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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水电厂水工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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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

 

审核:

 

修订:

 

修订日期:

年月日

 

目录

一、总则…………………………………………………………………………(3)

二、保证安全措施………………………………………………………………(3)

三、一般安全措施………………………………………………………………(3)

四、水工建筑物安全检查………………………………………………………(4)

五、水上作业……………………………………………………………………(4)

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作业…………………………………………………(5)

七、闸门、拦污栅及启闭机机械作业…………………………………………(6)

八、孔、洞、井下作业…………………………………………………………(7)

九、钻孔、灌浆作业……………………………………………………………(8)

十、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作业………………………………………(9)

十一、潜水作业…………………………………………………………………(9)

十二、水中土石方填充作业……………………………………………………(10)

十三、爆破作业…………………………………………………………………(10)

十四、高处作业…………………………………………………………………(12)

十五、人工搬运…………………………………………………………………(18)

十六、土石方作业………………………………………………………………(19)

十七、电焊(气焊)作业………………………………………………………(22)

十八、砌石作业…………………………………………………………………(23)

附表:

水工作业工作票…………………………………………………………(25)

 

一、总则

1、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水工作业安全,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负责,要从思想、组织、技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得发出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应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加以制止、纠正。

3、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规程或细则。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凡进行水工作业应填写水工作业工作票,并要一式两份(格式见附表),但正常检查、观测、巡视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

2、与机电设备有牵连有影响的工作,应与当值运行班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做好安全措施和办理许可手续后,一份留运行班组,一份交工作负责任。

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与作业人员共同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然后将工作票交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

3、需要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项目,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4、不需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签发人保存。

必要时签发人应与工作负责人同到现场交代、检查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人,由部门保存三个月。

5、对大型、复杂或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讨论、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6、有权签发水工作业工作票的人员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

7、认真编写“三措”。

三、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2、酒醉、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网、爬梯、软梯、起重绳索、压力容器等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4、工作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并按规定佩带或携带各种劳动保护用具、用品。

5、工作现场要整洁,廊道、孔、洞、井下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足够亮度的照明,井、坑、孔、洞均应有坚固的盖板。

孔口、栈桥及一切临空临水边沿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栏杆。

陡坡通道必须有台阶。

6、上下爬梯禁止双手同时抓握一根梯级,上下锈蚀严重或不经常使用的爬梯时要系安全绳。

有条件的地方爬梯须设护圈。

7、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要完整牢固。

电动工具绝缘要合格。

使用人员应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注意事项。

8、工作人员都应具有基本的电气安全常识,如防止触电、触电急救等,但电气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

9、机电设备运转时如遇断电,必须拉开电源刀闸。

10、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体格检查。

四、水工建筑物巡回检查作业

1、巡回检查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工作,廊道内巡回检查时携带足够的照明设施,注意行走路线。

2、对进厂公路,山体危石;1#、2#明渠、挡墙、护坡:

中沟及护坡;南大山排洪渠及所有挡墙等进行巡视检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着装符合安规要求。

注意高空落物及孔洞伤人。

3、汛前、汛后应对大坝、厂房、泄洪道等主体建筑物的伸缩缝、施工缝、裂缝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

五、水上作业

1.水上作业包括船舶航行、船上作业及临水工作等。

2.船舶负责人在接到有关领导的出航通知单后方可开航(特殊情况例外)。

3.船只运载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荷载。

4.上下船只的跳板必须宽搭稳架,保证安全使用。

5.遇六级以上或超过本船抗风能力的大风以及大雾、大雨、视线不清或船只发生故障时,不许强行开船。

若在航行中遇大风时,全船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做好应急准备,并应使船只靠岸停泊。

6.船上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消防和救护技能。

严禁携带易爆物品和与航行无关的易燃品上船。

7.船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乘船规定,不得戏闹、玩耍。

禁止下水洗澡、游泳。

8.在开闸泄洪期间,严禁在机组进水口和泄水闸附近停船、行船和进行水上作业。

9.使用小木船作业,必须由划船技术熟练的人划船、须有可靠的救生设备。

10.临水作业在遇有风浪时,必须系好安全绳,并派人监护,以防失足落水。

11.淤泥河滩作业要有防陷措施,如派人带上木板探路等,人员不可冒然上滩。

12.取水样人员在泄水建筑物附近取样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用手直接在急流中取样,禁止人体靠近水舌真空地带。

