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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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

附件3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上饶市人民政府第五批2018年6月6日转办;6月12日汇总反馈)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1806050004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万年县苏桥乡杨桥村椒源水库高密度养鱼,投放饲料、猪粪,污染水质,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果。

上饶市万年县

1、2018年以来椒源水库总投放鱼苗12万尾,其中:

9万尾草鱼苗,2.6万尾鳙鱼苗,0.4万尾鲢鱼苗。

目前,每日投放鱼饲料约1200公斤,属于高密度养鱼。

2、通过对当地村民走访了解,该养殖户近两年以来未投放猪粪养鱼。

3、在水库旁边,该养殖户建有一简易猪舍,猪舍内养有肥猪10头,粪污直排水库。

该水库周边原来共有3家养猪场,分别是长青种猪场、祥太猪场和程金华猪场。

其中,长青种猪厂(规模化养猪厂)自2016年整改后没有往水库排放废水;祥太猪场于2018年5月20日已拆除完毕,但粪污收集池中存有大量粪污;程金华猪场于2018年6月4日清栏完毕,正在拆除栏舍。

4、联合调查组分别就水库、水库北面山塘及水库排水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为:

椒源水库北面山塘COD浓度为40mg/L、氨氮浓度为1.116mg/L;水库库尾COD浓度为36mg/L、氨氮浓度为0.076mg/L;水库库头COD浓度为20mg/L、氨氮浓度为0.137mg/L;排水口COD浓度为16mg/L、氨氮浓度为0.047mg/L。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COD标准限值为40mg/L,氨氮标准限值为2.0mg/L,椒源水库北面山塘COD浓度为40mg/L,为V类水,水质受到了污染。

5、2018年3月16日、4月12日,县水产局对该水库养殖开展禁止使用类饲料、鱼药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养殖户使用禁止类饲料、鱼药行为。

6、2018年5月10日,苏桥乡政府对椒源水库承包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签定了退养承诺书,要求其采取切实措施,逐步退出高密度养殖;5月29日,苏桥乡政府检查整改情况,承包人已拆除部分增氧机和投料机。

6月2日,水库承包人开展捕鱼作业,捕捞草鱼鱼苗约1万尾。

(一)处理情况:

1、按照属地环境管理职责,责令苏桥乡人民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椒源水库综合整治方案,确保2019年度水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2、责令苏桥乡人民政府对该水库承包人刘小明进行约谈;3、责令该水库承包人刘小明限期整改,于2018年6月15日前制定清库退养方案,改变养殖方式,降低养殖密度,减少饲料投喂量。

该方案需报苏桥乡人民政府和县水产局审定,并由苏桥乡人民政府和县水产局监督执行。

4、由苏桥乡人民政府督促已拆除的祥太猪场,程金华猪场业主于2018年7月30日前清理猪场拆除遗留的粪污,消除环境隐患。

5、责成水库承包人于6月10日前对自养生猪进行清栏并拆除简易栏舍。

(二)整改情况:

该水库承包人已经采取降低养殖密度、减少投放饲料量等措施,正在减轻污染影响,改善水库水质。

6月2日,椒源水库承包人已捕捞1万尾左右鱼苗,原配置的26台投料桶已减为5台,投料机保留1台,水库增氧机9台已全部拆除。

6月9日,水库承包人对自养生猪进行了清栏,并拆除了栏舍。

1、责令承包人于2018年8月左右再捕捞6万尾鱼,降低养殖密度;2、责令承包人2018年8月底拆除水库中最后一台投料机,不再投放饲料;3、2018年年底完成清库清淤工作;4、2019年椒源水库实行人放天养。

在完全实施人放天养之前,我县将定期对椒源水库水质开展监测,严密监视水质变化情况,及时针对水质变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2

D3*******1806050006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广丰区距芦林小区一墙之隔的芦林造纸厂,排放黑气,夜间有噪音,污染空气和水质,现已暂时停业。

诉求:

要求搬迁。

上饶市广丰区

噪音,大气,水

2018年6月9日,由广丰区环保局副局长、监察大队大队长对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线、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去向、废气源及锅炉尾气脱硫除尘系统、噪声源及噪声防治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调阅了该公司的营业证照、环保手续、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资料。

从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看,企业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但该公司生产时造纸车间在烘干纸张时会散发一些异味,对近距离内居民有一定影响。

因厂界与居民区距离约20米左右,在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下,无法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

上饶市广丰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接到群众关于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有臭味、夜间噪音扰民的转办件,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处,为减少造纸烘干工序产生的水蒸气对芦林嘉园的影响,企业已做出整改方案,采取措施对该排口加高处理;对靠近芦林嘉园的造纸车间单层大开窗进行密闭。

5月30日,经芦林街道办协调,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企业已于5月31日晚全面停产检修。

芦林纸业有限公司企业已重新选址并进行新厂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搬迁,目前项目土建已近尾声,部分设备已进场;在此期间企业将就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上饶市广丰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3

D3*******1806050009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嘉园小区,旁边的芦林纸业有限公司排放黑色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投诉人诉求:

要求该企业搬迁。

上饶市广丰区

大气

2018年6月9日,由广丰区环保局副局长、监察大队大队长对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线、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去向、废气源及锅炉尾气脱硫除尘系统、噪声源及噪声防治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调阅了该公司的营业证照、环保手续、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资料。

从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看,企业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但该公司生产时造纸车间在烘干纸张时会散发一些异味,对近距离内居民有一定影响。

因厂界与居民区距离约20米左右,在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下,无法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标准。

上饶市广丰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接到群众关于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有臭味、夜间噪音扰民的转办件,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处,为减少造纸烘干工序产生的水蒸气对芦林嘉园的影响,企业已做出整改方案,采取措施对该排口加高处理;对靠近芦林嘉园的造纸车间单层大开窗进行密闭。

5月30日,经芦林街道办协调,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企业已于5月31日晚全面停产检修。

芦林纸业有限公司企业已重新选址并进行新厂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搬迁,目前项目土建已近尾声,部分设备已进场;在此期间企业将就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上饶市广丰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4

D3*******1806050011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园街道办黄源村冷水铺,一家生产滑石粉的工厂烟囱排放黑色废气污染周边环境。

上饶市上饶县

大气

2018年6月6日,上饶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上饶县罗桥街道办荞麦岗,其年产30000吨白滑石项目于2014年建成,并于2015年2月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

该公司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因自身经营原因停产至2018年3月才恢复生产。

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轮窑烟气经收集通过水膜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约65米高的烟囱排放,但未经过环保设施验收。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

2018年5月15日,上饶县环境监测站对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排放废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调查核实,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废气经过防治污染设施治理后排放,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问题。

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染设施治理后排放,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问题。

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对于信访件中未提到的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问题,因该公司在2015年2月获得环评许可后一直停产,2018年3月开始生产,目前生产时间不到3个月。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有3个月的试生产调试时间。

鉴于此,上饶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目前,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正在按照要求整改。

5

D3*******1806050015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田畈村,村内原岩瑞镇镇政府办公的地方被几个浙江人私自开设生产电池的作坊。

投诉人诉求:

对这种私自开设的作坊进行查处。

上饶市玉山县

该作坊未办理任何手续,属无厂名、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三无企业。

在接到转办单前,2018年6月1日接到环保“12369”投诉热线的群众举报电话,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岩瑞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该作坊进行执法,现场责令该作坊停止生产,自行拆除设备并搬迁。

2018年6月6日接到转办单后,县环保局再次会同岩瑞镇镇政府派员赴现场核实自行拆除相关情况。

经核实,该小作坊已经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同时相关原材料、产品、设备已全部清场。

2018年6月1日已经责令该作坊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相关设备;6月6日现场核查,该作坊相关设备及产品已经全部搬离。

6

D3*******1806050020

投诉人反映:

罗桥街道站荞麦冈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废气直排,影响周边经开区居民生活。

曾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答复环评合格。

投诉人诉求:

公司搬迁。

上饶市上饶县

大气

2018年6月6日,上饶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上饶县罗桥街道办荞麦岗,其年产30000吨白滑石项目于2014年建成,并于2015年2月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

该公司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因自身经营原因停产至2018年3月才恢复生产。

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轮窑烟气经收集通过水膜喷淋装置处理后经一根约65米高的烟囱排放,但未经过环保设施验收。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

2018年5月15日,上饶县环境监测站对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排放废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调查核实,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废气经过防治污染设施治理后排放,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问题。

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对于信访件中未提到的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问题,因该公司在2015年2月获得环评许可后一直停产,2018年3月开始生产,目前生产时间不到3个月。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有3个月的试生产调试时间。

鉴于此,上饶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目前,上饶县建华矿业有限公司已停产,正在按照要求整改。

77

D3*******1806050025

投诉人反映:

下镇镇赛头村的姚山岭水库旁边的养殖场,养殖粪便直排入水库中,影响饮用水安全。

曾多次向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

投诉人诉求:

养殖场关停。

上饶市玉山县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为2个养鸭场,每个养鸭场约为1500平方米,业主是下镇镇赛头村村民杨其雨和宁云波,目前存栏17000只左右。

两个养鸭场于2016年8月份起建,起建初始,下镇镇发现后多次阻止其建设,但鉴于业主借口创业做蔬菜大棚所需及当时全县尚未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等原因(2017年下半年县政府研究出台禁养区养殖场拆除文件,规定小

(二)型以上水库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致使养鸭场于2017年初建成。

建成后该养鸭场的粪便在粪便盒中待发酵后再集中转卖给他人用作种植有机肥,并未直排入水库。

养鸭场产生的粪便回收工作未完全到位,少数残留粪便露天堆放,未及时清理。

2018年6月7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树斌深入下镇镇督查核实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姚山岭水库现场解释了业主的疑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地政府对两处养鸭场以禁养区的标准来严格要求,并且积极做通业主思想工作,要求其在三天内签拆除协议,六十天内全部拆除搬离(两家养鸭场本期鸭苗差不多六十天出栏),两个月内不得再新购进鸭苗补栏,在此期间养殖粪便继续做种植有机肥。

目前,两个养鸭场业主均已同意签订拆除协议,并承诺于60天内全部拆除完毕。

8

D3*******1806050026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广丰区排山镇黄狮村黄狮采石场造成饮用水、粉尘污染,污水直流农田,运输车辆出入造成危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曾多次向区环保局举报,一举报采石场就停产。

上饶市广丰区

生态

2018年6月7日,广丰区环保局联合排山镇政府及黄狮村村委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矿区对外运输的道路硬化基本完成。

厂区内用于喷雾洒水的雾炮机数量不足、破碎站未建设水喷淋装置;矿区未建设合理的雨水、污水管网及收集淋溶水的沉淀池,以致有污泥被雨水冲刷带出矿区。

对投诉人反映饮用水被污染及农田受损问题,广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与排山镇政府、黄狮村村委联合实地勘察后,未发现有直排污水导致农田受损的明显现象,下游溪水水质未见明显浑浊。

另据黄狮村村委介绍,近期未接到有村民反映饮用水受到影响。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存在问题:

1.粉尘问题:

露天采场、堆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喷雾洒水装置不足,未能满足降尘要求;破碎站进料口、出料口、下料场及输送带各处未建设水喷淋装置。

2.污水问题:

未建设采矿区、加工区和排土场等区域设置的截排水沟以及收集各处淋溶水的沉淀池。

3.噪声问题:

未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

4.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广丰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责改[2018]060701号),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具体要求有:

1.确保露天采场、堆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都有喷雾洒水装置且满足降尘要求;2.保证破碎站进料口、出料口、下料场及输送带各处都有水喷淋装置且满足降尘要求;3.采矿区、加工区和排土场等区域设置的截排水沟以及收集各处淋溶水的沉淀池,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4.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5.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广丰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在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9

