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与农户关系的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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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与农户关系的分析

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龙头企业与农户关系的分析

 

现代农业管理专业学生李成春

 

指导老师张秋林

 

摘要: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奔小康目标的战略措施。

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区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一种新机制,其实质和核心是建立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具体表现为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

农业产业化的参与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

(一)“企业+农户”型。

(二)“企业+经纪人+农户”型。

(三)“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型。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户关系

 

Analysisthemainitementerpriseandthepeasanthouseholdrelatewhichabouttheagriculturalindustrialproductionmanagementin

 

ModernagriculturalmanagementspecializedstudentLiChengchun

 

InstructsMr.ZhangQiulin

 

Abstract:

Theagriculturalindustrialproductionmanagementisthenewstageourcountryagricultureandtheruraleconomydevelopmentinevitablyrequest,isthesolutioncurrentrestrictionagricultureandtheruraleconomydevelopsthedeeplevelcontradictionandthequestionrealitychoice,isincreasesthefarmertoreceive,thesolution"threeagriculture"thequestion,realizesthecityandcountrysidecoordinateddevelopmentandthecountrysiderushestheORD2TG00Nbetter-offsocietystrategicmeasure.Growsstrongthemainitementerprise,hasthepivotalfunctionregardingtheimpetusagricultureindustrialproductionmanagement.

Theagriculturalindustrialproductionmanagementisdistinguishesbetweenthetraditionagriculturalproductionwayandtheorganizationformonekindofnewmechanism,itsessenceandthecoreestablishestheintegratedproductionmanagementsystem,theconcretemanifestationfortheproductionspecialization,layoutregionalizing,themanagementintegration,servesthesocialization,themanagementcommercialization.Theagriculturalindustrialproductionparticipationmainlyhasfollowing3kindoftypes:

(1)"enterprise+peasanthousehold".

(2)"enterprise+manager+peasanthousehold".

(3)"enterprise+cooperativeorganization+peasanthousehold".

Keyword:

Theagriculturalindustrialproductionenterprisepeasanthouseholdrelates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

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要以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

农业产业化通过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可把分散的小农户有效有机地组织到主导产业、基地建设的整体系统之中。

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使企业与农户,生产与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不仅提高了农户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而且使农民产前计划有指导,产中服务有保障,产后销售有渠道。

通过一体化经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比较利益,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增强了抵灾抗险的能力。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考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农户参与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生产经营形式,已被社会所公认,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可以说农业产业化也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近几年来,农业生产受市场约束增强,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雷同,加工能力低,为了各自利益争夺原料、争夺市场、打价格战,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经济发展。

为此,笔者就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第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丰富了为农服务的内容,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充实、完善和发展。

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联合与合作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业经营形式,是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改革探索的新飞跃。

第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

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向深度进军的过程。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避免分散的农户自发调整结构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全面推进新阶段我国农业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

农业产业化经营造就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再依靠精深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参与竞争,既提高了农业的总体效益,也提高了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第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制度,是各项农村政策的基石。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可以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引导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农户组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开辟了在小规模家庭经营基础上,有效吸纳先进生产要素,提高农业整体规模效益的新途径,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二、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阶段健康顺利发展仍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问题:

第一,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

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

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科技投入少,在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

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

目前,初加工农产品比较多,精深加工的产品少。

加工产品技术含量低,更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第二,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

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

有的地方由于龙头企业重复建设,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合理,基地生产缺乏规模,资源优势发挥不够。

更有部分地区由于信息滞后,或没有结合自身实际、从自身优势出发,在确立主导产业中存在趋同性,缺乏特色,缺乏与市场的紧密联系,导致了主导产业不能发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组织化程度较低。

分散众多的农户直接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没有联合起来的强有力组织保护,农户切身利益的维权呼声因势单力薄而被市场变化的浪涛吞没,组织化程度低使农民难以在新阶段得到生存和发展。

另外,农业科技教育现状、农民素质、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在国民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等方面,也都与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四,利益机制不完善。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

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问题。

今后,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扬长补短,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措施与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以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实现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本人认为以下措施与对策:

(一)壮大规模,增强带动能力。

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产品质量上有新的提高。

龙头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

2、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接机制。

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着眼,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发展订单农业,通过订单规范产销双方权利和义务。

3、加大投入力度,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新的增强。

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二)建立产业化经营的合作组织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要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推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专业合作社建设。

突出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贩运大户和经纪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的优势组建;加大力度扶持基层农业部门和农技人员利用技术优势组建;积极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鼓励基层供销部门、科协和其他部门,利用人员、场地、经营优势组建。

同时,突出培育一批加工、流通、信息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强调数量扩张的同时实现质量的新提高。

