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3333442 上传时间:2023-06-13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51.4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70页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70页
亲,该文档总共7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7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财会专业课件 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docx

财会专业课件电财沈立红《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电财沈立红

2007-2008第二学期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同宪法和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的会计工作.

二。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三。

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诚信建设,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

会计核算原则

1.依法记账:

记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2)设置会计帐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3)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帐簿进行登记,核算.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求.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成果,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国家进行宏观的重要依据.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方法,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文字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为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和辅助说明会计数字所体现的经济内涵而使用的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所谓编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三.会计年度会计年度是指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划分会计期间是会计上的重要假设之一.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

六.填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

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帐簿的凭证.

七.登记会计帐簿

依法建账是会计核算中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建账是会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

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其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九.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

十.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对于单位总结经济工作,指导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事业管理,查验经济财务问题,防止贪污舞弊,研究经济发展的方针,战略都具有重要作用.

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财务报告类和其他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类.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所谓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货币资金的控制(2)实物资产控制(3)对外投资控制(4)工程项目控制(5)采购与付款控制(6)筹资控制(7)销售与收款控制(8)成本费用控制(9)担保控制

内部控制方法是指实施内部控制所采取的手段,措施及程序等.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控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

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2)授权批准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预算控制(5)财产保全控制(6)风险控制(7)内部报告控制(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二)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2)适应性原则(3)可控性原则(4)科学性原则

(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应当明确其决策和执行程序,并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要求.(3)对会计资料的生成和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4)对定期对账和财产清查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5)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查的办法和程序作出规定.(6)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制定,执行,检查,奖惩等作出规定.

(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加强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一,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制度,完善单位内部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二,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

(五)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单位负责人应该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发挥有效作用.3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法,不能做违反会计法规的事.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单位和单位中的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

"会计法"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规定,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具体包括:

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已经设置会计帐簿的单位,所设置的会计帐簿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各单位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的违法行为等.(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具体包括:

各单位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的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是否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相符,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各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3)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具体包括:

各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所采取的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记录文字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利润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各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4)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具体包括:

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条件等.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会计法"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依法承办如下两方面的业务:

一是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并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二是承办会计咨询,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管理咨询;代理纳税申报,提供税务咨询;代理,申请工商登记,拟订合同,章程和其他业务文件;办理投资评价,资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有关业务;培训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人员;其他会计咨询,服务.

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质量,确实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公平,公正,"会计法"增加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规定,对委托人,注册会计师的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1委托单位应当如实地向会计师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2任何人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3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有监督的责任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

(二)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概念1代理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2申请成立代理机构的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3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程序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时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二)代理记账的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材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相关经济业务.

(三)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四)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五)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的关系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委托人,受委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2)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3)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5)委托人,受委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六)对代理记账机构和业务的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七)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1)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2)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消或撤回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部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会计法"规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具体任职资格和条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2专业技术资格条件(1)会计专业职务的种类.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2)会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及其基本工资.担任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

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取得博士学位并具备履行会计师职责的能力,或者取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两年左右,或者取得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2-3年,或者大学本科或者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4年以上.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

负责制定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培养初级会计人才.(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这是一种通过考试确认和担任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制度.3工作经历

4政策业务水平5组织能力6身体条件

四.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下列岗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7)总账(8)财务会计报告编制(9)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1)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要性(2)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3)考试组织管理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会计类专业包括: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审计学,理财学.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颁发程序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申请人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应当办理以下手续和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办理调转手续,有两种情形:

(1)同城调转.(2)异地调转4变更登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1)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3)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4)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5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的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注册,调转的,必须填写此表,这是法定要求.(2)涉及变更内容的,虽不是法定要求,但从会计人员队伍管理角度,持证人员有义务协助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及时更新持证人员档案数据和信息,保证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真实,准确,权威.(3)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登记表格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公示.(4)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也可从会计管理机构指定的办公场所领取,并免费提供.(5)填写登记表时,基础信息栏必须填写,注册,变更,调转三栏中,涉及哪项内容就填写哪项内容.(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

(1)针对性.(2)适应性.(3)灵活性.此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还具有有效性,先进性和终身性的特点.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1)会计理论与实务(2)财务,会计法规制度(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4)其他相关知识与法规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七)法律责任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对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条件,聘任制度,证书管理等的规定: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4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对于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出了如下示范性的要求: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

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一)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之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二)交接的程序

1移交点收2专人负责监交3交接后的有关事宜(三)会计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