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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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方案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混
凝
土
工
程
二〇年月
目录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4
1 水泥4
2.粗骨料4
3.细骨料5
4.矿物掺合料6
5.外加剂6
6.水7
二、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7
1.一般规定7
2.原材料进场7
3.计量8
4.搅拌8
5.运输9
6.浇筑成型10
7.养护11
三、混凝土验收要求13
1.一般规定13
2.原材料14
3.配合比设计15
4.混凝土施工15
5.现浇结构分项工程17
6.外观质量19
7.尺寸偏差19
混凝土工程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
1 水泥
1.1 水泥的选择:
水泥品种与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施工要求以及工程所处环境确定。
对于一般建筑结构及预制构件的普通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和水泥,高强混凝土和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宜采用碱含量低于0.6%的水泥,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
1.2水泥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新型干法窑生产的水泥。
(2)应注明水泥中的混合材品种和掺加量。
(3)用于生产混凝土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度。
2、粗骨料
2.1粗骨料质量主要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包括:
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和坚固性,用于高强度混凝土的粗骨料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岩石抗压强度。
(高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60的混凝土)。
2.2粗骨料在应用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混凝土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
b.对于混凝土结构粗骨料最大粒径的规定:
最大公称粒径不得大于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大于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混凝土实心板,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且不得大于40mm;大体积混凝土粗骨料最大公称直径不宜小于31.5mm;
c.对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1.0%和0.5%;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d.对于高强混凝土,粗骨料的岩石强度应至少比混凝土设计强度高30%;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且不应大于8%;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e.对粗骨料或用于制作粗骨料的岩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包括碱-硅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混凝土工程,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粗骨料。
3、细骨料
3.1细骨料质量主要控制点
细骨料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海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包括上述要求外,还应包括贝壳含量;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除包括上述指标外尚应包括石粉含量和压碎值指标,人工砂主要控制项目可不包含氯离子含量和有害物质含量。
3.2细骨料在应用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泵送混凝土宜采用中砂,且300μm筛孔的颗粒通过量不宜少于15%;b.对于有抗渗、抗冻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中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c.对于高强混凝土,砂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6~3.0范围之内。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d.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06%和0.02%;e.混凝土用海砂应经过净化处理;f.混凝土用海砂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贝壳含量应符合规定。
海砂不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
g.人工砂中石粉含量应符合规定。
h.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作为细骨料配制混凝土;i.河砂,海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试验;人工砂应进行碱-硅酸反应活性检验和碱-碳酸盐反应活性检验;对于有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要求的工程。
不宜采用有碱活性的砂。
4、矿物掺合料
4.1矿物掺合料的主要控制项目
表1矿物掺合料主要控制项目
矿物掺合料名称
主要控制项目
粉煤灰、C类粉煤灰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放射性游离氧化钙含量、安定性
粒化高炉矿渣粉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放射性
钢渣粉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游离氧化钙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安定性、放射性
磷渣粉
细度、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五氧化二磷含量、安定性、放射性
硅灰
比表面积、二氧化硅含量
4.2矿物掺合料的应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掺用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b.在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c.矿物掺合料宜与高效减水剂同时使用;d.高强混凝土或有坑渗、抗冻、抗腐蚀、耐磨等其他要求的混凝土,不宜掺用低于Ⅱ级的粉煤灰;
e.高强混凝土、有耐腐蚀要求的混凝土,当需采用硅灰时,不宜采用二氧化硅含量小于90%的硅灰。
5、外加剂
5.1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
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防冻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含气量和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膨胀剂主要控制项目还应包括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和抗压强度。
5.2外加剂的应用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外加剂应与水泥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其种类和掺量应经试验确定;(实施混凝土质量控制的要求)
b.高强混凝土宜采用高效能减水剂;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宜采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缓凝剂或缓凝减水剂;混凝土冬期施工可采用防冻剂;
c.外加剂中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
d.宜采用液态外加剂。
6、水
6.1混凝土用水主要控制项目:
PH值、不溶物含量、可溶物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水泥凝结时间差、水泥胶砂强度比。
当混凝土骨料为碱活性时还应包括碱含量。
6.2混凝土用水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b.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用水不得采用混凝土企业生产设备洗刷水。