危险地方取样不得少于两人。

13.冰情调查须有两人以上,在冰面上工作前应先了解冰情,结冰初期冰厚不足15公分或融冰时期不得在冰上工作、行走。

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作业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作必须经过设计、审批后方可施工。

施工过程中每项工序都要进行计算或试验。

2、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应符合安全要求,钢模板应无严重锈蚀和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硬合格。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应挂好安全带。

4、模板安装采用桁排架支模时,安装系数应不小于结构的规定值,周转使用的旧桁架应在使用前进行详细检查。

5、用绳子扎捆吊运模板,应检查绳索结扣是否牢固,以防散落。

工作人员应从梯子上下,禁止从模板或支撑上攀登,禁止在高空独木上、悬吊式模板上行走。

6、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顶撑应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木楔应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固定。

7、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时,应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情况,应无裂缝或塌方的危险,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等构件时,不得抛抛掷。

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起重构件下方不得站人。

上下平台应设梯子,模板材料应平放,不得靠立在槽(坑)边上,分段支模时,应随时加固。

8、模板拆除时应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

在拆除小钢模板组成的顶板模板时,不得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

已拆活动的模板应一次性连续拆完,方可停歇,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9、拆支柱时应先拆板柱,后拆梁的支柱,拆除时不得硬撬、硬砸,不应采用大面积同时撬落。

10、拆模作业时应设警戒区,下方不得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应站在平稳牢固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

11、拆除梁、桁架等预制模板时,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

拆下的模板应用溜槽或拉绳徐徐溜放,并及时清理。

12、拆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应设置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设警戒人员。

13、钢筋加工要特别注意冷拉工作的安全,卷扬机司机座前应设置防护板,冷拉区内应有特设信号和危险标志,冷拉时严禁人员通行。

14、钢筋除锈作业时应戴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的地方,在下风的地方不得有人停留。

利用旋转钢丝刷除锈时,手离旋转刷不得小于10cm。

15、绑扎独立柱子钢筋,应搭临时脚手架,严禁攀登钢筋上下、钢筋网和钢筋骨架未固定前禁止人员上去,禁止在高空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钢筋校直工作。

16、混凝土拌和站的结构应安全稳定,进料口要做铁篦子,禁止用铁锹等物件伸入拌和筒内拨弄,皮带运输系统未达到正常状态不能装料运行。

17、混凝土运输线要布置循环道路或留有回车场地,手推车运送混凝土的斜道坡度不大于10%,跳板要顺车向铺设,滑槽入口处必须设置挡板。

吊罐的钢丝绳必须连接牢固,卸料罐底离浇筑面高度不得超过1.2米。

18、混凝土浇筑所用串筒节与节之间必须连接牢固,严禁攀登串筒疏通混凝土。

19、进入结构以内浇捣混凝土模板上应开孔,并加强通风。

不准将震动器放在木模板或脚手架上。

七、闸门、栏污栅及启闭机械作业

1、闸门、栏污栅及启闭机是水电厂运行的重要设施。

汛前必须对其进行检修、保养,使之启闭灵活,水流畅通,确保枢纽的安全运行。

2、闸门应严格按照调度命令的要求进行启闭操作,接受调度命令应作出记录,复诵无误后执行。

命令执行完毕应报调度并作出记录。

无调度命令,任何人不得启闭闸门。

3、开启闸门之前,应检查泄水建筑物附近地区、水面有无人员或船只作业。

若有,则令其立即撤退到安全区域,然后才能开启闸门。

4、闸门启闭机的操作,应不少于两人,其中一个执行操作,另一个执行监护;启闭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次启动。

