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2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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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24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三25题,单选)

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公司的分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分立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A项:

《公司法》第175条规定: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故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B项:

《公司法》第173条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2.李桃是某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4%的股份。

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

关于李桃可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27题,单选)

A、可起诉各董事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B、可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

C、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8节>公司的解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之诉。

A、B项: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解释

(二)》第1条第1款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

3.星煌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

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且其中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是正确的是:

()

A、该项投资董事会无权表决

B、星煌公司不可以投资于坤诚公司

C、梁某应当回避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

D、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公司股东的义务

【答案】:

D

【解析】:

考查一般公司中董事会成员对关联事项表决时的规则。

题中主要的事由是董事梁某与表决事项中的投资目标公司具有关联关系,该情形并非一般公司中董事表决回避的法定情形。

依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

4.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

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

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

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上市公司

【答案】:

A

【解析】:

①A.B选项,《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条第三款规定:

“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因此,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A选项正确,当选;任职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而对法律专业人士没

5.华庭洗浴中心是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成立,合伙协议约定经营期限5年。

合伙人有林萧,简溪,席城和南湘4人。

2014年1月,林萧因为聚众吸毒被判劳动教养。

2014年3月,简溪代表洗浴中心购买需要更换的烧水锅炉时收受供货方贿赂,后来供货方收到货款后跑路,未交付锅炉,使洗浴中心歇业多月损失惨重。

2014年6月,南湘出差途中遭遇车祸死亡。

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华庭洗浴中心可以合伙协议的方式约定林萧和简溪享受企业全部利润

B、林萧应当退伙

C、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简溪除名退伙

D、林萧未经简溪、席城和南湘同意私自将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唐宛如,如果唐宛如是善意,则善意取得该质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6节>退伙

【答案】:

C

【解析】:

①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第2款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海润基金管理公司的某个基金品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A、海润基金管理公司不公平地对待自己管理的多只基金

B、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C、海润将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D、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证券投资基金关系中的当事人

【答案】:

B

【解析】:

①《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第2项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9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故B选项正确,当选。

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④《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

7.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向承兑行提示付款,银行以丙公司拖欠对自己的借款不还为由拒绝付款,将该笔汇票金额直接转入自己账户,对于银行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为为可撤销行为

B、该行为为无效行为

C、属于票据抗辩之对人的抗辩

D、属于票据抗辩之对物的抗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票据抗辩

【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的抗辩。

票据抗辩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产生的抗辩,其抗辩事由来自票据这一“物”本身,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无关。

本题中承兑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与票据本身无关,所以不属于对物的抗辩。

票据抗辩之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义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来源于票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一定个人因素的关系而非票据本身,所以仅能向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

本题中承兑行对丙公司的抗辩源于与丙公司之间特定的关系,即承兑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属于对人

8.甲持有维多利公司60%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

该公司尚有乙、丙、丁、戊4名股东,合计持股40%。

某日,甲为了谋取高额报酬,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不动产为希望阳光公司提供担保。

针对甲而言,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

A、其行为属于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的行为,甲因此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B、若因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公司破产,甲亦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若因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则甲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若因为承担担保责任而导致公司破产,则甲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4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答案】:

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股东没有忠实义务的问题,A选项错误。

股东不能行使公司的权利,甲的违反章程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是以其董事长的身份所为,故B选项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故C选项说法正确。

《企业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

9.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的清算结果表明:

甲公司的破产财产共1900万元,发生破产清算费用110万元,欠职工工资140万元,欠税款1500万元,破产债权3000万元,其中乙公司拥有破产债权1000万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乙公司就破产债权受偿的金额为()万元。

A、150

B、50

C、35

D、15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9节>破产分配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分配。

乙公司受偿的金额=破产债权×清偿率=(1900-110-140-1500)÷3000×1000=50万元。

10.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前,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正确的说法是:

()

A、债权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B、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视为解除合同

C、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6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D、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点是受理破产的效力。

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所以A选项错误。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BC选项错误。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所以D选项正确。

11.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

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29题,单选)

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

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

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

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A项:

《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为“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显然本题中并不存在此种情形,A选项错误。

B项:

根据《公司法》第137条、第138条、第139条第1款、第14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对于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

12.甲、乙、丙、丁四家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哪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6人,因出车祸,导致3名董事死亡

B、乙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3000万元,因经营出现重大失误,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未弥补亏损达800万元

C、丙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共持有5%股份,为改选董事会,该股东提出请求

D、丁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总经理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不必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选项说法符合第

(1)项规定的情形,正确当选;B选项中公司未弥补的800万元亏损并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不符合法律规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故错误;C选项中的提

13.下列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权力机关作出决议

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经过清算程序

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合并产生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7节>公司的分立

【答案】:

B

【解析】:

考查公司的合并、分立规则。

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7条第(9)项的规定及第103条的规定。

B选项错误,公司在解散时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需清算。

C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76条。

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174条。

14.张某和李某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张某只愿意在出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某律师给出的下列法律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A、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超过50人

B、李某可以用劳务出资

C、张某和李某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D、如果合伙企业只有张某和李某二人,李某对合伙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答案】:

C

【解析】:

考查有限合伙的特殊性。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68条的规定。

根据题意,张某在合伙企业中担任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15.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依公司章程规定,其任期于2017年3月届满。

由于股东间的矛盾,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

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理,董事问彼此推诿,彭兵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26题,单选)

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

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董事会)。

选项A、B:

《公司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108条第3款规定:

“本法第45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由此,A错误。

B正确。

选项C:

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董

16.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30题.单选)

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答案】:

C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A项: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据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且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据此,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A项错误。

B项:

《合伙企业法》

17.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同意继续经营。

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进行了公告并声明公告后6个月内为申报债权期限,如不申报甲企业不再清偿债务。

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债权尚未到期。

乙企业南于与甲企业不在同一地区,不知道甲企业解散并清算的事实。

甲企业注销6年后乙企业的债权到期,乙企业主张债权时发现甲企业已注销,遂找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和王某,要求二人承担清偿责任。

二人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和王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销了甲企业,对甲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5年内未提出偿债要求,张某和王某对该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C、如甲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尚有财产分配给张某和工某,则张某和王某在分得的财产范围内对乙企业承担责任

D、张某和王某对甲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9节>合伙企业的清算

【答案】:

D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注销后的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91条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D选项正确。

18.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餐饮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后企业经营不善,曾经向银行借款50万元。

某日,丁发现山东寿光市大葱品牌很高,于是以普通合伙人的名义与销售商签订5万元的大葱采购合同。

后来,交易的大葱被发现含有高毒农药,给企业导致巨大损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合伙协议可以约定丙以劳务进行出资

B、合伙协议如果对利润分配没有约定,那么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

C、如果丙和丁出车祸,成为植物人,合伙企业转换成为普通合伙

D、丙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3节>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答案】:

D

【解析】:

①《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因此,若合伙协议对利润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的顺序依次决定。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合伙企业法》第79条规

19.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

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29题,单选)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

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4节>汇票的保证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汇票保证、付款和追索。

A项:

票据行为都是要式法律行为,需要具备特定的形式。

根据《票据法》第46条规定,票据保证要求保证人在票据上填写“保证”等字样并签章,丁公司仅仅是出具保函,不符合《票据法》所规定的形式,不构成票据保证,只构成民法上的保证。

据此,乙公司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而且是连带保证责任。

此外,《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所以,乙公司除了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外,还可以向出票人甲行使追索权。

故A项错误

20.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

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4题,单选)

A、若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杀,则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

B、王某可让杨某代其在被保险人同意处签字

C、经王某口头同意,杨某即可将该保险单质押

D、若王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无需经其同意该保险合同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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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8章>第3节>人身保险合同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人身保险合同。

A项:

《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而,合同成立2年内王某自杀,保险公司原则上不支付保险金。

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杀,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A选项时间上存在错误。

B项:

《保险法解释(三)》第1条第2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

21.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

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

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28题,单选)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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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8节>公司的解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解散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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