二、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
1.一般规定
①混凝土生产施工前应制定完整的技术方案,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②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和浇筑成型过程中严禁加水(强制性条文)
2.原材料进场
①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外加剂产品应有使用说明书。
②原材料进场后,应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
③水泥应按不同厂家,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分批存储,并应采取防潮措施;出现结块的水泥不能用于混凝土工程;出厂超过3个月(硫铝酸盐水泥45d)应进行复检,合格方可使用。
④粗、细骨料堆场应有遮雨设施,并应符合有环境保护的规定;粗、细骨料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入杂物。
⑤矿物掺合料存储时,应有明显标记,不同矿物掺合料与水泥不得混杂堆放,应防潮防雨,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矿物掺合料存储期超3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合格者方可使用。
⑥外加剂的送检样品应与工程大批量进货一致,并应按不同的供货单位,品种和牌号进行标识,单独存放;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如有结块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600μm筛孔后方可使用;液态外加剂应储存在密封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如有沉淀等异常现象,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计量
①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设备。
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有关规定。
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检定证书,并应定期校检。
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1次;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②每盘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按质量计,%)
表2
原材料种类
计量允许偏差
原材料种类
计量允许偏差
胶凝材料
±2
拌合用水
±1
粗、细骨料
±3
外加剂
±1
③原材料计量,应根据粗、细骨料含水率的变化,及时调整粗、细骨料和拌合用水的称量。
4.搅拌
①混凝土搅拌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机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有关规定。
②混凝土搅拌时原材料投料的顺序以及顺序之间的间隔时间应满足混凝土搅拌技术要求和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要求。
③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可按下表采用。
混凝土搅拌时间应每班检查2次。
表3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
混凝土坍落度(mm)
搅拌机机型
搅拌机出料量(L)
<250
250-500
>500
≤40
强制式
60
90
120
>40且<100
60
60
90
≥100
60
④同一盘混凝土的搅拌匀质性应符合以下规定:
a.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b.混凝土稠度两次测量的差值不大于本标准规定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许偏差的绝对值。
列表如下:
表4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允许偏差
拌合物性能
允许偏差
坍落度(mm)
设计值
≤40
允许偏差
10
维勃稠度(s)
设计值
≥11
允许偏差
3
扩展度(mm)
设计值
≥350
允许偏差
30
⑤冬期施工搅拌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提高拌合物温度,也可同时加热骨料的方法提高拌合物温度,当拌合用水和骨料加热时,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下表规定:
表5拌合用水个骨料的最高加热温度(℃)
采用的水泥品种
拌合用水
骨料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60
40
5.运输
①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混凝土不离析、不分层、并应按制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满足施工要求。
广泛采用搅拌罐车是控制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稳定的主要运输工具。
②当采用机械翻斗车运输混凝土时,道路应平整。
③搅拌罐车运送混凝土拌合料时,搅拌罐车在冬期应有保温措施。
其目的是控制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符合要求(5℃)
④搅拌罐车运送混凝土拌合物时,卸料前应采用快档旋转搅拌罐不少于20s。
因运距过远、交通或现场等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而卸料困难时,可采用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掺入适当减水剂并快档旋转搅拌罐的措施,但减水剂掺量应有经试验确定的预案。
6.浇筑成型
①先检查并控制模板、钢筋、保护层和预埋件等的尺寸、规格、数量、位置,其偏差值应符合GB50204的有关规定,并应检查模板支撑的稳定性、接缝的密合情况,应保证模板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失稳、不跑模、不漏浆。
②浇混凝土前清除模板内及垫层上的杂物,表面干燥的地基土、垫层、木模板应浇水湿润。
③夏季天气炎热时,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宜选择晚间或夜间浇筑混凝土;现场温度高于35℃时宜对金属模板作浇水降温工作(不得留有积水)并宜采取遮挡措施避免阳光照射金属模板。
④冬期施工时,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并应保温。
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过低,对水泥水化和混凝土强度发展不利、混凝土易被冻伤。
这两点实质是对混凝土浇筑时的环境温度要求。
⑤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效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
密实性和整体性,这是混凝土浇筑质量的控制目标。
⑥混凝土输送泵的泵压应与混凝土拌合物特性和泵送高度匹配,输送管道应支撑定,不漏浆。
冬期应有保温措施,夏季施工现场最高气温超过40℃时,应有隔热措施,泵送混凝土输送管道最小内径符合下表:
表6泵送混凝土输送管道最小内径(mm)
粗骨料最大公称直径
输送管道最小内径
25
125
40
150
⑦不同配合比或不同强度等级泵送混凝土在同一时间段交替浇筑时,输送管道中的混凝土不得混入其他不同配合比或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⑧当浇筑混凝土时,拌合料自由倾落高度大于3.0m时,宜采用串筒,溜管(振动溜管)等辅助设备,目的是避免混凝土产生离析,这是控制拌合料自由倾落高度过大采用辅助设备的原因。
⑨如何控制竖向尺寸较大的结构,分层浇筑每层厚度宜控制在300-350mm;大体积混凝土宜采用分层浇筑方法,可利用自然流淌形成斜坡沿高度均匀上升,分层厚度不应大于500mm;清水混凝土浇筑可多安排振捣棒,边浇边振捣,宜连续成型。
⑩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布料点应结合拌合物特性。
必要时通过试验确定布料点下料间距,避免自密实混凝土流动距离过远,影响混凝土自密实效果。
⑪、振捣方式与振捣时间的控制:
应按混凝土拌合物特性及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制作方式选择。
⑫、混凝土振捣宜选用机械振捣。
一般无特殊要求时。
可采用振捣棒,连续多层浇筑时。
振捣棒应插入下层50mm进行振捣;浇筑厚度不大于200mm表面积较大的平面结构或构件时,可表面振动成型。
⑬、振捣时间控制。
要按拌合物稠度,振捣部位的不同情况控制在10s-30s内。
判断振实的原则是拌合物表面出现泛浆。
基本无气泡逸出。
⑭、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到浇筑完毕的时间控制。
控制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对混凝土浇筑质量非常重要,尽早完成浇筑有利于浇筑成型各方面的操作。
表7标准规定的延续时间(min)
混凝土生产地点
气温
≤25℃
