)不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特点、安装条件、工作压力不同,应根据实际工况选用合适的燃气设备。

c)在通风条件不是很好、人口稠密、用气量大、有可能存在燃气泄漏的位置和地段,应合理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以防止燃气泄漏带来危险。

同时设置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方便在紧急突发事故条件下,第一时间切断气源。

d)应安装燃气流量计,便于社区各类用户的用气量统计。

不同计费价格的气源应设置不同的燃气表,同时燃气表的选用应符合相关燃气计量特点和使用工况条件的要求。

e)设置燃气管网智能管控系统,对供气管网和主要设备的运行工况和状态进行在线监测,对分户、分用途的用气量进行记录分析,为住户和管理人员提供分户、分用途用气明细,还应为社区供气管网的运行维护提供保证,对可能存在的燃气泄漏点的预警和报警,以及为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智慧社区应急设施的建设在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突出其智能化和安全性。

在进行社区规划设计时,应及时考虑社区应急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设计。

应明确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容量、管理人员等信息,以及配备齐全的生活基本设施、物资、清晰的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应急标识;

设置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场地和实施,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教育和培训,配备应急救助物资,设置社区灾害危险评估和报警系统,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尽量减少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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