5、闸门启闭过程中,禁止人员站在闸门顶上随闸门起落;在补气孔口及闸门槽口附近的工作人员,应注意气流和涌浪的威胁。

6、在检修闸门时,除留下闸门起落所必须的空隙外,门槽口的其余部分应用脚手板铺严,防止工作人员跌入门槽内。

7、检修闸门所分解开的门叶或其他大件应支垫稳固,防止倾翻伤人。

拆、装减速齿轮等活动部件时,应采取防动措施;穿装机座螺丝、对轮螺丝或法兰螺丝时,应用螺丝刀或撬棍使螺孔对位,禁止用手直接深孔。

8、采用风砂枪除锈时,作业人员应戴上专门的面罩或护目眼镜,作业中禁止把风砂枪对准他人。

9、在油压启闭机的油缸内进行清扫及检修作业时,除应遵守窗口内作业的有关安全规程外,还必须准备一旦发生意外,应有切实可行的救援措施。

10、栏污栅的清污作业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清污现场应备有足够的救生器材;

(2)清污应有防止落水的安全措施;

(3)在水面浮排上的清污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戴安全帽进行工作;

(4)清污面浮排应根据实际使用条件进行设计计算,其浮力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5)清污浮排每年汛前应做全面彻底检查、试验,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投入使用;

(6)清污浮排或船只,应由三个以上的锚固点将其固定。

(7)应勤检查清污浮排或船只的锚固缆索,当其磨损超过规定时,应及时更换;

(8)锚固点应悬挂警告牌,在清污过程中禁止任何人随意松缆;

(9)转移清污浮排时,浮排上不准有人。

八、孔、洞、井下作业

1、凡在吊物孔、闸门井、电梯井、调压井、通气孔、检查井、输水管、蜗壳、尾水管、深井泵坑及其他孔洞内进行工作,都应视为孔、洞、井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清除边沿杂物、冰雪、泥水等,将盖板取下后,须设置临时围拦和悬挂警告牌。

3、作业时孔口必须设置围拦并有人监护,作业面需设置足够的照明、充足的通风,并与井下人员保持可靠联系,如利用报话机、经厂研究规定的统一音响等。

4、在高于底面1.5米以上进行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栓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工具和材料要用绳绑扎牢固后吊送,不准抛扔。

5、所使用的吊架、吊蓝须用钢或木制成,并要经过计算,焊接或绑扎应牢固可靠。

起吊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吊物时不小于6,吊人时不小于14,并要进行静、动荷载试验。

每次使用前需进行全面检查,起吊设备必须完好,抱闸可靠。

九、钻孔、灌浆作业

1、钻塔竖立、拆卸及整体迁移工作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塔顶拉绳不得少于三根、大风天气不得进行上述工作。

如工作现场位于陡坡处,要有防倾复设施。

2、作业前必须检查钻机、钻塔、吊具、滑轮等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处理后才可开始工作。

3、拉钢丝绳、拆装钻具、搬运机械、管材必须戴手套。

禁止戴手套盘转动传动皮带。

4、禁止沿钢丝绳或钻机上下钻塔,必须沿梯子上下。

5、扶给进把时,双手要反正握住,身体必须避开给进把回转范围,头部不能对准给进把上部,防止反转伤人。

给进把加压时,不准将身体伏压其上,扩孔、扫孔、或钻进有洞穴地层时,司钻要随时提防翻把伤人。

6、提升钻具时,提引器缺口必须向上,提引器与塔顶滑轮的距离不能小于0.5米。

7、升、降钻具或打吊锤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统一行动,动作敏捷,司钻者要时刻注意钢丝绳及滑轮的工程情况,并与钻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下钻过程中若发生钻具脱落,任何人不准用手去抓。

9、下钻过程中若遇卡钻,使用管钳扭转钻具时,必须在立轴下部扭转,并注意用提引器吊紧钻具。

使用管钳扭转钻具时,不准前推,只准后拉。

10、钻具提出后,不得用手模或伏下用眼看岩芯管内岩芯,更不准用手抓握钻头下端。

敲取岩芯时必须将岩芯管落至距地面0.1米左右,用绳索拉住钻头,方可敲管取芯。

11、处理钻孔事故,必须仔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并在班长或技术人员的统一指导下进行,严防事故扩大或造成人身伤亡。

