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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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复习题
商法课程导考
第一章商法总论
一、名词解释:
1、商事关系:
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
2、商人:
就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3、商行为:
就是适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行为。
二、判断正误:
1、商事交易就是商事组织以及其他人在市场领域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
(对)
2、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
(对)
3、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
(对)
4、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
(对)
5、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对)
三、单项选择:
1、以下人员中,属于商人的是:
(B)
A、某公司总裁B、某个体商贩
C、某股民D、某公司董事长
2、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
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C)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贯彻了提高经济效率的原则
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D、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
3、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
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D)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贯彻了强化企业组织的原则
C、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
D、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4、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D)
A、自然人B、法人
C、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四、多项选择:
1、以下几个选项中,(BD)属于商人
A、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徐彦若
B、“三义和”合伙企业
C、联发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股民章祥
D、范大兴个体户
2、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
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
(CD)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
B、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
C、它贯彻了保障交易安全的原则
D、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3、在以下几个选项中,(CD)属于绝对商行为
A、专业咨询服务B、不动产出租
C、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D、汇票的出票
4、在以下几个选项中,(ACD)是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实施商行为
B、自然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
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5、因为( AC ),英美法的商法概念才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
A、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6、以下选项中,哪些属于绝对商行为?
(AC)
A、汇票的出票B、不动产出租
C、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D、专业咨询服务
7、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BCD)
A、自然人B、实施商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8、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
( AD )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五、简答:
1、商人应具备的基本备件:
(1)实施商行为。
(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
(3)以实说商行为为常业。
2、民法与商法的联系和区别:
民法具有普遍性、原则性、稳定性和国内性,而商法具有特殊性、技术性、灵活性和国际性。
六、论述:
(一)试述现代商法的提高经济效率原则。
当事人只有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才可能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明智的决策和积极的努力,去谋求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法律,去谋求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法律的法律制度必须具备三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产权的保护,二是信用的维护,三是交易的便捷。
1.产权的保护。
按照当代经济分析法学创始人科斯教授的见解,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
科斯认为,经济系统中使用的资源几乎都是稀缺的。
市场的作用,就是通过价格机制,将资源分配给能够最有效地使用资源(即运用资源取得最大效益)的人。
资源的市场流动过程就是一个财产权转让的过程。
因此,实现这一过程,就必须界定产权和保护产权。
界定产权的意义在于确定交易者之间的利益边界,同时通过适当的权利载体,实现相互间的利益交换和利益分配。
保护产权的意义在于使已经界定的权利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
它使交易者产生这样一种合理预期:
在将来发生权利争议或权利侵害时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样,交易者就不必因为担心将来可能发生的种种不利而放弃交易,或者为了避免这些不利而预支额外的成本。
2.信用的维护
信用维护的意义在于节约信息的成本。
现代的商事交易通常都是以未来的财产利益为对象的。
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所说:
“在现代社会中,财富多半是由允诺构成的。
”这种情况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中表现尤为突出。
人们在从事以未来利益为对象的交易时,不能不考虑这种收益取得的可能性。
实践中,要确切把握这种可能性需要大量的信息。
而且,这些信息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或然性。
对此,可选择的替代工具就是信用。
法律对信用的维护作用主要表现为,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赋予违约者以不利后果并保护守约者获取应得利益,来抑止违约和鼓励守约,并通过这种行为导向使社会的信用意识得到加强。
可以说,在商业社会中,信用的维护多半是依赖于人们对法律后果的预知,而不是对高尚道德境界的追求。
3.交易的便捷
交易便捷的意义在于节约时间成本。
节约时间意味着减少费用和加快流转。
为此,现代商法主张尽可能地免除一切不必要的手续、限制和干预,使交易者以充分的自由空间。
现代商事立法大量采用任意性规范和弹性规则,体现了这样一种思想:
法律给予交易者必要的提示和指导,而具体交易条件和交易形式由他们自己决定。
(二)试述现代商法为实现交易便捷,采取的主要措施。
(1)商事交易的技术手段。
实现交易便捷有时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支持,包括法律上的技术支持。
例如,权利证券化和流通化(如股票、债券、汇票、支票),可以达到简化手续,方便转让的目的。
(2)默示行为在商法上的法律效力。
民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一般不认为沉默能构成承诺的意思表示。
但是,在商法上,为了实现交易便捷,往往赋予沉默以积极的法律效果,即规定在一定情况下达到一定期限的沉默构成同意。
例如,《德国商法典》第362条规定,合同订立过程中,如果受要约人是商人,而其业务涉及对他人事务的管理,那么在其不打算接受要约时,必须作出明确表示,否则,其沉默将被视为同意。
(3)商法上的证明形式自由。
商事合同的证明形式比较自由。
商法并不以双方签署书面合同为唯一有效的证明形式;允许通过证据或者依据相关事实的推断证明合同的存在。
法国曾在1980年的一项法律中规定,对于商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商事合同可以通过各种方法缔结。
无论合同的价值大小,一般只要有证人证明即可。
借助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帐册、副本等等,以及一切足资推断的情况,都是可行的。
但是,对于某些特定行为,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例如公司董事会决议、运输合同。
证明形式自由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
(4)商法上的短期时效。
对于商事行为所生的债权,实行短期时效制度,可以达到促使当事人迅速行使权利,了结债务的目的。
在法国,商事合同的债权,消灭时效为10年,而民法上的消灭时效为30年。
在我国,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而《票据法》规定的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为6个月。
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从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人提供各种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5)商事仲裁。
商人们常常愿意将他们的商事纠纷提交仲裁。
对于商人们来说,仲裁有如下好处:
第一,迅速了结纠纷,这意味着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损失;第二,请专家进行仲裁,这将使那些主要围绕专门性、技术性问题的纠纷能够得到更公正的裁判;第三,为当事人保密,由于商事仲裁是不公开进行而且其案情不允许公布,这有利于防止当事人的信誉受到纠纷的影响。
(三)是否具备商人资格有什么法律意义?