D3*******1806050029

投诉人反映:

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大园地村天蓬公司(位于浙江),污水直排鱼塘,污染环境。

上饶市玉山县

该信访件属于多次重复信访件。

2018年6月6日上午,由玉山县岩瑞镇牵头,县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岩瑞镇大园地村的浙江省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产生的养殖废水虽经处理,但仍有部分经过未做防渗的地面、涵管,通过渗坑、水管超标排入玉山县境内,且没有采取任何回抽处理,也未做防渗,确实对当地水库、农田、河流等水土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下游村落灌溉水库、水渠等水质均严重超标。

现场对紧靠该公司的岩瑞镇大园地村油草塘水库进行水质采样监测,数据显示油草塘水库水质指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劣五类水,严重超标。

该公司养殖废水流入玉山县岩瑞镇大园地村油草塘水库、农田、水渠等造成水环境严重污染(水库水质已属劣五类水)。

1.2015年4月15日、2016年7月4日,玉山县环保局分别两次函告浙江省江山市环保局(玉环函字[2015]13号、玉环函字[2016]26号),要求江山市环保局加强对浙江省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责令整改。

2.2018年6月4日,玉山县政府副县长杨宏才带领县环保、公安等部门以及乡镇分管领导赴岩瑞镇大园地村进行实地督查,了解具体情况,并要求玉山县环保局尽快向该公司下发通知书以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

3.2018年6月7日,玉山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消除影响通知书》(玉环责改字[2018]25号),责令浙江省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向江西省境内排污,同时消除已经产生的环境影响,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玉环行罚告[2018]22号)。

4.2018年6月9日,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树斌赴该公司生猪养殖场查看环保设施运转、废水处理出水口水质情况,要求玉山县环保部门以及乡镇加强与浙江省有关部门对接,要求岩瑞镇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养殖场附近的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5.由于该公司所在地、工商注册地、业主均是浙江省管辖,玉山县对此无有效管辖权,并且两次函请江山市环保局予以处理,但至今仍无明显改观。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朝不可控制方向发展,2018年6月8日,玉山县特将此事以《关于请求查处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玉山境内非法排污的请示报告》(玉环字[2018]15号)向上饶市环保局汇报。

6.2018年6月10日下午,玉山县政府副县长杨宏才带领岩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浙江省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地查看污水排放造成污染问题。

玉山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到大园地村就水污染实地到农户家压水池取饮用水化验。

7.2018年6月11日,上饶市环保局以《关于请求协调处理浙江省境内企业向我市玉山县境内非法排污的报告》向江西省环保厅进行了报告。

8.2018年6月13日晚上,江西省玉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树斌,浙江省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舒畅在玉山县政府八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处置协调会。

江山市副市长张志军、市府办李纯浩、环保局杨军、大桥镇刘泽华,玉山县府办韩云青、县环保局邱模忠、岩瑞镇乐训满、畜牧兽医局李杉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相关问题的汇报。

本着积极妥善、平稳处置的原则,双方就问题整改进行了认真讨论。

并形成了以下处理意见:

(1)立即退养停产,限期清场。

责令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18年6月14日开始减量减产,确保在8月31日前完成养殖场停产清零,绝不留一头生猪;在此期间,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得违法排污。

(2)抓紧制订方案,修复生态。

责令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玉山县岩瑞镇油草塘水库清淤、净化等生态修复方案,修复费用全部由浙江天蓬集团开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由江山市政府督促落实。

方案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协商确定。

(3)加强立案执法,依法处罚。

由双方环保、农业部门负责,对该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立案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到位,绝不手软。

(4)要求玉山县岩瑞镇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江山市、玉山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问题处置平稳有序。

10

D3*******1806050035

投诉人反映:

沙田镇港口村富家裕旁边有个坝,以往非常干净,近几年都在河里捞沙卖钱,河里的沙都堆放在农田上。

现在这条河的水很浑浊,严重被污染。

诉求是停止捞沙运输行为,要求把农田上的沙运走。

上饶市广丰区

水,生态

广丰区政府组织了由区环保局、区水政监察大队、镇水务站,区规划执法中队等相关人员,到广丰区沙田镇林家峰制砂场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制砂场近几年没有从河道上捞砂现象,制砂的原材料是从福建省蒲城县拉运过来的。

经调查核实,广丰区沙田镇林家峰制砂场于2009年开始筹建,2017年10月份区水政监察大队下发了停止生产通知后,该制砂场边整改边偷偷生产。

接信访件后,广丰区沙田镇党委、政府,区水利、环保等部门成立调查处理小组,由沙田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在2018年6月7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对广丰区沙田镇林家峰制砂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对砂场现有存放在农田(实为建设预留地)处的原材料一律搬运到指定地点。

广丰区沙田镇林家峰制砂场的问题在2018年6月10日前全部解决到位。

11

D3*******1806050038

投诉人反映:

广丰区排山镇黄螺狮螺蛳塘有家爆破采石企业(企业主姓李,浙江人)造成水土流失,废水流入农田,粉尘很大,噪声污染也很严重,影响了村民正常生活。

投诉人诉求是,企业关停。

上饶市广丰区

大气,土壤,噪音,水

2018年6月7日,广丰区环保局联合排山镇政府及黄狮村村委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矿区对外运输的道路硬化基本完成。

厂区内用于喷雾洒水的雾炮机数量不足、破碎站未建设水喷淋装置;矿区未建设合理的雨水、污水管网及收集淋溶水的沉淀池,以致有污泥被雨水冲刷带出矿区;破碎站内的高噪声设备未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

针对投诉人反映废水流入农田问题,广丰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与排山镇政府、黄狮村村委联合实地勘察后,未发现明显痕迹,但因矿区现场“雨污分流”不规范,有淋溶水流向下游。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存在问题:

1.粉尘问题:

露天采场、堆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喷雾洒水装置不足,未能满足降尘要求;破碎站进料口、出料口、下料场及输送带各处未建设水喷淋装置。

2.污水问题:

未建设采矿区、加工区和排土场等区域设置的截排水沟以及收集各处淋溶水的沉淀池。

3.噪声问题:

未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

4.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广丰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责改[2018]060701号),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具体要求有:

1.确保露天采场、堆场、排土场及工业场地都有喷雾洒水装置且满足降尘要求;2.保证破碎站进料口、出料口、下料场及输送带各处都有水喷淋装置且满足降尘要求;3.采矿区、加工区和排土场等区域设置的截排水沟以及收集各处淋溶水的沉淀池,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4.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5.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广丰区环保局已要求该公司停产整改,在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验收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12

D3*******1806050044

投诉人反映:

永平镇林家村第四村民小组,村庄边上有个银河矿业,越界开采,没有环评手续,天天在生产。

粉尘漫天飞,噪声很大无法睡觉,饮用泉水被爆破破坏,废水往鱼塘里流,毁林三四百亩,农田被泥巴埋没了十几亩。

房子被爆破震裂开了。

投诉了两三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诉求是:

要求企业关闭,赔偿损失。

上饶市铅山县

水,大气,土壤,生态,噪音

2018年6月8日,铅山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铅山县银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中,厂区内有一辆治理粉尘的洒水车,破碎机车间的密封设施和隔音降噪设施已损坏,厂区内的雨水、山水和废水共用一条沟渠流进下面的沉淀池,经沉淀后外排。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直接流进鱼塘和农田迹象。

经调查,因鱼塘地势较低,下雨天雨水会将道路上的粉尘冲到下面鱼塘;以及原仙鹤碳酸钙厂遗留的石灰渣堆放在小溪边,导致部分石灰渣被溪水冲刷,造成对下游小溪一定的污染,而溪水会渗透到鱼塘。

另外,该公司石灰窑与石灰粉生产线因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已被关停。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铅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2018年6月8日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厂区内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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