12、灌浆设备上的压力表要安装齐全,灵敏可靠。

输浆铁管接头丝扣要上紧,胶管接头用铁丝扎牢,接头两侧胶管应用铁丝联结。

灌浆过程中若发生破管射浆或接头脱落无规则摆动,工作人员禁止接近,应立即停泵,待压力消失后方可处理。

13、灌浆紧塞作业时,提管器不能取下,以防整套装具落入孔中或打伤操作人员。

紧塞者要和丝扛保持一定距离。

14、在未判明空气室的压力降为零以前,禁止拧卸输浆管道接头。

十、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作业

1、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备用消防设施。

2、从事有毒油漆、沥青、环氧、化学灌浆作业人员还要戴防毒口罩、手套、防护眼镜、工作帽、穿防护鞋或带脚盖。

脸部手部应涂凡士林,防止皮肤直接接触上述材料。

3、进行喷漆工作时,应防止香蕉水喷到人的脸部。

4、熬制沥青场所附近不得放易燃、易爆品,沥青锅不得安在架空线路的下方。

锅内沥青不得超过锅容积的四分之三,沥青加热温度应控制低于闪点20—40℃,(1、2、3号沥青闪火点为0℃,4、5号沥青闪火点为230℃)。

5、装运热沥青必须使用铆制或焊制容器,并要加盖,容器热沥青装时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二,热沥青垂直运输时禁止用人力由梯子上下传递。

应用机械吊运,地面人员应离开一定距离。

6、严禁在环氧、化罐工作场所吸烟、就餐、工作完后应将劳动保护用品专门放置。

手洗净后方可进餐,喝水。

7、油漆、沥青、环氧、化罐材料应放置规定的地点。

严禁在公共场所用燃烧方法处理盛过沥青、环氧及化罐材料的容器。

十一、潜水作业

1、潜水人员应严格执行潜水作业规程。

2、潜水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情况和潜水人员的思想、身体和技术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潜水装具、通讯设备、供排气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必须完善可靠。

3、仅有一个作业组工作时,应有两套完整的潜水装具,预设潜水员一名,以便必要时进行潜水抢救。

4、潜水中要用潜水术语,严禁使用方言土语。

5、潜水深度超过十米时,必须严格按照减压表的规定,正确地选择减压方案进行减压。

6、进行堵漏潜水作业时,必须核对图纸,了解水工建筑物结构,制订堵漏方案、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下潜。

7、轻潜气瓶应按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检验。

使用轻潜装具潜水时,要计算水下工作时间并与组地进行作业。

8、使用12螺栓潜水装具时,保险销一定要用尼龙绳绑扎牢固,作业中若头盔被钩挂住,必须派另外一名潜水员解救。

9、深潜水作业使用氧气减压时不得超过1.3公斤,各连接管路不得漏气,工作场所严禁明火、吸烟。

如发生冰塞现象要用热水消除。

10、潜水地点水流速度一般不得超过0.5米/秒,在特殊情况下,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厂电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后方可下潜。

11、一般情况下,禁止乘坐吊笼下潜。

12、潜水供气皮管要定期进行消毒、检查,磨损老化的要及时更换,信号绳要保持完整无损。

13、潜水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十二、水中土石填筑作业

1、在水流中进行土石方填筑时,工作人员不得下水作业,应尽量使用机械抛投土石或混凝土四面体和铅丝笼耗,严禁工作人员进入被水掏空的孔洞中作业。

2、水下填筑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程序施工。

3、船上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戴安全帽,并经过水上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4、为了保证抛填作业安全及抛填位置的准确率,宜选择在风力小于3级、浪高小于0.5m的气象条件下进行作业。

5、人工抛填时,应遵循由上至下、两侧块石对称抛投的原则抛投;严禁站在石堆下方掏取石块。

6、陆上土石方填筑应按《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第5.8土石方填筑相关规定进行。

十三、爆破作业

1、进行爆破工作,必须订出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只许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执行爆破任务和帮助搬运物品。