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什么基本的条件?
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几种形式?
答题要点:
(一)是否具备商人资格,影响其是否有义务履行商业登记,是否有权拥有商号,是否必须建立商业账簿并受有关法规的约束,是否有权从事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交易行为,其行为是否受商法特别规定的保护或约束,等等问题。
(二)取得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
1、从事法律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
2、履行工商登记。
(三)目前,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第二章公司法
一、名词解释:
1、公司法:
是调整公司的设立、变更和消灭,以及规定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主要是调整公司作为一个法人主体资格和主体能力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无限公司:
是指二人以上股东所组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
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两合公司:
指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前者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后者仅负有限责任的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公司形式。
6、监事会:
是指公司为了保障董事和其他高层职员忠实执行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专门行使内部监督权的一个职能机关,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须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7、公司章程:
是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制定的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法律文件。
8、注册资本:
是公司设立的所有的资产,是投资者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的总和。
9、发起人:
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承担公司发起行为的人。
10、上市公司:
是依法公开发行股份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分批准上市交易的公司。
二、判断正误: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无效,要由股东、董事或监事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
(对)
2、实物出资有两种情形:
一是转移所有权,二是不转移所有权(而只提供使用权或者使用权加收益权)。
(对)
3、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错)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成员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
(错)
5、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投资,以公司的信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错)
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在其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
(对)
7、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董事长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以适应公司在市场竞争的需要。
(错)
8、公司以其登记所在地为公司的住所。
(错)
9、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公司,公司可以选择分公司登记法人资格,也可以不选择分公司登记法人资格。
(错)
三、单项选择:
1、以下哪一种是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的公司类型?
(C)。
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D、国有独资公司
2、无形财产在公司的注册资本中一般不能超过(B)。
A、10%B、20%
C、30%D、40%
3、以下何者为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主体?
(C)。
A、有限责任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
C、上市公司D、财政部
4、禁止发起人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期限是(D)。
A、自出资之日起1年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
C、自出资之日起3年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
5、工商管理局干部姚某在审核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申请时,提出以下不予批准的理由,其中哪一条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C)
A、公司名称未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B、股东甲没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C、股东乙是一家与该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N公司的股东
D、股东丙未缴足其出资额
6、某公司申请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构成审批机关拒绝批准的正当理由?
(D)
A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B该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500万元
C该公司的债券发行额,上次为1500万元,本次为1000万元
D该公司上次发行的实际募集率为95%
7、知识产权价值可能会随着技术市场和普通市场的变化而发生较大的变化,为了维持公司一定的资本价值量,以无形财产作为注册资本的,一般不得超过公司总注册资本的(),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一般不超过()。
经国家批准的少数高新技术开发区,以知识产权作为注册资本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高于()。
(A)
A20%,35%,35%。
B35%,20%,35%。
C35%,35%,20%。
D35%,20%,20%。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何种情形者,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
(D)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9、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其下列情况中,哪一项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
(D)
A该债券的期限为1年
B该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C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亿元
D该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0个月的利息。
四、多项选择:
1、(BCD)是公司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权利。
A、公司财产所有权
B、重大决策权
C、资产收益权
D、选择经营者的权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何种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ABCD)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因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C、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不能归还的。
3、所有公司在设立时都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
(BCD)
A、必须经过在登记前报经审批B、必须有资本
C、必须制定公司章程D、必须有发起人
4、管忠华律师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提出如下四种说法,你认为其中正确的有(ACD)
A“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二是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
B“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证明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登记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
C“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
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出席人员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则会议不得举行。
”
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ABCD)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D、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条件包括哪些?
(ABCD)
A、发起人至少5人
B、发起人的一半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发起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最少有1000万元以上
D、发起人至少认购公司35%的股份总额。
7、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办理以下哪些手续?
(ABC)
A评估作价B产权过户
C验资D第一次股东大会确认
8、以下选项中,哪些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
(AD)
A、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B、以制造业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C、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D、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9、董事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ABC)
A、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决定增加或者减少监事。
10、有限公司股东会对于下列哪些事项,必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BD)
A.增资和减资B.合并、分立
C.批准董事会报告D.解散和变更公司的形式
五、简答:
(一)简述公司公积金种类,并谈谈公积金提取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公积金的种类包括:
1、法定公积金。
公积金是公司为了预备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规模在注册资本之外准备的基金,公积金是注册资本的储备,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增加的保障。
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种,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公司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以当年利润弥补上年的亏损。
2、任意公积金。
公司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与否以及提取多少,其用途可以由公司自行决定,没有法定限制。
其次,公积金的提取应该注意: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二)简述公司合并、分立之法律后果。
1、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债权人在时效内的债权可以向合并之后的公司主张,合并后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自己的清偿义务。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债权人在时效内的债权可以向合并之后的公司主张。
公司分立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知和公告的,公司分立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各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简述担任董事有什么资格限制。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
(四)简述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做出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有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做出决定。
(2)申请。
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报批。
以公司的名义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4)、批准。
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规模。
(5)募集办法。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债券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经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6)停止。
对已经做出的批准如果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应予撤销。
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五)简述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标和财产清单。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发布公告周知无法通知的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公司拖欠未缴的税款。
(5)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7)清算组成原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论述:
(一)论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答案要点:
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1)主体资格,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6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
(3)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4)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5)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制的利率水平;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商法》教材,试述公司的种类。
答题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