>25℃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150
120
施工现场
120
90
混凝土制品厂
90
60
7.养护
①、生产和施工单位应根据结构、勾践或制品情况、环境条件、原材料情况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等,提出施工养护方案或生产养护制度,并应严格执行。
②、混凝土施工可采用浇水、覆盖保湿、喷涂养护剂、冬季蓄热养护等方法进行养护;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厂生产可采用蒸汽养护、湿热养护或潮湿养护或潮湿自然养护等方法进行养护。
选择的养护方法应满足施工养护方案或生产养护制度的要求。
③、采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混凝土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膜内有凝结水;采用养护剂养护时,应通过试验检验养护剂的保湿效果。
④、对于混凝土浇筑面,尤其是平面结构,宜边浇筑成型边采用塑料薄膜覆盖保湿。
⑤、混凝土施工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于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采用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
b、对于采用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或掺加缓凝剂的混凝土以及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采用浇水和潮湿覆盖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c、对于竖向混凝土结构,养护时间宜适当延长。
⑥、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厂的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蒸汽养护或湿热养护时,养护时间和养护制度应满足混凝土及其制品性能的要求。
b、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分为静停、升温、恒温和降温四个养护阶段。
混凝土成型后的静停时间不宜少于2h,升温速度不宜超过25℃/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20℃/h,最高和恒温温度不宜超过65℃;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应进行温度测量,当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大于20℃时,构件方可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
⑦、大体积混凝土养护,养护过程应进行温度控制,混凝土内部和表面温差不宜超过25℃,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宜大于20℃。
⑧、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日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采用浇水自然养护方法;
b、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MPa;
c、模板和保温层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拆模,拆模后混凝土应及时覆盖,使其慢慢冷却;
d、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撤除养护措施。
三、混凝土验收要求
混凝土分项工程是从水泥、砂、石、水、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称量、拌制、运输、浇筑、养护、试件制作直至混凝土达到预定强度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混凝土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1、一般规定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BG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下表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表8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
100*100*100
0.95
≤40
150*150*150
1.00
≤63
200*200*200
1.05
注:
对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2、原材料
2.1主控项目
①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②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③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2.2一般项目
①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
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②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注:
ⅰ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ⅱ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③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
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试验报告。
3、配合比设计
3.1主控项目
①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配合比设计资料。
3.2一般项目
①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检验方法:
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②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吵、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通知单。
4、混凝土施工
4.1主控项目
①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ⅱ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ⅲ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ⅳ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ⅴ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②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9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材料名称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注:
1、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2、当遇雨天式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复称。
③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技术方案中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2一般项目
①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②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③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ⅱ.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
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ⅲ.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ⅳ.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面布内有凝结水;
ⅴ.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²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ⅰ.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时,不得浇水;
ⅱ.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ⅲ.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ⅳ.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