2、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标准化的推广和运用。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农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标准,在合作社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同类产品的不同合作社之间要互相协调、互相沟通,逐渐形成良好的价格运行机制。

3、努力提高运行水平,突出开展经营活动,在向经济实体型上过渡一批。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向实体化过渡,才能增强服务实力和能力,其自身也才会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

明晰产权关系,使社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体观;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体观合作制的性质;鼓励企业化经营,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实体化的市场主体。

(三)积极探索与内部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

突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价格保护机制,对社员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建立风险基金,有条件的合作社努力实行利润二次返还;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总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途径;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可急于求成,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多形式、多样化。

从而,促进产业化经营更快的发展。

二、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系

现在很多学者和政府官员只认识到小农经济的分散、“粗放”性质,由此出发,大力主张农业的产业化。

他们热衷于讨论“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等设计。

但是,如果仅仅从规模化、集约化角度看待产业化,那就尚停留在经营的层面上。

我认为,在其本质上,农业的产业化,也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

市场过程是一种自发过程。

我们不需要婆婆妈妈地告诫农民该怎么做,相反倒很有必要认清农民和农业所处的市场地位。

农业产业化的市场瓶颈究竟何在?

农业固然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看,也只是其中的一环,有其上游和下游。

农民参与市场经济,必然是有进有出,同样是“两头在外”。

择其要者,一头是购进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一头是卖出粮食等农产品。

问题是农民处于双重的市场垄断之下。

在粮食市场上面临着粮站系统的买方垄断,在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上面临供销社系统的买方垄断。

这样的结果,就是无法生成舒尔茨所称的“正确的价格信号”,而使农业产业化成为空谈。

从纯粹经济学观点看,农业的典型特征,无非生产周期长,需求弹性小,市场调节有一定局限。

再有政治考虑,是“无农不稳”。

西方经济学家不少基于农业在市场上是个“弱质产业”,而主张予以保护。

而我们现在的情境是,农民和农业尚未被真正置于市场,而是处于市场夹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进一步说,现有的问题主要不是市场失灵,而是政府失灵,切不可南辕北辙。

一、当前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方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区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一种新机制,其实质和核心是建立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具体表现为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

农业产业化的参与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7种方式:

(一)“企业+农户”型。

指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直接与农户进行市场交易,发生经济关系,企农之间不通过其他中介组织。

这是目前企业与农户最普遍也是最复杂的联结方式,主要有5种:

1、自由买卖方式。

是指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市场上随机收购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双方不签订合同、协议,自由买卖,价格随行就市,企农之间是纯粹通过市场价格竞争发生交易。

这种利益关系的好处是农户与企业都可凭自己的意愿自由决定交易对象,获取最大的市场利益。

但农户处于原料提供者的被动地位,一方面要支付很大的市场交易费用,另一方面还要独立承担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由于企业没有与农户建立稳定关系,收购农产品的数量、质量尚难保证,影响企业产品的质量。

2、合同订单方式。

是指企业根据自己对农产品的需要,通过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以契约关系为纽带进入市场,参与竞争。

这种联结方式常被称为“订单农业”。

其基本特点是以合同订单为法律依据,规定了企农双方的利益关系。

优势在于企农之间的市场关系相对稳定,降低了双方的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

不足之处是企业一般处于强势地位,分散农户的权益难以保护。

3、保护价方式。

是指企业承诺按保证价格收购农户产品。

保护价是以农户平均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为基准,保证农户与企业都获得相应的利益。

这种方式有的企业与农户签订按保护价收购的合同,有的并不签订合同,只是收购时依据保护价。

其优点是企业的原料来源有充分保证,农民也有稳定的收益。

缺点是保护价的履行与市场价格波动关联度很大,当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企业可能因经济原因而采取多种形式限收,或压级压价;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企业只能按照市场价格收购农户的产品,从而承担较大的经济负担。

4、配套服务方式。

是指企业为了保证原料的数量和质量,积极为农户优惠提供一定的种苗、技术、信息等产前、产中配套服务。

优点是双方的经济责任明确,联系紧密,互信互惠,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

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对农户利益进行补偿,农户得到了企业在资金、物力、技术等方面的扶持,企业降低了生产成本和相应的风险,保质保量地收购到农产品,双方关系趋于稳定化、长期化。

不足之处是企业管理线延长,费用增大,如果服务不到位,会起反作用。

5、参股联结方式。

是指企业与农户互相参股,以股权为纽带结成利益关系。

这种方式使企业演化成为股份合作制法人实体,入股农户成为企业的股东和企业的“第一车间”,相互拥有,共兴共荣。

入股农户不仅可以按股分红,而且还能从企业的供销等服务中得到优惠。

这种方式使农户与企业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

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高级模式。

(二)“企业+经纪人+农户”型。

是指企业以从事农产品经销活动的农村经纪人(或生产大户)为中介,联系农户进行产业化经营。

这种方式简单易行,企业可以根据加工需要和市场行情,向经纪人提出数量、质量、规格等要求,由经纪人在熟悉的农户、村庄或市场上收购农产品,企业付给经纪人一定的报酬和交易费用。

