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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保障体系

 

1.总则

1.1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追求管理创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控,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生产水平,使车间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工厂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强作业层的过程安全。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原则,对工厂进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监控。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标准规范和行业部门规章等;

1.3适用范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石家庄樱泰构件有限公司管片厂安全管理全过程。

2.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

2.1安全方针

坚持科学发展,追求管理创新,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车间监控,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2.2安全目标

千人轻伤率4‰以下,千人重伤率0.25‰以下,千人死亡率0,重大机械事故0案次/年,重大火灾伤亡事故0案次/年,急性中毒事故和严重职业病0案次/年。

3.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

3.1安全组织机构

 

3.2成立工厂安全领导小组

工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厂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事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工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工厂、业主和监理单位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制定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

5、按规定提取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6、按规定上报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3.3主要领导、人员和部门安全职责

3.3.1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工厂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工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3.2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对本工厂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亲自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事故规律、制定防范措施。

3、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和劳动纪律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发动群众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对新工人的入厂教育,对新调换工种人员的岗位教育和安全考试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4、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放和使用机具设备,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负责领导本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每月必须亲自带队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来的隐患,要按“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的原则、制订计划,限期解决,并对整改工作负责组织落实。

6、发生重大伤亡、未遂事故时,要组织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负责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等的发放标准。

3.3.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车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厂特点,对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编制生产技术安全措施。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3.3.4安全总监职责

1、负责完成工厂的安全管理指标和目标。

2、组织编制工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负责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并监督实施。

4、组织开展工厂车间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5、负责组织工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6、负责督促指导工厂车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对工厂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8、负责编制实施工厂应急预案,参加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9、负责工厂车间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

10、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在工厂的宣贯及实施,确保车间实施率100%。

11、负责《卓越绩效管理手册》中有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

12、负责每年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详细总结、分析,并上报主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

13、负责工厂车间临设方案的审核上报,确保审核率100%。

14、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不断创新,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

15、配合工厂副厂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监管领导责任。

16、配合工厂副厂长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17、协助工厂副厂长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18、协助工厂副厂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观摩会,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竞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9、监督工厂车间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及协调安全设施的再利用。

20、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

3.3.5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本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保障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安全工厂标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3、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及“安全标准工厂建设”活动有效开展。

4、制止违章操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负责现场安全标志的保护和正常使用,确保现场安全标志正确、醒目,能真正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6、抓好日常安全教育,指导作业队和班组安全业务工作,按时上报安全报表和有关信息。

3.3.6专业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车间日常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负责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

3、具体负责工厂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从技术措施上提出处理办法。

4、协助工厂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工作。

5、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参加、配合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3.3.7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存档和保留。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3、如实做好资料,严禁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资料虚假不切实际。

3.3.8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采购材料物品、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将以次充好、伪劣假冒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4、对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用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和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5、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和物品的质量。

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3.3.9设备、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2、设备、材料管理员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

4、对车间新进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设备的安全装置和电气产品必须严格检查把关,应有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参加其验收工作。

5、对机械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机械动力设备安全运行、日常保养,建立完善技术档案。

6、认真执行各类建筑机械设备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7、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8、参加对已发生的和未遂的机械设备事故、用电事故的调查、分析。

9、对采购入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编码,严防劣质产品入库。

11、出库时应按项目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发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12、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或损坏,影响其使用功能。

3.3.10工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本班(组)每周一安全教育日活动,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

2、经常检查车间和各类机具的安全状况,整顿工作地点,以保持整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安全。

3、坚持“三工”制度,即工前讲安全,交代清楚当班作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工中查安全,看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工后评安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认真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标准车间建设”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3.3.11班(队)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队)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责任目标,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队)组长组织全班组安全学习,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

3、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负责维护保养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3.3.12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规则、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员的指导和劝告;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有责任劝阻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

2、上班要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一想当天的生产与工作中,有哪些安全问题,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怎样预防。

检查工作场所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上个工班和上道工序有无不安全隐患,如何排除;检查本身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建筑物和人身安全,如何防范。

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工艺规程进行操作;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3、保持工作场所的文明整洁,各种材料、机具的摆放要整齐有序,及时消除通道上的杂物,保持畅通。

4、对车间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越级向指挥部有关部门报告。

5、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有关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13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监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真实反映事故情况,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有权越级向工厂管理人员报告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

3.3.14安全质量部的安全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劳动安全,监督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工作,对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安全员、防护员的培训事宜,并随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制定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车间生产场所、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指出车间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填写《检查工作记录》;

6、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和安全生产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奖罚;

8、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专(兼)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10、负责职工生产伤亡的统计报告工作,组织或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安全事故。

3.3.15生产技术部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序的安全专项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做好车间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4、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16物资设备部的安全职责

1、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在购入时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对采购的危险品、有毒材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配合安保部门进行管理,不得在领用过程中出现伤人事故。

3、对购进用于支护的成品材料,如架管、扣件等均应按照规定验收合格,达到使用强度要求,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5、对部门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组织学习掌握对材料尤其是一些危险材料的性能、运输、保管的安全要求和规定。

3.3.17计划财务会计部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3.3.18综合办公室的安全职责

1、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2、通知技术安保部门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新职工持合格证上岗。

3、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安排安全生产课程。

4、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5、配合安保部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生产前由工厂总工程师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细致全面。

生产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安全技术交底是生产过程控制重要环节,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具体要求如下:

1、工厂开工前,工厂总工程师将车间概况、生产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技术人员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安全员签字认可,班组长签字接收生效。

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代签名

4、班组长要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5、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班组长违章指挥。

6、安全技术交底后,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7、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总工程师、安全员、机管员、班组长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4.2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工厂每月25日左右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厂领导带队、安全质量部牵头,相关部门参,检查到每个工点。

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非定期检查视车间情况而定。

安全生产检查要由工厂领导带队,以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车间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查在车间落实情况;四查职工的劳动纪律;五查车间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安全检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及时复查。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生产,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

对情节严重,且拒不执行监督要求的,视情况给以责任部门和个人处以罚款。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实施监护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生产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生产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生产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均持证上岗等。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各级安检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检查重点:

机械设备、高空作业、起吊运输等。

4、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做到边查边改。

特别要做好对“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易发事故场所的检查,做到边查边改。

同时推行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立即下发《车间安全监察通知》,并督促其尽早消除隐患。

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须立即停止生产。

4.3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即工厂一级、车间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工厂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车间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

车间安全制度、车间环境、车间生产特点及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班组制度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培训。

3、工厂全体职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体要求为:

(1)、厂长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公司安全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4)、特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5)、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知识、技能及本队、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5、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广播、录像、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通过深化安全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生产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

4.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相关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2、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继续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要定人、定机、定岗,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4、特种设备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文件。

5、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政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进行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工厂有关负责人报告。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工厂有关负责人。

10、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使设备质量和技术性能降低、影响正常使用的,均为设备事故或故障。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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