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储和携带,不准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应设专人管理。

储存地点,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

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背包内,禁止把炸药和雷管放在衣兜里或揣在怀内。

3、对无效的炸药进行处理时,应采用可靠方法,不准任意销毁,一般可用下列方法处理:

(1)、硝酸炸药——用爆炸法、溶解法、淹溺法或烧毁法:

(2)、黄色炸药——用爆破烧毁法;

(3)、雷管——用爆破法。

4、炮眼装药前,应检查眼内是否还有钻粉及杂物,将眼清理干净后方可装药。

在同一工作地点一次放炮的炮眼,应全部打完后,再行装药。

往炮眼内装药用木棍轻轻送,不得用力过大压挤药包;严禁使用铁钎子往眼内推送药包。

5、放炮地点与建筑物距离不符合放炮的规定时,应在爆破点的上部加保护设施,防止岩石块飞出打伤人。

6、在放炮前要把工具及爆破材料全部拿出现场。

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退出现场2.0米以外。

如为土方爆破,应在10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隐避。

如采取深孔爆破并加大药力时,可适当增加安全距离。

7、担任放炮人员,应经过学习并考试合格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采用电放炮时,接线与放炮必须由一人担任。

8、雷管和导火线连接时,应用特殊钳子夹雷管口部,严禁碰雷汞部分或用牙代替钳子。

9、放炮前,要同附近工作人员及居民取得联系,并应在危险地区内,设立明显的红旗及标示牌,交叉路口应设专人看守。

10、爆破工作只准由一人负责统一指挥,必须在得到爆破指挥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放炮。

11、炮响后,应详细检查是否有瞎炮,但必须等待20分钟后,方可回到坑口进行检查。

12、点导火线须用火绳或其他特殊办法。

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4个以上的导火线,如需要时,可集体连引导火线。

13、未响的炮眼和剩药的炮底,不准继续打眼或从炮眼里向外抽药包和雷管,重新打眼时,要离瞎炮60厘米以上,并必须同原来炮眼方向相同。

14、放完炮后,必须清点雷管、药包数目是否相符,再把剩余的雷管和药包退回仓库。

15、岩石经爆破后,松动的以及有裂缝的部分和孤石,须用撬棍撬下或用大锤敲下后,才可在下面进行其他工作。

在山坡上,严格禁止站在石头滑落的方向撬。

用撬棍撬石,不准将棍端直抵腹部,撬棍撬着的仰角在60°以下,不准将撬棍放在肩上施力,防止重石滑下发生危险。

16、电雷管放炮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电气引火的电雷管,需经检查,确认雷管外部和起爆电桥安全良好后,方可使用。

(2)、引爆线路的铺设需按设计图纸进行,电线接火需擦净,接头要牢,绝缘要好,防止发生断路、短路及漏电。

(3)、电路接好后应进行总电阻测定和端电压测定,保证通过每一个雷管的电流要大于雷管的起爆电流,此时线路应派人看管。

(4)、测定线路用的仪表,除了电阻表与万用表外,禁止用干电池及其它电源作通路试验。

(5)、爆破机(或闸门开关)应由专人掌管,合闸人员应戴手套。

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使用带胶皮的绝缘母线。

(6)电雷管放炮,接线和放炮必须由同一人担任。

引爆器应指定专人掌握,并应设在安全地封闭加锁。

(7)爆破中如发现全部未爆或个别炮孔未爆时,应检查爆破机是否良好,闸刀开关与电接接头是否牢固,电线有无断路、短路、漏电等现象。

如发现以上情况,应立即矫正,再行放炮。

十四、高处作业

1、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大的工作,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在加强空线路杆塔上工作,除应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人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

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6、在设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及时处理。

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10、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11、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12、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3、冬季在低于零下10℃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4、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电力线路作业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规定执行。

15、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

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二)脚手架

1、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或吊架须能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

2、搭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

木杆应用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

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断的木杆,禁止使用。

竹杆应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但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蛀以及机械损伤的都不准使用。

脚手架踏板和厚度不应小于5厘米。

3、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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