企业与农户不直接见面,或通过经纪人预先签订供销合同,但大多数靠长期形成的信誉和关系不签合同,价格随行就市。

好处是农户、经纪人、企业都有经营自主权,可凭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交易对象,各自获取利益。

市场交易费用相对较少,市场风险由企业、经纪人、农户共同承担。

但是,这种方式中的企农关系还是不很稳定,若经纪人出现问题,会使联结链条断裂,企农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另外,农民仍处于提供原料的地位,还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无法分享加工、流通中的利润。

(三)“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型。

是指企业通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联合和合作,以合作组织为中介与农民形成的利益联结关系。

主要有4种形式:

(1)企业牵头,联合农户兴办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再组织、指导农户为企业生产原料;

(2)农户自愿组建合作组织,企业以团体成员身份加入合作组织,再由合作组织与企业联合销售农产品;(3)合作组织、企业互相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等要素参股,共同出资组成具有独立法人的经营实体,互有股份,互相参与经营管理和监督;(4)由合作组织出资兴办龙头企业,使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形成一个目标、利益一致的有机整体。

在这种利益联结机制中,企业与农民不仅有严格的经济约束,而且还作为共同的出资方,组成或拥有新的经济主体。

在(3)、(4)两种形式中,由农民民主选举董事会进行管理,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起着控股作用,参与管理、决策和监督,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充分反映和体现。

其利益联结方式是企业将利润按股分配给合作组织,合作组织将含有企业分红的总利润二次分配给农户成员,形成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资金共筹、利益共享、积累共有、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但这种联结机制要求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也需要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企业与农户建立良性联结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当前,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与农户之间以产权为纽带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关系的较少,绝大多数是松散型、半紧密型,实质上还是以自由买卖为主的关系,企农之间的利益纽带比较脆弱,联结机制不合理,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产业链。

其主要问题和原因是:

(一)农户力量弱小,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经济实力强,人才积聚,信息灵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价格有绝对的发言权。

而农户由于经济能力薄弱,大多数没有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还处于维持低级简单再生产阶段,再加上农产品价格低水平徘徊,生产成本较高,盖房、医疗、子女上学费用逐年增加,没有就业、低保、养老等保障,一遇灾害或婚丧嫁娶和重大疾病就即刻返贫。

同时,农户经营无规模,细小分散,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处于企业的附属地位,极易受到盘剥。

当市场发生波动时,特别是农产品进入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农户由于缺乏谈判能力,产业转移相对困难,不得不依附于企业,甚至成为企业转嫁风险的被动接受者,使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受到侵害。

对此,农户的积极性不高。

(二)龙头企业经济实力不强,带动作用不大。

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9.4万个,但经农业部批准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仅有372家,其中西部省、区的一些企业是在政策倾斜的情况下获得的。

陕西省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800多个,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000余家,但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仅41家。

龙头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小而散。

例如,作为陕西省主导产业的果业,约有龙头企业百余家,其中大多数是技术设备落后、产品档次低、品种单一的小企业,以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多次增值的更少。

因此,在利益刚性原则的作用下,多数企业维护自身利益高于维护农民利益,追求当前利益重于追求长远利益,往往因经济实力有限而难以完成产供销各环节的一体化经营。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中介组织发展缓慢,载体作用发挥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为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加经济收入,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生产、加工、购销等方面实行互助合作的民办技术经济组织。

它具有明显的专业性、技术性、合作性、经济性的特点,对上连接企业伸向市场,对下连接基地伸向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组织载体之一。

近年来,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新的发展,但步伐慢,规范化差。

目前全国有各类专业合作组织14万个,发展较好的仅占三分之一,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和农户、企业的需要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

其主要原因:

一是我国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合作组织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不明确,在市场竞争处于不利地位,发展缓慢。

二是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方面不了解合作组织的性质、原则、作用、地位,另一方面心存疑虑,怕再走过去农业合作化强行“归大堆”的老路,而等待观望。

三是农村经济落后、市场机制不健全,群众信息闭塞,观念陈旧,农民合作愿望不够强烈。

四是多数合作组织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较小,管理水平比较低。

五是财政、信贷、税收、项目等优惠扶持政策很少,落实不到位,外部环境不够宽松。

(四)农户市场意识淡漠,诚信程度较低。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

在农户与企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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